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計時
第12章 計時
對起居注這個官職本能地有些反感,朱由檢卻又不得不承認,這樣確實能對皇帝言行有所約束。
出於警醒自己、不想因為廢除這個官職引起外廷物議的目的,朱由檢決定保留起居注,還在心中安慰自己:
有人幫自己寫日記,這樣還省事了。
想知道發生了什麼,直接看起居注就行。
這樣想著,朱由檢觀看起居注時,頓時興致盎然。
看到裡面記錄的多是自己接見朝臣,以及朝臣題奏的內容,朱由檢心中更滿意了。
知道起居注不但對皇帝言行有所約束,對大臣同樣如此。至少能讓他們在面見自己時認真一點,不要滿嘴胡話、虛言應付——
如果真有大臣敢這樣做,自己就讓人在起居註上記下,讓他成為千古笑柄、歷史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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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朱由檢吩咐余煌道:
「以後把大臣的言行記仔細點,尤其是他們失禮之時。」
「如果他們阿諛奉承、或者觸怒了朕,都要好好記著。」
「讓朕時時反省,讓後人知道誰是誰非。」
這話說得明顯,余煌如何能聽不出其中意思,但他還能做什麼,躬身領命而已。
這還不止,朱由檢覺得起居注的格式有些簡陋,又說道:
「記錄事情之時,要把時間、地點、人物寫清楚。」
「時間不但要有年月日,還要有具體的時間。」
「地點要寫清楚事情在哪裡發生的,皇帝和大臣為何會在那裡。」
「人物要寫清楚官職,姓名一直用全稱,不要省略,免得以後觀看時不夠直觀。」
「而且參與人員要寫清楚,尤其是談論機密事項時,如果內容外泄,要從參與人員中排查。」
還吩咐王國泰讓他記著,對內廷文書房記錄的起居注同樣作此要求。
從沒聽說過有本朝除了太祖以外還有哪個皇帝對起居注如此感興趣,甚至提出這麼多意見。余煌心中振奮,委婉說道:
「陛下所說實是至理,但臣孤身一人,實難顧及這麼多事項。」
「單是時間一事,臣就難以估算。也難以時時去看日晷、漏刻,確定具體時刻。」
朱由檢滿心把起居注用於約束朝臣,當然不會輕易放棄,道:
「人手不夠那就增加!」
「起居注有幾個人?是幾品官?」
余煌回道:
「太祖時最初定為正七品,後來升為從六品,定員兩人。罷除後重設時定為從七品,不久又罷除了。」
「直到萬曆年間,張江陵恢復了起居注,以翰林院官員兼任,並無固定品級和人員。」
微微點頭,朱由檢道:
「張江陵就是張居正吧?」
「以後稱呼人就稱姓名,重名者加字。名字就是讓人稱呼的,沒有那麼多忌諱。」
「不要一會兒稱祖籍,一會兒稱官職,一會兒稱諡號……聽得人頭昏腦漲,想清楚是誰還要耗費心力。」
「還有對本朝先帝的稱呼,直接稱年號加皇帝即可,具體的事情加上時間。」
說了一下稱呼上的問題,朱由檢讓余煌寫篇文章,表明自己的態度。免得朝臣說事情提到人名時,自己還要去想裡面的人名是誰。
余煌聞言應下,又聽皇帝說道道:
「朕看《大明會典》,起居注位列文官侍從第一,尚在給事中之上。」
「都給事中是正七品官職,左右給事中和給事中是從七品。起居注既然高於給事中,那就定為從六品,和你這個從六品翰林院修撰的品級一樣。」
「人員也要擴充,可以仿前朝稱呼,定為起居郎和起居舍人。起居郎定為從六品,定員兩人。起居舍人同本朝中書舍人一樣,定為從七品。」
「朕過些日子去翰林院,選拔人員兼任。」
說著,朱由檢又感覺從七品和從六品之間有點間隔,不利於官員晉升,又說道:
「起居郎和起居舍人之間,再加個起居編修。正七品,定員四人,負責具體編撰,以及起居郎無法履職時、暫代起居郎職務。」
「起居郎各帶數名起居舍人,分為早晚兩班記錄言行。宮門開啟上班,正午時分換班,傍晚宮門關閉下班。每月打亂人員重新編組。」
「宮門關閉之後,由文書房內侍記錄。起居編修在次日整理前一日的記載,編撰謄錄正式的起居注。起居郎審閱後,和文書房內侍一起簽字確認,底稿由文書房保存。」
「有不周到的地方,按萬曆舊制補充。」
把起居注制度完善,朱由檢自覺十分滿意。而且起居注的官職都是翰林院和文書房的人兼任,不用多發一份俸祿。對於財政緊張的大明而言,這樣做簡直完美。
同時,他還想通過這件事,試探外廷對自己調整官職的態度。看看以後是不是能夠精簡、合併機構,節省朝廷開支,提高行政效率。
余煌此時已經不是振奮,而是驚得有些麻了。他實在沒有想到,自己只是說了人手不足,朱由檢就安排了這麼多人,還完善了相關制度。
從此以後,起居注真的可以說,自己是位居給事中之上的機構了。
把這件事記在起居註上,余煌見朱由檢沒有下旨的意思,小心建議道:
「陛下,能否讓內閣擬旨,下發給吏部和翰林院?」
朱由檢眉頭微皺,知道不這樣做自己的旨意就是中旨。他不想剛剛登極就鬧出這樣的事情,所以最終點了點頭,說道:
「那就這樣辦吧!」
「咱們再說時間,朕記得萬曆年間,西洋傳教士利瑪竇進獻了兩座自鳴鐘。」
「王國泰,你派人問問自鳴鐘還能不能用。如果能用的話,取一座放在這邊,方便寫起居注看時間。」
又指著起居註上面的時間,向余煌道:
「自鳴鐘分為十二時,每小時六十分鐘,每分鐘六十秒。」
「以後起居註上不但要寫時刻,還要寫數字時分。」
「按二十四小時制,每小時四刻,每刻十五分鐘,每分鐘六十秒。」
「起居註記錄時,要精確到分鐘。」
余煌聞言說道:
「陛下,日行百刻,漏刻和日晷也是百刻。」
「若是因為自鳴鐘就改為九十六刻,恐怕多有不便。」
朱由檢聞聽此言,想到後世的刻就是為了遷就時鐘做出改動,不由深為嘆息。
從這可以看出,大明在計時工具上已經落後西方了,不得不遷就對方。所以他有些無奈地道:
「自鳴鐘的時間更精確,如果想要繼續用刻,只能按這個辦法改。」
「或者原有時刻繼續使用,以二十四小時制記錄時,直接使用時分秒,不再使用『刻』這個單位。」
《清史稿》:(康熙)四年,議政王等言:每日百刻,新法改為九十六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