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斯內普03

  工業化和城市化讓幾代人遠離了土地,大部分人不再具備辨別毒蘑菇和可食用漿果的能力。諷刺的是,採食在英國被普遍視為一種中產階級的愛好,屬於有閒階級的田園夢,而非窮人的生存技能。

  這片橡樹林正值橡子落果期,滿地都是。

  橡子處理不好是會中毒的,處理得當的可以磨粉充飢,雖然不是美味,但能活命。不過這太麻煩了,濃濃下了地,在森林裡嗅著。

  嗅覺靈敏的兔子也是甜食愛好者。在自然界中,甜味通常意味著高能量,她對甜味很敏感。

  

  她帶著小男孩摘了一筐熟透的野莓、漿果和胡蘿蔔。

  西弗勒斯太餓了,拔出來的蘿蔔在衣服上擦掉了泥就開始啃,餘光也不忘緊緊盯著小兔子。

  「你……真的不吃胡蘿蔔嗎?」他蹲下身把手裡剩下的半截胡蘿蔔往前遞了遞,黑色的眼眸裡帶著幾分小心翼翼的試探。

  濃濃正優雅地伸著前爪,把胡蘿蔔頂端那幾片鮮嫩的綠葉踩在底下,慢條斯理地啃著葉子。

  「根太甜了,吃多了會胖會拉肚子。」

  她是個保持身材健康的小兔子,不會被胡蘿蔔誘惑走的。

  「你不是——」西弗勒斯差點把鬼魂說出來了,他不敢承認自己做了什麼,緊緊閉上嘴。好在她並沒有多問,專心啃著葉子。

  但他不知道,兔子的眼睛總視野接近360度,在他看不見的那一側,她的一隻眼睛正落在他臉上。

  把他臉上的心虛懊惱緊張全都看在眼裡。

  小騙子。

  「你是莉莉的朋友嗎?」

  西弗勒斯渾身一僵,咀嚼的動作都停了下來。拿著胡蘿蔔的手指不自覺地收緊了。

  一旦承認,他就再也洗不清「偷拿朋友東西」的罪名。

  濃濃沒有站在道德高地上審判他,而是遞給他一個梯子,看他願不願意自己爬下來。「我帶你去抓小兔子,我答應她要送她一隻小兔子了,你帶給莉莉好嗎?」

  風吹過樹梢,帶起一片沙沙聲。

  西弗勒斯僵硬地蹲在原地,臉色由白轉紅,又由紅轉白。他極力遏制著內心的慌亂與羞恥,好半晌才低聲應道,聲音微弱得幾乎聽不清:「……謝謝。」

  「不客氣,但我以後要你幫忙摘草藥,你能辦到嗎?」

  西弗勒斯猛地睜大眼睛,暗淡的瞳孔里陡然亮起一抹光,聲音里第一次帶上了屬於孩童的急切:「可以,我能辦到!」

  采草藥是他能做到的,是他有價值的事。這是一個他第一次覺得自己是有用的,不是累贅。


  「那我們合作愉快。」

  小兔子蹦跳著來到他面前,後腿站立起來,一本正經地伸出了一隻毛茸茸的前爪。

  西弗勒斯下意識地抬手,可看到自己滿是黑泥的手心時,驟然縮回。他慌忙掀開破舊外衣的內里,在裡面相對乾淨的布料上用力擦了又擦,直到確認手心乾淨了,才敢用兩根手指輕輕地握住了那隻小爪子。

  「謝謝。」他輕聲說。

  「你該洗澡了,西弗勒斯。」

  「唔——一會就洗。」

  他說的洗就是在河邊用破布擦一下身子,濃濃恨不得長出雙手把他按到河裡,搓個百來遍。不過就算身子擦乾淨也沒用,衣服已經餿了,還有他的床單,他家,一切都太糟糕了,不知道從哪裡開始整理。

