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酒館

  暮色昏沉,林立的煙囪朝灰濛濛的天空中傾瀉著滾滾煙河。

  南區亮起片片煤油燈光,在路燈都沒有的貧民窟,唯一燈火通明的地方只有大大小小的酒館。

  這裡的人都會喝酒,就算女人不能跟男人們那樣去酒館暢飲,也會買散裝酒在家裡喝。

  或許是遺傳了克萊德的基因,海倫和唐尼兩個人都是酒鬼。

  他們痛恨這種嗜好,讓他們覺得自己身上帶著克萊德那個爛人的影子,但沒有酒精卻更加難以忍受。

  漸漸的,他們就不再糾結了。

  畢竟,整個芝加哥像克萊德那樣的酒鬼很多,但也找不出幾個跟他一樣混蛋的傢伙。

  今天的晚餐是豆子濃湯、豬油土豆餅、黑麵包。

  煤油燈光中,莫里西一家圍坐著吃飯。

  「海倫,唐尼,你們應該少喝點酒。」黛西聲音很清脆,像是個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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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比爾偷回來的威士忌口感真不錯。」唐尼自顧說著。

  「給我也來點。」海倫遞過去杯子,「洛倫,你要嗎?」

  「來點。」洛倫前世也有小酌的習慣。

  「你們這些酒鬼。」黛西見沒人理會,叉腰哼道。

  「人們喜歡喝酒是有原因的……」

  洛倫啜飲了口威士忌,辛辣的酒液讓他緩了緩,繼續道:「喝酒的感覺很好,能讓周圍的噪音變小,讓這個世界不那麼難以忍受。」

  唐尼笑道:「法克,真有哲理,老弟你應該去當作家。」

  說話間,海倫起身從柜子里拿出一隻鐵盒子放到餐桌上,然後往裡面丟了50美分硬幣。

  見狀。

  唐尼、洛倫、比爾、黛西也都往鐵盒子裡放了幾十美分不等的硬幣。

  這是莫里西一家的「松鼠過冬基金」。

  一旦賺到錢就會往鐵盒子裡面儲存一點,用來在每年最艱難的冬季中使用。

  往鐵盒子裡存完錢,放好盒子。

  這時,一個長相很硬朗,二十出頭的青年敲門走進屋。

  「夥計們,今晚吃什麼?」

  「嘿,史蒂夫。」

  眾人很熟絡地打著招呼。

  青年叫做「史蒂夫·羅伯特」,是在南區威爾遜肉製品廠工作的電工,也是海倫的男友。

  電工在這個時代是技術工種,一般人要想學習的話,只有從學徒做起,學習的時間很長,還沒什麼收入,對於南區家庭來說很難承擔。


  但史蒂夫腦子好用,加上對電氣這一行很有熱情,所以靠著自己買書學習,免費幫人安裝電路,很快就成為了一名熟練電工。

  時薪多的時候,能拿到50~60美分,也不容易失業。

  「上帝啊,說真的,讓我幫你們把煤油燈換成電燈吧,這油煙也太大了。」史蒂夫摟著海倫的肩膀說道。

  這一片的木屋都沒有接入戶線,要找專業電工接線是一筆高額費用。

  海倫卻不貪圖能省一筆施工費,搖頭道:「算了吧,我們可負擔不起電費。」

  史蒂夫想說什麼,最後也只是無奈一笑:「好吧,我聽你的。」

  他之前對海倫提過,由他出錢來給莫里西家裝電燈,被海倫果斷拒絕,還生了不小的氣。

  海倫作為莫里西家的大姐,獨自一人拉扯弟弟妹妹長大,是個很自強的女人,不會接受任何人的金錢幫助。

  何況,她跟史蒂夫都還沒有結婚。

  吃完晚餐。

  海倫和史蒂夫去工人舞廳約會,一起去跳跳舞什麼的。

  因為沒什麼避孕措施,所以海倫和史蒂夫兩人還沒發生過什麼實質性的關係。

  主要是目前的經濟狀況,他們兩人還不適合要孩子,萬一懷孕就完蛋了。

