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未來

  第216章 未來

  「如果將來有錢了,你會做什麼?」李察話一出口,自己先皺了皺眉,覺得措辭不太妥當,改口道,「不對,你現在就挺有錢的。納安桑霍給你的薪水不低,上次在比斯北港丹沙拿錢袋砸你換藥,你連眼皮都沒眨一下。換個說法————以後日子清閒了,想幹什麼就於什麼,不用再追著普嗒滿世界跑,不用再給埃德蒙縫傷口,不用再蹲在調配台前熬通宵。到那時候,你想去幹嘛?」

  諾蘭沒有立刻回答。

  她把背從欄杆上直起來,兩隻手插進外套口袋裡,仰頭看著遮雨棚邊緣那盞被海風吹得輕輕搖晃的煤油燈,沉默了好一會兒。

  李察以為她在組織語言,便沒有催,安靜地等著。

  「裁縫。」諾蘭終於開口了,語氣和剛才講納安桑霍時那種懷念中帶著調侃的調子完全不同,像是把一個藏了很久的念頭第一次拿出來給別人看。

  

  「裁縫?」李察有些意外。

  他認識諾蘭這麼久,見過她調配魔藥時精確到毫克的手法,見過她在深淵裡被笑臉狗圍住時臨危不亂的反應,見過她蹲在地上用手指蘸酒漬分辨瀉藥成分的專業素養,但從來沒把她和裁縫這兩個字聯繫在一起過。

  「對,裁縫。」諾蘭把目光從煤油燈上收回來,低頭看著自己的手。

  她的手指很細很直,常年接觸各種試劑和藥草,指甲修剪得極短,指腹上有一層薄薄的繭。

  「我小時候住在老城區那條巷子裡,巷子走到頭有一家裁縫鋪,老闆是個五十來歲的胖女人,夫家都叫她溫特嬸嬸。她的鋪子很小,門口掛滿了各種顏色的線卷。我每天放學路過她鋪子門口,都能看見裡面掛著幾件已經做好的衣服,有的是給新娘做的婚紗,有的是給小孩做的連衣裙,每一件都不一樣,每一件都好看得要命。」

  「我那時候特別羨慕。」她把手指收攏,握成一個松松的拳頭,「羨慕那些能穿上新衣服的小孩。我爹的藥鋪賺不了幾個錢,我同桌穿了一件新做的棉襖來上學,領口有一圈白色的絨毛,我盯著看了整整一節課。回家之後我跟我爹說我也想要一件那樣的棉襖,我爹說好,然後連著一個月每天多坐診兩個時辰,攢夠了錢去溫特嬸嬸那裡給我做了一件。

  新棉襖拿到手那天我高興得睡不著覺,抱著它在床上坐了一整夜。」

  她說到這裡,仿佛回望著很久以前的自己:「後來我就想,等以後我有了本事,一定要學會做衣服。不是那種貴得離譜的定製禮服,就是普普通通、暖和、耐穿的衣服,做得漂漂亮亮的,賣給那些和我小時候一樣買不起新衣服的小孩。價格定得低一點,料子選得結實一點,讓他們穿上了就捨不得脫。」她鬆開了拳頭,把手重新插回口袋裡,側過頭看著李察,「是不是很沒出息?別人問我夢想是什麼,我說想當裁縫,納安桑霍聽完笑得差點把畫筆戳進茶杯里。」


  「沒有。」

  李察回答得很乾脆,「你這個夢想比大多數人都有出息。大多數人想的都是怎麼讓自己過得更好,你想的是怎麼讓別的小孩不用再抱著新棉襖坐一整夜。」

  諾蘭被他說得有些不好意思,乾咳了一聲,把話題從他身上移開:「你呢?別光問我,你自己以後清閒了想幹嘛?」

  「我還沒想那麼遠。」李察實話實說,「但我可以幫你猜猜納安桑霍和埃德蒙會去幹嘛。」

  「行啊,你說說看。」諾蘭重新靠回欄杆上,擺出一副洗耳恭聽的架勢。

  「納安桑霍不會停下來。」李察說得毫不猶豫,「她可能會把畫廊交給別人打理,自己背著畫架跑到某個沒人認識她的地方,對著海對著山畫上三個月。然後帶著一大堆新畫回來,在梅斯市再辦一次畫展,把所有人都震一遍。閒不下來,她就是那種人。你跟了她這麼久,比我更清楚————她嘴上說累了想休息,真讓她歇三天她就渾身難受。」

  諾蘭點了點頭:「完全正確。有一次她連著畫了兩天兩夜沒睡覺,我硬把她從畫架前拖下來,按在沙發上蓋好毯子。結果我轉身去廚房倒杯水的功夫,回來就看見她又坐回畫架前了,還跟我說剛才躺著的時候想到一個新的配色方案」。那一刻我就知道,這輩子別想讓她學會什麼叫休息。」

  「埃德蒙呢?」李察問。

  「埃德蒙會開一家小診所。」諾蘭毫不猶豫地說,「不在梅斯市,不在任何大城市,就在某個偏遠得連郵政馬車都一周只來一次的小鎮上。診所前面看病,後面種草藥,養一條不知道什麼品種的土狗,每天給它餵剩飯。脾氣還是臭,但對病人比誰都耐心。鎮上的人一開始怕他,後來離不開他。每年過節能收到一堆病人送的臘肉和雞蛋,嘴上說不要,全堆在廚房裡吃不完。」

  李察笑了一下。諾蘭對埃德蒙的判斷和他如出一轍。埃德蒙這種人骨子裡就是個醫生,他發火是因為在乎,他罵人是因為關心。他需要一個不需要社交、只需要做事的地方,而偏遠小鎮的診所剛好符合這個條件。

  「羅莎莉呢?」諾蘭忽然問,「你剛才一直在問別人,你自己覺得羅莎莉清閒下來之後會怎麼樣?說真的,我有點好奇。你這段時間嘴上不常提她,但每次她一出狀況你跑得比誰都快。」

  李察沒有立刻回答。他把胳膊搭在欄杆上,往船下那片越來越暗的田野看了好一會兒才開口。

  「羅莎莉會回西街繼續當房東,她那棟租賃屋,二樓租給我,一樓租給別人,每個月挨個敲門收租,帳本記得比誰都清楚。嘴上永遠在催錢,什麼你再不交租就捲鋪蓋走人」、上次坐馬車的錢還沒還我,要算利息」、這張畫廊門票是我幫你收的信,你得付跑腿費」————你第一次聽會以為她鑽錢眼裡了,但她嘴裡那些帳從來沒真的追討過。我欠她三個月房租,她催了我十幾次,沒有一次真的把我趕出去。」

  「她以前當過女僕。」李察說,「在認識我之前,在買下那棟租賃屋之前。她跟我說過一次,就一次,說那時候她給一家人做女僕,每天早上五點鐘起來生火做飯,晚上十二點才能回自己的小隔間睡覺。幹了三年,攢夠了錢,加上她父親去世前留給她的一小筆遺產,湊在一起付了那棟租賃屋的首付。從此以後她逢人就說自己是個收租的,不是炫耀,是因為當房東對她來說意味著再也不用每天五點起來生火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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