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二章 林肯的空城計
快速縱隊雖然裝備了大量馬車,運力比一般的部隊強,但核心還是一個快字,因此在攻堅能力上,比正規的步兵軍要差一些,畢竟他們只帶了一些步兵炮,沒有帶大口徑攻城炮。
因此,這支三萬人的快速縱隊主要作用是奇襲,一旦打正規的攻堅戰,對方有抵抗比較堅決的時候,戰鬥力就有些不足了。
在一次試探性進攻受挫之後,斯圖亞特果斷停止了讓部隊繼續送死的行為,並迅速帶兵後撤了兩公里才停下來。
「該死,還真是個硬骨頭!」看到自己的人在之前的試探性進攻中傷亡不小,斯圖亞特搖搖頭,「還真是夠倒霉的,你說他們怎麼就膽子這麼大呢,要是趕緊跑路,我不就不用這麼辛苦了?」
「將軍。」副官不理會對方的吐槽,繼續負責的問道,「很明顯,對方抵抗堅決,還部署了大量重炮,不管是射程還是威力,都比我們的步兵炮強,繼續這麼對射下去,我們是要吃虧的。」
「我知道,我當然知道,用不著你提醒,鮑爾默中校。」斯圖亞特撇撇嘴,「我這本來就是試探性進攻,是試探懂麼,又不是真的要跟對方死磕。」
「那接下來我們怎麼辦?」那名被稱呼為鮑爾默中校的副官道,「就繼續呆在這裡乾瞪眼麼?眼看就要天黑了,總要找個地方露營吧?」
「露營,你就只想著露營麼?」斯圖亞特准將皺了皺眉道。
「可不露營我們現在能怎麼辦?」鮑爾默中校聳了聳肩,「很明顯我們打不下這個地方,還不如先向後撤退,找個地方安頓下來,好歹也算跟對方對峙了,無論對誰都能說得過去。」
「不不不,我們不能這樣。」斯圖亞特搖搖頭。「這樣一來,我們就失去了自己最大的依仗,就徹底變成了一支蠢笨的步兵了。」
「那將軍您的意思是?」
「繞過這該死的布萊登斯堡!」斯圖亞特一揮手,「我們全軍去華盛頓!哼,我就不信華盛頓也這麼難啃!」
「繞過布萊登斯堡?」聽到斯圖亞特這麼說,鮑爾默中校愣住了,「將軍,我不得不提醒您,一旦我們這麼做,我們就等於把後路讓給這裡的守軍了。一旦我們進攻華盛頓受挫,就要面臨對方的兩面夾擊,到時候,我們頃刻間就要全軍覆沒啊。」
「不會的。」斯圖亞特擺擺手,「我們機動力更強,就算打不過,跑總是可以的,這附近又沒什麼險要,幾乎都是一馬平川。我們仗著馬匹的速度,完全可以不管這裡,先打一下華盛頓。我記得華盛頓這裡沒什麼騎兵,只有一些步兵。所以我們完全不用擔心被包圍。」
「我不得不提醒您,長官。」鮑爾默反駁道,「這附近一馬平川不錯,但大都是農田。而我們這支部隊是馬車部隊,不是純粹的騎兵,是離不開公路的。一旦進入農田,車輪很快就要陷入泥土裡,說不定走的比步兵還慢。
總之,我們這支部隊是離不開公路的,但這裡能走馬車的公路就那麼幾條,到時候他們只需要把公路一堵,我們就前進不能,後退也不能,算是被徹底包圍了,根本沖不出去。
所以說,您指望用襲擾的方式對付華盛頓,是根本行不通的。」
聽到他這麼說,斯圖亞特愣了愣:「是這樣的麼?我們的部隊,竟然無法離開公路?」
「當然是這樣!」鮑爾默大聲道,「准將閣下,我知道您以前是個優秀的騎兵指揮官,指揮騎兵是一個好手,但我要說的是,我們雖然有不少馬匹跟車輛,但我們實實在在的還是一支步兵,一支速度比較快,火力也比較強的步兵!
