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2章 法律是我們的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司空瀾最後只給了三個字。親侄子。
林朝歌掛斷通話,手機扣在桌面上,指甲劃出一道細痕。
侄子。所以血緣,長相。
她閉上眼,深吸一口氣,把抽屜底層那張照片翻過去蓋住。私人的事以後再理,眼下有更要命的仗。
三天後,聯邦第七巡迴法院正式受理了起訴書。
六項罪名,十四份證據附件,七百多頁。林朝歌把自己關在辦公室里逐頁批註,紅筆寫滿了每一頁的空白處。
沈渡到的時候,她把電腦屏幕轉過來。屏幕上是一張證件照,五十歲上下的女人,灰白短髮,法袍領口扣得絲毫不亂。嘴角的紋路很深,往下墜。
「對方代表律師定了。」林朝歌敲了敲屏幕。「嚴霜,秩序會首席法務官。從業三十年。」
她摘下眼鏡擦了擦,重新戴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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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敗訴。」
沈渡在對面坐下,翻了翻桌上的起訴書副本。
「勝算多少?」
「法官公正的話,六成。」她的手指交叉放在桌面。「被打過招呼的話,兩成。」
「兩成也打?」
「我入行第一天接的案子就是兩成。」
她站起來,從書架上抽出一份辯護提綱丟到桌上。
「三層防線。駁證據,對方材料有四處拼湊痕跡。打程序,起訴流程里兩個審批環節缺法定簽章。最後一層打憲法,言論自由和結社權都有明文保護。」
沈渡掃完提綱,抬頭。「庭審前,蘇氏的媒體資源可以配合。」
「不用。」林朝歌搖頭。「法庭上的事法庭上解決,輿論牌留在庭外。兩邊別混。」
沈渡點頭。這個女人打仗的風格和楚妄截然相反。楚妄先放火再砍人,她把規則摳到骨頭裡,再用規則勒死對手。
開庭日定在五天後。
聯邦第七巡迴法院三號法庭,旁聽席滿了。後排站著十幾個扛攝像機的記者,蘇晏清安排的媒體團隊混在其中。
沈渡坐在旁聽席第一排,白鹿在旁邊。
對面,原告席的門打開。
嚴霜走進來的時候,法庭里的低語聲齊刷刷斷了。
步子不快,皮鞋踩在石板地面上,節奏穩得跟節拍器似的。她把公文包擱在桌上,解開扣子,入座。從頭到尾沒看任何人。
身後四個助理,每人手裡抱著一摞厚到誇張的文件。
白鹿在膝蓋上攥了一下拳。她跟過顧漓那幾年,在絕密檔案里見過這個名字。當年覺醒者運動的法律反擊全部折在這裡,一半以上是此人經手。
法官落座,敲槌。
嚴霜起身。
「審判長,原告方提請注意。本案被告所主導的組織,在過去三十天內累計實施了以下行為。」
她的助理將證據目錄分發給法官和書記員。
「非法聚會二十三次,有記錄在案。武裝衝突兩次,造成人員受傷,溫氏莊園安保監控為證。煽動性言論四十七條,全部截取自被告方公開發布的網絡內容。」
每一項拋出來,助理就遞上一份裝幀精美的證據包。法庭里翻紙聲細碎。
嚴霜語速勻淨,條理清到讓人後背發緊。她在用數量碾壓。每一項都有時間地點人物截圖,整理得乾乾淨淨。
林朝歌坐在被告席,面前只有兩份文件、一支筆、一杯水。
跟對面堆成小山的證據包比,她的桌面空得扎眼。旁聽席開始有人交頭接耳。
沈渡的目光落在嚴霜身上。三十年,零敗績。這履曆本身就是武器。
嚴霜念完第四項指控,忽然偏了一下頭,視線越過被告席,掃向旁聽區。
她看到了沈渡。
手裡的文件頓了不到半秒。左手食指彎了彎,按住桌沿,隨即收回目光繼續陳述。
