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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0章 :十七錢

  大明乾元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兗州解圍後的第三日,汴州。

  王進所率前部終於抵達汴州。

  數百艘船沿汴水依次靠岸,先下船的是飛豹、飛熊兩軍左衛,隨後才是無當、金刀兩軍左衛。

  騎軍的戰馬被關在特製馬船中走了多日,一上岸便焦躁不安,有的在跳板上打滑,有的剛踏上硬地便揚蹄亂踢,碼頭上到處是戰馬嘶鳴和軍士喝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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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進沒有讓兵馬進入城中住宿。

  一萬六千戰兵全部駐紮在汴州城東、城南大營,隨軍的工營、醫營和轉運人員則住在汴水沿岸。

  各軍入營之前重新點驗,兵器、甲冑、馬匹和隨身錢糧都要一項項登記,任何人不得私自離隊。

  汴州這地方還是非常敏感複雜的,其地剛歸大明不久,過去又是朱溫經營多年的根本,城內舊宣武軍牙兵、官吏、富戶與朱氏粘連極多。

  當年汴州的李讓、寇裔、張珣、李進賢復正,起兵奪下汴州,但這並不意味著汴州城內都是心向大明的。

  只是大明兵馬一到,大局抵定,這些人也才無奈接受了現狀。

  而王進當然也曉得這一點,並不因為汴州州縣官署換上大明旗號,城內也一副過日子的樣子,就放鬆警惕。

  如今,北軍壓境,什麼牛鬼蛇神都會冒出來。

  所以,大軍到達當日,王進便召集四軍將領和留守汴州的中軍大都督府諸將,重申軍紀。

  「不許擅入民宅,不許強買,不許借宿,不許取百姓一針一線。各營所需柴草、肉菜,由軍需官在軍市統一採買,按照汴州當日市價給錢。」

  「軍士出營,五人以上同行,須有隊將所發木牌。」

  「買了什麼,花了多少錢,回來以後由伍長登記。」

  「誰敢在外面惹事,隊將、營將一併治罪。」

  金刀軍左衛將李神福問道:

  「大都督,弟兄們在船上吃了十來日乾糧,能否讓各營輪流入城採買?」

  「可以。」

  王進道:

  「每日午後開放兩處軍市,每營出二百人,分批過去,凡有採買皆要付現錢!」

  「若是喝醉鬧事,先辦帶隊的軍將。」

  在場的韋金剛,一摸臉上的大鬍子,笑道:

  「大都督放心,沒人敢在你眼皮底下鬧。」

  王進卻沒笑:


  「最好不敢,我不想以兄弟們的命來重申軍紀!」

  ……

  軍令當日下午便傳到各營。

  營門外也立起軍法木牌,寫殺人、搶掠、強買、姦淫、縱火等十餘條禁令,以及相應懲處。

  大都督府的軍法曹又在軍市入口設了兩處公案,安排虞侯和汴州本地市正共同值守,遇見被強逼的,可以直接來報案。

  本以為上頭如此三令五申,軍法如此鐵不容情,可僅僅大軍入汴的第二日,就出了事。

  鬧事的是無當軍左衛一名年輕武士,名叫陳四九。

  陳四九是蜀中人,是去年選兵司的人到成都抽兵樣子補充禁軍,而補入無當軍的。

  本來按照軍中慣例,他這樣的土名字是可以入軍時由自己抽字來改名的,可這陳四九偏偏是個怪人,非說名字是爹娘起的,死也不換。

  這人武藝精湛,在成都就是突將出身,可偏偏有個特點,就是說話帶著濃重蜀音,平日便不善言辭,一著急更是半天說不出一句完整話。

  這日上午,他所在小隊奉命去碼頭搬運弩矢,回來時經過城東一處食攤,聞到羊羹味道,便趁伍長清點車輛的工夫,獨自跑過去吃了三張胡餅、一碗用羊下水煮的熱羹。

  飯食一共十七文。

  食攤主人鄭三指認,陳四九吃完以後抹嘴便走,一文錢也沒給。

  他追了半條街,陳四九不但不認帳,還按著刀柄罵他,最後仗著營門軍士遮護,直接躲進軍營。

  鄭三沒有就此罷休。

  他敲著一隻盛湯用的破銅盆,在營門外邊哭邊喊,說當兵的搶吃百姓飯食。

  正值午後軍市開門,附近聚著幾百名商販和入城軍士,許多人不曉得前因後果,只看見鄭三衣衫破舊、滿臉是淚,又聽說一個披甲武士吃飯不給錢,立刻圍了上來。

  不到半個時辰,事情便傳開了。

  有人說南軍吃了三張餅不給錢,也有人說軍士掀了食攤、打傷商販。

  傳到軍中時,已經變成無當軍十幾個武士白吃白喝,還拔了刀,掀了攤子,打了人!

