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甭管味道如何,一定要好看
「小張兄弟啊,你到底是咋想的?價格漲這麼多,這不是純宰客嗎?」
張明遠現在是真的很好奇。
「什麼怎麼想的?」張俊聽見這人還在詆毀宋記,有些不樂意了,「宋記漲價的原因我不是已經跟你說了嗎?那是因為他們飯菜的品質和味道提升了。」
「只要他們味道對得起這個價格,那麼我根據我的需求看著買不就行了,根本不存在什麼宰客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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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言之,如果他們這次漲價,但是味道卻沒什麼提升的話,我們這幫食客也不是傻子,肯定會罵的。」
張明遠看出了張俊的不悅,開口解釋道:「不好意思啊,主要是我姐姐也開了一家小飯店,一直害怕漲價會引起食客不滿意,所以我就想著幫忙問問。」
張俊點了點頭,「算了,沒事,我看你也是第一次來宋記,對宋記有質疑、不相信,其實也能理解,不過你一會兒吃到了絕對就不會這麼想了。」
張明遠配合的點了點頭。
他現在確實相信宋記有東西,但對於這個東西有多少,他持懷疑態度。
反他覺得林叔的手藝已經夠好了,至少他在江市從來沒有吃過比林叔做的還要好吃的飯菜。
哪怕將範圍擴大到全國,除去那些老字號酒樓,林叔的手藝也屬於一流,比不少名氣很大的網紅餐廳強多了。
宋記只是一家早餐店,就算主廚手藝比林叔強,但絕對也強得有限。
反正他是覺得,像張俊這種食客,已經完全被宋記圈粉了,就有點類似於娛樂圈的那些狂熱粉絲。
哪怕宋記有什麼不好的地方,他們也會自行腦補,並幫忙解釋。
很快,服務員端著托盤過來了。
「兩位久等了,荷花酥、麻油銀絲卷、魚片粥、文思豆腐,請慢用。」
張明遠在心裡默默打分。
服務態度良好,上菜速度不慢,但跟自家鴻賓樓並沒有什麼差別。
不過宋記那個點單小程序確實方便,不用站在櫃檯前乾等,坐下就能操作,回去可以找人給自家也搞一個。
他把注意力放到面前的菜上。
荷花酥用一個小白瓷碟裝著,粉粉嫩嫩的一小朵,花瓣層層疊疊,從外到內由深粉漸變成淺粉,邊緣微微卷翹,長得很像荷花,卻又比荷花好看。
今早林叔吃的就是這個,他當時覺得挺漂亮的,還想多看兩眼呢,結果林叔跟護食似的,三兩口就吃完了。
現在自己面前擺著一個完整的,他才看清這玩意兒的精細程度。
花瓣的層次比他以前見過的荷花酥多了好幾層,每一層都薄如蟬翼,切口乾淨利落,中心鵝黃色的餡料從花瓣縫隙里露出來一點,顏色搭配得恰到好處。
張明遠嘖了一聲。
這東西做得確實好看,比米其林餐廳的蛋糕點心造型還要精緻。
38塊一個確實有點貴,但跟那些西式蛋糕點心比起來,性價比就高多了,怪不得年輕人喜歡買這個呢。
他又看向麻油銀絲卷和魚片粥。
麻油銀絲卷確實長得平平無奇,就是一條白色的小面卷,放在白瓷碟里,不仔細看還以為是普通饅頭。
魚片粥就不一樣了,素白瓷碗襯得湯色溫潤瑩白,片片薄切的魚片瑩潤透亮,半浮半沉臥在粥面上,點綴著細碎的蔥花,看著就讓人有食慾。
最後是文思豆腐。
張明遠揭開羹碗的蓋子,低頭看去。
湯色清亮,五種顏色的細絲在湯里散開,紅的、白的、褐的、黃的、綠的,每一根絲都細得跟頭髮似的,交織在一起,宛如一幅山水畫。
用勺子輕輕攪拌一下,便能發現,湯汁雖然濃稠,但卻一點都不顯得渾濁,表面浮著一層薄薄的金黃色油膜,被攪開後鮮味直往鼻子裡鑽。
厲害!
張明遠就跟渴望知識的學生一樣,把這些菜品挨個看了一遍,然後思考這些菜都強在哪裡,該怎麼學習。
荷花酥好看,文思豆腐好看。
麻油銀絲卷雖然長相平平,但也不算差,跟魚片粥擺在一起也好看。
張明遠很快得出結論。
味道什麼的先不管,一定要漂亮!
現在年輕人吃飯都喜歡拍照發朋友圈,好不好吃另說,但一定要好看,米其林餐廳能興起就是鮮明的例子!
張明遠突然覺得自己還挺有經營酒樓的天賦的,一考察就能發現問題。
回去就想辦法挖一些會把面點和菜做得好看、漂亮的師傅,再讓林叔幫忙把把關,保證菜品和面點的味道不會太差,這樣沒準能把食客從宋記這裡搶回來。
張明遠掏出手機,給林師傅發了條簡訊:「林叔,我覺得宋記之所以厲害,主要是他們擺盤和造型好看,你覺得我挖一個這樣的師傅過來怎麼樣?」
林師傅的消息很快回了過來,言簡意賅:「不怎麼樣。」
張明遠不甘心,又發了一條:「林叔,你的手藝我是知道的,味道能比宋記差哪去?咱們把擺盤弄好看點,再跟田味居把合作續上,生意肯定能回來。」
林師傅沒回消息。
張明遠又發了兩條消息,暗戳戳詆毀宋記的同時,還誇了林師傅的手藝。
等了一會兒,見林師傅還沒回消息,他把手機放回桌上,這才注意到對面的張俊。
張俊面前的麻油銀絲卷已經吃了一半多,魚片粥也喝了大半。
荷花酥還剩半個,他沒用手拿,用筷子夾起來,一口塞進嘴裡,腮幫子鼓鼓地嚼著,眼神還分外饑渴地盯著桌上那份還沒動過的文思豆腐。
張明遠看著他那副吃得忘我的樣子,肚子裡的饞蟲也被勾了起來。
有這麼香嗎?
他拿起荷花酥,咬了一口。
最外層的花瓣在齒間碎裂,發出細密的咔嚓聲,碎屑在舌尖上快速化開,只留下淡淡的脂香和面香。
很快,裡面的餡料順著酥皮缺口被咬進嘴裡,芒果餡綿乎乎的,還混著一點點椰蓉碎,嚼著微微帶點顆粒感。
咽下去半晌,舌根還留著溫潤的甜意,張明遠忍不住又咬一大口,酥渣落得滿嘴角,越吃越上頭。
一整個荷花酥很快被他吃完,張明遠意猶未盡地舔了舔嘴唇。
不是?
這荷花酥這麼好吃嗎?
做的這麼好看也就算了,怎麼味道要比外觀還要令人驚艷啊!
怪不得林叔早上抱著荷花酥不肯撒手呢,換他自己也捨不得撒手。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