對我們來說,馬車只是一個運輸工具,是用來搭在我們的人員跟裝備用的,但不是用來作戰的,您指望拿我們當騎兵用,那是根本行不通的!」
「這麼說,你認為我的戰術有問題?根本行不通?」斯圖亞特嘴角彎了起來。
「不。」鮑爾默搖搖頭,「我只是盡一個副官的職務,給您補充一些細節,告訴您一些現實狀況,究竟要怎麼做,當然還是您說了算,准將閣下。」
「很好,你做的不錯,有你當我的副官,真是太幸運了。」斯圖亞特笑眯眯的點點頭。
這位詹姆士?埃韋爾?布朗?斯圖亞特准將,今年才31歲,是個名副其實的青年,之所以能這麼年輕就當上准將,是因為他在之前的戰鬥中勇猛善戰,用厚厚的功勞鑄就的,當然,也跟羅伯特.李的青睞有加有關,如果沒有羅伯特.李的提拔,他以前就算戰功赫赫,也不可能這麼快就獨當一面。
不管怎麼說,這位斯圖亞特將軍雖然經常會犯迷糊,在一些細節上搞不清楚,比如現在,他就沒搞清楚騎兵與馬車兵的區別。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十分勇猛,而且行動力十足,想到了什麼,就一定要做到,哪怕他的想法要實現會困難重重。
總之,這是一個作戰勇猛頑強,戰術靈活多變,卻又不太喜歡別人指手畫腳的人,雖然之前也出過不少簍子,但總起來看,還是一名十分優秀的指揮官。
「准將閣下。」鮑爾默卻不怎麼領情,繼續古板的道,「您還沒有做決定呢,這麼多人都等著您的命令呢。」
「嗯,命令,是的。」斯圖亞特點點頭,「這樣,我們後退五公里安營紮寨,然後呢,把所有馬車圍成一圈,當作一個營壘,至於馬匹呢,則全部給我卸下來,再找一批會騎馬的傢伙,騎上馬跟我出戰。
嗯,這樣一來,這些人就算是騎兵了吧,最差也是龍騎兵(騎馬步兵),我帶這些人前去騷擾華盛頓,應該沒問題吧?」
「您為什麼一定要冒險呢?將軍?」鮑爾默實在忍不住問道,「您也看到了。華盛頓已經有了防備,我們就算對他們進行襲擾,靠我們這點人也做不了多大事情,純粹是耗費體力跟馬力。
我們就安安靜靜的後退,然後安營紮寨,再通知後方不好麼?原本我們的目的,也就是試著進攻一下不是麼?
既然對方不好打,我們應該儘快回去才是,否則的話,萬一對方有什麼後招。把我們包圍可就不妙了。」
「這些你就不用管了,我就問你能不能做吧。」斯圖亞特眯了眯眼,「注意,我才是這支部隊的老大!」
「是,我明白了,將軍。」鮑爾默點頭,「我這就安排下去,不過究竟能有多少人能勝任騎兵的任務,我不好說。」
「那就去做!」斯圖亞特道。「別再跟我廢話了!」
鮑爾默靜靜的對斯圖亞特敬了個禮,果然很快就去下命令了,而隨著這條命令的發出,整個馬車部隊立刻集體上車掉頭。開始前隊變後隊,迅速向後撤退。
等撤退了五公里,他們就重新停下來,把車輛圍成了一個大圓圈。搭建了一個圓形車壘,又在外面布置了幾道木柵欄跟鐵絲網,就算是完成了一個建議的防禦陣地。
之後。整個部隊的馬匹開始集中起來清點,發現總數高達七千六百多匹,就馬匹保有率來說,足夠組建兩三個騎兵團了。
然而,雖然馬匹數量不少,而且這些馬匹基本都是挽乘兩用馬,可以當作騎兵馬用,但問題是,合格的騎手太少了,滿打滿算,整個三萬人的部隊裡,只有不到三千人會騎馬!
