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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先禮後兵!無罪辯護!【二合一大章求月票!】

  秉公宣判......

  話落的剎那,整個第一法庭眾人眉頭微微一皺。

  聽審席有人嘆氣,有人遲疑,但更多的便是無奈。

  被告人席位,李傑垂著頭,看不出其情緒,只有表面上兩隻緊握的拳頭能看出其內心。

  審判台上。

  審判長趙忠眼中並無波瀾,面色平靜,那張滿是威嚴的視線,此時緩緩挪到被告席上,正準備開口說話,卻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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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人席位上,律師杜藤微微一頓,旋即伸手示意有話要說。

  趙忠頓了頓,看向他,微微頷首。

  「原告方有何異議?」

  一般來說。

  民事訴訟都是在定下刑事後,放到最末尾再解決。

  但...這起案件不同。

  不說別的,單單是那索求的賠償金數額...說實話,完全合理,但如果可以的話,趙忠也不是很想按照一審數額裁決。

  此外,死者的身份也較為特殊,所以審理期間給予一定重視完全可以。

  而此時。

  聽到趙忠的話落下,原告方的杜藤也微微吸了口氣,旋即臉上流露出溫和的笑容,他道:

  「審判長,有關公訴方所表述訴書,我方不存在任何異議。」

  「但...有關案發過程,經過休庭期的調查,我方發現一點遺漏問題。」

  「所以,就本次開庭,想進行些許己方意見的表述!」

  遺漏問題?

  那就是...指控?其餘指控!?

  對方認為訴書中的指控並不完整?想添加新的刑事犯罪指控!?

  不,不行的,刑事中,有資格進行刑事指控的只有公訴人,原告民訴律師...字如其名,基本只能行使民事領域的權柄。

  想指控?這已經越權違規了!

  所以......

  「民訴律師,你方確定?」

  審判台上,有個法官眉頭皺起,看了眼聽審席,又看著杜藤詢問。

  「我方確定。」杜藤點點頭。

  這種法例他自然知曉,至於知曉為什麼還敢這麼幹,

  「我方...只是表達一下自身意見,為庭審後續的民事訴訟部分進行些許便利,避免糾紛。」杜藤緩緩道。


  審判長趙忠點點頭,頷首道:「請表述。」

  三個字落下。

  律師杜藤微微一頓,旋即將視線挪到身側的王燕身上。

  女律師王燕沒過多猶豫,只是站起身,拿著一份文件,緩緩開口道: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就本案,我方僅代表被害人家屬發表一些意見。」

  說著。

  她微微一頓,眾人視線瞬間聚焦在她身上,就連徐德,此時也盯著她,眯了眯眼,想看對方在耍什麼花招。

  而就在這種氣氛下,王燕開口了。

  「審判長。」

  「被告嫌疑人李傑,在2003年5月1日殺害受害者魏田之前,雙方矛盾便已發生。」

  「先前公訴方已將矛盾前後講述清晰,也就是由海城市所承辦的案件『銀行;案』『保單;案』。」

  「其中,雙方的直接矛盾,是『保單;案』,而有關此案,無論是由基層法院負責的一審,還是中院負責的二審,均已審判完畢。」

  說著。

  律師王燕微微一頓,她伸出手,將一份裁決書放在手中,旋即環視周圍一圈,便開口道:

  「而這,便是就此案,所做出的最終裁決。」

  「被告方【惠民安康保險責任有限公司】,無罪,不觸及任何《刑事》《民事》罪責或過錯,雙方交易均合法!」

  這是......什麼意思?

  一番前因後果邏輯縝密的話落下,眾人眉頭微微一滯,坐在椅子上的姿勢微微變換,右手抵住下巴。

  由李傑率先打響的『保單;案』判決結果沒人不知道。

  李傑敗訴,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責任,判決書上寫的清清楚楚,只是...這和眼下這起案件有什麼關係?

  還是說......

