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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武器的批判,主的旨意

  博納神父之前加入浸禮宗,在鎮上傳教了兩年,也不過兩百多個忠心信徒,而現在僅僅過去幾天,就有幾十人主動要求加入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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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不感覺跟林墨混,比跟浸禮宗混有前途多了?

  作為一個神父,他對自身價值的衡量,自然是通過信眾數量的來判斷的。

  至於信仰是什麼,信誰,並不重要,只要讓自己能吃上信仰這碗飯就行。

  「...god!」

  可當博納打開那些文件,讀了幾行裡面俊秀的花式英文後,後半句就變成了破音。

  僵持了半天,才勉強回過神來,又抬起頭看了看林墨。

  只見林墨則習慣性拿起鵝毛筆,順手在文件上補了一行標題,免得自己以後認不出來。

  「聖教三字經。」

  那字跡,跟文件上的字跡一模一樣。

  博納神父手中的文件嘩啦掉落到了地上,瞪大眼,凝視著林墨,好像看到什麼奇蹟。

  跟先前安娜和艾琳一樣,發現林墨不僅會寫字,而且字跡如此優美。

  一位印第安酋長能寫出堪比學院教授的文字,除了神跡,還有什麼原因能解釋?

  博納神父內心開始真正有點害怕了,就像裝鬼的人最怕遇到真鬼,他也怕林墨真是一位聖徒,天父降下的兒子,那麼自己的所做所為,必然要遭受懲罰。

  「嗯?」林墨略帶不悅的看向他,博納神父才反應過來,飛速撿起地上的文件,渾身顫抖著躬身,「我...很抱歉...我的主人!」

  林墨沒有怪罪,只是看了過來一眼,那雙深邃的眸子仿佛已經將人心看透。

  「好好閱讀這些文字,傳揚出去,要記住,唯有信才能解你們的罪。」

  拍了拍他的肩膀,並且撫摸幾個狂信徒的頭頂賜福,就將他們送了出去。

  這些人是不是真信自己,不重要,也無所謂,因為只要有利益就不怕沒有人信仰。

  畢竟今晚自己還有仗要打,還有頭皮要割,沒有時間處理太多教會的事情。

  現階段最重要的事,始終是活下去,等懸在頭上的死亡危機結束了,才有時間來好好打理教會,以及推動部落發展。

  要打仗了。

  林墨走出酋長木屋,看見殷部落沒有哭容,更沒有離別的傷感,只有一片肅殺的靜默。

  每個人好像都知道自己該幹嘛,戰士們訓練完成後回到家中,跟妻子吻別,撫摸孩子,跟父母告別,帶上磨好的利刃和補充能量的牛肉塊、玉米餅、木筒裝的水,毅然決然走到部落中央整隊。