這倒不難理解,正如鮑爾默所說,這支部隊雖然帶著個馬字,但說到底,還是一支步兵。在這支隊伍里,馬匹的作用適當做牽引動力來用,目的是拉動載人的馬車。
所以說,這支部隊裡最重視的還是步兵戰術,因此並沒有安插什麼騎兵。
要知道,騎兵在這個時代可是個昂貴的兵種,不是隨便一抓就能成的,而馬匹在這個時代也是十分昂貴的資源,哪怕是在美國,在南部聯盟,馬匹的價值也跟後世的名牌跑車差不多,都是有錢人才能養得起的,普通老百姓根本養不起馬,更玩不起馬。
而且,就算能養得起馬,也不一定會騎馬,就算會騎馬,跟成為一名合格的騎兵也是兩碼事。
總之,聯盟國的騎兵也是重要兵種,不可能隨意安插在這支馬車部隊中去,所以在這支快速縱隊裡面,兵員基本都是步兵,且基本都是窮人,沒多少人會騎馬。
「該死,怎麼會這樣?」看到會騎馬的騎手只有兩千八百多人,斯圖亞特終於憤怒起來,對著自己的副官鮑爾默揮舞著拳頭,「你在耍我麼?怎麼才這麼點人?」
「這已經是所有會騎馬的人了。」鮑爾默聳了聳肩,「我早說過了,我們是一支機動力強一些的步兵,乘坐馬車還可以,但要說騎馬……很抱歉,不是所有人都有錢買馬玩的。」
「好吧,我了解了。」斯圖亞特無奈的點點頭,「這tm就是一支步兵!一支不太純的步兵!」
「是這樣沒錯,我早就跟你說過的,將軍。」鮑爾默道,「那麼,現在您還打算玩騎兵戰術麼?就靠這不到三千人的……嗯,只會騎馬的傢伙?」
「這個麼……」看到這裡,斯圖亞特果然開始猶豫起來。
的確,按照斯圖亞特原本的估計,這三萬多人怎麼也能拉出五千騎兵,帶著這支騎兵對華盛頓發動襲擾,效果應該是不錯的。
但是,如果數目只有不到三千人,且都是一群沒經過騎兵訓練的菜鳥的話,那情況就要兩說了。
根據在巴爾的摩得到的情報,雖然華盛頓此刻沒多少兵力,但那個沒多少是相對的,相對三十萬大軍估計是不夠看,但如果只有三萬人,那就完全不同了。
別的不說,光是眼前這個布萊登斯堡,初步估計就有三萬人以上,一點也不比自己的人少,加上這個地方正好卡在巴爾的摩通向華盛頓的必經之路,是一個無論如何也繞不過去的戰略要地。
當然,雖然這裡是個戰略要地,但如果完全不管。靠騎兵突擊,也的確可以突進到華盛頓城下,但那之後呢,之後要怎麼辦?
如果有五千騎兵,斯圖亞特倒是敢冒一回險,畢竟他的機動力更強,且留下了部隊在這裡牽制布萊登斯堡,依照之前弄到的情報,華盛頓應該沒多少兵力對付自己那支騎兵,更大的可能是閉門不出。在華盛頓嚴防死守。
這樣一來,就達到了斯圖亞特的目的,他根本就沒打算靠騎兵真的威脅到華盛頓,只想過去耀武揚威一番,給華盛頓施加一番壓力,順便在外面燒殺搶掠一番,打擊對方的士氣。
斯圖亞特這樣做,根本目的是為了能掠奪財富,畢竟華盛頓這個城市當初設計的時候。就沒有堅固的城牆,只能依託城市本身的建築物當堡壘,跟敵人打巷戰。
毫無疑問,華盛頓既然兵力空虛。又分了部分兵力到布萊登斯堡,本身的兵力就會有些不足,他們必然會優先守御像白宮、議會大樓等建築,對外圍的民居就會看守不嚴。
這就給了司徒亞特一個機會。他可以在外面搶掠一番民居,順便再放幾把火,就算不能把華盛頓給燒掉。也可以給他們造成混亂,方便自己脫身。
總而言之,攻擊首都華盛頓,是一個甜美至極的誘餌,一直誘惑著斯圖亞特,只靠這個功勞,他今後哪怕一直呆在這裡什麼也不干,戰後也能分到一份重重的獎賞,更不用說之前掠奪的財富也能歸自己了。