  如此,大營的軍法曹的都虞候趙預不敢輕忽,一面把陳四九拿下,一面將事情報到王進那裡。

  這畢竟是第一起犯紀之事,肯定是要抓典型的!

  彼時,王進正在核查汴州武庫的儲備,聽到這事後沒有太多情緒,只問了三件事:

  「商販受傷沒有?」

  「沒有。」


  「攤子砸了沒有?」

  「沒有。」

  「可有人親眼看見武士沒有付錢?」

  趙預答道:

  「有兩名商販願意作證。」

  王進若有所思,對都虞候趙預這樣說道:

  「把相關人都帶去州廨。叫汴州司錄參軍、中軍推官和軍市市正一同到場。營門外那些百姓想聽,也讓他們聽,不必清街。」

  趙預遲疑道:

  「大都督親自審?」

  「事情已經傳開了,我若叫下面隨便打幾棍了結,明日傳出去的便是另一番話。」

  「事關輿情就無小事!」

  ……

  未時,汴州州廨前堂開審。

  鄭三跪在堂下,身後是給他作證的賣棗商販孫二與一名挑水腳夫。

  陳四九也被押了進來,身上沒有戴枷,只解了橫刀,雙手用繩索縛住。

  前堂門外擠滿看熱鬧的百姓。

  王進穿一身深色武袍坐在堂上,左右一邊是都虞候趙預,一邊是都督府司錄參軍鄭元覺,堂下則站著軍法的虞候們。

  司錄鄭元覺先問鄭三事情經過。

  鄭三哭道:

  「小人本錢微薄,一日不過掙幾十文。那軍耶吃了三張胡餅、一碗羊羹,拍了拍屁股便走。」

  「小人追上去討錢,他便握著刀,說大敵當前,他為咱們汴州人殺敵,那是開了大恩了,吃點東西算什麼!」

  「其實小人也曉得道理是這個道理,可小人也是上有老,下有小,也是要養家餬口的,軍耶吃了那雖然小,可小的一家就要挨餓。」

  「可小人也不敢再追,只能到營門外喊冤。」

  鄭元覺指著堂外跪著的陳四九,又問鄭三:

  「哦,那堂外這人可就是吃你白食的?」

  鄭三飛快扭頭瞅了一眼猶在憤怒的陳四九,顫聲道:

  「是此人!」

  鄭元覺又問:

  「哦,那此人可曾拔刀?」

  「不曾拔出來,可手卻一直按在刀上。」

  「可曾打你?」

  「沒有,只是凶戾極了,小人實在害怕。」

  鄭元覺讓書簿將這些話都記下後,便又問那賣棗的孫二可否屬實。

  孫二說自己在旁邊賣棗,親眼看見陳四九吃完便走,鄭三追出十幾步也沒將人叫住。


  那邊挑水腳夫則說,他看見陳四九從食攤往營門走,鄭三一直追了半條街,還拉住對方衣袖,後來被陳四九推倒在地。

  鄭三聽到這裡,臉色略微變了一下,連忙低頭。

  鄭元覺又問了幾句,便叫人將陳四九帶到堂中。

  ……

  陳四九從進門以後便一直漲紅著臉,等鄭元覺問他有沒有付錢,他連忙道:

  「給、給了!我不識數,還數了好幾遍,最後排了十七錢給他。」

  「誰看見了?」

  「我們隊的人在街口。」

  「可有人站在攤前?」

  「沒有。」

  「那便是無人親眼看見。」

  陳四九急得額頭冒汗,他當然曉得這要是說不清,人頭都要沒了。

  可是越急他越結巴:

  「真真真給了,我身上原有六十一錢,如今剩下的都在這,俺們伍長可以作證,之前就數了。」

  那邊,陳四九他們伍的伍長這會就在堂外,也急得滿頭是汗。

  可鄭元覺是司錄參軍,本身就是監察軍中的,向來不信軍隊內部的口供,畢竟軍中風氣就是為了團隊榮譽,從來是相互隱瞞,一起合謀。

  就比如說這個所謂的剩下的錢可以作證,但能作證什麼呢?且不說偽證的可能,就是不做偽證,那陳四九見大事不好,直接將這十七錢丟了?

