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洪水衝出的管子
巡堤牧民的電話先打給了村委會,村委會報給鄉里,鄉里報給縣河長辦,河長辦的人到現場一看,拍照的手都在抖——那截管子埋在河灘的淤泥底下,出口對著河道,上遊方向,正對著綠野公司那片種藥材的條田。
李明鑰帶著阿依古麗趕到現場,天已經擦黑了。河長辦拉了警戒線,探照燈架起來,照得那段河灘一片慘白。
管子挖出來一截,三米多長,鐵皮,外頭裹著防鏽的瀝青層。再往裡挖,淤泥底下還有——順著堤岸的方向,一截接一截,往綠野條田的深處去了。環保執法大隊的人取了管口淤積物和水樣,裝進採樣瓶,貼封條的時候,執法隊長的臉色很不好看。
第二天一早,勘驗正式展開。
公證處的人全程錄像,測繪隊打樁放線,暗管裸露段一段一段編號、拍照、封存。阿依古麗抱著卷宗板站在河灘上,把第一張現場照片釘上去的時候,手指抖了一下。李明鑰看見了,問她怎麼了。她說:「李檢,三年前,我釘上這塊板的第一張照片,是那片死了的胡楊林。那時候我就想,什麼時候能把害死它們的證據,也釘上這塊板。」她吸了口氣,「今天釘上了。手抖,是高興的。」
「看這走向,」他壓著嗓子說,「是條暗管。埋在河床底下,正常水位的時候,出口全淹在水下——神仙也發現不了。這回是洪水把河床的淤沙沖走了,才把它拱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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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鑰蹲在管口邊上,用手電照著管壁內側。
管壁上掛著一層暗褐色的垢,結了厚厚一層,不是一天兩天,也不是一年兩年。
「李檢。」阿依古麗蹲在她旁邊,「咱們找了三年的東西……」
「是啊。」李明鑰站起來,望著上游條田的方向,一字一字地說,「我們找了三年的證據,是老天爺替我們挖出來的。」
那一夜,縣檢察院的燈亮到了後半夜。
緊急會議開在院務會議室。檢察長艾合買提主持,公益訴訟條線全體,趙永剛從分院趕了回來,公安局那邊,於強帶著兩個偵查員列席。
消息當晚就報到了縣裡。縣委書記聽完匯報,沉默了半分鐘,說了三句話:全力支持辦案,縣裡任何人不得說情;河灘現場,公安連夜警戒,一隻蒼蠅也別放進去;善後和維穩,政府這邊扛,檢察院只管把案子辦成鐵案。
李明鑰晚上八點接到艾合買提電話。她在河灘上守了一下午,褲腿上全是泥。檢察長就說了一句:「回來開會。帶上你這三年的卷——全部。」
桌上攤著三樣東西:現場勘驗的照片、河長辦的情況通報,還有環保執法大隊連夜做的快速檢測單。
「快速檢測的結果,先說。」艾合買提朝環保的人抬了抬下巴。
「管口淤積物里,檢出兩種農藥成分——一種除草劑,一種殺蟲劑,都是綠野藥材基地登記使用的品種;化學需氧量,超標四十多倍。」
執法隊長補充說,「最關鍵的是這個——淤積物的沉積層序,至少跨越三個灌溉季。也就是說,這條暗管,往白楊河裡排了至少三年。」
會議室里靜得能聽見空調的風聲。
三年。李明鑰捏著那張檢測單,她想起枯死的胡楊林,想起熱合曼那句「根斷了,子孫八代受渴」,想起聽證會上斷成幾截的綠綢子——原來毒不光藏在斷流里,還藏在這條埋在河床底下、日夜不停吐著黑水的管子裡。
「法律上的判斷。」艾合買提看向她。
「三件事得同步走。」李明鑰把思緒收回來,「第一,證據固定。暗管這東西,今天在我們手裡,明天就可能『被檢修』『被拆除』——我提議,立即申請對暗管全線進行勘驗、測繪、取樣,必要時證據保全,公證處全程在場。第二,性質升級。民事公益訴訟照走,但私設暗管、逃避監管排放有毒有害物質,這已經不是民事侵權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我建議,把犯罪線索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刑事、民事兩條線並軌。第三——」
她環視了一圈。
「防串供,防毀證。管子一曝光,綠野內部今晚就睡得著嗎?帳本、排班表、施工記錄、當年的施工隊——這些東西,晚一小時,就少一分。」
「於隊。」艾合買提轉向於強。
「我們隨時能動。」於強把帽子摘了,「只要手續齊,今晚就可以對相關人員採取措施。」
趙永剛一直沒說話,這時候開了口:「我補充一點。公益訴訟這條線,被告要變了——原來告的是超采地下水、生態損害,現在加上暗管排污,侵權事實、損害範圍、修復費用,全部要重新評估。這是一鍋夾生飯,得重新燜。」
「重新燜就重新燜。」艾合買提把面前的筆記本合上,站起來,「我們立案的時候,手裡只有一片死了的胡楊林。現在,老天爺把管子給我們拱出來了——這鍋飯,就是燜到天亮,也得燜熟。」
會議還定了一條:按公益訴訟辦案規則,案情重大升級,當夜形成專報,層報分院和自治區檢察院備案;同時抄送縣河長辦、生態環境分局,啟動行刑銜接機制。每一條,都落在紙面上,都簽著名字——這個案子從今天起,每一個腳印,都要踩得見人。
會議散的時候,已經快凌晨一點。
走廊里,李明鑰被趙永剛叫住了。
「明鑰。」他遞給她一瓶水,斟酌著開口,「案子升格,動靜就大了。綠野不是馮大有,鄭鶴鳴的律師團,明天就會到。你這個主辦——往後每一步,都會被放在放大鏡底下看。」
「我明白。」
「你不全明白。」趙永剛看著她,「你辦他的案子,他辦你的『案子』——上一次是P圖,是造謠。這一回,你動的是他的命根子,他回敬你的,就不會是幾張照片了。」
李明鑰握著那瓶水,站在走廊的燈下,沉默了幾秒。
「趙檢,三年前我來白楊縣報到之前,我們老檢察長送了我一句話。」她說,「他說,干滿三年,辦好案子,平平安安回去。我當時問他,什麼叫辦好案子。他沒答。」
「現在我有答案了。」她擰開瓶蓋,喝了一口,「辦好案子就是——洪水把證據衝到你腳邊的時候,你彎得下腰;對手把刀架到你脖子上的時候,你直得起腰。」
趙永剛盯著她看了半天,忽然嘆了口氣,「檢測報告明天一早送地區加急。今晚,能睡就睡一會兒——從明天起,這個案子,就沒有白天黑夜了。」
李明鑰回到家,樓下那盞路燈還亮著。她站在樓門口,習慣性地朝上游的方向望了一眼。
夜裡的白楊河看不見,只能聽見聲。轟轟的,沉沉的,比前些天緩了,可還是有勁,像一個人跑完了長路,坐在黑地里,一口一口地喘。
她想,這條河,沖了三年,淤了三年,忍了三年——這回,它自己把埋在肚子裡的東西,吐出來了。
她想起托合提老人的那曲木卡姆,想起老人說的:河是有心的,你敬它,它就養你;你欺負它,它記在這兒。
三年了。河,終於開口了。
剩下的,是人的事了。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