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話又說回來
酒過三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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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加·巴勒斯不住在南區,不能像那些打零工的工人一樣徹夜狂歡,他還有一份需要早起打卡的全職工作。
於是結了帳,就打算離開。
辛克酒館的老闆收了錢,順便走出吧檯,到那個一直在埋頭書寫的青年桌邊。
手指夾著香菸,瓮聲瓮氣地說:「我記得你,莫里西家的小子。我這邊電燈挺亮的吧,要不要再來一杯啤酒?」
這裡的酒館都有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來這裡必須喝酒。
如果進來不喝酒,立馬就會被轟出去,走得稍慢一點兒,腦袋說不定就會被啤酒瓶子給開瓢兒。
但洛倫坐了這麼久,才點了一杯5美分的啤酒。
這就很過分了。
他這裡電費一個月都要至少2美元。
「再來一杯啤酒。」
洛倫從兜里掏出半毛錢硬幣。
老辛克嘬著香菸,才算是滿意了。
「小子,你在寫小說麼?」
老辛克接過硬幣,目光瞟到寫滿一張紙的文字。
他年輕時讀書不錯,字都認得,也就是家裡沒錢才早早輟學。
「是的。」
洛倫點點頭。
「我一定是抽到假煙了,你們莫里西家的人都開始擺弄墨水了。」
老辛克嘟噥著,也沒太在意,他見過太多懷揣理想的年輕人,最後都成了這條酒館街上的忠實消費者。
窮人們只能談現實,不能談實現。
「這老登……」
洛倫點了根煙放鬆大腦,嘴裡也沒客氣。
這是一個很小的插曲,火爐邊喝酒的工人們連頭都沒回。
但即將走出酒館的埃德加·巴勒斯卻回過頭來,目光注視在洛倫身上。
意思是說,我誤會了……這位年輕工人是在創作小說?
這一刻。
埃德加·巴勒斯心中湧現出對別人隨意進行評判的深深羞愧。
縱然這樣的評判幾乎適用於全部的工農階級。
他唯一知道的一位從底層翻身的作家,是他最為仰慕的傑克·倫敦。
傑克·倫敦是一個偉大的作家、冒險家。
從小家境貧寒,每天都要工作16個小時以上,但依舊自學讀書寫作,成為了文壇巨星。
巴勒斯經常閱讀傑克·倫敦的作品尋找靈感,那些根據真實冒險經曆書寫的故事,對他而言就是源源不盡的寶藏。
「老闆,我請那個年輕人喝一杯。」
埃德加·巴勒斯回到吧檯前,用兩枚銀幣要了一杯黑麥威士忌。
這一杯威士忌要20美分,可以說是奢侈消費。
當老辛克把威士忌端過來的時候,洛倫才知道有人請他喝酒。
他沒去碰酒杯,見到請他喝酒的傢伙是個禿頂發福的中年男人,心裡提防起來。
當一個完全不認識的男人請你喝酒的時候,心中的答案很難不偏向於一個狂野的想法……
彎的?
這年頭同性相吸可是違法的!
「年輕人,我沒別的意思,只是想請你喝一杯。」
埃德加·巴勒斯摘下剛戴上的圓頂帽:「你是在寫小說麼?」
洛倫放下筆,叼著香菸:「難道我像在寫大學作業麼?」
「年輕人,很幽默的笑話。」
埃德加·巴勒斯不由一笑,在對面坐下:「不必對我如此防備,我也是寫小說的,《人猿泰山》看過麼,就是我寫的。」
洛倫抖了抖菸灰:「你倒是長得像人猿。」
一句話就想讓人相信?
這裡是南區,太天真的人可是會被社會啃食殆盡的!
巴勒斯並不惱火,知道自己過於唐突。
好在他身上帶著任職公司的名片,還有正在打磨的《人猿泰山》手稿,都能用來證明身份。
巴勒斯等待著洛倫觀覽這些證據,又要了一杯威士忌,然後對洛倫淺笑道:
「我是來南區喝酒放鬆,順便找靈感的,沒想到遇見了你這樣的年輕人,忍不住過來打招呼。」
「你知道,我並不是什麼著名作家,但也算是獲得了一些讀者們的認可,在通俗文學圈子裡也有一些人脈。」
「或許,我們能互相進行交流,如果你願意分享你的作品,我會給出合適的建議,如果夠好的話——我會推薦給我的編輯梅特卡夫先生。」
洛倫觀覽完了巴勒斯提供的證據,心中的懷疑打消。
他將這些東西遞還回去,巴勒斯十分真誠的這番話傳進耳中。
意思是說……
他能通過埃德加·巴勒斯這條線,直接將他的稿件放到《全故事》雜誌編輯的辦公桌上?
