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第三頁上的名字
方嵐沒撲上去。
她退了半步。
守了三年遺像,在十幾萬條罵聲里泡了七天,她演練過一百種重逢。有摔東西的版本,有抱頭痛哭的版本,還有一個版本是她甩過去一巴掌。沒有一種,開口先問案子。
可她開口就是案子。
「那晚,到底發生了什麼。」
方知微從監控台前轉過身。臨時工的工牌,別在洗得發白的外套上。這張臉,是方嵐老了二十六年的樣子。
「先看,再問。」她把一頁紙推過來。
第三頁。不是名單,是一張節目審批單。
1999年12月。專題片《人間煙火》。立項人那一欄,三個字。
方守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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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嵐捏著紙沒動。她從小填表格,父親職業那欄都寫「攝影記者」。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個詞,她填了十幾年。
審批單末尾,一行手寫批語。筆跡她這幾天看得能背了。鄭望山。
「此片不得播出。母帶封存。經辦人不得離台。」
「你爸不是去查鄭家的。」方知微說,「他就是鄭望山的人。台里的白手套。鄭家見不得光的東西,都是他拍,他封。」
她指了指審批單。「包括你的學費。」
方嵐捏著那張紙,站著。三年遺像,二十六年的飯,恨錯了的人,供她的人。她把紙放回桌上,撫平,撫完又覺得這個動作多餘。
「第三頁上,不敢讓我爸看的名字——」
「是他自己的。」方知微說,「他批給自己的片子,再親手封掉。他反水,就從這張紙開始。」
「反水?」
方知微從鐵櫃裡抱出一摞原始帶。最上面那盤,方嵐八歲前看過幾百遍。哄睡的。媽媽呼吸兩拍一停,結尾帶氣音。
「你爸把最要緊的一段,剪進了這盤帶子。片尾,雪花噪點後面。」
方嵐愣住了。
那盤帶子放完,雪花就跳出來。她八歲,試過守到最後一秒,帶子到點就停,從來沒等到過畫面。
「家裡的錄像機,定時是他設的。」方知微說,「他把東西留在你八歲的枕頭裡。我只是替他保管。」
——
不是意外。
爸爸那晚去台史館取母帶,鄭家先一步動了手。媽媽趕到,只來得及帶走她。想活,想留證據,只剩一條路,死人才能自由走路。
「這二十六年,你就在這棟樓里?」
「無名臨時工。檔案室、台史館,哪兒缺人去哪兒。」方知微說,「那套PPT模板是我做的。台里用了二十六年。死人盯著活人,最好盯。」
方嵐站起來。「今晚直播。第三頁,原始帶,一起放出去。」
「不行。還差一環。」
「差什麼?」
「差鄭家自己伸手。」
方嵐笑了。媽媽教她的釣魚法,一步一個鉤子,魚要自己咬。現在魚是鄭家,媽媽卻想空著竿收線。她媽釣了一輩子魚,臨了怕魚大扯斷線。
「你釣了二十六年。」她說,「這次,魚要自己收線。」
方知微盯著女兒,看了十秒。
「像你爸。」
後半夜,阿夏抱著《台志》在走廊喊人。
第217頁往後,218頁沒了。撕口是新的。
監控倒出來。凌晨一點進館撕頁的,程一帆的助理。
阿夏第一反應是報警,被方嵐攔了。「約談。」
阿夏一邊打電話一邊偷瞄方嵐。媽活了,爸是內鬼,全網的罵還沒退,這位坐在那兒翻《台志》,翻得跟查考勤一樣穩。阿夏跟著她兩年,頭一回覺得自己心跳是多餘的。
程一帆來的時候,臉是灰的。
他那條「錄音」,是師父餵的料。餵料的老製片主任,當年經手辭退方知微。他自己以為在復仇,實際是鄭家借他的手,砍方嵐。
他在沙發上坐了半個小時,沒說幾句話。走的時候,留下一份合同、一串轉帳記錄。鄭家買斷辭職信的原始件,他壓箱底三年。
「我師父的名字,也在轉帳里。」他在門口停了一下,「一起放吧。反正這把刀,我也當夠了。」
門關上,阿夏咂舌。「這就倒戈了?」
「刀發現自己砍錯了人,」方嵐收拾設備,「比誰都急著還回去。」
直播夜。方嵐不辯解,不哭訴。
開場只做一件事:放那盤哄睡錄像帶。
全網陪她等片尾。呼吸,兩拍一停。彈幕還有人刷「演技不錯」,刷著刷著就沒人刷了,都在等。
帶子放到頭。雪花噪點。一秒,兩秒,五秒。
跳幀。
1999年12月某日凌晨,演播廳。鄭望山把一份文件,交到一個背對鏡頭的人手裡。時間戳,比官方認定的「意外」,早六個小時。
彈幕先死,後炸。
在線人數破了台史紀錄。鄭家第四代三分鐘內發聲明:AI換臉。
聲明發到第三分鐘,演播室的門開了。
方知微走進來,坐下,對著鏡頭。
「我是方知微。我沒死。我只是被你們用了二十六年。」
台里連夜切割。鄭家律師團一小時內出手:死亡證明合法有效,她現身即涉嫌偽造證件、冒領撫恤;方嵐全部直播,定性造假牟利。
第四十分鐘,兩個警察走進鏡頭。
「方知微女士,請配合調查。」
方嵐擋到前面。方知微把她撥開,起身,理了理外套。
「抓我,正好。」她對鏡頭說,「我要是『活』著,你們就查不了1999。我在裡面,替這盤帶子作證到底。」
信號掐斷前最後十秒,全國看著她被帶走。她沒躲,也沒回頭。
方嵐站在原地。她媽這一步,又是提前布好的。進去不是認輸,是把「方知微活著」這件事,釘進案卷里。
——
警車門口,方嵐追出去。
車窗搖下來一半。媽媽隔著玻璃,抬手,在窗上敲。
兩拍,一停。尾音帶氣。
哄睡的節拍。不是告別,是提示。
方嵐愣了兩秒,轉身往台史館跑。阿夏在後面喊什麼,她沒聽清。
B區第四排。《台志》1999年卷,第217頁。
她把書抽出來,倒過來抖。沒有夾帶。她捏著書脊,從頭捏到尾,捏到一處不對。
夾層。
裡面一盤帶子。登記冊上沒有,她從沒見過。
標籤上一行字。爸爸的筆跡。
「給嵐嵐的十八歲生日禮物。」
落款有日期。方嵐盯著那個日期,看了三遍。
她十八歲那年,是她爸「出事」的第三年。
寫這行字的時候,方守拙還活著。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