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章 廠牌合約

  CAA總部距離福克斯不遠,鄭輝抵達時,理察·洛維特已經在辦公室等了半個多小時。

  

  這段時間,理察一邊處理《穿普拉達的女王》相關事務,一邊代表鄭輝與四大唱片公司接觸。

  自從《滾石》刊出「三億唱片先生」專題後,這場談判便不再只是簽下一名頂級歌手,它關係到未來十年全球唱片行業最重要的一塊收入。

  四家公司都知道鄭輝想建立獨立廠牌,也都知道競爭對手正在報價,信息不完全透明,卻足夠讓每一家提高條件。

  理察沒有先講結果,而是將四份摘要文件依次擺到鄭輝面前。每一份都經過CAA音樂部門、法務部門和財務顧問交叉審核,已經把複雜合同壓縮為最核心的數字與限制條款。

  第一份來自索尼BMG。

  索尼BMG是2004年索尼音樂與貝塔斯曼音樂集團合併後的產物,目前是僅次於環球音樂的全球第二大唱片公司。

  他們擁有龐大的北美與歐洲發行網絡,也能調用索尼集團在電影、遊戲和消費電子領域的資源。

  索尼給出的簽約預付款是1.8億美元,比環球最初報價高出3000萬。

  藝人版稅28%。

  新廠牌中,鄭輝持股55%,索尼持股45%。

  這些條件單獨看已經非常優厚,真正值得注意的是索尼提出的跨媒體整合。  他們承諾讓鄭輝未來的音樂專輯與索尼影業項目聯動推廣,可以在PlayStation平台推出獨家音樂內容,並利用索尼電視、隨身聽、音響、耳機和其他消費電子產品進行全球營銷。

  索尼希望向鄭輝證明,他們能提供的不只是唱片發行。

  如果合作建立,鄭輝的新歌可以成為索尼電影的主題曲,可以被預裝進部分電子產品,也能通過PlayStation接觸全球遊戲用戶。

  這套體系對普通歌手非常具有吸引力。

  但合同背後有兩個問題,索尼堅持在合約期內擁有全球獨家發行權和優先續約權。續約時,索尼還有權按照所謂的「合理市場價」優先收購廠牌股份。

  合理市場價聽起來公平,實際解釋空間很大。

  一旦未來發生分歧,雙方很可能圍繞估值、優先購買範圍以及是否構成第三方報價進行長時間爭議。

  更現實的問題是亞洲市場。

  索尼在日本擁有很強渠道,北美和歐洲同樣沒有明顯短板。但在華語唱片領域,他們的積累遠不如環球。

  鄭輝的中國內地發行由白天鵝音像出版社承擔,四大唱片公司都插不上手。


  內地之外的港澳台、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度尼西亞以及其他東南亞市場,環球已經經營了幾十年。鄭輝過去幾張華語唱片的穩定鋪貨,也建立在環球亞太渠道上。

  索尼可以用高額預算彌補一部分差距,卻無法立刻複製已經成熟的經銷體系。  鄭輝看完,把文件放到一邊,他本來就對索尼沒有太大興趣,不單純因為小日子。

  索尼的跨媒體資源聽起來豐富,實際能為他增加多少價值並不確定。

  他不缺電影合作,也不需要依賴遊戲和電子產品提高知名度。那些資源對新人是上升通道,對他更多只是錦上添花。

  第二份來自華納音樂。

  2004年,華納音樂被埃德加·布朗夫曼領導的財團以26億美元收購,隨後從時代華納體系中脫離。

  私募資本進入以後,新管理層正在進行激進擴張。他們急需新的增長故事,也比其他公司更願意為頂級藝人支付高價。

  華納給出的簽約預付款是2億美元,四家最高。

  藝人版稅30%。

  廠牌結構方面,華納願意讓鄭輝持股60%,華納持有40%。

  這同樣是除環球最終方案之外,最接近鄭輝要求的股權比例。

  只看預付款、版稅和持股,華納的條件甚至比索尼更有誠意。

  必應搜索「嘚齊」可看本書最新更新章節!  但華納的硬傷同樣在亞洲,而且比索尼更加明顯。

  他們在北美市場地位穩固,在歐洲也擁有足夠發行能力,可華語市場鋪貨體系、終端反饋速度與地方經銷商關係,都無法與環球相比。

  一張唱片能不能賣出去,不只取決於媒體是否報導。

  它需要進入香港、台北、吉隆坡、新加坡、曼谷和雅加達的唱片店,需要及時補貨,需要根據不同地區調整版本、價格和宣傳物料,還要處理退貨、盜版衝擊與結算。

  這些能力不是臨時招聘一個團隊便能建立的。

  華納也知道自己的問題,他們提出可以把合資廠牌註冊在香港,由華納亞太區成立專門團隊運營,並承諾在兩年內將亞洲發行能力提升到環球同等水平。

  理察在這條承諾旁邊只寫了一個詞:「無法量化。」

  什麼叫同等水平?以鋪貨速度計算,還是以終端數量計算?如果兩年後沒有做到,如何賠償?