要知道《全故事》雜誌的總部在紐約,而且因為是月刊,加上是知名雜誌有很多人投稿的緣故。
如果是一個無名小卒投稿的話,經過各級編輯的層層篩選,直到最後送上主編的辦公桌。
需要的時間短則一個月,長則兩個月不止。
何況,這年頭只能通過郵局傳遞信息,沒有電子郵件那麼方便。
要是能得到埃德加·巴勒斯的引薦,意味著能節省大量時間。
那……話又說回來。
洛倫拿起那杯黑麥威士忌灌了一大口,發出舒爽的呼氣聲,然後說道:「巴勒斯先生,剛剛只是開玩笑,感謝您的威士忌。」
並進行了自我介紹,道出名字。
埃德加·巴勒斯笑了笑:「這麼說來,洛倫·莫里西先生,你對我的提議感興趣了?」
洛倫點頭:「巴勒斯先生,世界上還有什麼比在火爐邊喝著高檔威士忌,與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談論文學更有意思的事情呢?是的,我願意分享我的小說。」
埃德加·巴勒斯摸著下巴,若有所思:「如果是在乾淨些的酒館,或許會更有意思。」
兩人對話著。
洛倫也不忘對剛才那篇《人猿泰山》手稿一頓猛夸。
說實話,《人猿泰山》這部作品每個系列都少不了美女愛上泰山的橋段,情節也都是對抗外來入侵者的不斷套娃,具備著時代局限性。
但放在這個時代,卻是很有新意的作品。
所以,洛倫也是一頓毫無心理負擔的彩虹屁。
讓巴勒斯都覺得有些誇張,卻也被誇得心情大悅。
埃德加·巴勒斯享受著誇獎,很是迫不及待:「洛倫,能否介紹下你寫的這部小說?」
洛倫將花了兩個小時寫好的手稿遞過去:「我計劃寫一部中篇小說,已經構思好了,這些是小說的序章。」
《侏羅紀公園》的原著小說約莫有26萬字。
洛倫打算按照電影版的敘事節奏,將其壓縮為一部中篇小說。
而開篇的序幕【猛獸噬人】——講的是侏羅紀公園所在地一名園區工人被恐龍襲擊,重傷送進海岸診所,不治身亡,但公園所屬的國際遺傳科技公司,卻對外謊稱是工地事故。
序幕字數約為3300多字,按照0.6的通用比例計算,也就是2000個單詞左右。
因為早有構思,所以洛倫已經把序幕給寫完了。
「猛獸噬人……從名字來看,你要寫的是荒野類型的小說麼?」巴勒斯以慣性的思維做出判斷。
「遠比那類小說要有意思。」洛倫啜飲威士忌。
巴勒斯捧著文稿,目光順著文字開始移動,步入這個在酒館偶遇的年輕人的筆下世界。
【滂沱的熱帶暴雨啪啪地敲打著醫療診所的鐵皮屋頂,雨水嘩嘩地順著金屬的排水導管流下,像一股洶湧的激流飛濺到地面上。羅伯特·卡特嘆了一口氣,呆呆地望著窗外。低垂的雨霧遮蔽了海灘及海灘外的大海,她從診所望出去,幾乎什麼也看不清。
兩個月前她來到哥斯大黎加西岸的阿尼亞斯哥,成為一位出診醫生。這裡的生活和她想像中的完全不同。
博比·卡特在芝加哥的麥可里斯醫院的急診室實習了兩年,在那段極度緊張的生活後,她希望能沐浴在海邊的陽光下,過過輕鬆自在的生活。
她來阿尼亞斯哥灣已有三個星期,這段時間天天下雨。
其他的事物都令人滿意。她喜歡這裡與世隔絕的環境和當地居民熱情友好的態度。哥斯大黎加的醫療體系是世界上最出色的20個醫療體系中的一個,甚至在這個偏僻的海邊小鎮也有良好的醫療診所,醫務人員和藥物器材齊全。她的助手曼紐爾·阿拉貢為人聰明且訓練有素,因此博比在這裡能發揮與她在芝加哥實習時一樣的臨床水準。
可是這雨,這從早到晚,沒有一刻停歇的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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