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0141【徐簽判不滿意,這案子就沒完】
第143章 0141【徐簽判不滿意,這案子就沒完】
布超作為後宅人員,按制是不能進官廳的。
雖然沒誰會在意這個,但徐來還是嚴格按照制度,平時不讓布超往官廳跑,直接把他扔去街市打探民情。
只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徐來才會讓布超跑腿,譬如去年查案時幫忙送信。
今天不一樣。
皇帝下了一份類似罪己詔的玩意兒,要求全國各地官員調查冤案。布超前幾天就被安排確切任務,如果遇到喊冤者就帶進簽廳。
「這位就是徐簽判。」布超介紹說。
陳小乙連忙叉手跪拜:「請簽判做主!」
徐來放下手中卷宗:「只有審案定罪之後,犯人才會叩首服罪。你這是在認罪嗎?不是就站起來。」
「我沒罪。」陳小乙嚇得慌忙站起。
徐來說道:「坐下好生講述。」
陳小乙不敢坐,站著說道:「我叫陳小乙,家住虞城縣歸善鄉觀堂村。我家祖上也有兩三百畝地,翁翁那一代分家,翁翁分得幾十畝。我爹有三個兄弟,都沒成年就夭折了,只剩我爹和姑姑成年。姑姑帶著兩畝地嫁人,這一輩就只剩我爹————」
這少年雖然有點囉嗦,但口齒極為伶俐,能迅速說明家庭情況。
「我八歲那年,爹也害病死了。又過兩年,我媽改嫁到楚丘縣。家裡只剩翁翁、婆婆和我————」
「我干歲的時候,王員外硬說我爹害病時,借了他干貫錢醫病。利滾利算下來,該還他他四十多貫————」
「我翁翁說,我家根本沒借錢。為了給我爹醫病,家裡賣了十幾畝地,哪還會找王員外借?可王員外拿出借據,硬把我家的地搶去抵債。」
「我翁翁去報官,被官差打了一頓,當晚回家就死了。我婆婆也被氣死了————」
徐來仔細聽完,提筆問道:「借十貫,兩年後還四十多貫。是不是?」
陳小乙連忙辯解:「我家沒借錢!」
「那個王員外,是不是這麼說的?」徐來問道。
陳小乙點頭。
徐來寫下四個字:違法借貸。
根據《宋刑統》,月息最高不得超過6%,且最終利息不得超過本金。
不管民間高利貸有多麼惡劣,反正在徐來這裡必須按照法律。借十貫錢,兩年以後還五十多貫,利息已超出《宋刑統》規定的合法範圍。
「那份借據還在嗎?王員外奪田以後,有沒有把借據還給你?」徐來又問。
「在的。」陳小乙小心翼翼從懷裡掏出借據。
借據已經泡水污損,有些字跡辨認不清。
陳小乙連忙解釋說:「王家派人搶田,把借據扔在地上。當時下雨,被雨水打濕了,我一直保管到現在。」
徐來仔細查看借據,問道:「這個叫陳綱的中人是誰?我是問他什麼身份。」
陳小乙說道:「陳綱是我家鄰居,去年已病死了。」
徐來又問:「見證人王順、書契人王同祿呢?」
陳小乙說道:「我不認識王順。王同祿是王員外的兒子。」
「他們搶田的時候,有沒有打人?」
「打了。我翁翁被他們踢了一腳,摔在地上。我堂叔、堂兄幫忙理論,被王家的僕人用棍子打。」
「你這幾年住在親戚家裡?」
「我住在堂叔家。」
「認識字不?」
「認識一些,但認得不多。兩年前我拜師學木匠活,跟著師父學了百十個字。」
「等著。」
徐來親自幫陳小乙寫訴狀,令其簽字之後,又把張孔目叫來:「帶他去見司理參軍。
就說官家頒布詔令,鼓勵各地平反冤案,他這次越訴不必懲罰。」
越級告狀的百姓,違規受理的官員,依律都要鞭答四十下。
不過到了北宋中期,這種情況漸漸放寬,在特殊時期允許越訴。
現在就是皇帝允許的特殊時期!
徐來身為簽判,如果知府沒有委派他查案,他是無權親自調查案件的。
這個案子,要麼打回虞城縣由知縣審查,要麼讓府衙的司理參軍來審查。這些官員審理之後,再交給司法參軍量刑,然後才交給徐來覆核。
徐來又對布超說:「你這些天且跟著陳小乙,莫讓他在審案期間被哪個無賴打死了。
「是!」
徐來沒法親自審案,只得給朝廷寫奏疏。
第一,請求朝廷放寬訴狀書寫門檻。
現在只有官員、進士、舉人,以及官府認定的書鋪,可以為老百姓代寫訴狀。這導致訴狀代寫費用極高,很多老百姓根本負擔不起。
第二,請求朝廷不對訴狀書寫者追責。
有時候官司打輸了,被官府判定為誣告,寫訴狀的人居然也要問責。這導致很多案子,根本就沒人願意寫訴狀。
尤其是被告方很強勢的刑事案件,一來誣告追責懲罰很嚴重,二來害怕得罪被告方,以至寫個訴狀都要幾十貫才請得到人。
還別嫌貴,人家是冒著極大風險幫你寫訴狀的。
第三,請求朝廷不再以訴訟多寡來考評官員。
譬如提刑使沈起,給徐來寫年度考評時,「教化」項就要看訴訟數量。如果一個地方,當年的訴訟案件明顯減少,那麼主官、副手、幕官就有教化之功。
其邏輯就很詭異:你看,我這裡沒人告狀,說明全是守法良民。
這導致很多基層官員,尤其是縣令之類,變著法抬高訴訟門檻,攔著老百姓不讓告狀。以此降低訴訟數量,突顯自己的教化政績。
古代的縣衙,甚至有類似調解室的地方。只要不是嚴重刑事案件,先不立案,調解了再說,連騙帶嚇逼著原告撤訴。
「鄒理掾,這是徐簽判親自代寫的訴狀,」張孔目說道,「徐簽判還說,官家詔令地方平反冤案。在此期間,若有越訴者,可不予處罰。」
「知道了。」
司理參軍鄒圖,非常無奈地接過訴狀,他感覺自己又有得忙了。
果然!
