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定論

  李婧憋不住,舉手要說兩句,說的卻是她媽。

  「我媽只問我一個問題:『那保安最後關不關?以後誰還敢看門?』她根本分不清防衛過當和正當防衛。」

  「所以你們最後怎麼定罪、怎麼量刑,外面人未必聽得懂。但判決書里,你們是把他寫成一個普通打架致重傷的人,還是一個護家的防衛人,那個味道,他們能感覺出來。」

  她的話把「判決書是寫給誰看的」這一層,輕輕點了一下。

  目光自然而然落到最後一個還沒說話的人身上。

  「小林,你呢?」黃羅生問。

  林正宇合上筆,想了兩秒,挑了個沒人碰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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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這幾天腦子裡,總是那塊六十公分的台階。」

  他用指尖在勘驗圖上連了三下:「這邊是門口,酒後闖上來的周志剛,手裡拿著螺絲刀,已經先扎了被告左肩;那邊兩步,是後屋的小床,孩子發燒,老婆守著。」

  「這三個點連起來,就是一個很具體的危險圖景。」

  「我們不是說,誰只要在法庭上喊一句『我怕』,就可以一律蓋上正當防衛。」他看了老張一眼,「但如果判決書里只剩下『刺擊腹部致重傷一級』和『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這些字眼,不把當時那種危險感寫進去,老百姓看到的就是:正當防衛寫在法條里,好看,不好用。」

  他頓了頓:「多數意見要按防衛過當、故意傷害,我能理解。但不管怎麼定性,本院認為那一段,得把護家動機、時間緊迫、空間逼仄,一條條寫出來。讓人看得見,這是個護家的人,而不是一個因為情緒失控捅人一刀的普通行兇者。」

  「否則,第二十條在現實里,就是一條空心條文。」

  合議室里,有人輕輕吸了口氣。

  最後,是黃羅生做了個歸納。

  「你們剛才說的,其實就是三條路。」

  「一條是老張守的紅線:起因承認、防衛性質承認,但故意傷害罪和防衛過當這幾字不能丟,量刑里再想辦法從寬。」

  「一條是小劉、小林,希望在正當防衛上往前邁半步:法理上把護家、防衛起因講足,現實上主文暫時不寫完全正當防衛,在合議記錄里留下少數意見。」

  「還有一條,是小王說的系統安全路線:防衛過當加輕刑,兼顧輿論和考核。」

  他把筆在桌上輕輕敲了兩下:「我們現在能做的,是在這三條之間找一個平衡點。」

  「先把三個具體問題定下來:罪名、防衛性質的表述、刑期和是否緩刑。」


  罪名上,幾乎沒有懸念。

  「結合檢察機關那邊的思路,我的意見是,主文暫按防衛過當的故意傷害罪處理。」黃羅生首先表態。

  老張乾脆地接上:「同意。故意傷害罪、防衛過當,這幾字不能輕易動。」

  劉謹點頭:「主文上我也同意;我會在合議筆錄里寫明少數意見,本案具備正當防衛的大部分要素,只是在防衛限度上存在爭議。」

  第二個,是怎麼寫「防衛」。

  「判決書里要有這麼幾個要點:一,起因在被害人一方;二,被告人的行為具有明顯的防衛起因和護家動機;三,案發時空間逼仄、退路有限,主觀危險感強烈。」黃羅生邊說邊在紙上勾。

  「在這個基礎上,再接一句:『但其防衛行為在手段和結果上明顯超過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本院在量刑時予以充分考慮。』」

  李婧在後排悄悄補了一句:「這樣我媽看了,起碼知道,咱們不是把他當成普通打架案。」

  黃羅生笑著點頭:「可以,就把你媽當成一個假想讀者。」

  第三個,是具體刑期。

  「考慮到起因、防衛動機、被告本人受傷、認罪認罰、積極賠償、社會危險性不大這些因素,我的意見是: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三年。」

