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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抵達聖地,辱沒祖宗

  還好步行的路程不長,一些腳力差的戰士即將撐不住時,最前方那點火把終於停了下來。

  目的地已經到了。

  可一想到自己即將去那裡殺人,突如其來的恐慌感又仿佛大手扼住了心臟。

  前方黑洞洞一片,筆直的懸崖,看不到絲毫生氣。

  「黑馬,你最好不要耍什麼花招,否則我肯定會弄死你,然後自己逃走。」

  林墨站在懸崖邊往下俯瞰,拍著身旁的小黑胖子的肩膀笑了笑。

  來的路上已經像他展示過了飛鏢絕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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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作輕鬆,顯得跟所有印地安酋長一樣,就是為了讓他明白,就算要跟自己反水,也連一換一的機會都沒有。

  因為自己憑藉飛鏢絕技,隨時都能跑。

  「是...」身旁氣喘吁吁的黑馬顫抖著點了點頭,臉色白得不像活人,「能不能,不讓我,參與這件事,求求你了黑鷹,我可以帶你進去,但是...」

  「抱歉,沒機會。」林墨左手舉著火把,右手抽出腰間雪亮的長刀,「要麼事成,要麼咱們一起去見鷹神,哦,不好意思我忘了,你們卡瓦部落信仰的是熊神。」

  「瘋子!瘋子!」黑馬低聲暗罵,聲音都帶著了哭腔。

  熊神在上啊,我黑馬可從沒想過要帶黑鷹來幹這麼大的事,本來以為他頂多來聖地討個說法,誰知道他竟然敢冒如此之大不韙,早知道,絕對不對他提半個字聖地的事!

  林墨沒理他,低頭俯視向前方,懸崖下,多美的一片山谷。

  聖地之險要,不亞於白牛部落,兩旁聳起的白山像兩隻溫柔的大手,環抱著中央那邊草原,讓熱愛種田的林墨,下意識就想在這裡搞塊根據地。

  這麼好的關隘重地,拿來做每年旅遊兩次的聖地,實在太糟蹋了。

  就像把山海關建成避暑宮一樣,任何一位華夏皇帝這麼幹都會被罵傻x。

  雖然已是晚上八、九點。

  夜空下的草原卻如點點繁星般亮著燈火,各色帳篷像是把草原染成了彩色。

  聖地最中央,矗立著幾十座大的聖殿,巨大的實木漆成白色,在火焰下反射著聖潔的毫光,每塊木頭上都雕刻著精緻的圖騰,象徵聯盟永恆不破的誓約。

  那些聖殿裡傳來的,卻是一聲聲尋歡作樂的笑語,男子喝醉後唱歌,吹蓋爾笛,女子抱在一起舞出火辣的姿勢,濃烈的酒香隨晚風飄來。

  聽聞那遍布十里的聲色犬馬,林墨神情很奇怪,好像印第安人從未被屠殺掉五分之三,前些日子被割掉頭皮的族人也不存在了似的。


  放在華夏,別說被屠掉一大半,就算被屠掉百分之幾的人,也會枕戈旦待地全民皆兵,禁酒,簡婚嫁,節喪葬,不惜一切代價打回去。

  印第安人這個種族的反應,就很難評。

  哪怕種群在飛快消亡,事實上聯盟酋長們的生活過得都向來不差。

  他們學習白人穿華麗的衣服,搞盛大的排場,喜歡開奢靡的典禮和宴會,就連到訪的美國記者都稱讚其豪奢,甚至還上過弗里吉亞的報紙。

  用族人辛辛苦苦獵獸皮換來的錢,去購買洋酒,奴隸,甚至這個時期還有印第安人莊園主的存在。

  後來在保留地開賭場斂財,舉著瘋馬、紅雲的頭像到總統山鬧事,不要批臉的說美國屠殺了他們,要求獨立建國的也是這幫人。

  對此,林墨只想問一句,早TM幹嘛去了?!亡國滅種之後知道覺醒了?

