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毫無道德!【二合一】
各行各業都有屬於自己的風險,比如會計,這行業的風險有多高,可以去問提籃橋名牌大學的『畢業生』。
又或是警察,以及醫生,前者需要與匪徒做鬥爭,後者也是要防備患者與家屬。
徐德向來都覺得律師這一行的風險只高不低。
🍭sto9.com最新最快的章節更新
畢竟,案子打贏了,你要防備著對手家屬;敗訴了,也要防著委託人是否心生怨恨。
倒霉接了個法援案,更是要擔憂自己口碑是否會因法援案受損。
但......
徐德實在是沒想到,危險不止這些。
法庭上竟然也存在針對律師的人身安全!
「休...休庭了?」
「嗯,休庭了。」
「那這是怎麼回事?」
當『休庭』二字落下的剎那,整個法庭那緊張的氣氛得以放鬆,在場眾人不再遵守規則。
被告席。
身穿西裝的徐德坐在椅子上,他低頭,看著手裡的錘頭,整個人陷入沉默之中。
錘子很好看。
法槌外貌十分精緻,總體由木頭所制,外表還塗了一層厚厚的蠟,錘身雕刻著精緻的花紋。
只不過......
這錘子應該出現在審判台上。
而不是被告席。
更不能砸在參庭人員的腦袋上!
「哼,都跟你說了開庭要戴安全帽,你非不聽,這下好了吧!」
身側,一陣雀躍的嘲笑聲響起。
只見身穿ol裝扮的林月,此時微微抿唇,一手掩著唇笑著。
接著站起身來,目露關切,視線落在徐德身上,仔細觀察著。
「哪裡疼呀?」
徐德道:「趙法官準頭有點差,沒砸到我!」
林月想了想,她深知面前這人的秉性,思索片刻後,睜大眼睛狐疑道:
「那你要告他嗎?」
這是故意的嗎?如果是故意的,那麼,徐德有權利依照《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
畢竟,沒有法律規定,二審庭審之際,審判長可以丟錘子敲被告律師的腦袋!
只不過。
徐德想到審判長趙忠那『廳級』級別,面色瞬間正色起來,面不改色的將錘頭放在被告台上,順口說道:
「算了算了,咱們大人有大量,我原諒他了。」
這個插曲他也沒多想。
眼下案子休庭,卻不代表案子結束,後續隨時都有可能出現變臉。
不說別的。
單單是二次鑑定!
「徐主任。」
「兇器應當還會被送到物證中心進行鑑定...嗬,這次怕是有點難鑒啊。」
律師錢昊將材料收拾好,他抬頭看了眼原告席那邊,接著稍稍眯了眯眼,湊到徐德身側小聲開口。
「畢竟。」
「您雖然大度...卻不代表其餘人也和您一樣!」
聞言。
林月徐德微微頓住,抬頭順著對方視線向另一方看去。
這一看,幾人眉頭頓時皺起。
只見。
審判區中,原本審判長走後,原告席和公訴席幾人倒並未急著離開,還在整理著文件材料。
原告席處。
律師杜藤和王燕等人,正神色難看地盯著他們,此時徐德視線投去,雙方剎那間隔著審判區對視起來。
這一刻,視線好似化成針尖麥芒,彼此間碰撞擦出火花。
王燕的臉色有些難看,拳頭緊攥,神色看起來恨不得從徐德身上挖下一塊肉。
杜藤倒是好點,卻也沒好到哪裡去,雖沒失態,卻更令人感到陰沉與壓抑,像是一條躲在暗處,隨時會竄出咬你一口的毒蛇!