  好戰部落就是這點好,打起仗不用自己操心,會準備好一切,長弓已經在安排接應的路線,以及沿途掩蓋好行軍的蹤跡。

  總而言之就倆字,專業。

  教授戰術也是一點就通,腦子極其活泛,畢竟印第安人一次圍獵不成功,就可能餓死一家老小,比訓練華夏農民要輕鬆的多。

  在臨走之前,林墨從安娜手中接過了這塊用石灰石、黏土和鐵礦石經過幾道工序後弄成的現代水泥。

  子彈打上去,也就是啃出一個小坑,用這東西製作成混凝土,能修成這個時代真正的防彈碉堡。

  「再測試一下防彈性能,問題就不大了。」

  既然有了水泥,林墨來到工地上,召來威廉,重新規劃了工地的進度,添加了幾個碉堡,連接交通壕。

  威廉沒有反駁的接受了任務,只是看著林墨渾身戎裝,眼中仿佛閃動著些什麼。

  「先知,您是要去打仗了嗎?」在林墨轉身後,他忽然嚴肅的問道。

  「是這樣的,我的孩子。」

  林墨沒有轉身,只是平靜答道,「若你想知道,那麼依著天父的旨意,批判的武器,並不能替代武器的批判!」

  「為了懲戒有罪者,耶和華要我向傳達他們戰爭的旨意,直到他們皆低頭不敢再言。」

  「批判的武器,不能替代武器的批判...」

  聽聞這話,威廉低下頭,好像在咀嚼其中的深意。

  這句來自一百多年後那位馬聖的言論,其中富含的深意,自然讓他體悟很多東西。

  哲學家的言論,對知識分子的殺傷力還是很大的,尤其是從一位先知口中說出來。

  「那麼。」威廉思考片刻,很有軍人風範的蹲身半跪在林墨面前。

  「我希望您能帶上我,我會成為您手中最銳利的劍和盾,懲戒一切有罪者,誓死捍衛您的榮光!」

  林墨聽到這句話,皺了皺眉,沉默了,倒不是他不想帶威廉,而是感覺這小子好戰的有點可怕。

  不過,這些白人奴才早晚是要為殷族打仗的,晚來不如早來。

  「從你的人裡面,挑選十幾個合適的,去長弓那裡領槍,在主的指引下,加入這場祂賜給我們的戰爭。」

  林墨抬了抬手,算是表達了許可。

  「是,先知,感謝您賜予我這份懲戒的榮光!」威廉身形站得筆直,像一桿標槍。

  「您的榮耀,即是吾命!」

  ...

  「注意避開有人的地方,掩蓋自己的蹤跡,該死!丙字旗的那個新人,你要是再敢掉隊,我就把你耳朵獰下來!」

  在漆黑一片的曠野上行軍,只有最前方向導的一點火把做指引,一開始打仗,長弓好像變了個人似的,怒吼聲始終未曾停息過。

  現如今,林墨已經率領三百多個戰士,騎著馬離開了部落,沿著無人的曠野朝聖地摸近。

  十個旗的戰士排成一團,馬速既不快也不慢,因為這次有一整晚的時間,而聖地距離部落只有幾十里罷了。

  大多數殷族戰士,都把棉盾放在馬後,走得十分整齊。

  但對新加入的一百多個戰士而言,則心裡不禁暗自汗流浹背。

  訓練的東西雖然已經用在實戰過,可到了這時不禁腦海一片空白。

  所以林墨不敢讓他們執行重要任務,主要作戰還是依靠殷族本部戰士。

  到了一片河口處,林墨命令所有人下馬。

  將馬匹拴在旁邊的老林子裡,每個人拿好自己的裝備,扛著棉盾,開始沿河而上,徒步前進。

  每個人的背包、火槍、子彈加上棉盾,林墨算過,平均負重也就在二十斤左右的樣子。

  畢竟棉盾是四個人共用一個,同樣是四個人抬一個,緊急行軍的時候可以換著背,不能算全額負重。

  而前世軍人五公里越野的標準負重是十三公斤,但那是挑戰極限,尋常野戰帶個二十公斤負重完全灑灑水。

  更別說這些從小吃野牛長大,在野外狩獵長大的印第安人,別的說不好,但身上力氣肯定還是有一把的。

  他們的問題在於,隊形太過散漫,根本沒有隨時面對敵人的自覺。

  在長弓眼裡,新人中表現好點的,只有那位剛剛抬甲字旗的白狼。

  他不僅背著兩個棉盾,還疾步如飛,根本不像其他人,換著背就開始氣喘吁吁,走著走著隊形就散得遍地都是。

  長弓路過時對白狼投去一個讚許的眼神後,緊接著就對後面幾個旗的新兵再次大吼,「站起來,馬上給我站起來,不准歇,我說了多少次了,盯緊你前面人的腳步,跑起來,用大腿發力!」

  行軍也是有方法的,特別是負重情況下,因為人的小腿肌肉不如大腿,由於疲勞的緣故,會習慣依賴小腿發力,最後就會步伐越來越小,不知不覺發現自己掉隊了。

  正確的做法,在行軍時必須邁開大腿,大踏步前行,充分調動大腿肌肉,這樣才能避免腿部肌肉疲勞,不會讓自己不知不覺脫離了隊伍。

  這種細節必須是經常行軍打仗的部落才會懂,光狩獵是練不出來的,現在沒時間對新人進行訓練,長弓也只能一點點灌輸給他們。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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