  所以,鄭元覺直截了當拒絕了陳四九想請他伍長作證的請求。

  陳四九嘴唇動了半天,忽然抬頭看向王進:

  「大、大都督,小人也是雙流人!」

  堂里堂外頓時一靜。

  而王進的臉色也沉了下來。

  陳四九以為他沒有聽明白,又磕磕巴巴道:

  「小人家在雙流縣東鄉,離大都督家舊宅不、不到十里。小人從前還見過大都督呢……」

  「閉嘴。」

  王進只說了兩個字。

  陳四九嚇得跪伏在地,再不敢出聲。

  可門外人群卻已經響起竊竊私語。

  有人小聲說難怪這陳四九敢不付錢,原來與大都督是同鄉;也有人說案子根本不用審了,同鄉人自然要護著同鄉人。

  因為陳四九是金刀軍左衛的人,所以左衛將,同樣也是王進的老部下,李簡,也在現場。

  他聽到這話,臉色難看,心裡就曉得陳四九難逃一死了,可畢竟是他的兵,還是低聲道:


  「大都督,這混帳不知輕重,末將先拖下去打他四十軍棍!」

  王進淡淡問:

  「為何打他?」

  「當堂攀附大都督,壞大都督清名。」

  「我的清名值打兄弟四十軍棍?」

  李簡頓時答不上來。

  王進看了一眼堂外,沒有理會那些議論,只繼續問陳四九:

  「你為何提雙流?」

  「小人……小人怕大都督不信小人說的。」

  「你若不是雙流人,我便不該信你?」

  「不是。」

  「若鄭三也是雙流人,我又該信誰?」

  陳四九低著頭,徹底說不出話。

  王進轉而問鄭三:

  「你今日到營門喊冤以前,可曾去過州縣官署或軍市公案?」

  「沒有。」

  「為何不去?」

  「小人怕官官相護。」

  「那你倒不怕軍軍相互咯?」

  鄭三身體一顫,艱難道:

  「小人冤屈在身,一時沒有想那麼多。」

  王進沒有再問,讓兩名作證者分別重述一遍所見情形。

  這一次,孫二說鄭三追了十幾步;挑水腳夫仍堅持追了半條街,還說鄭三被推倒。

  鄭元覺問鄭三到底有沒有倒地,他先說倒了,隨後又說只踉蹌了一下,前後明顯對不上。

  最後鄭元覺低聲道:

  「大都督,證詞還是有很大疑點的。」

  但旁邊都虞侯趙預則擔憂道:

  「即便有疑,也不過是人在慌亂中記錯。外面這麼多百姓看著,若將陳四九無罪放走,只怕毀我了朝廷名聲!」

  「尤其是此人公然說是大都督同鄉,就更給外頭以話柄了!」

  王進聽後,問:

  「你的意思處罰陳四九?」

  趙預道:

  「倒也不必重罰,只稍加懲戒,以安民心即可。」

  「至於十七錢,則可令陳四九十倍償還!」

  王進搖頭:

  「這不是十七錢的事,軍法與民法從來不同!」

  「事情若是真的,這就是壞我軍令,再加上仗械欺人,更是要按軍法重處。」


  「可話說回來,要是事情是假的,陳四九是被人誣告,那為何要處罰他?」

  「可外間議論已經如此……」

  王進抬眼看他:

  「為了平息非議,就要拿我的兵開刀?」

  「軍紀就是軍紀,誰犯了軍紀,就要按軍法處置!」

  「可要是無故處罰,只是為了讓我王進得一個大公無私的名聲。」

  「而明知案子有疑,又因為害怕別人說我包庇同鄉,就把陳四九的腦袋砍了,那我王進也確實不是個東西!」

  「為權術而殺人,我恐死後是要下十八層地獄的!」

  左右無人再說話。

  之後,王進讓人將鄭三、陳四九和兩名證人分別收押。

  他當場下令,由軍法曹和都督府中司錄各派一批幹吏,一同查驗鄭三的食攤、住所和今日往來之人。

  陳四九所在小隊也全部隔開詢問,清點他們出營時攜帶的錢物、沿途採買和歸營時刻。

  調查期間,軍中不得與這些人單獨接觸,有任何人想私下求見,統統不許!