  比爾一吃完飯,就拎著一根撿來的棒球棍,出門找同伴們瘋玩。

  「黛西,你不打算出門找朋友們玩耍嗎?」洛倫問道。

  「是的,我喜歡自己一個人。」黛西乖巧地收拾好餐具,坐在煤油燈邊擺弄起布娃娃。

  「這孩子,太孤僻了,我們需要給她找一些朋友。」洛倫輕聲對唐尼說。

  「讓黛西這幾天別幹活,好好在學校讀幾天書。」唐尼拍了下洛倫肩膀,「走,喝酒去。」

  洛倫點點頭,心想等賺到錢,要給黛西買一隻時下最流行的泰迪熊玩偶。

  ……

  屠場區的西側是「阿什蘭大街」。

  街道兩側林林總總的酒館鱗次櫛比,人們稱這條街為「威士忌路」,因為大約有兩百家酒吧在這裡營業,張開雙臂歡迎工人們的光臨。

  夜色中的阿什蘭大街燈火明亮,空氣中混著屠場區飄來的腥氣和酒氣。

  穿著髒兮兮工裝的美國工人和東歐移民工人沿路走著,在遠方傳來的汽笛轟鳴中,尋找一家中意的酒館。

  「今日特別推出熱豌豆湯加燉白菜。」

  「德國泡菜配法蘭克福香腸,請進!」


  「豌豆湯配燜羊肉,歡迎光臨。」

  大街上的招牌五花八門,酒館特色菜品的招牌上用了好幾種不同的語言印製。

  店名更是各具特色:家庭小聚、溫馨一隅、爐邊暢飲、居家生活、歡樂宮、仙境、夢幻城堡、愛的歡樂窩……

  叫什麼的都有。

  唐尼選了一家有陪酒女,並且陪酒女胸部比較可觀的酒館進去。

  作為人類文明最古老的職業,陪酒女一天就能賺到尋常女工一周的薪水,每讓客人為她們點一杯酒水,就能獲得10美分左右的提成。

  如果看對眼的話,也會願意跟客人出去,但這種情況比較少,警察也會查。

  要想過夜的話,還是去紅燈區比較方便。

  不過,唐尼因為體魄健碩的緣故,女人緣不錯,往往不用花錢就能約到這裡最漂亮的陪酒女。

  「還是後世的美女質量高啊。」

  洛倫對這些陪酒女沒有興趣,然而唐尼已經喝到忘乎所以。

  他沒有打擾唐尼,出門換了一家比較偏遠,但也比較清靜的酒館。

  酒吧名為「辛克酒館」。

  不大的店裡只有店主自己一個人在營業。

  火爐邊擺著幾張桌子,一些人圍在一起喝酒,吧檯也坐著買醉的酒客。

  洛倫隨便要了一杯美式啤酒,坐在火爐旁邊慢慢喝著。

  他並不著急回家,酒館不僅清靜,還有明亮的電燈,也不用擔心打擾到家人休息……

  無疑是創作的好地方。

  最重要的是,在還沒有賺到稿費之前,他不想讓家人知道他在寫小說。

  ……

  「唉,下一部小說該寫什麼呢?」

  辛克酒館的吧檯,穿著西裝的埃德加·巴勒斯拉開領帶,悶頭喝著酒。

  雖然他的《人猿泰山》在去年爆火,但妻子在上個月剛生下了第三個孩子,經濟壓力始終在追著斬殺,所以依然不敢有絲毫放鬆。

  他今年已經37歲,頭髮都禿了大半。

  但為了養家餬口,他一邊要在芝加哥市中心的系統運營公司上班,一邊還要連載《火星公主》的續作,同時還要打磨下一期《人猿泰山》的文稿。

  壓力很大,讓他的靈感都有些枯竭。

  為了放鬆下緊繃的精神,逃離市區的快節奏生活,他會偶爾來南區的酒吧,躲在偏僻的酒館裡喝酒。

  同時也是為了尋找創作的靈感。


  夜越來越深。

  埃德加·巴勒斯小酌著啤酒,忽然注意到火爐邊的一個工人打扮的青年,正埋首伏案於酒桌前,專注在紙面上書寫。

  南區的工人……估計是在學習寫自己的名字,亦或是認識更多的字,以期找到一份輕鬆的文職工作吧?

  埃德加·巴勒斯心裡想著。

  ……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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