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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規章》的施行

  歌劇院那場演說過去幾日後,原本口頭上的口號逐步落實為案台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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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執行局的招牌已被更換成國務院,施泰因帶著一群文官逐條推敲《改善國家最高行政管理機構的規章》。

  這部《規章》的核心只有三條:

  解散樞密院與總執行局。

  建立按職能劃分的七部制(外交、軍事、司法、內政、財政、文化、工商),各部部長為該領域最高決策者,合議制讓位於部門分工制。

  官員選拔實行考試與培訓制度,以能力而非出身作為任命標準。

  然而,真正讓後世學者爭論不休的,不是《規章》的條文本身,而是頒布這部《規章》的人。

  政治史上從不缺乏改革者,但改革者幾乎總是以挑戰者的身份出現,平民反抗貴族,議會反抗王權,新興階級反抗既得利益。

  這些人的行動邏輯是容易被後世學者推理出的,他們從強者中奪取權力,以改變自身的弱勢地位。

  可弗里茨的存在卻讓這個邏輯徹底失效。

  他是王儲,他是這個王國法定繼承人,是終有一天將戴上王冠,繼承絕對權力的人。

  弗里茨並不屬於權力的匱乏者,恰恰相反,他是這個國家未來的所有者。

  那個可以隨心所欲發布敕令,任命大臣,由寵臣環繞的最高位置,本就是他註定要坐上去的。

  而他卻選擇了一條截然不同的道路,從他本人當時只有十一歲的年齡來看,這更讓後世學者感到不可思議。

  有學者因此聲稱,弗里茨是穿越者,但這種觀點從未受到學術主流認可,僅作為長久流傳於德意志的市井奇談。

  無論真相如何,後世對這場改革的評價都呈現出一條清晰的分界線:主流史學界為之歡呼,而另一種聲音則冷眼旁觀。

  在主流史學界看來,弗里茨頒布《改善國家最高行政管理機構的規章》,徹底重塑了普魯士君主與官僚的關係。

  在舊制度下,國王通過樞密院,一個由私人親信組成的顧問班子進行統治。

  樞密院不對公眾負責,不承擔決策失敗的後果,它的權力僅僅源於國王的私人信任。

  而《規章》廢除了一切,國王不再能通過私人顧問班子發號施令,而必須與各部大臣合作、通過大臣來統治。

  大臣們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強勢地位,他們不再是國王的影子,而成為各自領域的最高決策者。

  史學界將這一格局在學術上稱之為:「專制主義由於官僚和君主的雙重統治而受到削弱」。


  普魯士從一個君主隨心所欲的專制國家,開始向由專業官僚依法治理的立憲國家過渡。

  如果說舊制度下國家的強盛取決於君主個人的英明或昏庸。

  那麼弗里茨所建立的新制度,則是以接受制度約束為代價,換取了整個官僚系統的集體忠誠。

  有些人認為,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其起點往往不是一部成文憲法,而是掌權者承認,即便是最高權力,也需要受到制度約束。

  從這個意義上說,普魯士的立憲進程始於柏林歌劇院裡。

  一位年輕的王儲向全場深深鞠躬,請求他的臣民賦予他權力,同時承諾這權力將永遠受到制度的約束。

  這一躬,便是舊制度與新制度之間的那道分水嶺。

  隨著《規章》實施和考試制度推開,一個新的階層也漸漸成型,即職業官僚。

  官員選拔不再看重血統,而是通過公開考試和系統培訓。

  這條通道在很大程度上打通了社會流動的渠道,體現了自由競爭和社會公正的原則。

  一個商人之子,只要通過考試,便可以和那些貴族二代坐在同一間辦公室里,一同決定國家的財政預算。

  一個農民出身的小書記官,也憑藉能力和資歷,至少從理論上,可以一路晉升到部長的位置,這給底層帶來了階級流動的希望。

  正是這一點,主流史學界給予弗里茨極高的評價。

  在他們筆下,弗里茨是一位罕見的、能夠主動約束自身權力的統治者。

  這是「自我犧牲的道德典範」,是啟蒙運動思想在普魯士土地上的勝利。

  然而,並非所有人都對這種讚譽買帳。

  幾十年後,一位流亡倫敦的白鬍子學者在撰寫他對現代國家機器的分析時,用幾頁篇幅專門討論了1806年弗里茨的改革。

  在他看來,這場改革既不像主流史學家吹捧的那樣崇高,當然也並非毫無意義。

  他指出,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在普魯士的土地上已經生長起來,它需要一個能夠按照抽象規則運轉、而不是按照某個寵臣一時興起的任性來運轉的行政機器。

