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省城對章

  天沒亮陳遠山就出了屯,青背跟到屯口被他攆回去,狗在雪地上站了半天,衝著公路那頭叫了兩聲才轉身,轉身時還回頭看了一眼。

  「回去。」

  到了縣裡他跟老周碰了頭,兩個人坐長途車進省城,老周把要問的話一條一條寫在本子上,寫滿了一頁紙,寫完又念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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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寫在紙上。」

  車走了六個鐘頭,進省城的時候天已經黑透了,街上路燈一排一排亮著。

  「到了。」

  老周把他領進招待所,一間小屋,炕是涼的,老周燒了半盆炭火,兩個人對著一盞燈把要問的話又過了一遍,炭火燎得屋裡發乾。

  「省城的門不好進,話得一句一句說,你先別開口。」

  夜裡老周又叮囑了一遍,說這案子是省城的事,護林站只管認人認皮子。

  「記著了。」

  第二天一早老周去找省城的同志,回來的時候手裡多了一張照片,照片上的人戴著皮帽子,下巴上有顆痣,左邊眉毛是斷的。

  「看看。」

  陳遠山接過來看了一眼就說這是沈敬堂,正月十五那天在隊部坐了一個多鐘頭。

  「是他。」

  上午他們先去土產公司,看門的老陶把封存的舊章從柜子里捧出來,拿那份介紹信上的戳對著比了又比,又用尺子量了印邊的寬窄。

  「一樣嗎。」

  老陶說真章的邊上帶毛刺,這份信上的戳太圓太齊,是新刻的。

  「新刻的。」

  老陶又翻出一張借條,說去年臘月有人來借過舊章的樣子,說要看看印面,籤條的是一個沈字,日子是臘月十九。

  「臘月十九。」

  從公司出來老周帶著陳遠山去了文具店後頭那條胡同,兩邊堆著煤核和破筐,走到最裡頭才看見一間小屋,門帘是藍布的。

  「就是這兒。」

  屋裡坐著一個六十來歲的老師傅,戴著老花鏡在石頭上描字,桌上攤著十幾把刻刀。

  「問個事。」

  老周把照片遞過去,老師傅看了一眼就把眼鏡摘下來,說這個人他認得,臘月裡來過兩回,刻的是一枚圓章,石頭是青田的。

  「刻的什麼。」

  老師傅說刻的是土產公司的採購章,那人穿皮帽子,說話是省城口音。

  「八塊。」


  老師傅從屜子裡翻出一張樣紙,說是當時描的字樣,紙角上還留著鉛筆印,他把紙交給老周,又在筆錄上按了手印。

  「按了手印。」

  老周把樣紙和筆錄都收進公文包,說這兩樣東西明天就能遞上去,抵得上十個人證。

  「齊了。」

  出來的時候天擦黑,老周說人證物證都齊了,今晚就動手,省城的同志已經在他住的那條街上守了三天,一步沒離。

  「動手。」

  沈敬堂住在城南一條巷子裡,院門是黑漆的,門口停著一輛三輪車,院裡亮著燈。

  「人在。」

  夜裡九點多,省城的同志先敲門,說查戶口的,開門的是那個瘦高個,左腿往外撇,手裡還捏著一把鑰匙,鑰匙是黃銅的。

  「堵住。」

  人一進門就分了兩路,一路按住瘦高個,一路往屋裡走,沈敬堂正坐在燈下算帳,抬頭看見陳遠山就笑了,手裡的筆還沒放下。

  「又見面了。」

  桌上攤著一本帳,帳皮上寫著三個縣七個屯的名字,底下壓著一枚新刻的圓章。

  「搜到了。」

  屋裡還有兩個人,一個在算盤上記帳,一個往爐子裡塞紙,公安上前把爐子踩滅,紙角上還留著紅格,火苗子剛滅。

  「燒帳。」

  陳遠山把介紹信和抄件拿出來擺在帳本旁邊,說這一筆一筆他都抄過,戳也是假的。

  「不用說了。」

  沈敬堂說他做皮貨做了三十年,三省的道都走過,頭一回栽在看林子的手裡,笑完了才把臉收住,說他這回認了,帳在桌上擺著。

  「栽了。」

  陳遠山說不是栽在他手裡,是栽在那本帳上,帳上十九個人的名字一個也跑不了。

  「十九個。」

  公安把帳本、圓章和兩沓票子裝進布袋子,沈敬堂上車以前回頭看了一眼那盞燈,什麼也沒說,大衣領子立著,風把領子吹得直抖。

  「走了。」

  第二天省城的報紙上登了一小塊,說破獲一起私刻公章、套購國家皮貨的案子,涉三個縣十四個人,主犯姓沈,現押在省城。

  「登報了。」

  老周把報紙折起來塞給他,說這一趟回去有話說了,公社那邊等著聽他匯報。

  「回去說。」

  兩個人當天下午就上了車,車出省城的時候雪化得差不多了,公路兩邊的柳樹發了芽,地里有人在翻土,牲口在坡上啃草。


  「開春了。」

  上車以前老周把一張車票錢塞給他,說這趟是公差,回去記在公社帳上。

  「記公社帳。」

  陳遠山把那張報紙折好放進棉襖里兜,跟介紹信的抄件放在一塊兒,說這東西帶回屯裡去,給二叔和小芹都看看。

  「都看看。」

  回屯那天他進屯口先看見牌子,牌子上的紅布換了新的,字是小芹描的。

  「牌子還在。」

  小芹站在牌子底下等他,手裡捏著一塊抹布,說這牌子她擦了三遍,紅布是巧雲剪的,字是照著舊牌子的樣子描的。

  「擦得亮。」

  二叔說公社開了會,護林點改成護林站,定編五個人,陳遠山當站長。

  「站長。」

  當天晚上隊部點著燈開了個會,巧雲把這一冬的帳念了一遍,皮子錢、獎金、補貼一筆一筆念下來,念完把冊子合上。

  「念完了。」

  陳遠山說錢按老規矩分,他拿一半,四個隊員分一半,隊裡提三成記在公帳上。

  「按規矩。」

  散了會二叔遞過來一張紙,說這是縣裡轉來的材料,沈敬堂的帳本上還有一個字沒查清,寫在頭一頁上,一個人的名字也沒寫全。

  「常。」

  陳遠山把紙湊到燈底下看,頭一頁上寫著三個縣十九個人的名字,底下什麼也沒寫。

  「什麼人。」

  二叔說縣裡查了兩個月也沒查著這個人,只知道他是從南邊來的,三個縣的落腳點都是他租的房子,房租一年一付。

  「沒露面。」

  趙主任在電話里說,省城那邊定了案,三個縣都要照著這份帳本查一遍。

  「照帳查。」

  陳遠山把那張紙折好放進棉襖里兜,跟報紙和抄件放在一塊兒,說這個人早晚得露頭,露頭就得對上帳,一天都不能算完。

  「對帳。」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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