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無人在意的消逝

  沈默言從口袋裡掏出一顆茴香豆。

  教室里一陣騷動。

  前排那個扎馬尾的女生驚呼:「老師你真的帶了啊!」

  沈默言笑了笑,把茴香豆放在投影儀下。

  屏幕上出現了一顆巨大的、表面凹凸不平的茴香豆。

  「同學們,上節課我們講了孔乙己的長衫,這節課,我們來講他的學問,他在這篇小說里最引以為傲的東西。」

  她指著屏幕上的茴香豆,「他說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種寫法。」

  沈默言在黑板上寫下四個字:回、囘、囬、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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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四種寫法,第一種和第二種是同一個字的兩種寫法,像一個人的兩個名字。

  第三種也差不多。

  第四種,嚴格來說,根本就不是回字,是另一個字。

  但孔乙己不管這些。

  只要知道這四種寫法,就可以證明自己是個讀書人。」

  她轉過身來,「為什麼孔乙己要教酒店的小夥計寫茴字?為什麼他要那麼興奮?」

  她讓這個問題在空氣里懸了一會兒。

  「因為這是他唯一能證明自己有用的時刻。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需要他的學問。

  短衣幫不需要,掌柜不需要。

  那些孩子,他們也不需要。

  但孔乙己需要。

  他需要用這四種寫法告訴自己,我不是廢物,我有用,我知道的這些東西是有價值的。」

  沈默言繼續念起課本。

  念到「不多了,我已經不多了,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時,教室里有人在笑。

  「好,停。」

  沈默言把粉筆放在講台上。

  「我問你們一個問題。

  剛才在笑的同學,你們笑的是什麼?笑孔乙己的窮酸相,對不對?

  但你們有沒有注意到一件事,這是孔乙己在全篇小說中唯一一次主動與人交流,唯一一次流露出善意的時刻。

  這個被所有人嘲笑的人,願意把自己的食物分給孩子,自己都吃不飽,還分。」

  她拿起那顆茴香豆,放在手心裡。

  「他教孩子寫茴字,不是炫耀,他是真心覺得這個知識有用。


  他告訴那個小夥計這些字應該記著。

  將來做掌柜的時候,寫帳要用。

  他不知道這些字根本用不上。

  他不是在騙人,他是被騙的那個人。

  他把假學問當成真寶貝,想傳給下一代。

  這才是最可悲的。

  他一生學的東西是假的,但他不知道是假的。」

  她停頓了一拍。

  「你們笑他,是因為你們知道這四種寫法沒用。

  但他不知道。

  沒有人告訴他。

  他的老師沒告訴他,他的同年沒告訴他,這個社會沒告訴他。

  他讀了一輩子書,最後連自己被騙了都不知道。」

  教室里的笑聲早就停了。

  沈默言翻到課文後半部分。

  「誰來讀一下孔乙己最後一次出場之前的這段對話?」

  靠窗的一個的女生舉手。

  「有一天,大約是中秋前的兩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結帳,取下粉板,忽然說:孔乙己長久沒有來了。還欠十九個錢呢!

  一個喝酒的人說道:他怎麼會來?……他打折了腿了。

  掌柜說:哦!

  他總仍舊是偷,這一回,是自己發昏,竟偷到丁舉人家裡去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麼?

  後來怎麼樣?

  怎麼樣?先寫服辯,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後來呢?

  後來是打折了腿了。

  打折了怎樣呢?

  怎樣?……誰曉得?許是死了。」

  沈默言把粉筆放在講台上。

  她沒有在黑板上寫字。

  她沉默了幾秒鐘,然後開口,聲音和之前不一樣了。

  「這一段文字,只有短短一百多個字,但它是全篇小說中最暴力、最黑暗的一段,我們一句一句看。」

  她指著課文。

  「第一句:他家的東西,偷得的麼?

  孔乙己以前也偷過書,偷過何家的書,吊著打。

  但這次不一樣,因為這次他偷的,是一個舉人的東西。

  丁舉人的東西,不是普通的東西,是舉人老爺的東西,偷舉人老爺的東西,和偷普通人家的東西,是不一樣的。」


  她繼續往下指。

  「第二句:先寫服辯,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注意這個順序,不是先打再寫認罪書,是先寫認罪書再打。