  「嘖,這幫律師,心真夠狠的啊。」

  被告席上,徐德眯了眯眼,旋即眉頭微挑,立馬意識到對方在做什麼,當即呢喃一句。

  而近乎是他這句呢喃出口的瞬間,審判區對面的王燕,便立馬有了動靜。

  只聽。

  王燕突然話鋒一轉,那雙視線鋒利無比,像是鐵鉤一樣,瞬間挖進被告人席位的李傑身上,她大聲道:

  「也就是說,死者魏田,從法理上,從未做過任何對不起被告人的事。」

  「但是!」


  「在作案期間,被告人纏上我方受害者後,曾高喊『給我26w』這些話語!」

  「在遭受到否定態度後。」

  「被告嫌疑人李某,卻使用武力,企圖以物理威脅、侵犯人身安全的形式獲取錢財!」

  「綜上所述。」

  律師王燕微微一頓,緊接著,眸子一凝,沒說完的話脫口而出。

  「我方委託人認為。」

  「被告嫌疑人李某,明顯觸犯《刑事》第263條『搶劫罪』!」

  「即:2003年,5月1日,李某持槍於海城市中心,鬧市街區金蘭步行街,對案件受害者魏田持械搶劫,最終導致被害人當場死亡!」

  搶...

  搶劫?

  持槍搶劫致人死亡!?

  話落的剎那,整個現場頓時錯愕,聽審席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臉上滿是不可置信。

  「不是激情殺人嗎?怎麼又扯到搶劫上了......」

  「這能算搶劫?」

  「說的難聽點,一個沒了一條腿的殘廢,能搶劫數人?不是,他怎麼敢說的?」

  「不對不對...等等,我想了一下,這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

  聽審席中,轟然爆發出一股小聲的騷動,眾人交頭接耳,眼神中滿是詫異之色。

  說實話。

  能進入這起案子旁聽的,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素質自然不用說。

  可即便如此,卻依舊會出現騷動...足以可見,原告方的話語引起了眾人多大的震驚!

  此刻。

  先前央媒的青年攝影師在下方坐不住了,他扭頭看向身側的女記者。

  沉聲開口道:

  「孫姐。」

  「搶劫?不對,那26w不是保單的交易嗎?保單是非法取得,理論上...被告人是在索取自己的錢財才對,這怎麼算得上是搶劫!?」

  「至多,也只會被劃分到『追債過激,隨即激情殺人』的分類中才對。」

  「這和搶劫有什麼關係!?」

  身側的央媒記者孫姐,此時眸光微微閃爍,流露出些許思索神色。

  良久後,孫姐微微一頓,思緒想通,臉上流露出些震驚,語氣低沉道:

  「我明白了。」


  「還記得原告方,一開始說的是什麼嗎?」

  青年攝影師微微一頓,旋即遲疑起來,腦海中開始回憶。

  王燕一開始說什麼了?

  是保單;案已判!

  保險公司沒有任何過錯!

  換句話說......

  「就是公司沒欠被告人一分錢,公司方沒有任何過錯。」

  「所以,李傑的『追債』...在法律上就站不住腳跟,因為法律中壓根不存在公司『欠債』。」

  孫姐越說,語氣越是凝重。

  「既沒欠債,那被告人李傑也就沒有追討的權利,只能是『要』。」

  「要錢不行且動手...那就是『搶』!」

  「所以,總的來說......這還真的能稱得上一句『搶劫』!」

  話落過後。

  青年攝影師微微愣住,旋即整個人有些發懵。

  還真能稱得上一句搶...或者說,從現實角度上不構成搶劫,所有人都知道保險公司的錢,是通過民事欺詐手段得來的。

  但問題也來了。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

  銀行;案沒宣判,沒判就代表銀行無罪!

  銀行無罪,保險公司無罪,那李傑去要錢,甚至還帶著『槍』......法理上可不就是搶劫嗎!?

  青年攝影師愣在原地,腦子亂成一團漿糊。

  「這...這.......」

  .......

  「這人還挺狠啊...嗬嗬,這幫被錢迷了眼的獸人。」

  被告席上。

  律師錢昊眯了眯眼睛,低聲交流一句。

  身側的王超眉頭緊蹙,看向徐德,小聲詢問,「怎麼辦?」

  王超的法律能力並不是很強悍,但...他哪怕是傻子,也知道這帽子被扣在腦袋上會是什麼下場!

