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蕭規曹隨一切照舊
雖然聽了很多說辭,但畢竟已經成了一個莊園主,擁有了一片土地,因此出於好奇,李志高很快就開著自己的atv,帶著劉潤生跟馬文,還有莊園原主人陳家的一個叫陳三的長隨,備好地契文書,一路向已經屬於自己的莊園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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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期間李志高也兌現了承諾,教會了馬文如何開這輛車,並讓馬文開了一段時間。但很明顯。馬文這貨就是典型的身上具有冒險因子的傢伙,開的比李志高還瘋狂,居然在這裡的土路上飈車到80邁,好幾次都把車子給開的飛了起來,可把大傢伙顛的不輕,也嚇的不輕,結果剛走了沒多少路,李志高就再也受不了,乾脆奪回了駕駛權,再也不讓他開車了。
之後,李志高以平均50邁的速度開車,期間倒也路過不少據說已經屬於自己的田地,看到有不少農戶正在耕地,據說這是正準備插秧種稻子,但由於是旱地,不好澆水,因此只能種點旱稻或者小麥,以這個地區的情況看,基本都是種植旱稻的,說白了,這裡的農業生產很落後,基本還是靠天吃飯。
等來到莊園之後,李志高進去粗略一看,地方倒是的確很大,整體上依著一座小山而建,亭台樓榭也建有不少,但一看就是年久失修,沒什麼人來住了。而且雖說占地五十畝,但真正能住人的主體建築並不大,占地皮的主要都是一些大園子,至於那些亭台樓閣,也多是用來歇腳用的,平時住宿可是不行。
也就是說,與其說這是一個大別墅,不如說是一個私人花園,事實上,根據陳家派來的那個長隨所說,這個莊子本來就是原來老爺的一處私人外宅,是老爺晚年為了養老所建,老宅卻並不在這裡,而是在縣城裡,換句話說,陳家少爺回縣城,才是回了祖宅。
看的出來,原來那些大園子裡應該種了不少果樹跟奇花異草,但也因為年久失修少人打理,如今都是一副雜草叢生的破敗相。
據那個陳家的長隨說,自從老爺去世後,由於人丁不旺,加上維持這個莊子的費用不低,因此自家少爺乾脆就遣散了大量下人,帶著一家人回了老宅,並長期住在城裡,基本不過來這裡了,這邊平時都是托一個叫孫伯的人看門,由於缺人收拾,慢慢自然就成了這個樣子。
其實陳家少爺早就想賣了這裡,可這年頭像這種純粹奢侈品的郊外莊園,行市並不好。要知道如今世道可不安生,土匪多如牛毛,住在城外危險太多,遠不如城裡安穩。這裡也是因為長期破敗,沒什麼值錢東西,所以才安生到現在。
換句話說,別看這個宅子才值幾百兩銀子,但要修好,那沒有個幾千上萬大洋,是絕對不行的,此後的維持費也很高,每月最少也得五百大洋,根本就是個賠錢貨。這裡真正值錢的,是那些莊園附帶的土地。
交割產權並不費事兒,給那個孫伯看了一下地契文書,再讓那個陳家的長隨一說,人家就乖乖交了宅院鑰匙,一點也沒啥留戀的。
其實交鑰匙,也就是個象徵意義,是宣告產權歸屬,就算孫伯不交鑰匙也沒用,畢竟陳家長隨手中也有一套,早就給了李志高,根本不成問題。
這邊莊子的圍牆都是土的,很多地方都破損不堪,對土匪來說,基本是不設防的,而鑰匙也主要就是管住宅跟大門上的鎖,以目前的破敗情況看,有跟沒有其實也沒什麼兩樣。
土匪之所以沒看上這裡,也是因為這裡易攻難守,沒什麼戰略價值,而且破敗已久,收拾起來很麻煩,再加上當地佃戶群也不是吃素的,很不好惹,這才不來這邊占位子。
雖然在當地人看來,這個莊子這樣那樣的不好,但李志高卻很滿意,不說別的,光一個夠大就足夠了,畢竟他是要找一個類似秘密倉庫一樣的落腳點,好方便以後來回穿越。
交割好了,接下來就是跟佃戶代表談協議的問題了。
依附莊子生存的佃戶,共有二百二十來戶,五百多人。要是換了現代社會,兩千畝地養這麼點人,那是太輕鬆,可在這個沒化肥沒高產作物的自然經濟時代,兩千畝養這麼多人,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換句話說,整個莊子本來就是在保本運營,五百多人靠著莊子,也就是勉強餬口。
