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定罪先
到營里的第八個月,她已經能寫四十三個部的名字了。
寫的是大承的字。蘇蘅教的,一日十個,先描後寫。她學得慢,可她記得住哪一筆在哪一處,因為她原先就會在木上刻記號,兩樣東西在她心裡是一回事。
冊子上那些名字,從二月起有一半是她抄的。
抄到柳灘那一冊的時候,她問過蘇蘅一句:為什麼每一口人都要寫上,連三歲的也寫。
蘇蘅答:將軍說的,沒有名字的人,過三年就沒有人記得他被擄過。
她那時候想,這句話在草原上也是一樣的。她哥哥登了位,掌木的老人就在人口那一囊里,把一個人的木片旁邊添了一道淺痕,那一道的意思是這個人的帳已經銷了。那個人從此不在冊上,也就不在世上了。
她把這句話在心裡放了很久。
核驗使是三月十七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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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三日核柳灘,第四日到第九日核歸附諸部,第十日起核隔區那一冊。她全程跟著,替兩邊譯話。
核數她是服氣的。那位兵部的郎中很仔細,一冊一冊翻,翻到哪一頁問哪一頁,問的是牲口幾頭、帳子幾頂、去年冬天凍死了幾隻羊。冊子上寫什麼,牧人答什麼,一處也沒有對不上。
那位監察御史問的東西不一樣。
第五日,他問她:公主是幾時到這個營里來的。
第九日,他問她:公主的父親是老可汗,那麼如今王庭那一支,與公主是什麼干係。
第十三日,他問得更細:公主住在營里哪一處,一日見鎮邊大將幾回,營中的人如何稱呼公主。
第十六日,他問了一句話,是隔著譯人問的,可她自己聽懂了。
他問:可曾行過禮?
她當時沒有答,轉頭去看蘇蘅。蘇蘅的臉白了一下。
那一夜她沒有睡著。
她想起的是王庭里的事。
四年前她哥哥要動一個部的頭人,動手之前先派了三個人去那個部里問一問:問那個頭人家裡幾口,問他冬天在哪兒放牧,問他跟哪一家結過親。問完回來,隔了半個月,那個部就沒了。
問的時候,問的人也是很客氣的。
第二日清早她去找了他。
那時候他正在看六國那捲羊皮的抄件。她把這四問一句一句說了,說完加了一句:在我們那邊,問這些的人,不是來數羊的。
他聽完,問了她一句。
「第十六日那一問,你答了沒有?」
「沒有答。」
「往後他再問,你照實答。」他道,「一個字也不必繞。」
「為什麼?」
「繞了,就是心裡有鬼。」他道,「實話最難改。」
她那時候還不明白這句話。
四月初三,京里的文書到了。
來的不是詔書,是政事堂與三司的會銜行文,另附御史台一道彈章的抄件。
那一日午後,營中所有的將官都在。她也在,因為文書里有一段與她有關,要她當面聽。
行文她聽不全,可有幾句譯人譯得很慢,一個字一個字地譯。
一句是:塞外之事,非一人之言可信。
一句是:鎮邊大將楊胡,收納蠻部四萬餘口,其冊不肯示於核驗之使。
還有一句,譯人譯到一半停住了,是蘇蘅接過去說完的。
私通蠻族,縱敵通婚。
八個字。
她坐在最末一排,聽見這八個字的時候,帳子裡沒有人回頭看她。可她知道所有人都在想同一件事。
行文的末尾是三條:奪其節制北境諸軍之權,交崔霆暫領;召楊胡歸京待勘;核驗之事另遣人續辦。
散帳之後她一個人走回自己的帳子,走到一半又折回去了。
他還在中軍帳里,正讓蘇蘅把那份行文抄一遍。
「我要回草原去。」她說。
他抬起頭。
「我今日就走。」她說,「我一走,這八個字就落不到實處。他們說你縱敵通婚,營里沒有那個敵,他們就沒有話說。」
他把筆放下了。
「你走了,這條罪名不會沒有。」他道,「它會換一個說法。」
「換什麼?」
「畏罪遣散。」他道,「今日文書到,今日你走,明日京里就知道。四個字比八個字更難洗。」
她站在那兒沒有動。
「還有一樣,比那八個字要緊。」他道,「柳灘那些人,還有隔區活下來的兩千五百個,他們看著你。你在這裡,是因為我說過誰躺下我都治,我說過來去自便。你今日被我送走了,他們心裡就有了一句話:跟著這邊,出了事是要被扔下的。」
「那我就是那把刀。」
「你不是刀。」他道,「刀在京里,你是被拿來當刀使的那一樣東西。這兩樣不一樣。」
那一夜她在自己帳子外頭站到很晚。
第二日她做了一件事:她把這半年來自己抄過的冊子,一頁一頁又核了一遍,核到哪一頁是自己抄的,就在頁腳寫上一個小小的記號。
她跟蘇蘅說:往後要是有人說這些冊子是假的,至少能分得清哪些是我抄的。
蘇蘅看著她,看了很久,說了一句:公主,你這一手,是跟將軍學的。
不是。
她心裡想的是:這一手是我父親那邊傳下來的。
四月初五清早,核驗使動身回京。營里給他們備了十日的乾糧和四匹替換的馬。
臨走那位兵部郎中把核過的數抄了三份,一份留營,一份自帶,一份封了遞京。他做事一直是乾淨的。
那位監察御史臨上馬前,又要了一樣東西。
他要的是原冊。
他說數是數,冊是冊;核數只能核出多少口,核不出這些口是不是真的存在,要看原冊上的名字。
她站在旁邊,聽見鎮邊大將答了三句。
第一句:數照給。
第二句:原冊不出營。
第三句:大人若要寫,就把這一句照原樣寫上去。原冊不出營,是我說的,不必栽給別人。
那位御史點頭,轉身讓書吏把這一句記下了。
他記的時候,她就站在三步外,看得清清楚楚:那個書吏寫的不是這三句,寫的是四個字。
拒不出示。
她那一日夜裡才想明白一件事。
那份行文四月初三到,行文上那一句其冊不肯示於核驗之使,是京里正月里就擬好的。
而核驗使真正來要原冊,是四月初五。
罪名寫在前頭,事情做在後頭。
她坐在燈底下,把這兩個日子在紙上寫了下來,寫完對著看了很久。
她忽然想起她父親在大帳上說過的一句話。那一日說的是這個南邊人,說他不怕別人知道他有多少人。
後來在王庭那頂帳子裡,她父親又說過一句,那一句是對著這個人說的。
你是個記帳的人。
她那時候不懂那句話為什麼算一句重話。
如今她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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