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誰肯說實話

  調查函送到柳河村時,陳德山正在大隊部核對春耕用的化肥數目。

  馬文才沒有把原件留下,只拿出一張抄件,讓他在下面寫情況。

  「公社催得急,你把陸長青在家打人、跟孫二賭博的事寫清楚,再蓋個章,我今天就帶回去。」

  陳德山看完抄件,沒有拿筆。

  「學校還問了房子和學籍,你怎麼只讓我寫這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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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有公社核實,用不著村里管。」

  「函上點名要問我,我就得把自己知道的都寫。」

  陳德山拉開抽屜,取出一本舊帳冊。三間青磚房是哪年批的宅基地、誰出的磚瓦、陸長青從幾歲開始掙工分,上面都有記錄。

  馬文才伸手按住帳冊:「陳隊長,陸老太可是他親奶奶。孫子拿東西抽親奶奶,走到哪兒也說不過去。你犯得著為了一個去了北京的人,得罪村里一大家子?」

  「我不是替他說話。」陳德山把他的手撥開,「學校問什麼,我就答什麼。」

  門外傳來一聲冷笑。

  陸有財扶著陸老太走進來。老太太臉上的傷早已結痂,卻特地貼了一塊寬大的紗布,一進門便坐在長凳上抹眼淚。

  「德山,你也是看著長青長大的。他把我打成這樣,還把祖屋賣了,你就忍心替他遮掩?」

  陳德山沒有跟她爭,只問:「那三間房的建房批條寫的是誰?」

  陸老太哭聲一頓。

  「是他爹的名字不假,可他爹也是我兒子!兒子死了,房子當然是陸家的。」

  「長青是他親兒子。」

  屋裡一下安靜了。

  陸有財臉色沉下來:「陳隊長,我們沒讓你說假話。長青是不是動手打了人?是不是跟孫二上過賭桌?你只管回答這兩件事。」

  「前面發生了什麼,也得一起寫。」

  陳德山將幾個人請出去,關上門,自己伏在桌邊寫了整整三頁。

  可一張沒有公社蓋章的個人說明,能不能送到北京,他心裡同樣沒底。

  與此同時,陸長青寄給柳河村的兩封掛號信也到了。

  一封給王守義,一封給陳建軍。

  王守義看完信,當天便去了大隊部。他是陸長青父親的老友,也是當日親眼看見陸衛東拿板凳砸人的白髮老人。

  「你照你看見的寫。」陳德山道,「不用替長青添,也別少。」


  王守義握著筆想了半天。他不識幾個字,最後請村裡的小學老師代寫,自己在下面按了手印。

  陳建軍更乾脆,直接翻出房屋買賣收據和建房批條的抄件。

  「房子是我真金白銀買的,批條也看過。誰說他強占祖產,讓他把五百塊錢退給我,我把房子還回去。」

  陳德山提醒他:「你爹是生產隊長,你又買了房。你出面作證,別人可能說咱們合起伙來占陸家的便宜。」

  「所以更得把帳算清。」陳建軍把交錢日期、在場人和接手的農具一樣樣列出來,「少寫一樣,都像我心虛。」

  他媳婦在旁邊聽得擔心,問會不會影響剛分下來的承包指標。陳建軍沉默了一會兒,還是在材料下面簽了名字。

  「房子住著舒不舒服是一回事,怎麼來的又是另一回事。真讓人說成咱們合夥搶房,以後更抬不起頭。」

  消息很快在村里傳開。

  有人願意作證,也有人一聽要往北京寄材料,立刻搖頭。鄉里鄉親抬頭不見低頭見,陸長青已經走了,陸有財一家卻還住在村里,誰也不願平白惹麻煩。

  陸有財也沒有閒著。

  當天晚上,他拎著兩瓶酒去了孫二家,把早已寫好的證明放到炕桌上。

  孫二隻看了一眼便把紙推開:「你們自家鬧歸自家鬧,別把我扯進去。那副牌的事要是再翻出來,吃虧的是我。」

  「沒人問你的牌。」陸有財替他倒滿酒,「你只證明陸長青跟你賭過,還拿走你一百多塊錢。」

  「那錢是他逼我賠的。」

  「所以才要寫。你就甘心讓他拿著你的錢,在北京吃香喝辣?」

  孫二想起那天被酒瓶抵住脖子的狼狽,臉色一點點沉下來。他讓陸有財刪掉「自願賠償」四個字,改成「以報公安相威脅,強行索取錢財」,這才在下面簽名。

  陸有財收好證明時,特地叮囑:「做了假牌的事,誰都別提。你咬死是正常打牌,他就說不清。」

  孫二端起酒碗,冷笑道:「用不著你教。」

  王守義跑了半天,只找來當時站在院外的三個人。

  其中一個還反覆強調:「我只能證明衛東先拿板凳,老太太后拿雞毛撣子。長青後來怎麼追著人打,我也得照實寫。」

  「就該照實寫。」王守義道,「少一句都不行。」

  北京這邊,沈青禾同樣寫完了自己的證詞。

  她把三頁紙交給陸長青前,自己先讀了一遍。

  「我寫了你用板凳砸二叔,也寫了你拿雞毛撣子抽人。學校的人看完,未必覺得你做得對。」


  「我本來就不是每件事都做得對。」

  「那你還這麼平靜?」

  陸長青把證詞折好:「我怕的不是別人知道我還過手,是他們只知道我還手,卻不知道你先挨了打。」

  沈青禾沒有說話。

  她想起在柳河村的兩年。那時的陸長青遇事總退,自己受了委屈也只會說忍一忍。如今他不再忍了,卻也不是忽然變成一個永遠正確的人。

  他會衝動,會瞞著她冒險,也會在事情過去以後承認自己哪裡做錯。

  這種改變,比一句句賭咒發誓更讓她覺得真實。

  晚上,沈青禾將自己的證詞放進信封,又取出陸長青寫的情況說明。

  看到「收取孫二八十元賠償」那一行,她皺了皺眉:「實際不是六十多塊嗎?加上前面贏的才過百。」

  陸長青愣了一下,重新翻出當天的記帳紙。

  果然,孫二最後扔下的是六十七元,先前輸給他們三十五元,總數一百零二元。

  「學校問的是賭局經過,數字更不能錯。」沈青禾把鋼筆遞過去,「你要是連自己拿了多少錢都寫不准,人家憑什麼信剩下的?」

  陸長青重新謄寫,沒有替自己找藉口。

  第二天交材料時,賀幹事發現兩份說明中連不利於陸長青的部分都寫得一致,神情稍微緩和。

  「學校要查的是事實,不是找一個沒有缺點的人。你們肯把不利的部分寫出來,至少說明態度沒有問題。」

  但他沒有當場給出任何結論。

  公章蓋下來的調查材料,終究比夫妻二人的自述更有分量。

  三天後,柳河公社的第一封回函寄出了。

  隨信一同寄出的,還有孫二那張只寫了半場賭局的證明。

  陳德山寫的三頁說明沒有裝進信封。

  馬文才只摘了其中兩句話。

  【陸長青確曾持械毆打家中長輩。】

  【陸長青確曾與村民孫二聚眾賭博,並因錢財發生衝突。】

  至於這兩件事為什麼發生,回函里一個字都沒有。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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