沈渡捕捉到了。她認出來了。認出他和沈遇的長相。
「原告方陳述完畢,請被告方答辯。」法官開口。
林朝歌站起來。
「審判長。」她嗓音清朗,語速比嚴霜快半拍。「原告方的證據目錄看起來很充實,但經不起細看。」
她拿起第一份文件。
「非法聚會二十三次?我方當事人的每一次聚會均在私人場所進行,參與人數未超《集會法》第九條規定的三十人上限,且未涉及公共場所。請問原告方,依據哪條法律認定私人場所的小規模聚會構成非法集會?」
嚴霜的助理翻文件。嚴霜本人一動不動。
「武裝衝突兩次?」林朝歌拿起U盤示意。「溫氏莊園事件的完整視頻已提交法庭,清楚顯示我方人員在遭溫氏私人武裝圍堵後才予以反抗。《刑法》第七十二條,正當防衛,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她放下U盤。
「至於煽動性言論。《聯邦憲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除非原告方能舉證上述言論構成明確且即時的犯罪教唆,否則以『煽動性』定罪,本身違憲。」
法庭安靜了幾秒。
嚴霜起身。「被告方律師的辯護技巧值得肯定。但辯護歸辯護,事實歸事實。」
她的語氣忽然往下壓了一個調。
「組織武裝力量、與執法機構衝突、公開挑戰現行社會秩序。這些行為的累積,已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實質威脅。我方申請追加第七項指控,危害國家安全。」
旁聽席炸了。
林朝歌的手指在桌面按了一下。當庭追加指控,預案里沒有這一條。
「審判長,」她的語速沒亂,「原告方當庭追加指控未經法定預審程序,我方要求駁回。」
法官沉默了五秒。「追加指控的申請,本庭另行審議。今日庭審到此,擇日宣判。」
槌聲落下。
旁聽席的記者們全部站起來,鏡頭對準了雙方律師。
嚴霜收拾公文包,不緊不慢。助理圍在身後,替她擋開湧上來的話筒。
林朝歌收好文件,和沈渡一起往出口走。
門口,嚴霜攔在那裡。
兩個女人對視。身高差了小半頭,氣場旗鼓相當。
「林律師。」嚴霜的嘴角終於彎了一下。「你的辯護確實高明。不愧是林沐的女兒。」
林朝歌的脊背繃得筆直。
「但你忘了一件事。」嚴霜扣上公文包搭扣,偏頭看了沈渡一眼,收回目光。
「法律,是我們制定的。」
皮鞋踩在走廊地面上,一下一下,越來越遠。
林朝歌站在原地。沈渡沒去看她的表情,他在嚼嚴霜最後那句話。法律是她們制定的。所以她們可以改規則,追加指控只是開胃菜。
「回去再說。」他低聲開口。
當晚十一點,林朝歌辦公室的燈還亮著。
沈渡推門進來。她趴在案卷堆里,空咖啡杯擺了三個,眼鏡歪在鼻樑上。
他把蘇晏清讓秦嵐送來的熱咖啡放在桌角。
「需要幫忙嗎?」
林朝歌搖頭,沒抬眼。「你不懂法律。」
「那我陪你。」
沈渡拉了把椅子在旁邊坐下,拿起一份判例文書翻看。
辦公室里只剩紙頁翻動和筆尖划過紙面的聲響。窗外燈火一點點稀下去。
凌晨兩點,林朝歌放下筆揉了揉手腕。
沈渡合上文書起身。「我先走。」
「嗯。」
他走到門口。
「沈先生。」
身後的嗓音帶著一整夜的啞。
「你是我遇到的第一個人,讓我覺得,也許規則真的可以被改寫。」
沈渡回頭。逆著檯燈的光,她的輪廓有些模糊。
他張了張嘴,手機先一步震了。
白鹿的加密消息,一行字。
「嚴霜連夜面見了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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