  舊的樞密院,那個「由國王寵臣、弄臣、馬屁精組成的老鼠窩」,不過是封建生產關係的政治上層建築,它只適合一個建立在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之上的社會。

  但是,當商品交換已經滲透到普魯士的經濟生活中,當資產階級已經在積累財富,這樣的上層建築就變成了桎梏。

  弗里茨的改革,不過是把這層舊皮蛻掉,換上一件更適合資本主義身體的新衣。


  君主專制變成了官僚專制,前者適合封建的、分裂的社會,後者適合向資本主義過渡的社會。

  弗里茨所建立的考試選拔制度,在表面上是一種公正,在本質上卻是資產階級原則在政治領域的實現,一種抽象的、形式上的平等。

  資產階級的歷史學家們歡呼這是「公正競爭」的勝利。

  他們忘記了補充一句:這場競爭的前提,是應考者必須受過教育,而教育是需要金錢的。

  平民的子弟可以參加考試,但那些連飯都吃不飽的無產者呢?那些在手工工場裡每天工作十個小時的童工呢?他們何時能夠走進那個「公平」的考場?

  當然,這位王儲做了一件看上去令人費解的事情,他是國王的繼承人,卻親手給王權戴上了鐐銬。

  資產階級的著作家們把這件事吹捧為「自我犧牲的道德典範」。

  然而他們有意無意地忽略了,這個籠子終究是由王儲自己打造的。

  一個由王儲本人擔任的首相,意味著新制度在設計之初,他就在籠子上偷偷留下了一把只屬於他自己的鑰匙。

  他事實上將王權的手滲透進官僚系統中,而新生的官僚階級必然與官僚階級的領導人——首相形成最緊密的同盟。

  換句話說,舊制度是一個人騎在所有人頭上,新制度是一個新生的階層騎在所有人頭上,差別僅僅在這裡。

  然而,如果我們就此認為這場改革毫無意義,那便是陷入了另一種誤區。

  歷史唯物主義從來不否認政治變革的歷史進步性,它只是拒絕按照統治階級的自我標榜來理解這種進步性。

  弗里茨的改革,從歷史發展的尺度來看,是一場「真歷史」對「鬧劇」的勝利。

  一群阿諛奉承之徒圍繞著一個昏聵的君主,用中世紀的邏輯管理著一個正在步入現代的社會。

  廢除這些鬧劇,代之以按照理性規則運轉的官僚機器,這是歷史的必然,是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擋的。

  普魯士需要一部有效率的行政機器來整合它的資源,因為拿破崙的法國已經證明了現代國家的力量。

  普魯士需要動員更多的人才來充實它的統治機構,舊貴族的圈子已經太狹窄,無法滿足日益複雜的管理需求。

  普魯士需要讓官僚們獲得相對獨立的地位,資本主義經濟需要一個穩定的、可預期的法律環境,而不是一個反覆無常的專制君主。

  所有這一切,弗里茨的改革都做到了。

  他是一位足夠明智的統治階級代理人,他知道必須犧牲一部分封建特權來挽救整個統治秩序。


  他沒有創造歷史,歷史只是恰好找到了他這樣一個人來完成它的必然運動。

  歌劇院裡那些歡呼的官員們,無論低級還是高級,平民出身還是貴族出身,他們各自為自己階層的利益而歡呼,只不過在反對樞密院這一點上暫時走到了一起。

  而當他們高呼效忠的時候,他們以為自己是自由的。

  但是,正如一切歷史中的行動者一樣,他們不過是實現歷史必然性的工具。

  他們打碎了君主專制,卻迎來了官僚專制。

  他們廢除了血統的特權,卻為金錢的特權鋪平了道路。

  他們打開了晉升的通道,卻在通道的終點準備好了新的鎖鏈。

  這不是因為我對1806年的那些改革者懷有什麼個人的惡意,而是因為這就是歷史本身的判決。

  ——馬大白鬍子,《德意志的官僚機器》,1848年手稿,後由「恩大先生」於1884年整理成稿。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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