  還是先解決他的溫飽再說吧。

  西弗勒斯每天都去森林裡摘草藥,找食物,給自己還有艾琳都吃飽了。但好日子過得不長,一周後,兩個警察來到森林裡逮住了他。

  英國在1968年重新定義了盜竊法,其中有一條——出於個人用途採集野生植物通常不違法,但用於出售或任何商業目的則犯法。

  法律表面上一視同仁,但現實中產階級家庭的孩子去森林采野莓,叫親近自然的田園教育,蜘蛛尾巷的孩子做同樣的事,叫可疑行為。

  「嘿,那邊那個,站住。」

  西弗勒斯的腳釘在了原地。他認得這種語氣,比托比亞少了點髒話的語氣。

  警察走近了。一個高個子,一個矮個子。高個子的皮鞋踩在落葉上,聲音很響。矮個子的目光在他身上掃了一遍,然後落在他腳上那雙裂了口的鞋上。

  「叫什麼名字?」

  「西弗勒斯斯內普。」

  「住哪兒?」

  蜘蛛尾巷。他說出地址的時候,兩名警察眉毛動了一下,像在說「果然」。高個子一把奪過他手裡的籃子,倒出來,裡面就只有莓果蘑菇一些分不清是什麼的草。

  「你知道這片林子歸誰管嗎?亂摘東西算偷嗎?」高個子把空籃子扔回他腳邊,「這次算了。但再讓我們看到你在這兒晃蕩,就直接帶你去警局。聽懂了嗎?」

  西弗勒斯點頭。

  警察轉身走了。他看他們越來越遠,直到聽不到腳步聲了,他才蹲下來,把空籃子撿起來,然後把滾落在落葉間的食物藥材撿回籃子裡。

  濃濃在灌木叢中一直等到他撿完東西,跳出了灌木叢,跳到了枯葉上面。西弗勒斯本能地轉身看向聲音來源處,小兔子蹦蹦跳跳到他腳下,再往上一蹦,西弗勒斯被它的耳朵甩到了臉,毛茸茸的,痒痒的,看著它穩穩落在他蹲著的膝蓋上。


  白化兔在森林裡是活不久的,一身純白的皮毛很容易成為捕獵者的美食。濃濃選這隻小兔子是打算被人類飼養,白色皮毛會讓人覺得乾淨無害。

  「你敢抓蟲子嗎?我發現了一窩特別甜的蟲子!」

  「蟲子?甜的?」

  「走,抱著我,我跑不動了。」

  西弗勒斯想也沒想直接伸手將她托起來,站起來往前走。

  小兔子嘰嘰喳喳的,似乎沒有發現剛才有警察來過。

  「……你知道蟲子吃起來有多美味嗎?蜜蜂的幼蟲生吃像濃郁的凝塊奶油,煮熟後味道像牡蠣。金龜子的幼蟲烤起來有堅果的香氣,不過吃起來像混著泥土的黃油味。黃粉蟲呢,生的就有甜玉米的香氣,烤的話有蝦味和油脂香。木蠹蛾烤後外皮酥脆,裡面很柔軟,味道像烤雞,像堅果炒蛋。」

  奶油黃油烤雞……很少吃油水的西弗勒斯肚子裡咕了一下,他對吃的沒有欲望,但他的身體違背了他的意識。

  一人一兔停在一棵橡樹下。

  樹根附近有一堆深色的碎屑,像鋸末一樣堆成一小撮。濃濃跳下去用前爪刨了刨樹皮,翹起的樹皮下露出一道深色的隧道,裡面有白白的東西在動。

  「西弗勒斯,你過來看。」

  小男孩蹲下來,用一根細樹枝挑開了那片樹皮。一條條白胖的蟲子在隧道里蠕動,他看得皺起眉頭。

  「這是木蠹蛾,要是在倫敦的餐廳里,一道菜要五鎊多。」

  「這麼貴?」西弗勒斯不置可否,鬼魂是大人,見識比他多,沒必要騙他。

  「抓的時候要小心點,別被咬到了。」

  「嗯。」

  人對一件事物的判斷,不完全由事物本身決定,而是由它被賦予的符號價值決定。一條在樹裡面蠕動的蟲子是噁心的。裝在白瓷盤裡,旁邊擺著歐芹和檸檬片,菜單上寫著高價,它是值得一試的。

  大中午,西弗勒斯跑回家就迫不及待地生火烤蟲子。濃濃在他肩膀上幫他看火候,合適了就讓他翻面。

  在烤的時候兩人就聞到了味道。剛開始有一股明顯的水汽夾雜著生腥味,像濕木頭被加熱。隨著水分烤乾,蛋白質和脂肪受熱發生美拉德反應,一股烤焦的堅果香氣瀰漫開來。

  西弗勒斯把嘴抿成了一條直線,濃濃聽到他在不停咽口水。她沒說話,不然他估計一開口口水就流出來了。

  「好了差不多了,夾起來。」

  蟲子是美味的,對於一個很少吃肉的小孩子來說,只要克服了心理障礙。

  西弗勒斯閉著眼咬下去,嚼了一下然後不由得加快速度吃著,濃濃不忍地別過頭,因為這是他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用來吃飽的東西。