  『海城』『鬧市區』『持槍』『搶劫』『殺人』.......

  這一連串的因素疊加在一起,起步就是死刑!

  從東國建國至今,持槍搶劫殺人,且還是槍殺的,王超就沒見過幾個不死的。

  是的,換句話說,占了這些因素的,確實有概率不死。

  可......那些不死的你得看人家的條件!

  總體分為四大減刑情形。


  一,立功或自首;二,證據瑕疵,也就是證據鏈不足;三,被害人存在重大過錯;四,被害人諒解(酌定情節);五......

  五就很簡單粗暴了。

  未成年、孕婦、精神病,此類法律無敵之人。

  除開上述...但凡你持槍殺人,死刑的概率無限接近百分百!

  那麼問題來了。

  李傑沒立功自首,此案證據完整,也不享受法律保護,家屬還在追責。

  「被害人存在重大過錯...司法宣判公司無罪無過錯。」

  王超小聲嘀咕著,「也就是說,法律也不認為魏田有錯。」

  「至少從法理角度上他沒錯!」

  既如此......只要院方裁定的不是激情殺人而是搶劫。

  那,李傑百分百會死!

  判死刑的概率比一審還大!!!

  想到這。

  「有點難搞,不能讓對方坐實這一點。」

  律師錢昊,此時眸光一閃,稍稍靠近徐德,低聲說道:

  「否則,哪怕後續能取得『兇器』的定義權,但也極有可能會被裁定搶劫+故意傷害!」

  「這幫獸人...真是為了讓李傑死一點餘力都不留!」

  「兩套作案行為邏輯,拿到開庭才說,擺明了是想打咱們一個措手不及,害怕一審的過程被咱們找出了漏洞。」

  徐德點點頭,臉色認真起來。

  按照他們的思路來看。

  搶奪『兇器』定義權,只要奪下,認定兇器不是槍,那麼,死者和被告就是簡單的矛盾,案件也只是意外。

  可...若是被扣個這種帽子...哪怕兇器不裁定是槍,可對方也能順勢來個搶劫未遂的帽子!

  總的來說......

  「嗬。」

  「庭審之前不舉證,一點口風不留,估摸著就是留在庭審期突襲,想打我們一個措手不及的!」

  「哪怕司法不認定這是搶劫,但...依舊能對審判長的『心裁』施加影響。」

  「藏著掖著喜歡玩陰的,真是幫畜生!」

  徐德冷眼看著原告方緩緩坐下的畫面,旋即微微一頓,臉上表情稍緩。

  「還好。」

  「咱們半斤對八兩。」

  「我也是畜生。」

  ......

  ......

  「原告人,請注意你方身份!」

  審判台上,此時傳來一道喝聲。

  抬頭看去,便是審判長趙忠那張飽含威嚴的臉,對方面色深沉,眼睛一眨不眨的盯著他們。

  原告人席位。

  律師王燕此時溫和的開口道:

  「審判長,上述我方所說,並未針對被告進行的正式的刑事指控。」

  「而是由『被害人家屬』自身認為,經由我方代為轉告,發表自身意見。」

  「否則,在刑事裁定過後,民訴部分我方爭取經濟之際所表述的依仗,會與案情有些許衝突。」

  不是指控,只是意見。

  並且,也是為了民事經濟做鋪墊......

  但無論怎麼說,這行為,就是在刑事指控!

  公訴人席位。

  幾個檢察官看著他們,眉頭眯了眯,眼中流露出一絲不善。

  審判台上。

  審判長趙忠盯著他們看了許久,半晌才收回眼神。

  對方所言...他找不到駁回的角度。

  最終。

  「砰!」

  一道清脆的錘聲,將整個第一法庭,眾人思緒拉回。

  只見趙忠收回錘子,將腦袋挪到被告席身上,他開口道:

  「被告方。」

  「有關上述公訴方訴書陳述,以及被害人家屬所言,你方,是否存有異議?」

  有異議嗎?