  丁舉人要的不僅是懲罰,他要的是合法。

  我要你親筆寫下來:你錯了。

  你偷到我舉人家裡來,你是賊。

  寫完了,然後用刑,打了大半夜,這不是一時衝動的鬥毆,這是有條不紊的刑罰。

  丁舉人有的是時間,有的是耐心,有的是絕對的安全感。

  他知道不會有任何人為孔乙己出頭,他在自己家裡,審問、定罪、執刑,全是一個人。

  他是立法者、法官、行刑者三位一體。

  科舉制度授予他的,不是功名,是權力。」

  她再往下指。

  「第三句:掌柜說哦!然後那個喝酒的人說:後來是打折了腿了。

  掌柜說什麼?他沒再說什麼。

  故事裡沒有一個人再說什麼。

  沒有人去告官。

  沒有人替孔乙己說一句話。

  因為所有人都覺得這是正常的。

  舉人打童生,天經地義。

  這個邏輯,運行了一千年,已經刻進了每個人的骨頭裡。」

  她放下課本,走到黑板前,寫下兩個字:等級。

  「科舉制度從設計初衷來看,是一個偉大的發明,它比同時期世界任何地方的選官制度都要先進,但它在千年運行中逐漸與封建等級秩序融為一體,生長出一種比舊門閥更可怕的毒性。」

  「科舉制度最根本的問題,是它在中國社會製造了一個前所未有的、以考試為標準的新等級,這個等級比過去的門閥制度更可怕,因為它是合法的。」

  她在黑板上畫了一個金字塔:進士—舉人—秀才—童生。

  「第一層,童生,通過了縣試和府試,還沒有通過院試,這是讀書人的最底層,孔乙己就在這一層。

  第二層,秀才,通過了院試,有了正式功名,可以免除徭役,見知縣不跪。

  第三層,舉人,通過了鄉試,到了這一層,就真正進入了特權階級,可以當官,有俸祿,享有法律上的優待。

  第四層,進士,通過了會試和殿試,這是金字塔的頂端。」

  「孔乙己是童生,讀書人的最底層。

  打斷他腿的丁舉人是舉人,第三層。


  孔乙己偷書,被打了一頓,後來他偷到了丁舉人家裡。

  丁舉人是舉人,孔乙己是童生,丁舉人沒有送官,他自己就是官。

  先寫服辯,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一條人命,在他手裡像一隻螞蟻。」

  「同學們,這就是等級,不是他欺負你,是你本來就比他低一等。

  他打你,是按規矩打你。

  規矩保護他,不保護你。

  祥林嫂和孔乙己。

  一個被禮教吃了,一個被科舉吃了。

  吃他們的,是同一個東西,把人的價值和一個身份畫上了等號。

  你守節,你是好女人。

  你考中,你是人上人。

  你沒守住,你是『謬種』。

  你沒考中,你被打折腿是活該。

  這就是這篇小說最冷的地方。

  冷到一百年之後讀,還是讓人後背發涼。」

  她停頓了一瞬。

  「但更可怕的是,所有人都覺得這正常,酒店掌柜聽到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只說了聲『哦』,短衣幫們沒有人問丁舉人為什麼下手這麼狠。

  因為在科舉制度運行千年之後,中國人已經接受了一個觀念,考中的人就是上等人,上等人處置下等人,天經地義。」

  「這就是科舉制度的真正毒性,不是考試難,不是錄取率低,而是它把人的價值與考試成績畫上了等號,你考中,你是人上人,你沒考中,你什麼都不是。

  這個等式不僅被統治者維護,也被被統治者接受。

  不僅是丁舉人覺得理所當然,連孔乙己自己都信了。

  他至死不肯脫下那件破長衫,因為他信這套等級。

  他認為讀書人就是比短衣幫高貴,哪怕他比短衣幫還窮、還慘、還被人看不起。」

  教室里安靜下來。

  沈默言開口:「我給你們讀最後一段吧。」

  窗外的陽光照在黑板上,照在那行「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上。

  沈默言的聲音很輕,但很穩。

  「自此以後,又長久沒有看見孔乙己。到了年關,掌柜取下粉板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中秋可是沒有說,再到年關也沒有看見他。」

  她停頓了一下。

  「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她把課本合上。

  「這兩句話,是整篇小說最後的兩句話,也是魯迅先生所有作品裡最著名的結尾之一。

  大約,沒有人親眼看見他死。

  的確,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可能還活著。

  兩個意思完全相反的詞,被強行放在同一句話里。

  這不是病句。

  這是這個社會對一個無用之人的態度,你死了,但我不確定,我也不想費心去確認,但是你還欠我十九個錢。」

  天幕暗下,留下天幕之下的人神情莫測。

  潁川郡,漢章帝時期。

  「怎麼就這麼死了呢,還沒當上大官呢。」張老實惋惜。

  「一個考不上功名的落魄學子……死了就死了。」一個在他旁邊忙活的黝黑男人頭也不抬,「死的人多了去了,一個個都要拎出來說嗎?這後世真是閒的,不用幹活嗎?」

  田埂附近,幾個過來送飯的中年婦人結伴而行。

  「你們說,這孔乙己也不討個媳婦好好過日子。」

  「是啊,孤零零的一個人就這麼死了。」

  ……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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