  蟲子固然營養,但誰看了這麼一個狼吞虎咽吃蟲子的小孩都會於心不忍。

  她騙他的,倫敦根本沒有這道菜。

  「等你長高了,我教你抓蜜蜂,蜜蜂幼蟲更好吃。」

  西弗勒斯咀嚼的動作頓了一下,含含糊糊地問:「……蜜蜂幼蟲?在哪裡?」

  小兔子耳朵尖抖了抖:「得等春天。現在快入冬了,蜜蜂都縮在窩裡過冬。你掀開蜂巢,它們會拼了命蟄你。你還沒長到能跑贏一群蜜蜂的年紀。」

  「嗯,那我們明年去抓。」

  傍晚的時候,艾琳回來了。

  西弗勒斯下午都在家曬草藥看書,根本沒發現艾琳出去。她回來的時候從黑色斗篷里拿出一塊黑麵包和一袋燕麥。

  每次艾琳披上斗篷的時候,西弗勒斯就知道她要去巫師界,他還沒去過,但已經很嚮往了。因為艾琳回來的時候總會帶上食物,在他的印象里,那裡是有食物的地方。

  母親不是萬能的,但母親是他餓的時候唯一會為他披上斗篷出門的人。

  艾琳把斗篷掛在門後,去了廚房。西弗勒斯跑到那件黑色斗篷前,聞著上面的味道,不屬於蜘蛛尾巷的味道。

  腳下有動靜,他看到小兔子也學著他在斗篷嗅了嗅,她也好奇。相處的這些日子裡,他已經聽出來她不是巫師了,她對魔法一竅不通。

  「這是飛路粉的味道,就是在壁爐里,丟下粉末就能……就能去別的地方。很遠的地方。一下就到了。」

  小兔子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艾琳在的時候,她不說話裝作一隻正常的兔子。

  「母親說過,明年就讓我去上學,我帶你去。」

  明年有好多事要做,要抓蜜蜂蟲子,要上學,都是好事。西弗勒斯難得露出點笑意,眉眼彎彎的,但他忘了,今年冬天得先熬過去。

  冬天意味著——

  沒有野莓,沒有蘑菇,也沒有任何可以充飢的野生植物。壁爐里的煤塊永遠不夠燒,破舊的磚房一天比一天濕冷。

  更糟的是,托比亞待在家裡的時間越來越長。

  濃濃只是暫住下來,但也受不了托比亞永無止境的暴躁咒罵。當這個男人沒有酒喝時,他就像一隻被困在廢墟里的困獸,通過折磨那對瘦弱的母子來滿足自己可笑的掌控欲。在他眼裡,這棟房子是他的領地,而妻子和兒子不過是奴僕。

  艾琳只要咳嗽,托比亞便把破鐵鍋砸得轟響,罵她帶病找死。西弗勒斯多看了一眼空蕩蕩的櫥櫃,托比亞就會暴跳如雷,命令他把後院積雪裡的雜木一根根搬進屋內,搬完了再重新搬出去,純粹只是為了看他在這凍僵的天氣里像個無頭蒼蠅一樣瞎忙活。


  氣溫驟降至零下,暴風雪來臨的那一天。

  濃濃叼著自己在森林裡找到的一枚鑲著暗紅色石頭的金戒指,是從死人身上扒下來的,不到萬不得已不能動。她跳到樓梯口,松嘴。

  「叮叮咚咚——」

  戒指從樓梯上叮叮咚咚滾下去。

  托比亞在客廳壁爐前烤火,聽到聲音找到過去,彎腰撿起來戒指,用袖口擦了擦石頭表面。

  「……操。」

  托比亞看了一眼空蕩蕩的樓梯口,又回頭看了一眼廚房,艾琳正在裡面做飯,然後他看到西弗勒斯正在看著他手裡的戒指,托比亞滿不在乎的把戒指塞進褲兜里,披上外套出門去了。

  西弗勒斯在托比亞走出門那一刻,他跑到窗戶看著,托比亞正頂著寒風越走越遠。恍然間,他似乎看到了喝得醉醺醺的托比亞凍死在街頭。

  會嗎?

  會的。

  那枚戒指看起來就很貴,應該可以換很多很多很多酒。

  但他猜錯了。

  托比亞出門第五天,暴風雪小了,家裡來了警察。警察懷疑托比亞和十年前一起失蹤案有關,他們盤問了艾琳和西弗勒斯,母子倆自然是一問三不知。他們甚至連戒指是哪裡來的都不知道。

  艾琳沒有錢請律師也沒有錢交保釋。西弗勒斯看著艾琳面如死灰的臉色,他轉身上樓,一口氣跑到自己房間裡關上門,躲進被子裡。

  小兔子在被窩裡蜷縮成一團,他把臉湊過去,埋在她毛絨絨的背上,嘴角不受控制地勾起。他不敢挑明,不敢發出笑聲。

  他只是將小兔子緊緊抱在懷裡,用興奮發燙的臉頰一遍遍蹭著她柔軟的毛髮。

  他知道是誰做的一切。

  這是屬於他們的秘密。

  (還有更新耶)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