  肯定有!

  「異議!異議!我方有很強烈的異議要表述!」

  「審判長,原告人這是在庭審突襲,這種行為,是在浪費所有人的時間與精力!」

  原告席上。

  此刻,只見徐德臉上流露出強烈的情緒,他站起身,雙手抵住桌子,大聲發表自身意見。

  整個人面容微紅,仿佛是被氣笑一般,盯著原告方。

  「從一審結束,至二審開庭期間。」

  「時間攏共有足足三個月的空閒時間!」

  「而這三月之內,卻並不存在任何舉證、交流、聯繫等行為方式進行表述態度!」

  「反倒是在開庭後才說。」

  「這是什麼行為?」


  「這是對司法程序的踐踏、法律的蔑視!」

  徐德大聲控訴,聲音迴蕩在眾人耳旁。

  很明顯,他接受不了庭審突襲。

  或者說。

  他,最看不慣這些喜歡搞證據突襲的律師了!!!

  只是話落的剎那。

  原告人席位,屁股還沒捂熱的王燕,聞言後抬頭詫異的看了眼徐德,接著和杜藤對視一眼。

  「反應有點不對啊。」王燕小聲呢喃。

  說實話。

  他們確實是在搞突襲。

  沒辦法,從外界名聲,以及廣為流傳的戰績來看,徐德並不是浪得虛名之輩。

  但問題來了。

  從8月初承接案件,至眼下的9月9日...對方愣是什麼都沒幹!

  哦,也不是什麼都沒幹,畢竟多少是申請了兩份鑑證。

  但這兩份鑑證說破天也就打減刑啊!

  且,鑑定到手後真就什麼動作都沒有,這與對方名聲,又或是自己手裡得來的消息完全不匹配啊。

  要知道就連嚴密和丁岩都謊稱肚痛離開。

  丁岩跑路可謂人之常情,速度之快在整個海城都算有名的,可...嚴密卻是破天荒頭一次,對方這麼不想見到徐德.......

  無論從哪方面來看,情報和這人絕對有一個出錯的!

  於是乎,這次庭審突襲來了,既是一次攻擊。

  也是一次試探!

  萬一,對方真從原先的案情中查出什麼東西,他們也好快速轉變指控方向,重新建立優勢。

  可眼下不講內容,直接罵人是什麼意思?

  「繼續。」律師杜藤思索片刻,最終皺眉,小聲示意。

  「好。」

  王燕頷首,接著開口回道:

  「審判長,我方並非庭審突襲!」

  「首先,這並非以證據形式出現在庭審,其次,這也僅是家屬的表態。」

  「在此之前,我方代理人對此也毫不知情。」

  話落的剎那。

  被告席。

  徐德卻是深吸一口氣,稍稍思索後,開口道:

  「審判長。」

  「原告方所言我方認為有些許不妥,首先,對方雖說是死者家屬的態度,但在司法上,所謂態度向來是對被告方『是否追責』!」


  「而絕非參與到指控環節。」

  聞言。

  審判台上的法官稍稍遲疑,正準備說話。

  徐德卻再次開口道:

  「我方有三點作為參考。」

  「首先,一,被害人家屬的態度,僅存在於『構思』,也就是無端揣摩,不存在任何證據佐證。」

  「二,對方不具備任何司法效力的身份,如若存在,那麼,我想,依照規定,應當請對方就本案進行迴避。」

  「三,公訴方才是進行指控一方!」

  換句話說。

  便是指控是檢察官幹的事,家屬的態度無非是是否願意諒解和簽署諒解書,這才算態度。

  所謂的認為對方是搶劫...這是公訴方的事!

  果不其然。

  這話落下後,在場眾人下意識將視線投到公訴席上,視線古怪。

  至於公訴方......