  這些都沒有清晰標準。

  華納願意給更多預付款,本質上是在用現金購買鄭輝對未來能力的信任。

  鄭輝並不需要這份信任溢價,預付款不是免費贈送的錢。


  它只是唱片公司提前支付未來版稅,後續仍然需要用專輯收入逐步抵扣。預付款越高,不代表實際收入必然越高。如果發行能力不足,損失的是唱片銷量、市場份額和作品影響力。  第三份來自百代。

  百代目前深陷財務困境。

  全球市場份額持續下降,債務壓力越來越明顯,高層與資本市場都在質疑公司的長期前景。

  他們能夠給出的簽約預付款只有6000萬美元。

  藝人版稅25%。

  廠牌持股方面,百代要求占60%,只願意給鄭輝40%。

  四家中條件最差。

  百代唯一能強調的優勢,是旗下維京唱片的廠牌調性。維京在搖滾和另類音樂領域擁有歷史積累,與鄭輝過去英文專輯的某些音樂風格較為契合。

  可對已經擁有全球認知的鄭輝而言,廠牌品牌無法彌補財務與渠道差距。

  百代甚至沒有真正指望贏得競爭。

  他們參加談判,一方面是為了了解市場價格,另一方面也是不願意在這場全球關注的爭奪中徹底缺席。

  鄭輝只看了兩頁便將文件合上,百代只是陪跑。  最後一份來自環球音樂。

  簽約預付款,1.5億美元。

  藝人版稅,30%。

  合資廠牌中,鄭輝持股65%,環球持股35%。

  實體唱片發行費,13%。

  數位音樂發行費,6%。

  獨家全球發行權期限五年。

  五年後如果續約,數字發行費自動下降到5%。

  環球的預付款不如索尼和華納,股權條件也比華納最初的方案只多五個百分點。

  真正的讓利集中在發行費用和授權期限。

  普通獨立廠牌借用大型唱片公司全球發行網絡,實體發行費通常可以達到20%至30%。數位音樂雖然省去生產、運輸和退貨,平台與渠道費用仍然不低。

  環球把實體費壓到13%,數字費壓到6%,已經接近只收取實際服務成本和必要利潤。  而且獨家發行期限只有五年。

  大型唱片公司最希望鎖定的是十年甚至更久。鄭輝未來每一張唱片都很大可能能產生大量現金流,授權期越長,唱片公司得到的保障越充分。

  環球願意五年一簽,意味著他們接受鄭輝定期重新評估合作。

  作為交換,鄭輝必須在五年內至少發行三張英文專輯。

  這項要求並不過分。

  按照他原本計劃,下一張英文唱片明年暑期前便會發行。五年三張,難度不大。

  更關鍵的是,環球接受了鄭輝此前提出的全部核心架構。

  未來所有音樂作品的版權,首先歸屬於鄭輝在中國內地獨資成立的音樂公司。

  合資廠牌得到的只是一定期限內的全球獨家發行權,不發生版權永久轉讓。

  詞曲版權、母帶所有權和其他核心資產與經營實體分離。

  如果五年後雙方不再合作,環球不能扣留版權,也不能依靠廠牌股權繼續阻止作品由其他公司發行。

  「他們什麼時候鬆口的?」鄭輝問道。  「一周前。」

  理察解釋,環球最初並不願意接受13%的實體發行費,也希望將獨家發行期限延長到八年。

  索尼和華納的報價送到CAA後,局勢才發生變化。

  環球真正害怕的不是多讓出幾個百分點,他們害怕鄭輝離開。

  過去六年,環球從鄭輝的英文與華語專輯中獲得了可觀的收入。更重要的是,這些唱片帶來的不只是利潤,還包括全球市場份額、渠道議價能力和公司在財報中的增長表現。

  一旦鄭輝轉投索尼或者華納,環球失去的會立即成為競爭對手的增加。

  這是一進一出,影響遠大於普通歌手跳槽。

  環球最終選擇用更低的渠道成本,交換更低的預付款。

  他們向鄭輝傳遞的態度也很清楚,錢不會提前放到簽約金里,再讓藝人通過多年銷售慢慢償還。

  他們更願意把資源投入生產、鋪貨與宣傳,讓專輯真正賣出去。

  對於鄭輝來說,這種方式也更有利。他不缺現金。

  1.5億與2億美元之間的5000萬差距,不足以讓他犧牲渠道能力和長期控制權。  鄭輝繼續往後翻,在最後幾頁沒有看到現有華語合約的處理方式,他問理察:「我還欠環球一張華語唱片。」

