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番外:大唐雙子星
天寶三年(公元 744 年)初夏,洛陽城浸在滿城槐香里。
洛水穿城而過,岸旁酒旗斜挑,風裡裹著新釀春酒的醇香,混著街邊胡餅的焦香、南市駝隊的銅鈴聲
這正是東都盛唐氣象最盛的時節。
城東臨河的一座酒樓里,正擺著一場文士小宴。
洛陽本地的文人早得了消息:剛被天子 「賜金放還」 的李太白,一路東遊到了東都。
滿城人都想親眼見見這位讓高力士脫靴、楊貴妃磨墨的 「謫仙人」,能入席作陪的,皆是本地有名的文士。
李白入席的時候,一屋子人都抬了頭。
他四十四歲,穿件乾淨的白袍子,腰上掛著把寶劍,鬢角有點發白了,但走路帶風,半點沒有丟官的喪氣樣。
剛從長安的規矩里掙脫出來,不用再看權貴臉色,他整個人都透著股鬆快勁兒。
他朝眾人拱了拱手,笑聲朗澈,話音未落便先抓起酒樽斟滿,一飲而盡,全然沒有半分名士架子。
席末坐著三十三歲的杜甫。
他穿件半舊的青布衣服,安安靜靜坐在那兒。
此時的他科舉落第沒多久,在洛陽飄著,還沒什麼名氣,在滿座名士里只算個後輩。
他是跟著世交來赴宴的,從聽見 「李白」 二字起,心裡便翻湧著仰慕 。
他早已背熟了 「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也神往著那人仗劍遠遊、筆落驚風雨的意氣。
可他不肯失了分寸,只靜靜坐著,目光落在李白身上,莊重又克制。
席間主人引著杜甫上前引薦,話音剛落,杜甫便整了整衣衫,長揖到地,語氣誠懇厚重,不卑不亢。
「子美久仰太白兄大名,長安歸來,滿城皆誦兄之詩篇,今日得見,三生之幸。」
李白連忙伸手扶住他,目光落在杜甫臉上,掃過他眼底的沉鬱與鋒芒,又聽見 「子美」 二字,當即恍然,朗聲笑起來:
「原來是杜子美!北海李公(李邕)前兩年還與我提過你,說你年少有才,詩作全無浮艷氣,有老成風骨,今日一見,果然氣度不凡。」
這句誇讚並非客套。
李白一生愛才重俠,最厭趨炎附勢之輩。
眼前的年輕人雖衣著樸素、尚未成名,卻眼神清正,周身沒有半點諂媚氣,反倒帶著一股紮實的沉勁,恰合他的脾性。
二人當即並肩入席。
酒過三巡,話題漸漸放開。
李白聊起長安舊事,說翰林院的拘束,說權貴的蠅營狗苟,說天子雖愛才,卻只把他當作陪宴的文學弄臣。
說到 「賜金放還」,他沒有半分怨天尤人,只舉杯往洛水方向一揚,笑道:「長安宮牆太高,悶得人喘不過氣。
倒不如這洛水一杯酒,來得自在痛快。」
杜甫聽得認真。
他此時還懷著 「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 的仕進理想,對長安朝堂仍有嚮往,可聽李白講罷宮廷的傾軋,也暗自感慨。
他端起酒樽,語氣鄭重:「大丈夫本當濟蒼生、安社稷,可朝堂若容不下直臣,縱有滿腹才學,也難施展,兄之選擇,已是傲骨。」
這話撞在了李白心口。
他見過太多攀附權貴的文人,也聽過太多人勸他回頭鑽營,從未有個後輩,能這般懂他的選擇,懂他 「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 的底色。
他當即拍案,喚小二添酒,連呼 「知己」。
那天的酒從午後喝到日暮,洛水被夕陽染成熔金之色。
席間其他人早已散去,只剩他們二人對坐。
從詩賦聊到山水,從遊俠聊到治國,越說越投機。
李白本就計劃秋日往梁宋漫遊,尋訪古蹟、縱馬遊獵,酒意上涌時直接舉杯相邀。
「子美,這洛陽城雖好,終究拘著,秋日你我同往梁宋如何?訪古吹台,縱獵孟諸,喝最烈的酒,寫最狂的詩!」
杜甫又驚又喜,當即舉杯相碰,酒液濺在衣襟上也不在意,聲音裡帶著蓬勃的意氣。
「固所願也,不敢請耳!」
月亮升起來的時候,倆人並肩沿著洛河堤岸走。
一個白衣瀟灑,帶著見過大世面的鬆弛。
一個青衫沉穩,藏著滿肚子的抱負和才華。
晚風捲起他們的衣袍,遠處傳來南市的更鼓聲,滿城的繁華都浸在溫柔的月色里。
他們都不知道,這是一生僅有兩次的會面里的第一次。
也不知道,十一年後的漁陽鼙鼓,會打碎眼前所有的盛世繁華。
他們只知道,今夜酒逢知己,前路有詩、有酒、有山河,便是人間最快意的事。
這一場初夏洛陽的相逢,就此成了中國文學史上最耀眼的一次相遇。
盛唐的巔峰氣象,終於落在了兩個最偉大的詩人身上,撞出了流傳千年的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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