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0122【第一次改判案件】
第124章 0122【第一次改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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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所有人的預料,徐來正式上任之後,除了要求比較嚴格之外,並沒有再搞出任何大動作。
徐來在幹嘛?
熟悉本職工作!
他核心的工作,是應天府日常公文的起草、審核與簽發。
徐來面對自己不熟悉的公務,就去翻閱前幾任留下的同類文件,並把推官、判官、孔目等官吏叫來,虛心請教這些事務的注意事項。
其中的許多關竅,官吏們或多或少都有所保留,出於各種考慮不會跟徐來明說。這就得靠徐來自己領悟了。
除了公文事務之外,徐來的本職工作還有「鞠分司」。也就是依據《宋刑統》,找出適當的法律條款,撰寫各種案件的判決建議。
他對《宋刑統》也不太了解,正在瘋狂惡補法律知識。
這方面的事務,徐來都讓判官王軻負責。
他根據王判官的量刑建議,去翻閱《宋刑統》相關條款,一來驗證是否合理,二來趁機學習記憶。
此時屬於「入務期」,工作重心已轉到督促農事,並預先制定夏稅徵收方案,以保證農業和農稅的順利推進。
在「入務期」期間,官府會暫停受理民事案件,譬如離婚官司、債務糾紛等等。
這段時間的司法工作,主要是審理刑事案件。
「把王判官叫來一下。」
「是!」
王軻似乎有瞬移的本事,眨眼之間就出現在徐來面前:「不知簽判有何吩咐?」
徐來指著一個案子說:「我才剛開始學《宋刑統》,對律法不是很懂,刑獄之事須向王判官請教。」
「簽判太謙虛了,」王軻連忙說,「簽判但有疑問,職下知無不言。」
徐來說道:「這個案子,我反覆翻閱了《宋刑統》。我覺得王判官的建議,或許存在有待商榷的地方,所以請王判官來討論一下。」
王軻湊過去一看,卻是自己前幾天處理的案件。
該案是去年底發生的,虞城縣的一戶居民,翻修房屋時擅自擴建。鄰居認為侵占了自家的宅基地邊界,於是就上前阻攔。
其中一人持鋤頭對峙,另一人上前搶奪鋤頭。前者連忙把鋤頭撤回,不讓對方爭搶。
其撤回的動作,卻是往側後方揮舞鋤頭,鋤刃正好劈在看熱鬧者的大腿上。
看熱鬧的第三人,因腿部動脈大出血而亡。
徒刑以上的刑事案件,縣官沒有資格判決,只能初審之後上報州府。司理參軍進行覆審,查清案件事實。再交給司法參軍,由司法參軍提出量刑建議。
司法參軍量刑之後,再遞交給簽判廳覆核。
簽判廳覆核之後,再移交給知府(或知州)。
此案已由司法參軍和簽廳判官量刑,如今送到徐來手裡,他卻認為量刑過重。
「有哪裡需要商榷的地方?」
王軻盯著案件看了一陣:「依據《宋刑統·斗訟律》:諸鬥毆而誤殺傷旁人者,以斗殺傷論,致死者減一等。鬥毆殺傷致人死亡,按誤殺罪減刑一等,當判流三千里。」
徐來拿起《宋刑統》,卻沒有翻到「斗訟律」章節,而是翻到「雜律」相關條款。
徐來指著雜律條款說:「此案的爭執雙方,並沒有鬥毆。他們只是口角爭論,一方出於激憤帶了鋤頭,但並未使用鋤頭打人。」
「甚至從頭到尾,雙方都沒有身體接觸。其中一方想要搶奪鋤頭,另一方的反應是避讓,把鋤頭收回去不讓其搶奪。」
「當鋤頭誤傷旁人之後,涉案雙方都停止爭執,立即施救並且報官。」
「這如何能是鬥毆呢?」
「應當按照《宋刑統·雜律》量刑,以過失殺人罪判決。三年徒刑即可,不必流放三千里。」
王軻把《宋刑統》背得滾瓜爛熟,不用查看相關條款,就知道徐來所言屬實。
但司法參軍以「鬥毆誤殺」量刑,他也下意識地認為該這樣,並沒有仔細考慮這是否屬於鬥毆。
以案發時的情況而論,可以判鬥毆,也可以不判鬥毆。
其實都沒有問題。
王軻害怕惹徐來不高興,不敢跟徐來唱反調,但心裡又非常不爽。他自認為非常熟悉律法,而徐來只是一個初學者。
被一個初學者推翻自己的量刑,他覺得臉上無光很難接受。
王軻忍不住說:「司法參軍是這般量刑的,我們簽廳一般不會推翻法曹的決議。」
「不是推翻,是駁正!」
徐來措辭嚴厲道:「如果事事都依法曹,要我們簽廳來幹什麼?此案雙方都是良善之民,從頭到尾沒想過鬥毆,他們連身體接觸都沒有。誤傷之後,立即救人,立即報官。」
「既然可以依法輕判,為何非要重判呢?更何況,誤殺人者,還是被鄰居占了地基邊界,出於激憤才引出這樁案子。他事出有因,並未實際參與鬥毆。若流放三千里,這一家人就毀了。」
