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百分之二十三的股份
晏斯年的目光在她臉上停了兩秒。
宋泠伊沒看他。她把碼好的文件推到茶几邊緣,拿過包,拉鏈拉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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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手上那份備忘,原件還是複印件?」
「複印件。原件在對方手裡。」
「對方?」
「還在查。」
宋泠伊背著包站起來。
「我要回家一趟。」
「回哪個家?」
「我媽的舊公寓。」她把包帶掛上肩膀。「我搬來你那兒之前收拾行李的時候,有一隻箱子沒帶——我媽的遺物箱。靠窗的那排柜子里,最底下那層。」
晏斯年合上面前的案卷,椅子往後推了半步,像是要跟著站起來。
「不用。」宋泠伊按住包帶。「我自己去。」
他的動作頓了一拍,沒堅持,但從桌上推了一樣東西過來——他的車鑰匙。
「地庫B2,左手第三個車位。」
「我打車——」
「堵車。開過去二十分鐘,打車四十分鐘起。」
宋泠伊看了看鑰匙,又看了看他。她沒客氣,拿了。
——
四十分鐘後。
宋泠伊蹲在舊公寓靠窗的柜子前。底層那隻老舊的皮箱被她拖出來,箱面蒙了一層薄灰。
她把箱子搬到客廳地上,打開。
箱子裡是母親的遺物。一條絞絲銀手鐲。一把雕花木梳,梳齒斷了兩根。幾封信,信封泛黃,郵戳是上世紀九十年代的。一隻布袋,裡面裝著一小卷苗繡布片的邊角料,顏色還是鮮的。
在箱子最底層,壓在信封和一沓老照片下面——
一本日記本。
牛皮封面,A5大小,四角磨出了毛邊。封面上沒有字,只有一個小小的銅扣鎖,鎖芯生了鏽,但還扣著。
宋泠伊把日記本拿出來,翻了翻——翻不動,鎖著的。
她試著拿指甲摳銅扣,紋絲不動。
她捏著這本日記本坐到地板上,背靠著柜子。日記本的皮面被她媽摸得發亮,四個角全是圓的,那種長年累月被翻開合上磨出來的圓潤。
她媽鎖了這本日記本。
她媽生前從來不鎖東西。柜子不鎖,抽屜不鎖,連設計手稿的文件夾都大敞著放在工作檯上。
唯獨這本日記本,上了鎖。
宋泠伊把日記本翻過來,底面的皮革上有一道淺淺的壓痕,像是長期被另一樣東西壓著。她湊近看——壓痕是一行字的形狀,很小,是筆尖用力留下的。
她認出了母親的字跡。
只有三個字,寫在皮面上,幾乎被磨平了——
「給泠泠」。
手機在口袋裡震了一下。
晏斯年的消息:鑰匙放哪了?
她盯著那三個字,過了五六秒,才把手從日記本上挪開,低頭回了條消息。
回你那。
手指在屏幕上懸了兩秒。她刪掉「回你那」,重新打:
回家。
發送鍵按下去的時候,她盯著「回家」兩個字看了幾秒。
不是客氣,也不是矯情。從舊公寓出發來這裡之前,那個詞在嘴邊滾了一圈就自己跑出來了。
宋泠伊把手機塞回口袋,重新低頭看那個銅扣鎖。
鏽得厲害,指甲摳了兩回只在表面刮出一道白印。她翻包找了圈,沒有螺絲刀,鑰匙太粗插不進去。最後從遺物箱底部那隻布袋的側兜里摸到一根銀質髮簪——梳子配套的,尖端細長,剛好能探進鎖眼。
簪尖進去的時候手抖了一下。
不是緊張,是那根簪子她認識。小時候她媽扎頭髮用的,翠竹紋,簪頭有一粒小小的綠松石。她媽說是她外婆傳下來的。
擰。
銅扣沒動。
再擰,往反方向用力,鎖芯里有什麼鏽蝕的碎屑脫落了,發出乾澀的「咔」一聲。
扣彈開了。
宋泠伊沒急著翻。
她把簪子放回布袋,擦了擦手指上的鏽粉,深呼吸兩次,然後打開了日記本的第一頁。
母親的字跡。
清雋,筆畫瘦,橫畫往右微微上揚,是練過的硬筆行楷。宋泠伊小時候描紅帖,許瑤握著她的手一筆一筆教,她到現在寫撇的時候還是會不自覺地收得很快,那是許瑤的習慣。
第一頁沒有日期,只寫了一行字:
「這本本子是泠泠五歲生日那天買的。她說要給媽媽一個禮物,自己選了很久,選了這本棕色的,說像巧克力。」
宋泠伊的眼睛乾的。看文字的時候乾的,連喉嚨也是乾的,干到有點疼。
她往後翻。
前面十幾頁記的全是日常。許瑤的筆調鬆快,有時候甚至帶點小得意:
「今天跟泠泠學插花,她把月季和麥穗插在一起,說這叫『豐收快樂』。審美得練,但創意是好的。」
「繡了一幅小件,雙面異繡的蝴蝶紋,左右翅膀用了兩組線。泠泠在旁邊看了半小時沒走,說媽媽你手指會變魔術。」
「早上給泠泠扎了雙丫髻,纏了銀絲線,她照鏡子照了八遍。」
翻到大約三分之一的位置,字跡開始變。
不是潦草,是抖。筆畫的抖法跟趕時間不同,那種抖是手指控制不住力道——化療的副作用,宋泠伊太熟悉了。她媽最後一年端碗都要用兩隻手,寫字更不可能穩。
日期也開始跳。上一頁還是二月,翻過來直接到了四月,中間空了兩個月,頁面上只有幾個沒寫完的字頭就斷了。
宋泠伊一頁一頁翻過去,翻得越來越慢。
翻到後半部分某一處,紙面上有水漬的痕跡,字被洇開了幾個。那不是水,是淚。風乾之後留下的鹽漬把紙面弄皺了,字吃進了纖維里,歪歪斜斜:
「朝偉今天又帶那個女人回來了,他以為我不知道。醫生說我最多還有一年,我不在乎他做什麼,只在乎泠伊以後怎麼辦。」
宋泠伊盯著「那個女人」四個字。
蘇晴。
她媽住院化療的時候,蘇晴已經進了這個家的門。她爸甚至沒等她媽走就把人領回來了。
她把日記本平放在膝蓋上,兩手擱在兩側,沒合上也沒繼續翻。客廳沒開燈,窗外已經暗了大半,路燈的光從紗簾縫裡透一條進來,剛好照到日記本的紙面上。
數了八個呼吸。她翻到下一頁。
後面好幾頁寫的是公司的事,斷斷續續的,有些條目只有幾個關鍵詞:「合同」「宋朝偉」「百分之二十三」「不能給他」。
直到翻到某一頁——
這頁的字跡反而變穩了。不是手不抖了,是寫的人豁出去了那種穩,一筆一畫按著格子來,工工整整:
「我已經將名下百分之二十三的股份通過家族信託轉至泠伊名下。執行人寫的是爸爸。文件我給了爸爸一份,保險柜里一份。朝偉不知道。不能讓他知道。」
宋泠伊把這段話讀了三遍。
百分之二十三。
家族信託。
執行人——許老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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