鄒圖拿到訴狀一看,發現竟是好幾年前的案子,而且還牽扯到虞城縣的王家。
他在府城根本沒法查案,只得先受理這個案件,並移文給虞城知縣,令其進行初步調查和審理。
兩日之後,虞城知縣王純中接到公文,並見到趕過去的布超和陳小乙。
王純中詳細詢問一番,便讓陳小乙暫時離開,並隨時等著接受傳喚。
接著,他又把主簿和縣尉叫來商量。
主簿聶冠群感覺天都要塌了:「怎又查到王家頭上?幾年前的案子,哪有那麼好查的?可這又是徐簽判親自代寫的訴狀,我們必須查出一個結果來。」
前一任虞城主簿,就是被徐來給送走的,這會兒還罷官在家當地主呢。
縣尉張元說道:「司理參軍發來的查案公文,是押司李思敏最先接收的。恐怕此時此刻,那位王員外已經得知消息了。」
虞城縣此前的三位押司,因為牽扯進折變案,被徐來搞得兩個流放、一個坐牢。但新上任的押司,同樣是本地人,而且世代為吏,怎麼可能跟地方大族沒關係?
王純中想了想,說道:「先查戶帖和田賦簿,你們派人摸清被告家裡的情況。」
縣尉和主薄對視一眼,都明白知縣要玩真格了。
又過三日,初步調查結果擺在王純中的案頭。
那位王員外叫王道臣,今年六十四歲,二十年前跟兄弟分家,其名下有田產四百餘畝0
他有一位堂兄,是已故宰相。還有一位族兄,在館閣任職。還有一位族兄,在做轉運使。還有一位堂弟,是上上屆的探花郎。
另有十多個族人當官,但官職並不顯赫。
至於王道臣自己家,倒是沒什麼出息。他連舉人都沒考上,幾個兒子也沒考上舉人。
「他家的賦稅不對!」
王純中指著戶貼說:「陳小乙的父親因為治病,賣了十多畝田產給王道臣。王道臣又通過借據,奪走陳小乙家二十餘畝地抵債。但王道臣家的戶貼,卻毫無變動。」
戶貼並非簡單的戶口本。
這玩意兒一式兩份,一份自己持有,一份放在官府。
除了家庭人員信息,還會詳細填寫家產。包括田產的數量、位置、等級,以及出售和購買田產明細。
王道臣通過購買、抵債等形式,拿走陳小乙家大約四十畝地,卻完全沒有在戶貼上體現出來。
都不用再查別的,就已經能確認王道臣三個罪名:違法放貸、隱瞞田產、偷逃田產過戶稅。
次日,王純中帶著官差、布超和陳小乙,親自前往歸善鄉觀堂村進行調查,並把該鄉的耆長、該村的戶長叫來。
「哪些是你家的田?」王純中問道。
陳小乙說:「前面就有一處。」
眾人來到一處麥田。
王純中對本村戶長說:「此田是誰在耕種?若找不到田主和佃戶,就當做無主之田充公。」
就在此時,王道臣被兒子扶著出現。
「令君,這是我家的田,」王道臣解釋道,「當時貪圖蠅頭小利,沒有去官府過戶。」
王純中說:「私立白契交易田產,最輕的都是杖刑。田產交易無效,把田契還給陳小乙。陳小乙,這田是你的了。你家以前還有哪些田,今天全部都指認出來。」
陳小乙大喜:「前面還有!」
此時已有許多村民來看熱鬧,王純中大聲喊道:「誰家還有未經官府許可,就賣掉或被抵債的田產。今日都可以指出來,本縣做主還給你們。」
村民們面面相覷,他們很想出面指認,又怕被王道臣事後報復。
見村民不敢出頭,王純中又對王道臣說:「把你當年買地的白契拿出來,保人、中人、牙人————所有參與簽訂白契者,通通依法論罪!」
王道臣陪著笑臉道:「令君,快到正午了,不如先去我家吃飯。」
王純中低聲說:「老員外,徐簽判親自代寫的訴狀,我也實在沒有辦法啊。飯就不吃了,你得好生想想如何應對徐簽判。他若不滿意,我這裡就沒完沒了。」
王道臣愕然,站在那裡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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