  最後,王進對聚集在堂外的那些「熱鬧」汴民,沉聲道:

  「明日午時,仍在這裡審。」

  「到時候諸位還可再來!」

  就這樣,百姓和商販們小聲議論著,便也散去了。

  ……

  然而,這件事的影響力遠超所有人的預料。

  因為如果沒審這事,最多也就是小部分曉得,可正因為這場戲劇的堂審,使得滿城皆知,如此真正的風波才起來。

  因為這件事太符合老百姓的傳播了,既是恃強凌弱,又有關係戶,總之光口口相傳都能讓人腦補出一場大戲。

  人都是用自己來投射的,而且往往投射的都是那個弱者,如此這類話題就自然愈演愈烈。

  而除了人性之外,汴州城中對明軍的不滿也是一部分原因。

  明軍自入汴州城,可謂秋毫無犯,真就是吃飯給錢,不拿百姓一針一線。

  但對於此前盤踞在汴州的行霸、市霸、城狐社鼠,那就是重拳出擊了。

  可越是這樣,中軍都督府就越沾因果。

  人心這東西真挺髒的,普通老百姓一開始對此還是熱烈支持,可時間久了,又忘了以前是如何被欺壓的,反而轉頭說中軍都督府手段苛責,動不動就殺人。

  再加上一些落魄的勢力人家一鼓動,反而讓中軍都督府走在了風口浪尖上。


  這就是世道人心,為何智者都講無為之治?只因無為就不沾因果!

  反而是越是深度治理,越是想讓百姓好,就越沾因果,最後越沒人說個好話。

  總之,這種怕你有,笑你無,巴不得看你笑話的心態使然,使得這事在傳播中早就面目全非。

  「你是不知道,那王大都督問那兵子是哪裡人,那兵子說是雙流的,大都督便不讓審了!」

  「雙流是哪?」

  「這我就不曉得了。」

  「不過重點不是這個,而是你猜為何雙流的就不審了?」

  「為何?」

  「還能為啥?不就是因為大明的皇帝陛下就是雙流人嗎?」

  「哦,難怪啊!皇親貴戚!」

  當然也有人有點消息,疑惑道:

  「可俺怎麼聽說,大明的皇帝陛下是淮西人呢?」

  「哦,那就俺記錯了,但這個不重要,重要的就是,這兵子手段通天呢!」

  「我看這事啊,審不明白的!就是糊弄糊弄咱們!」

  「也對,什麼大明、宣武,不都一個德性?」

  「哦,那可不一樣!」

  「以前宣武軍至少是咱們汴人的兵!這肉爛在鍋里!」

  「現在南面來的,嘰里呱啦,話都聽不懂!」

  「我寧願被自己人欺負,也不願意被南人欺負!」

  這類的話足夠滑稽可笑,可卻真實的反映了汴人的可憐心態。

  當年宣武軍再如何,其實還是有家眷、有親故,彼此之間找點關係,弄個門路還是能行的。

  可現在入城的全部都是從南方來的,這些人說話口音不同,又一板一正,平日都帶著一股生人勿近的味道。

  對普通汴州百姓來說,這種陌生本身就是他們排斥的。

  也就是說,他們寧願要熟人的打罵,那是親那是愛!

  出了事,也能討討人情,講個熟人社會。

  而你再看那些南人?動不動就講法,那多嚇人!

  ……

  汴州百姓願意相信這些,其實不全是因為愚昧。

  只因以前朱溫什麼做派的,但凡是個汴州人都是曉得的。

  當年朱溫剛入汴州的時候,哪不是個好帥?又是招徠流民,恢復生產,又是抗擊孫儒,保汴州一方平安。

  可後面呢?以宣武牙軍為根基,以汴人為魚肉,真正的就是十條百姓命都抵不上牙兵一條狗!


  所以,當大明軍進入汴州,立下十餘條軍法,頗有約法三章的意思,汴人心中固然覺得好,可心中卻多半是不全信的。

  畢竟這年頭,還能有百姓的命和武士的命同命的?真遇上個事了,也不就是息事寧人,大事化了,小事化了?

  說到底啊,狗才是自己人,羊只是羊!

  而現在好了,偏偏就出了這麼一檔事,偏偏就有頭鐵的去狀告官府,狀告軍隊!

  他們就正好看看,這大明的天是不是真不一樣!

  可現在好了,人家被告的兵子是王大都督的同鄉,果然就沒審!

  也真就是那個「堂下何人,狀告本官?」。

  所以不怪這事能被推波助瀾如此,只因這件事早就不是什麼「十七錢」了,而是所謂的大明宣奉的「軍民魚水情」到底是不是真的,還是又是一番謊言!

  於是,翌日全汴州人都睜大眼睛,看那王大都督如何表演?

  是大義滅親呢?還是徇私枉法!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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