  老張想了想:「判三緩三,我贊成。比一般打架致重傷,已經是明顯從寬了。」

  王鵬在本子上寫下「3+3」,又在旁邊畫了個圈:「這個數,中院那邊看著也順眼。」

  「太輕,會被說縱容暴力;太重,對不起我們前面寫的那些防衛性質。」

  所有人都沒再異議。

  「那就這麼定。」黃羅生合上筆,「小林,你按今天的意見,先起個判決草稿。」

  「本院認為那一段,重點寫起因、防衛性質、空間條件和當時的心理狀態。小劉那段少數意見,你整理好,一併附在合議筆錄後面。」

  「明天上午拿來,我們一起改。」

  「明白。」林正宇應了一聲,把合議筆錄合上。

  出門的時候,走廊一股涼氣擠進來。

  李婧一邊往外擠,一邊扭頭沖他擠眼:「記得把那句『你說,我能賭嗎?』在判決書里留點影子,別全寫成『主觀上對結果持放任態度』那種話,我媽看不懂。」

  王鵬在旁邊半開玩笑:「你媽看不懂不要緊,上面看得懂就行。要是能兩頭都看得懂,就更好了。」

  黃羅生沒阻止這兩句閒話,只在走廊盡頭停了一下腳步,對林正宇說:


  「這案子的判決,不求寫成論文,但求讓人看完,覺得我們把問題想透了。」

  「上面將來往哪邊走,是上面的事。我們先把這一步站穩。」

  林正宇點頭,心裡卻忍不住想起了另一個畫面。

  窗外馬路對面那棟樓,郡沙縣檢察院。

  上次醉駕案,市中院通報里點名的是「郡沙縣法院刑事審判庭」,檢察院從頭到尾只在判決書的腳註里露了個名字。

  這一次,檢察院那邊早就開過會,放出了口風,說的是:

  咱檢察院不能總當法院的背景板。

  第二天下午四點多,列印好的合議筆錄和判決草稿裝進牛皮紙袋,黃羅生在封口處寫了一行字:

  「李乾坤故意傷害案(防衛過當)——請院領導閱示。」

  他剛把檔案袋塞進三樓「刑事案件呈報」的簽閱箱,辦公室的電話就響了。

  「黃庭長,魏院叫你上去一趟。」李婧探頭出來。

  「好,我馬上去。」

  五樓走廊安靜得有點空。牆上貼著幾張毫不起眼的宣傳畫,「公正司法、服務大局」「守住底線、不踩紅線」,字看得太多,反倒成了一層背景。

  黃羅生腳步不自覺慢了下來。

  這種點名的「例行匯報」,很少真是走過場。

  敲門,進去。

  魏國平的辦公室不大,一張寫字檯、一排文件櫃,窗台上兩盆綠蘿。桌上攤著幾本卷宗,旁邊一個玻璃保溫杯,杯壁上掛著幾片茶葉。

  「坐。」魏國平抬了抬手。

  黃羅生在對面坐下,把剛才又從簽閱箱裡拿出來的檔案袋推過去:「合議意見和『本院認為』部分草稿,都在裡面。」

  魏國平拆開,先把合議筆錄翻了一遍,又把「本院認為」那幾頁抽出來,大致掃過。

  「你先口頭說一遍。」他把筆放在杯蓋旁邊,「定性、量刑,說理重點。」

  黃羅生把剛才在合議室里說過的內容,又提煉了一遍:

  檢察院堅持防衛過當、故意傷害,提出「定性守正、量刑從寬」的八個字;合議庭在這個基礎上,明確承認起因在被害人一方,行為具有明顯的防衛性質和護家動機,把那塊六十公分台階、後屋妻兒、螺絲刀先扎肩膀這些要素寫進了危險圖景里;但結合兩處腹部重傷一級以及多處防禦性傷口,仍然認定「明顯超過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屬於防衛過當;量刑則儘量往下壓,三年有期徒刑,宣告緩刑三年。

  「在說理里,我們加了一句:『本院在量刑時充分考慮了被告人的防衛起因和護家動機。』」黃羅生最後補了一句。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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