雙方彼此對視片刻。
不多時。
「嗬。」
杜藤冷『嗬』一聲,推了推鼻樑上的銀框眼鏡,接著轉身,不急不緩地向外走去。
其餘幾人見此,起身跟了上去,腳步不急不緩,風度一點沒掉。
待對方背影消失,被告席幾人收回視線。
「難搞啊,第一次開庭沒能直接勝訴...休庭期怕是有的麻煩了。」
錢昊深吸一口氣,眉宇間凝起。
聞言。
身側的王超沒忍住,雙手抱胸,瞥了眼身側的媒體記者,壓低聲音道:
「麻煩?案子都打到這份上了,還能有什麼麻煩的!?」
說著。
他掰著手指將目前己方的優勢一個個說清。
「首先,一:是媒體這邊,輿論完全向著咱們,而且後續估摸著也和徐律師先前所預料一般。儘管咱們利用了一番居民,打了個措手不及,可輿論的針尖卻並非指向咱們,而是法院!」
「目前輿論呼籲聲過高,在居民眼中:法院完全有合理正當的理由給被告人『李傑』減刑。」
「若是院方依舊維持一審裁決,李傑被判死刑...輿論怎麼可能會滿意?」
一起案子,有人關注是好事,但也是壞事!
首先。
一個大國,想要發展、想要維持秩序,那麼,司法的導向就是『不能開後門、走漏洞、一切走流程』!
所以。
有些案子,沒擺到明面上,法官可以利用自由心證,讓雙方調解,不上綱上線。
可一旦擺到明面上!
幾十萬雙,甚至是幾百萬雙眼睛盯著你呢!
在這種情況下,你敢當面『濫用職權』?
什麼?你說宣揚道德?
比方說,一個人殺了a的母親,a將對方殺死報仇,符合公眾的道德?應該判無罪!?
怎麼可能。
法律,不是講道德的,它只是從道德和現實角度上衍生出的工具,目的是為了穩固!
所以。
在司法的角度上,越是人多的情況下,便越是不能因人情而影響案件。
最多,也就是原本要判a死刑,法官動用『裁量權』判個死緩。
至於,要是硬判無罪呢?
或許,會有人說這是青天大老爺,說這才符合道德,但實際是......司法的嚴苛秩序喪失,社會亂套,無數人會依照自己的道德三觀去殺人、害人,以及借道德掩蓋錢權勾結。
「嗬,說你是個偽人你還不信!」
錢昊冷『哼』一聲,再次壓低聲音。
「那你告訴我,為什麼越是輿論大,就越是要公事公辦?」
王超微微一頓,這點他知道,剛才就想過。
自然是因為『司法導向』,如果不公事公辦,所有人看到殺了人也不會怎麼樣,那自然會有一堆人效仿。
當然,也不是沒有例外。
也就是...眼下這般!
「徐律師給了個『合理』的理由!」
「法院完全可以順坡下驢才對,既滿足了輿論,也符合道德,且按照司法秩序進行審理!」
王超掰著自己的大拇指開口說著,眉宇間滿是不解。
「且給的這個台階,也完美杜絕了他人效仿的情況。」
「因為其餘案子不會存在同樣的『台階』,他們作案,依舊會公事公辦!」
是的,台階沒有相同的。
徐德可以給個『兇器不是槍』的台階,讓殺人的李傑被判無罪。
但其餘人殺了人,司法依舊可以從嚴從重,因為對方不可能拿的出相同的台階來!
只不過......
「笨啊你,我說的是導向,是『後果』,不是說其餘人會被怎麼判!」
錢昊實在是無奈了,他微微搖頭,索性一股腦將輿論的事說出來。
「李傑的案子,往小了說,是他和魏田之間的案子。」
「可往大了說呢?」
說著。
他指了指原告方的席位,又指了指李傑,冷哼道:
「那就是『銀行;案』的受害者,與『保險公司』之間的矛盾!」
「銀行;案有多少受害者?」
「數百人啊!」
「李傑也只是其中之一罷了,你覺得,如果二審法院,判李傑殺人無罪,那...和他相同的那些『受害者』,他們是否會被這個『案子』引導?」
引導會出現什麼結果?
無數個『槍擊;案』誕生!
也許,這很符合道德。
但,這絕不符合司法,司法要的是穩定!
而法院、法官,不是道德的推行者。
而是司法的代理人!
所以......