「不如輕判,讓他多賠些錢給死者家屬。這樣一來,死者家屬亦能得到實惠。那死者也有責任,別人在持械爭執,他不加勸阻只看熱鬧。看熱鬧也就罷了,還站得那麼近,誤殺人者根本不知道他站在身後。」
徐來說得合情合理合法,王軻無法再辯駁,只能附和道:「簽判明察秋毫,在下佩服之至。」
這是徐來做官以來,出手改判的第一個案件。
兩日之後,已正式上任的龔鼎臣,收到徐來的駁正意見。
龔鼎臣笑著對屬下說:「徐簽判持論有據、剖決如流,更難得通情達理。治民理獄,該當如此!」
眾皆稱善。
媽的,誰敢不稱善啊?通判馮子融還在辦交接呢。
當晚,龔鼎臣把徐來請去喝酒,其子龔復圭也一起陪飲。
徐來能夠看出來,龔鼎臣想讓他兒子跟自己交好。這是龔鼎臣的第四子,有虛銜蔭官在身,還得熬一些年份才能獲得實職。
互相見禮之後,龔鼎臣誇讚道:「行之對本職政務,看來已經上手了,那樁誤殺案駁正得很好。法不外乎情,怎麼因誤殺就流放呢?一旦流放此人,其全家都要陷入困頓。占他宅基邊界那家人,也會因此自責,被四鄰議論指點。殺人者一家,還會因此跟死者家屬結仇。不若輕判多賠,三方皆善。」
徐來說道:「我還在學習《宋刑統》,不如法曹和判官。他們屬於一時之失,我只是一時之得而已。」
「很好,戒驕戒躁,殊為難得,」龔鼎臣對兒子說:「多學著點。」
龔復圭連忙說:「謹遵大人教誨!」
龔鼎臣又閒聊幾句,忽然問道:「行之讀了昨日的邸報沒?」
「讀了,」徐來說道,「賈御史所言甚是,但我覺得治標不治本。」
龔鼎臣哭笑不得。
他想說的是濮議,徐來卻避而不談,反倒議論賈黯關於舉薦的奏疏。
濮議開始了!
這玩意兒不是趙曙發起的,是韓琦在持續不斷的推動。
早在趙曙親政之初,韓琦就提議討論濮王名分之事。
反而是趙曙顯得更加沉穩,為了減輕追封生父的阻力,主動推遲到仁宗大祥(兩周年忌日)之後再議。
現在,仁宗的兩周年忌日已過,韓琦迫不及待的又提此事。
剛開始只讓兩制(翰林學士和中書舍人)及以上官員討論,僅半個月時間,參與討論的群體就擴大到百官。並且登上了邸報!
韓琦想要幹啥?
整頓朝堂,收攏權力,為變法改革鋪路!
他們當初搞慶曆新政,是憑藉言官的權力,干翻宰輔群體而上位。現在他們自己做了宰輔,卻發現想要推動變法,必須削減言官之權。
甚至拋開變法不論,宰輔想要施行某個決策,都會被那些言官橫加掣肘。
不收權就不能改革。
徐來身為地方官,現在不好摻和進去。就算要摻和,現在也不是時候,等進入白熱化狀態再說。
他更關注邸報上賈黯的奏疏。
賈賠說:現在只計算在京的京朝官,就有兩千八百多人。留在京城候缺的選人官,已經積壓兩百五十多人(不含新科進士)。
他又說宋仁宗早年,官員可以隨意舉薦,但每年通過考核改官的才幾十人。後來提高了考核標準,又對舉薦增加了限制,但改官人數也漸漸變多。
近十年來,對地方官的推薦加以限制,規定知州(知府)每年最多推薦五人。現在甚至只有地方主官擁有推薦權,但候缺等待改官的人數卻暴漲。
賈賠把原因歸結於推薦權的濫用,如果主官不把五個名額用完,就會因此影響政績考核,下面的官員也覺得主官在為難自己。
因此賈賠建議,推薦多少人才,不再列入政績考核範圍。有人才就推薦,沒人才拉倒,別為了湊數而硬推。
朝廷通過了賈黯的提議。
徐來非常贊同此舉。
因為之前的規定太過離譜,地方主官為了應付朝廷、為了團結下屬,硬生生的每年推薦五個「人才」。不推薦都不行,若是不滿額,會被朝廷視為舉薦不力。
這幾年,別看韓琦沒有大動作,其實一直在做各種微調。
譬如通判作為副手,現在已經不能舉薦人才了。轉運使可以舉薦人才,轉運判官卻不能舉薦了。
舉薦權被限制在主官手裡。
這個月繼續進行微調,不再把舉薦人才納入政績考核。
從龔鼎臣家吃酒回來,徐來繼續每日處理公務。他大部分時候都在學習,並不貿然駁回屬官或兄弟部門的公文。
轉眼到了五月,徐來陸陸續續收到書信。
多數是同科進士的私信,告訴徐來他們被外放某職。
三甲進士授職完畢,就輪到楊殊所在的四甲。只有五甲進士,按規定必須守選一年。
楊殊通過結交歐陽辯,請歐陽修幫忙說話,弄到了寶雞主薄的實職。
六月初,廣東來人了。
除了布超,還有兩個余家僕人。
以及侍女語兒————
應天府城,南門碼頭。
語兒把手伸進懷裡,捏捏自己新做的香囊,翹起的嘴角壓都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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