由於剛買下莊子,這次也來得及,什麼都沒準備,因此李志高也不想太早改變什麼,乾脆蕭規曹隨,跟佃戶代表簽協議的時候,基本還是按照老樣子,租金什麼的一切照舊,只不過把名字變更了一下罷了。
對於李志高如此識相,對方也很滿意,也沒想過多占便宜。這倒不是人家不想,而是在看到李志高一身洋派打扮,開著沒見過的洋車,還帶著真正的洋人,心裏面先就弱了幾分,於是這才老老實實接受新契約,要是李志高換個身份,沒點能力就買土地,指不定就要被這群兇狠的佃戶活吞了。
不過這也不是長久之計,暫時這些人是沒事兒,但如果過一段時間看李志高沒什麼後台跟本事,再來個天災**什麼的搞的大家吃不飽飯了,估計這些佃戶還要鬧騰。可別以為貧農翻身鬧革命是後來才出現的,其實這事兒自古至今就一直有,從來沒斷過。當然,如果你要能讓大家都能吃飽肚子,日子越來越好,那佃戶們也不會找麻煩,甚至還會感恩戴德的真心擁護。
交割完產權,劉潤生就提議回縣城,據他所說,真想來這住,總要先找齊了人手,包括家丁護院什麼的,再過來找人花大價錢修繕一下才行,要不然住在一個雜草叢生,狐狸老鼠亂竄的地方,住的不舒服不說,關鍵是也不安全。
對此,陳家的那個長隨以及美國人馬文也是相當贊同,並且馬文還提議,如果李志高真的想在這當農場主,他可以幫忙搞一批軍火過來,幫他搞個武裝護院團。
聽到這裡,李志高倒是好奇了,就問如果私自買軍火組建武裝團的話,官府會不會管。
這下子,馬文還沒說話,陳家跟來的那個長隨陳三倒是先開口了。按照他說的話,如今這年月,哪家大地主家沒點武裝護院啊,就連他們陳家,雖然有點落魄了,好歹也有二十個人的護院家丁。
至於私下買軍火,早就不是個事兒了,只要別買大炮,別進縣城,武裝家丁的人數別超過三百,更加別去明目張胆的玩造反,基本官府就不會理會,就算超過三百人了,只要打點好,同樣沒問題,大不了買個民團的編制就是了。
但是,這裡面最關鍵的問題是錢的問題。首先買軍火要錢,僱人要錢,訓練要錢,此後養家丁也要錢。可以說,養武裝護院,就是個不斷往裡砸錢的東西,一般人真消耗不起。
換句話說,只要有錢,一切都不成問題,人就不說了,有錢就有人,至於買軍火的門路,也不成問題。要知道,如今在大清朝做買賣的洋商,最賺錢的就是軍火商人跟鴉片商人,而清政府也無力禁槍,因此整個的軍火市場那是相當寬鬆,也相當泛濫。
就以馬文自己來說,他的洋行雖然不是主要經營軍火,但那是他自己實力不足,又沒有合適大客戶需要的緣故。如果有大客戶,他還是很容易就能買到軍火的,他美國人的身份,就是軍火買賣的通行證。
「原來如此。」聽完的李志高點點頭,對這個世道有了更深層的理解。
李志高還是被和平年代的教育給誤導了,在現代社會的華夏,要搞私人武裝團體,那是千難萬難,但這可是清末,是真正的亂世前夕。現如今朝廷對地方的控制力大大降低,都沒辦法的開始搞地區自治了,這樣一來,沒了官府的威懾,私下搞武裝團伙就太容易不過。
革命黨為何屢禁不止,還不是朝廷對地方的控制力太差的緣故,要不然,就按照那些革命黨起義的規模來看,換個正常點的政府,早滅的跟什麼似的了。
想明白這點,李志高心裡也有點數了,知道暫時還不好在這裡當什麼莊主搞種田,於是決定先回縣城,把自己的力量弄充實點再來。
實際上,劉潤生也是這個意思,或者說,他對這個結果很滿意。
其實,仔細一想就明白,買莊園,實際上是劉潤生的主意,如果不是他當初攛掇李志高買什麼莊園,也就不會有這些麻煩。
當然,劉潤生也是好意,畢竟在這個時代的清朝人,觀念都比較守舊,經商賺錢後,第二步往往就是買土置產當地主,劉潤生也一樣不例外。因此,雖然他也知道這個莊園可能有很多麻煩,但他覺得對李志高來說應該並不算什麼。
劉潤生畢竟做了很多年貨郎子,有一點他很清楚,經營莊園最重要的就是有錢,只要有錢,土地會有的,家丁會有的,護院打手也會有的,所有的什麼土匪啊之類的,根本就不算個事兒。
所以說,像李志高這樣註定不會缺錢的主,要想經營一片莊園還是很容易的,只要前期過了這個坎,以後的日子就好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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