「法院宣判之際,必然會考慮到這一點,否則院方極有可能成為『煽風點火』,蠱惑其餘受害者私自報仇的罪人。」
錢昊隨口說道。
「正常來說,法院會取中間值,給一個不痛不癢的懲罰。」
「但咱們的辯護角度...嗯,你也知道。」
「要麼死刑,要麼......無罪!」
聞言,王超陷入沉默,連帶著林月也不知該說些什麼。
他們自己的角度確實很極端。
只能打無罪!
如果不判無罪,那所有的材料,連減刑都做不到,正常院方會做的取中間值的處理方式在這一刻陷入失靈。
「可...可再怎麼說,咱們證據也有吧。」
王超想了想,最終伸手拍了拍自己的公文包。
「這是咱們第二點優勢。」
「物證中心已經將證據鑑定過,回執報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能作廢!」
物證已經取得。
院方不可能駁回的了,兩份鑑定完全能表明兇器並非槍械。
只是......
「那定性了嗎?」
錢昊擺擺手,雙手一攤,道:「所以,物證中心給槍定性了嗎?」
聞言,王超張了張嘴,卻說不出話來。
槍...沒定性。
回執報告中給出的信息是不具備槍的條件,但卻始終差一句『經鑑定,器械不具備槍械條件』。
換句話說。
「這東西,大概率還得重新去一趟物證中心重新鑑定。」
「而物證中心是海城本地的鑑定機構。」
「這裡是誰的地盤?誰的主場?」
錢昊再次反問一聲。
誰的主場?
自然是杜藤的主場,對方在海城先是擔任過法官,再是擔任了律師,深耕本地關係渠道,各大機構都有他認識的熟人。
如此。
「屆時,新的的鑑定信息被鑑定出後,回執報告也不需要寫的太絕對。」
錢昊吧唧吧唧嘴,坐在椅子上抿了兩口礦泉水。
「只表明『經修復後具備槍械條件』......你應該也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吧?」
王超本想反駁。
可肚中墨水不足...又或是墨水太足了,所以知曉對方說的沒錯。
庭審之際,他們就從『槍械零件』『生鏽槍枝』知曉,東國鑑定一個器械是否屬於槍械,並非死板的按照《東國槍枝管理法》三要素『結構、動能、致傷力』鑑定。
而是還要考慮其餘客觀因素!
其中。
『修復後是否具備槍械能力』,雖然聽起來很離譜,但這也是鑑定標準之一!
也就是,一個完全生鏽,槍管內被鐵鏽堵死的槍械,經過修復,能開槍,滿足三個條件後,這就算槍。
儘管殺人的時候,它可能客觀條件不具備槍擊能力。
可只要修復了,它能打出子彈殺人,那麼這就算非法持槍!
「案發現場的兇器如何?」
錢昊眉頭一挑,引導著這偽人的思緒。
「雖然核心結構被拆除,但『槍管』『槍體』沒灌成實心,那...就能修復。」
「至於修復的程度,是簡單修復還是怎麼修......這可就不是咱們說了算了。」
是物證中心!
而物證中心,又處於杜藤的主場之中!
所以,總的來說......
「雖然庭審拿到了優勢,可這優勢最多也就是扳平案情。」
「休庭,才是對方真正發揮手腕的時候!」
錢昊貼心地說了一句。
「不然,你以為為什麼原告方幾個律師,剛才走的時候還能沉得住氣?」
「當然,咱們多少也是有點好消息的。」
「徐主任引了一波輿論,輿論雖然對咱們來說是個有利有弊;可對對方來說就完全沒『優勢』了,法院會礙於這點,也不怎麼採納原告方的意見。」
這下,王超無話可說了,有些欲言又止,但始終吐不出個『不』字。
主場優勢...真是有些令人絕望啊。
但如果不令對手絕望,那這也談不上所謂『優勢』了。
良久過後。
「行了,他們有事做,咱們也不是不能。」
最終。
身側休息的徐德此時呼出一口濁氣,旋即站起身來,稍微活動活動筋骨。
接著,他看向錢昊,翻了個白眼,無語道:
「倒是你小子。」
「懂這麼多,怎麼平日裡不見你多做點事?盡摸魚去了是吧!?」
對方說的很中立客觀,每一條都是眼下己方要擔憂的事。
但話又說回來了。
這小子腦子這麼好用,但平日裡卻盡做一些擺爛事了,一天天的,待在律所不是喝咖啡就是躺沙發上!
