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端平法度,憂恤黔首。奸邪不容,皆務貞良
馮述退回座位,端起面前的茶盞,抿了一口。
沈玉落筆。
馮述喝完茶,擱下盞,朝台上瞥了一眼。
距離太遠,看不清帛面上的具體內容。
他沒有多想。
沈玉寫完第四行,擱筆。
他站起來,左手拿起帛書,右手從腰間抽出銅尺。
然後他轉過身,面朝台下。
幾千雙眼睛對上他的。
沈玉開口了。聲音不高,但南闕高台把每一個字送進了在場所有人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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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所謂認罪,不過是有人拿我母親、六歲幼妹性命相要挾,逼我羅織罪名。」
幾千人同時發出聲響。
馮述手裡的茶盞掉了。
他站起來,臉上的血色在兩息之內全部褪盡。
「住口!」馮述的聲音拔到了最高,「來人!將沈玉拿下!」
他的手朝台邊的衛士一揮。
衛士沒動。
四個親衛站在高台四角,甲冑在日光下反著冷光,面無表情,手按刀柄,目視前方。
金底黑字的腰牌掛在腰間。
馮述的手僵在半空。
腦子裡有什麼東西轟然倒塌。
從頭到尾,都是假的。
這場南闕公審,從來不是給沈玉設的局。
是給他們設的。
沈玉沒有看馮述。
他的目光掃過台下那片黑壓壓的人海,手中帛書展開,銅尺橫在胸前。
「三日前,有人潛入章台獄,以我母親、幼妹的性命相脅,要我當眾承認三件事……」
「第一,承認《論秦法三問》是關東六國舊族授意所寫。」
「第二,承認沈建手札中的檢舉殘簡系偽造。」
「第三,親手推翻我在議政堂上提出的所有改制方案。」
「我答應了。」
台下又是一陣騷動。
「但不是因為我怕死。」沈玉的聲音壓下去半寸。
「是因為我需要三天時間,讓幕後之人以為自己贏了。」
「然後站在這裡,當著全咸陽的面,把他們做過的每一件事,一筆一筆寫出來。」
他轉身,重新坐回長案前,提筆蘸墨。
這一次,他寫的不是認罪書。
筆鋒落下,帛面上出現三個大字,《論吏書》。
馮述的腿軟了,是身後程邈伸手扶了一把,才沒當眾癱倒。
程邈自己的臉已經白得沒有一絲血色,扶馮述的那隻手在抖。
沈玉的筆沒停。
他一邊寫,一邊念。聲音不高,但南闕的穹頂把每個字擴到了極致。
「其一,軍功爵本意褒獎沙場死戰之士。」
「今有權貴將軍功爵異化為違法免罪之符,持功凌法,有爵者殺人可恕、奪田可免、欺民可赦。」
「長此以往,秦律只管得了無權無勢之人,管不了有功有爵之人。法度不均,民心必散。」
台下武官席傳來幾聲粗重的喘息。
沈玉的筆鋒轉到第二段。
「其二,地方、刑獄官吏久任不換,師徒、門生、姻親、舊部盤根錯節,結為利益之網。」
「渭陽詩會案中,廷尉柳宣在任七年,經手重案百餘件,從未有人覆核過他的案卷。」
「七年,足夠一個人把整座衙署變成自己的私器。」
「其三……」
「刑獄、文書、驛傳之權,集於一小撮官吏、近臣之手。」
「這些人若互相串通,呈遞到陛下案前的,便只是他們願意讓陛下看見的真相。」
台下,東側圍欄內,詩會案受害者家屬中有人放聲大哭。
馮述站在座位旁,雙手垂在身側,手指痙攣般地抽動著。
他的嘴張著,沒有聲音出來。
程邈癱坐在席上,眼神渙散。
人群最外圍的角落裡,韓忠站在一根廊柱後面。
他的臉藏在陰影中,但陰影遮不住他額角不斷滑落的汗珠。
百官隊列最末尾,趙高垂手而立。
他的目光穿過層層人頭,落在高台上那個提著筆、橫著銅尺的少年身上。
目光很沉。
沈玉站起來,左手托著帛書,右手從腰間抽出銅尺,銅尺舉過頭頂。
「端平法度,憂恤黔首。」
廣場上有人抬起頭。
「奸邪不容,皆務貞良。」
台下東側圍欄里,一個婦人捂住了嘴,眼淚從指縫裡湧出來。
她身旁的老人拄著拐杖,渾濁的眼睛盯著台上那道單薄的身影,嘴唇翕動,跟著無聲地念。
人群里有人跟著念出聲了。
一個人,兩個人,十個人……
聲音從外圍往裡傳,零零散散的,但越來越大。
馮述的臉抽搐了一下。
沈玉把銅尺從頭頂收回胸前,橫著,詔文朝外。
馮述站起來了。
他的動作很突然,程邈伸手去拉他衣角,被他一把甩開。
馮述跨出座席,走到台前。
他的臉是灰的,嘴唇是白的,但嗓子拔得極高,高到劈叉了還在往上扯。
「沈玉!你譁眾取寵、當眾欺君!所謂脅迫不過是你自編自演的把戲!」
「來人!將此人拿下!他在南闕之上妖言惑眾,擾亂……」
「馮述。」
聲音從高台後方傳來。
帷幕從中間分開。
嬴政走出來。
馮述的膝蓋彎了,他硬撐著沒倒下去,但整個人的氣勢塌了。
嬴政站在高台上,目光掃過台下。
他抬手。
內侍從側後方上前,雙手托著一塊錦帕。
錦帕上躺著半枚銅牌,斷口參差,邊緣有暗色污漬。
「三日前,二人持遞食木牌潛入章台獄,以沈玉母妹性命相脅,逼其認罪翻供。」
「沈玉假意應允。當夜,二人返回中車府復命。」
嬴政的目光落在那半枚銅牌上。
「次日寅時,二人被發現死於中車府後院雜物房。一人被利刃貫胸,一人撞柱自盡。」
「現場遺留此物。內廷銅牌,中車府制式。」
幾千人站在那裡,連呼吸都不敢出聲。
馮述站在台前,一個字都說不出來了。
他還能反駁什麼?反駁皇帝在撒謊?
沈玉沒有看他。
他往前走了一步。
銅尺橫在胸前,聲音穿過沸騰的人潮,一字一句,清清楚楚。
「今日之事,已經證明,現行體制之下,有人能用內廷傳令系統操縱案件,能在三天之內滅口兩條人命,能逼一個無辜少年當眾自污認罪。」
「所以我再說一遍。」
「重案當行雙署覆核,不可再讓單一官署獨斷定案!」
「推行三卷分藏存檔,防案卷遭人私自篡改塗抹!」
「釐清常制、急制之別,杜絕借急務名目濫施私刑!」
「另設獨立申訴通道,勿令蒙冤百姓求告無門!」
「掌刑獄的官吏須定期輪換,輔以考成監察,不允許一人長久把持刑獄大權!」
「再有,軍功爵位不得庇護罪行,縱使是獲爵有功之人,觸犯律法,也當依律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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