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夕陽下的茵茵
城外廢棄的茅草屋破破爛爛,遠遠看去就風一吹就要倒了,透過虛掩的門縫,一個女人就那麼孤零零的坐在幾塊壘著的石頭上。
她的身形瘦削,臉上有種不自然的白,有些乾裂的嘴唇隱隱約約露出些奇怪的殷紅,低垂著眉眼,好看的衣服襯托的這個環境更加的詭異。她如同行屍走肉一樣掰弄著手裡干硬的滿頭,一點點往嘴裡送,那血絲站著饅頭就這麼被她一口一口慢慢的吞下肚子。
如果有人看到恐怕會覺得她是個已經瘋了的女人。
可是如果仔細看就能發現她的眼睛一直盯著前方一個小小的相框正笑著,那種笑帶著幾分的毛骨悚然。
看本書最新章節,請訪問st💡o9.com
「老師,沒事的,很快他們就要都死了。」喉嚨里咕隆的聲音聽著有些像是破風扇。
女人從口袋掏出一個藥瓶,拿起幾顆白色的藥丸塞進自己的嘴裡,連口水都沒有喝就這麼硬生生的吞了下去。
風呼呼的穿過千瘡百孔的茅草屋,許久許久,女人將照片塞到磚塊下方,起身帶好那扇可有可無的門。
夕陽紅火,綠草如茵,相映成趣。
潘茵扯了扯嘴角,笑容濃稠。
她這一輩子,也該結束了。
1946年的春夏,夕陽低垂,落日最後的餘暉浸透了潘家村,樹木屋宇好似披上了燦爛的霞光。
潘大樹急的在土牆堆的房子外直抽菸,他的指甲縫裡都是洗不乾淨的灰,他的第一個孩子就要出生了。
在這個被某軍保護起來的小村莊裡,孩子代表新的生命。
終於在夕陽落下的最後一瞬,哇的一聲孩子哭聲響徹天際,夜色攀上了牆頭。
「生了,生了,是個女孩。」
潘大樹激動的搓著皸裂粗糙的大手,看著穩婆抱出來的那個紅彤彤的孩子,眼淚都要掉了出來。
「大兄弟啊,我幹著幾十年了,就沒見過這麼俊的女娃娃,你這莫不是得了個下凡的仙子哦。」
潘大樹第一次當爹但是他也看過別家的孩子,他女兒真的同旁人不一樣。
他與妻子商量給給孩子起名字,妻子讀過書,舊時代跟著地主家的小姐當過丫鬟,時代變遷,好不容易保住了命逃命過程中與潘大樹這個孤兒在一起了。
他們有了自己的家,妻子給女兒起了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叫阿茵。
潘茵。
真好聽,他女兒的名是整個村子裡最雅致的。
潘茵也不負眾望,長的的確好看,小小的丫頭從小聰慧,在後來建國了以後,潘大樹一家活了下來,在潘家村落葉生根。
一晃十四年過去了。
潘茵長得越發的好看,個頭高挑,在這個吃飯吃不飽每個人都面黃肌瘦的歲月里,她的皮膚白的好像發了光,長相秀麗雅致。
時常潘母感慨女兒這樣倒是有幾分以前小姐的樣子,性格好,長得好,更加關鍵的是腦子特別的好。
她手裡的一些東西都交給了潘茵,潘茵學的不儘快還很好,百家姓,千字文等早就爛熟於心,再加上潘家父母沒有重男輕女,還送她去學校上學,這讓潘茵更加與這個時代的大多數女孩子截然不同。
潘大樹是個文盲,但是他的妻子是個識字的,因為識字還得到了工作,他覺得讀書是個好事,至少讓人吃飽飯,他想以後阿茵也能靠著讀書吃飯,所以咬緊了牙也要供孩子念書。
十五歲那年,潘家村的公社分到了考試的名額,那是市裡的師範學院,潘茵毫無疑問的成了佼佼者,以第一的成績奪走了這個成績。
這個消息無異於珍珠港被偷襲,小鬼子被炸彈轟了,整個公社乃至縣裡都大為震驚。
為了上學潘大樹差點急的要去賣血,無論如何都要去上學。
可真的當潘茵要去上學的那天,潘大樹看著院子裡亭亭玉立跟花骨朵一樣的女兒心裡嘀咕上了。