『厚德律師事務所』第一薪水小偷!
「害,哪有,我明明有在做事的。」
錢昊好似是被抓住什么小尾巴似的,立馬正襟危坐起來,他臉色嚴肅。
摸魚被老闆抓到了怎麼辦?
自然是打死不承認了。
錢昊努力辯解道:「主要是老闆您英明神武,一點麻煩不給下屬留,我這想出力,也是有力無心啊。」
「嗬嗬,得了吧你。」
徐德氣笑了,不過他又收斂表情,陷入思索之中。
目前來看,休庭期才是真正的戰場這事說的很對。
原告方能做的東西有許多。
而自己要做的.......
徐德沉默半晌,最終道:
「先想辦法給『假肢』一事坐實!」
林月聞言,好奇道:「怎麼坐實?再打對方一個措手不及,提前去物證中心二次鑑定?」
「差不多。」
徐德點點頭,不過微微一頓後,又話鋒一轉。
「但打的不是原告方。」
「是海城基層法院。」
基層法院?
這案子一審是中院做的,二審是眼下的高院,和基層法院有什麼關係?更何況,案子向來是一層層向上,他們可還沒聽說過,什麼案子打著打著還能降級.......
很快,徐德就給出了解釋與行動。
「林秘書,你現在起草一份有關『民事起訴』的申請。」
「大致內容為,起訴『惠民安康保險公司』的老闆『魏田』,將李傑的『假肢』損毀。」
「魏田已經死了,那就將被告人的身份轉成其家屬,也就是『魏源』。」
「起訴對方進行民事賠償,將『假肢』的錢賠來!」
在基院起訴民事賠償?
這......
錢昊摸了摸下巴,思索著,眼前一亮。
「對!」
「如果,基層法院立案,那麼就代表基層法院認定了兇器為『假肢』。」
「雖然只是一份民訴案件,可這份認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等到槍擊;案,二審再次開庭,哪怕物證中心那邊昏了頭,真拿出一份鑑定這不是槍的物證...咱們也不至於無力抵抗,可以拿著起訴書來應對!」
物證中心說這是槍。
那你讓物證中心和基層法院說去吧,至少基層法院認定這是假肢!
而基層法院雖然也會先對這玩意做一份鑑定再考慮是否立案。
但問題來了......
杜藤閒著沒事會去關注基層法院?
或者說高院都不知道基層法院在做這份鑑定!
什麼?你說兇器在高院裡,杜藤又認識高院的法官,但凡基院申請,必定會導致杜藤知曉?
「這...這不對吧,我覺得這可能會打草驚蛇。」
王超稍稍一頓,眉頭蹙起。
「高院有杜藤的朋友,但凡申請.......」
可惜。
他話還沒說完,一側的錢昊稍稍思索,想通後卻眼前一亮,沒忍住,直接開口打斷他的話。
「等等!」
「瞞天過海?暗度陳倉!?」
「妙啊...妙啊!」
錢昊越是思考,他兩隻眼睛便越是眼冒精光,到最後甚至忍不住直接站起身,來回踱步。
嘴裡還念念有詞著。
「一般情況下。」
「針對案件『兇器』管理,在偵查起訴階段,是保管在公安,也就是警察手裡。」
「可一旦案件轉交給檢察院,那麼,兇器也會隨之轉送到檢察院隨案處理。」
「而這種情況下。」
「無論什麼申請,只要和兇器有關,必然脫離不開向檢察院又或是法院申請。」
「若控編其中一方,有人的朋友在檢察院,申請一來,自然會被知曉。」
兇器的管理是有明確處理的。
一般情況會隨案處置。
指的是,案子在警察手裡,那兇器就在警察手裡。
案子在檢察官手裡,兇器也在那;針對相關兇器的鑑定申請,打報告自然要向掌管兇器的單位申請。
代入到本案。
案子已經來到庭審,也就是海城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的階段。
如果,殺害魏田的『兇器』在法院立。
那麼。
徐德這招利用基層法院進行定性...那基本玩不開。
基層法院要鑑定,就得先給高院打申請,屆時,杜藤會明白徐德的目的。
可問題來了。
「兇器是『槍』啊!」
錢昊眼前好似要射出兩條雷射,整個人只覺震驚。
但嘴裡和腦子卻絲毫沒有停頓,他繼續道:
「兇器目前是以『槍械』的態度被對待,而槍枝,屬於『高危違禁危險品』。」
「依照公安部規章,即《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88條,原文規定:對於實物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63條,原文規定:應當根據情況,分別審查以下內容『槍枝彈藥、劇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違禁品、危險物品』,查封、扣押機關根據有關規定處理後,是否隨案移送原物照片和清單等。」
用人話來說。
就是普通兇器,證據,是要隨案移送。
比如一把剪刀,一柄水果刀。
而特殊兇器就不行了。
比如剛才說的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槍!