但是,這麼做有個前提,那就是華盛頓守軍兵力不足,不敢主動出擊,一旦他們主動出擊,那自己只能灰溜溜的逃跑。
因此,面對這種可能性,襲擊的部隊只能是速度快的騎兵,並且數量還必須夠多,要不然無法對華盛頓守軍形成壓迫,他們自然就不會害怕的固守市中心,任憑自己在外面燒殺搶掠。
同時,襲擊的騎兵素質必須過硬,要完全聽從斯圖亞特的指揮,能做到如臂使指,這才能在華盛頓城與布萊登斯堡兩方夾擊的情況下,完成如此困難的戰術行動。
可是現在,這裡只有不到三千人會騎馬,根本就不能說是合格的騎兵,靠這些人去華盛頓鬧騰,那真的是嫌命長了。
別的不說,萬一對方還有騎兵呢?不用多,只要一千人,不,只要五百專業的騎兵,自己這些人就要有去無回。
「好吧,你是對的,鮑爾默。」最終,斯圖亞特嘆了口氣,忍住了心底里的貪婪,搖搖頭,「我的想法的確不太成熟,嗯,至少靠這些傢伙,是無法襲擾華盛頓的。」
「明智的決定,將軍閣下。」鮑爾默也呼了口氣,他真害怕自己這位膽大包天的將軍做出那種舉動,那可就有夠受的了,畢竟他作為副官,也是要一起行動的。
「傳我的命令。」斯圖亞特無精打采的揮了揮手,「加強警戒,嗯,再派出傳令兵,向傑克遜將軍報告這裡的情況,要快!」
「是,將軍!」鮑爾默立刻敬禮,表示立刻會執行他的命令。
就這樣,斯圖亞特的快速縱隊匆忙而來,卻因為攻堅能力不足,在布萊登斯堡城下頓足不前,沒有大膽的放棄這裡,派兵直奔華盛頓。
後來證明,這是斯圖亞特犯下的一個大錯,因為此時的華盛頓,已經沒有什麼兵力了,甚至連林肯總統本人,也已經在前一天親自抵達了布萊登斯堡,並且還發表了一場激動人心的戰前演講。
也就是說,華盛頓現在只有一些維持治安的警察部隊,是個名副其實的不設防城市,真正的防守重點,都放在布萊登斯堡了。
這也是林肯的策略,那就是把防守力量都放在布萊登斯堡,進行集中防守,這樣不但能夠充分利用布萊登斯堡的有利地形,在這裡狙擊敵人,也可以在一旦失敗的情況下,避免華盛頓遭到戰火。
換言之,林肯是故意讓華盛頓變成一個不設防的城市,目的是為了保護華盛頓,避免華盛頓陷入戰火。
而他把兵力都集中在華盛頓近郊的布萊登斯堡,則是因為這裡是進入華盛頓的必經之地,任何一個正常的將領,都不會放著布萊登斯堡不管,繞道攻擊後面的華盛頓,那樣做太危險了,完全是自尋死路。
所以說,這其實是林肯玩的一出空城計,一旦斯圖亞特真的派兵繞過布萊登斯堡,直接襲擊後面的華盛頓,肯定會輕易得手,到了那時候,華盛頓被毀,布萊登斯堡的防守也就岌岌可危了,因為守軍會變得無心戀戰。
幸運的是,斯圖亞特雖然膽大包天,但終歸還是忍住了,如林肯所料的那樣,在布萊登斯堡對面停了下來,開始正正經經的與布萊登斯堡對峙。當然,就算斯圖亞特要想亂來,布萊登斯堡的守軍也不會讓他輕易得逞就是了,但一來二去,萬一被對方發現端倪,那情況就不妙了。
總之,斯圖亞特的行動,讓在布萊登斯堡身後的華盛頓逃過了一劫,甚至可以說是大大改變了戰爭進程,也改變了美利堅的命運。(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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