好看有時候好像也不是多好的事情。
但是孩子的前程哪裡能耽誤的起,潘大樹是個傳統的父親,沉默寡言,凡是什麼苦什麼難都自己往肚子裡咽,他不想讓女兒出門還擔心這個那個,開開心心的往潘茵手裡塞了一把皺巴巴的票子和糧票。
「吃不飽就寫信回來,爹再給你寄。」
潘茵看著爸爸那雙勞作的雙手早就關節都變了形,不知道什麼時候,他的脊背也岣嶁了,潘茵在想她要好好學習,然後畢業了找一份好工作,一定要好好的孝順她的父母,山窩窩裡飛出來的金鳳凰,從來不是金鳳凰本身有多厲害,而是不斷的哺育,金鳳凰才能破殼而出。
潘茵滿懷希望和期待進入了市裡的師範學院學習,她努力上進待人接物都很張弛有度,是學校不錯的學生,甚至能夠獲得第一年的獎學金。
潘茵很高興,她可以憑藉自己的努力得到獎學金,書中自有黃金屋,這句話好像照進了現實。
雖然獎學金不多,但是潘茵還沒有忘記家裡的父母和弟弟妹妹,他們雖然沒有能夠繼續上學,但是她能上學離不開他們的支持。
她把這份獎學金分開來裝去郵局寄給父母。
可是她完全沒有想到,一個人順遂慣了總是會有劫。
而等待潘茵的這份劫難就是情劫。
她出了郵電局就被幾個二流子騷擾了,就在她無處可逃的時候,突然一個男人就好像書里寫的那樣從天而降。
英雄救美。
一個自古以來爛俗的事情就這麼悄然降臨到了潘茵的身上。
男青年高大清瘦,身上穿著白色的襯衫,頭髮鋥亮,一股迎面而來的文藝感撞在了潘茵的心口。
男人擋在她的面前,衝著她漏出可愛的兩顆虎牙,「同志,你沒事吧?」
潘茵還沒有反應過來,對面的二流子剛想衝過來,男人大聲喊道,「公安同志這裡有人耍流氓。」
二流子嚇得屁滾尿流,拔腿就沒了。
潘茵下意識拉著他瘋狂跑。
許久穿過了好幾條箱子,潘茵扶著膝蓋穿著粗氣,「還好跑的快!」
男同志看著她氣喘吁吁,突然哈哈笑了出來,翩翩君子。
潘茵半晌才想出這樣一個詞。
她莫名的紅了臉。
男人看著她露出了笑,「同志,你好,我叫孫紹廷。」
潘茵覺得他的名字很好聽,紹廷。
有人會因為一個名字對人心生好感,以前潘茵絕對不會相信這件事,可是,事實上就是這件事就是這麼發生了。
「我叫潘茵。」
一對年齡相仿,長相相當的年輕男女在這個小巷子裡互相暗生了情緒。
「同志,你是這附近的學生?」
「對,我是師範學院的學生,你呢?」
孫紹廷不語,有些尷尬的撓頭,「家裡窮讀不上書。」
潘茵曬言趕緊不談這個事,這個年代的確是很多人讀不起書。
「這裡時常有些二流子,我送你回去吧。」孫紹廷主動提出送潘茵回學校。
光影交織,主動了他們命運的相連。
孫紹廷就這麼悄無聲息的進入了潘茵的生活里,他雖然不上學但是時常會找潘茵出去,有時候給她帶點吃的,有時候給她送點時興的頭繩,有時候甚至會給她送衣服。
潘茵開始是拒絕的,但是孫紹廷總是說給買的不要也退不掉,所以她只能收下,然後攢錢慢慢的還給孫紹廷。
她是對孫紹廷有好感的,但是不想拿人手短。
這樣曖昧的日子就好像歲月的車輪,緩緩的朝前跑去。
兩人的相處就好像一瓶新酒,帶著點辛辣,有有些新奇,沒有人去捅破那層窗戶紙。
但是潘茵知道,自己是喜歡他的。
事情一切都是美好的,直到,二年級的那個夾起,發生了一件事徹底改變了潘茵的命運。
那也是她人生最重要的一個拐點。
潘茵時常在想,如果當初她沒有追出去,是不是就沒有後來發生的那些事情了。
可是這個世界上從來是沒有後悔藥吃的。
人生雖如戲,但卻是落子無悔。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