「隨後。」
「再依照《刑訴法》245條,原文明確規定:對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錢昊喃喃道。
這條規定。
就是,先前被列為特殊情況的兇器,可以以清單、照片或其他文件的形式移送。
而針對原物,也就是兇器本身,應當按照規定處理。
按照規定,兇器要放在哪?
「是警局!」
「是了,兇器是被按照槍械對待,那這『假肢』目前就在公安,而不在法院或檢察院!」
「基層法院如果想申請對『假肢』進行鑑定,它不需要向中級法院、檢察院,高級法院申請,它只需要向警局申請!」
「杜藤吃飽了撐的都不會在案子已經二審的情況下,還盯著警局啊......」
「既如此。」
「那基層法院就會神不知鬼不覺的,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情況下,針對兇器做出一份是否為『假肢』的鑑定......」
錢昊懵了。
他徹底懵了,此時整個人用一種匪夷所思看待怪物一般的眼神盯著徐德。
一起高院的案子,對方想到用基層法院破局?
瞞天過海?
還是暗度陳倉!?
不,不重要了,至少,由基層法院所做出的這份鑑定...不會有任何人進行干預!
而存在司法效力的證據,在庭審中又是通用的,可以拿到二審法院使用.......
甚至說。
鑑定機構也不止一個。
高院用的是最高級的物證中心,基層法院可能找個鑑證所就用了,彼此間再次避免被他人知曉的情況。
只是,目前唯一的問題出現了。
「等等。」
「要是這樣的話。」
「下次開庭,要是原告方拿出一份,說『兇器』是『槍』的鑑定報告。」
「然後,咱們也拿出一份,說『兇器』是『假肢』的鑑定報告......」
「這兩份都具備司法效力,那法官怎麼辦?」
恍惚間。
錢昊忽的眼角一抽,他好像看到了一副畫面。
畫面中,那是杜藤手握『槍械鑑定』,徐德手握『假肢鑑定』,而法官坐在審判台上,看著兩份都具備司法效力的證明陷入沉默的畫面。
不,也許檢察官手裡還有一份。
到時,誰會承認自己手裡的東西是錯的?怕是他們自己承認,做出鑑定的物證中心也不承認,彼此間會打起來吧!
不過。
「這跟咱們有什麼關係?」
徐德臉上流露出詫異,他理所應當道:
「咱們只負責舉證罷了。」
「到時候讓幾個鑑定機構自己爭辯,究竟是誰做的報告才是正確的。」
「實在不行,就設立個八角籠,哪方的檢測員打贏了,哪方的證據就是對的!」
聞言。
錢昊陷入了沉默,呆呆的看著他。
什麼叫,設立個八角籠?
什麼又叫,讓檢測員去八角籠里打拳!?
這人......來海城真是為了打官司來的嗎?
真不是為了折磨法官和檢察官嗎!?
哦,還得添加個,給海城的幾個物證鑑定機構挑撥離間......
放眼望去,真就一件好事不做.......
難道這就是成為智人的代價嗎?捨棄道德!
「看什麼看?」
徐德眉頭一皺。
「幹事去!」
「別給我摸魚!」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