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第三頁

  凌晨三點,方嵐沒睡。

  她把值班登記本那行字翻拍下來,放大到像素髮糊,又從包里翻出媽媽那封信,逐字對著看。

  「嵐」字。信上的那一筆,拖出半寸,收不住。

  登記本上的那一筆,一模一樣。

  連收筆時那點猶豫都一樣。

  方嵐把兩頁紙並排放在桌上,坐了很久。然後她做了一件事,翻出三年前的火化證明。媽媽「病逝」那年,經辦人簽名欄,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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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培元的秘書。

  她撥電話。響了四聲,接通。

  「我媽的死亡證明,誰簽的。」

  電話那頭靜了十秒。

  「喪事是台里辦的。」鄭培元說,「方知微自己要求的。她說,死人才能自由走路。」

  電話斷了。再撥,關機。

  方嵐放下手機,沒覺得冷,覺得荒唐。她守了三年的遺像,是假的。

  ——

  她拿筆在紙上列了三條。

  一,三個月前最後一次借帶,右手字。二,賊進屋,木箱沒動,只拿轉錄帶。三,字條留在箱內,等於留給她。

  三件事,一隻手。一隻知道她一定會查到第十一個借閱人、一定會重驗筆跡的手。

  媽媽在釣她。用的還是當年教她寫字時那套辦法,一步一個鉤子,魚要自己咬。

  方嵐對著紙笑了一聲。笑完,鼻子發酸。

  「你倒是不急。」她說,「釣了二十六年。」

  第二天中午,阿夏端著電腦衝進來。

  「出事了。程一帆開發布會了。」

  屏幕里,程一帆西裝革履,放了一段錄音。雜音很重,一個女人的聲音說:錢我收了,字我簽了,從此兩清。

  「鄭家買斷了辭職信。」程一帆對著話筒,「方知微收了錢。方嵐,你拿死人的清白賺流量,問過她嗎?」

  評論區一夜翻盤。十幾萬條辱罵湧進來。

  阿夏把杯子摔了。「假的!全是假的!」

  方嵐沒說話。她戴著耳機,把錄音從頭到尾聽了一遍。又聽了一遍。

  第三遍,她按了暫停。

  「錄音是真的。」她說,「但剪過。」

  阿夏愣住。「你怎麼聽出來是真的?」

  方嵐沒答。她想起家裡那盤舊錄像帶,媽媽哄她睡覺,呼吸很慢,兩拍一停,結尾帶一點氣音。錄音里那個女人的呼吸,一樣的節奏。


  她媽的呼吸,騙不了她。

  她打開直播預告,只敲了一行字:

  「下一場直播,我念我媽媽的日記。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到十二月,四十七篇,一天一篇。」

  發出去。然後她關了手機,睡覺。

  阿夏在旁邊急得轉圈。「你不闢謠?十幾萬人在罵你!」

  「罵我的人不怕闢謠。」方嵐躺下,「怕日記的人,才要動手攔我。我等他動手。」

  直播前兩小時,三個商業平台同時下架她的直播間。理由清一色:技術故障。

  阿夏把後台記錄調出來,手都在抖:「三個平台,下架指令來自同一個IP。歸屬地,台內辦公網。」

  方嵐一點不慌。

  「他們要攔,說明日記是真的。」她拿出另一套方案,「發郵件。公開郵件,發給全台兩百個中層。直播地址藏在十一張借閱單的流水號里。」

  「解密鑰匙呢?」

  「方知微的工號。」方嵐說,「台里人人都能查。查到的每一層,都是一巴掌。」

  ——

  晚上八點。直播間沒被封住。

  兩百個中層里,有人把地址捅了出去。進來的人比前兩場加起來還多。

  一張桌子,一盞檯燈,四十七頁日記。

  第九篇。方嵐念:「今日鄭望山又來。他說小嵐的學費他可以管。我把茶杯扣在了他面前。」

  彈幕停了。

  念到第二十三篇,她的聲音第一次不穩。

  「嵐嵐今天問我,為什麼別人家的媽媽不上電視。我說,媽媽在演一部很長很長的戲。」

  方嵐停下來,喝了口水,接著念。觀眾沒人催。

  第四十篇,剛念到一半,畫面跳了。

  一個視頻信號強行接入。醫院病房,病床上插著管子的老人。鄭望山。鄭家第四代的人站在床邊,對著鏡頭念聲明:日記系偽造,請方嵐對簿公堂。

  方嵐等的就是這個。

  她低頭,念出第四十篇的最後一句:

  「如果有一天鄭望山病了,鄭家一定會拿他當盾牌。記住,盾牌出現的那天,就是他們沒牌可打的那天。」

  直播間靜了兩秒,然後徹底失控。

  「盾牌」那段被人剪成十五秒,兩小時破千萬。鄭家第四代的聲明評論區淪陷,程一帆的代言方連夜發解約函。台里緊急開發布會,結果栽在一個誰都沒想到的細節上——


  PPT里「台」字的最後一筆,拖著一截收不住的尾。

  彈幕里有人認出來了:這套模板,是方知微當年在檔案室親手做的。二十六年了,台里還在用。

  死人做的模板,替死人洗了清白。

  下播後,周聿聲在樓下等她。

  他手裡一盤帶子,貼身揣了七年的那種舊。

  「入職第一周,我進台史館,發現方知微的離職檔案是空的。」他說,「只有一個信封,寫著『交給最後一個查到這裡的人』。」

  「你沒拆?」

  「拆了,任務就結束了。鄭家會滅口。」他把帶子遞過來,「現在不一樣了。拆。」

  方嵐拆開。裡面只有一張借閱單。

  第十二張。借出日期空白,歸還日期空白。借閱人簽名欄,方嵐兩個字。

  媽媽的筆跡。一筆一畫。

  背面一行小字:

  「這條記錄,媽媽替你留了二十六年。台史館B區第四排,《台志》1999年卷,第217頁。帶上攝像機。媽媽在鏡頭裡等你。」

  ——

  凌晨兩點。方嵐、阿夏,兩台攝像機,翻進她「無權進入」的台史館。

  B區第四排。《台志》1999年卷,第217頁。

  夾著一盤從未登記過的原始帶。還有一張字條:

  「轉錄帶是我拿走的。原件在我這裡放了二十六年。第二頁不是全部,因為有第三頁。第三頁上的名字,當年我不敢讓你爸知道。現在,我不敢讓你知道。」

  方嵐捏著那盤帶,忽然停住了。

  字條是新的。墨跡沒幹透。

  台史館的燈,「啪」地全亮了。

  走廊盡頭,監控屏幕前站著一個背對她的女人。屏幕上,正放著她剛才翻牆進館的全程錄像。

  女人沒有回頭。

  「站了二十六年,媽媽終於等到你了。」她說。聲音和方嵐記憶里哄她睡覺的聲音,一模一樣。

  「但在你看第三頁之前,先回答我一個問題。」

  「你爸出事那晚,你真的以為,是意外嗎?」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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