  「他們的意思是按照原合約履行。」理察說道,「但願意把這張專輯的藝人版稅提高到30%,詞曲和製作人版稅另外結算。」

  舊合約是鄭輝早期與環球簽訂的五張華語唱片協議,目前已經完成四張,還剩最後一張,這張唱片不能直接納入新廠牌框架。

  如果鄭輝強行要求終止舊合約,環球當然有權索賠。雙方也沒有必要為了最後一張專輯破壞多年合作。

  鄭輝沒有反對履約,但他補充了一個要求:「30%可以,但這張華語專輯必須按照全球一線項目發行。」


  「尤其是歐美市場,環球總部必須做完整發行與宣傳,不能繼續把華語專輯只交給亞太區,然後被動依靠我的名字賣唱片。」

  過去幾張華語專輯在亞洲都取得了驚人銷量。

  《中國風》藉助格萊美與中國文化概念,也突破了傳統華語市場邊界,全球賣出4800多萬張。

  可這其中真正來自歐美非華語聽眾的銷量並不算高。

  北美與歐洲的一兩百萬張,對普通華語歌手而言已經難以想像。放在鄭輝身上,卻與他的全球知名度嚴重不匹配。

  他的英文專輯能夠賣到三四千萬張。

  意味著歐美主流觀眾認識他,也願意為他的音樂付費。  語言壁壘確實存在,卻不應該讓華語唱片在歐美的規模只停留在百萬級別。拉丁音樂、法語歌曲、義大利語歌劇與日韓音樂都能跨越語言傳播,中文沒有理由被默認只能賣給華人。

  環球過去的主要精力一直放在鄭輝的英文唱片上,英文專輯由總部直接統籌,是全球項目,華語專輯則主要由鄭東漢與環球亞太系統負責。

  歐美分部雖然會鋪貨,卻很少主動爭取電台、電視、主流商店陳列和大型媒體曝光。唱片能夠賣出多少,更多依賴鄭輝自己的名氣。

  環球沒有真正完成市場開發,最後一張華語專輯仍然沿用舊分配模式,也意味著環球還能拿走最大份額。

  既然如此,他們就必須拿出與收益相匹配的投入。

  理察把要求記了下來,這並不是臨時抬價。

  鄭輝願意繼續與環球合作,前提是環球證明自己不僅想守住現有市場,也願意幫助他打開新的市場。

  如果連最後一張利潤最豐厚的華語唱片都不肯投入,未來合資廠牌成立後,他們只會更傾向於降低成本。

  理察帶來的財務團隊已經提前計算過兩種合同模式下的收入差異,計算以1000萬張實體唱片為基礎。

  為了方便比較,假設每張唱片形成十美元可分配收入算,1000萬張便是1億美元。

  舊合約下,先扣除鄭輝作為演唱者獲得的30%藝人版稅,共3000萬美元。

  詞曲作者版稅按10%計算,1000萬美元,製作人版稅按3%計算,300萬美元。  三項合計4300萬美元。

  剩餘5700萬美元,屬於錄音版權相關收入。

  按照舊合約,環球占80%,鄭輝占20%。

  環球從中得到4560萬美元,鄭輝則得到1140萬美元的錄音版權收入。加上藝人版稅、詞曲版稅與製作人版稅,鄭輝總計5440萬美元利潤。


  也就是說,每銷售1000萬張唱片,環球大約能夠拿走4560萬美元。

  這還沒有計算環球通過生產、渠道、結算與其他關聯環節獲得的額外收益。

  舊合約簽訂時,鄭輝還沒有今天的市場地位。

  環球承擔全球發行風險,也確實幫助他打開海外市場。按照當年的議價能力,這種分配很合理,只是現在雙方的位置已經完全不同。

  在新廠牌框架下,同樣是1億美元收入,環球首先按13%收取實體發行費。

  1300萬美元。

  藝人版稅3000萬、詞曲版稅1000萬、製作人版稅300萬,仍然歸鄭輝。

  剩餘廠牌淨利潤4400萬美元。  鄭輝持有廠牌65%,得到2860萬美元。

  環球持股35%,得到1540萬美元。

  加上前面的發行費,環球合計取得2840萬美元。

  鄭輝合計取得7160萬美元。

  相較舊合約,每1000萬張唱片,環球減少1720萬美元。

  鄭輝增加1720萬美元。

  如果一張專輯賣出3000萬張,差額便是5160萬美元。

  賣出4000萬張,差額接近6900萬美元。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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