  僅在美利堅建國時,他們就以區區十萬美元的價格,向美國人出售了當時聯盟最大也最雄偉的一座城池——薩拉曼卡城。

  在林墨看來,這已經不是蠢的問題了,這是活生生的辱沒祖宗。

  自己面前這座聖地,就是昔日易洛魁聯盟之所以偉大的證明。

  當初『德康多瓦』先知和『海倫』酋長這位兩位賢人,說服了五個互相敵對的部落,建立聯盟,並制定了名為《大法律》的憲法。

  這麼快的速度步入文明,這其他民族都沒做到的事。

  可他們要是看到子孫墮落成這樣,說不定都想穢土轉生來把他們掐死。

  聖地地形並不複雜,按理說不難發現。

  可林墨發現,如果自己不是從後面翻山繞過來,正面經過此地只會撞上一片山坡地,而坡地上生活的就是負責守衛聖地的雷鳥部落,他們嚴守聖地的秘密。

  絕不能驚動雷鳥部落,否則事情就麻煩了,被三千多個戰士堵在聖地里,必死無疑。

  從自己這個角度,能看到的只有聖地外圍幾十座帳篷,站著一排端著火槍的戰士,數量也跟黑鳥說得差不多,千把人的樣子,但從體態、眼神等細節能看出來,絕對是精銳中的精銳戰士。

  林墨沒有急於出動,讓眾人在山上先行休息,取出食物和水飽餐一頓,恢復體力。

  在這期間,帶著十個旗主,用樹枝在地上畫起了聖地地圖,用一塊石頭代表聖地外的雷鳥部落,長弓用一圈樹枝段代表聖地守衛的戰士,整體就是個鴛鴦火鍋形狀。

  然後看向了旁邊的小黑胖子,「把你所知的部落酋長們的位置,都標出來吧!」

  黑馬分別用幾顆石子,講出了各個部落酋長的住所。


  而正中心的白色石頭,就代表那座聖殿。

  看到這些酋長的位置後,林墨皺起眉,「他們住在不同的地方?」

  「是,是的。」黑馬聲音有些機械,「為了發生誤會,通常酋長都會住在不同的區域。」

  「這裡是卡瓦部落,這裡是奧奈達,這裡是休倫...這是波塔,咳咳…波塔部落因為不願跟白人合作,被白人打得太狠,可能這次來不了了。」

  「哦?」

  林墨笑了出來,想起自己那個侍女藍尾鳥,就是波塔部落失散的族人。

  哪裡都會有殘留骨氣的人,這個波塔部落可能就是其中之一吧。

  「那麼,現在告訴我,你們究竟跟白人達成了什麼協議?」林墨捏了一下眉心,沒在上一個問題糾結,繼續問道。

  「你知道的,就是不要跟聯邦軍隊發生摩擦,《大樹協議》的一部分。」黑馬看了林墨一眼,大樹協議是眾所周知的,美利堅焚燒四十七座易洛魁城鎮後,跟保留地這些部落達成的條約。

  不要發生摩擦...是袖手旁觀吧!

  林墨臉色很難看,因為聯邦軍隊的意思很明顯,讓聯盟放棄所有小部落,方便美國人步步蠶食,溫水煮青蛙,這群蠢貨難道看不出來?

  讓他們繼續這樣跟美國『協議』下去,別說保留地了,滅族都是最輕的。

  這批人如果不殺乾淨,自己怎麼可能建立得了殷商聯盟!

  不過反過來一想,其實這群人昏聵,對自己來說反而是好的。

  正因為他們無能,所以沒能建立有效的統治,萬人以上的大部落就得分族了。

  分族之後雖然名義上同一姓氏,同一語言,但酋長已經是不同的人,比如卡瓦部落,號稱十多萬人,實際上就是十幾個五千多人,同樣姓氏的部落組成的,在大聯盟之外,他們本身還有小聯盟。

  這些聯盟唯一保留的,就是『血親復仇』傳統,比如一個同族的酋長死了,其他酋長也有為其復仇的義務。

  那就意味著,自己今天只要殺得人夠多,血親復仇的力量就越大,唯一的難點在於,怎麼不把這股力量甩開,扔到白人的身上。

  林墨沉思著,一根接一根的吸菸草,等待著夜幕的降臨。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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