  「嗬,杜藤這人...唉。」

  檢察官梁秉信臉色不太好,他瞥了眼杜藤,嘆了口氣沒再說話。

  鄭通則沒發表任何意見。

  只是略帶深意的瞥了眼被告席的徐德,接著點點頭,開口道:

  「被告律師...挺不錯的。」

  「有股子機靈勁。」

  確實不錯。

  正常律師也許會被王燕杜藤的話扯入指控中,彼此間針對是否『搶劫』進行拉扯!

  這是個壞招。

  是的,常人下意識會幹的事,只要你幹了,那麼,基本就中了圈套!

  為什麼?

  首先,先思考一下,一份指控,是如何從『虛』轉『實』的?

  自然是經過討論,無數的討論裁定出無數客觀信息,經過這些信息,最終,驗證指控為真。

  如果徐德和杜藤進行拉扯,在『搶劫』這問題上不斷拉扯,那麼,在拉扯期間,終究會有那麼幾條線索,成為杜藤那邊的『客觀證據』,對『搶劫』進行佐證。

  反倒不如,直接利用『庭審突襲』將其全盤否定。

  不給任何辯論與拉扯的機會!

  「確實不錯,還幫公訴說話。」

  梁秉信點點頭,「否則...這對公訴來說,也算個攻擊。」

  訴書更改,就是承認公訴方能力出錯,他們肯定不願意,所以徐德這番言論...倒也歪打正著,符合他們心意,令三人看徐德稍稍順眼幾分。


  話落過後。

  三人不再開口,只是靜靜等著。

  審判台上。

  「原告人,你方是否有佐證要進行舉證!?」

  審判長趙忠頓了頓,看向杜藤王燕,眸光微凝,意有所指的開口。

  佐證?

  說實話這是有的。

  不管是保單;案的二審判決,還是銀行;案還未宣判的案件。

  甚至是現場參與過『毆打李傑』的司機,對方都可以作證,李傑確實是說了『將26w給我』諸如此類的話。

  可問題也來了。

  「壞事,對方...很精明。」

  「證據有點掏不出啊......」

  律師王燕皺了皺眉,存在公文包里的幾份材料此時略顯燙手,抽也不是,不抽也不是。

  如果對方與自己討論,他還能把對方扯下來辯論。

  可直接將『證據突襲』擺在明面......

  那他們這證據還怎麼拿?

  正常拿出來?

  別開玩笑了!

  拿出來的瞬間,審判台上那三隻老狐狸,他們不會問證據是什麼,只會問為什麼庭審前不遞交不舉證!

  這你怎麼回?說證據到手的時間不夠?別想了,這玩意分分鐘給你查出來!

  到時候定個『庭審突襲』的帽子......

  不說觀點是否會不被採納。

  哪怕是人,都有可能被直接逐出法庭!

  「我覺得不能放手,被告席的態度有問題,說實話...有點應激。」

  王燕再次開口,她盯著徐德。

  杜藤也看著,他思索半晌,最終卻是搖搖頭,低聲道:

  「趙忠這老東西六親不認,一旦裁定『突襲』,絕對還會讓驅逐律師出庭!」

  被告方沒了律師案子會進行不下去,基本不驅逐。

  可原告律師沒了可不影響案件進展,趙忠是真會驅逐!

  至於,徐德是不是有什麼後手想施展......

  「審判長,我方並非庭審突襲,僅僅只是代委託人表述態度,無其餘證據準備舉證。」

  律師杜藤抬頭,他溫和的開口,聲音在眾人耳旁迴蕩,說話的同時,便按住王燕準備抽材料的胳膊。

  但話又沒完全說死。


  「但同樣。」

  「身為代理人,我方對委託人的態度持保留態度。」

  不舉證,也不給法官駁回的機會,而是一個『保留』。

  審判台上,審判長趙忠微微頷首。

  接著視線瞥到被告席身上,示意對方道:

  「被告方,你方,就本案,公訴方所遞交訴書,是否有異議要進行表述?」

  話落的剎那。

  眾人微微一頓,思緒停止,視線投到徐德身上,眼神中多了一絲探究與無奈。

  這話...基本就是在讓被告方辯訴了。

  怎麼辯?說實話,訴書中寫的邏輯很縝密,從案發到結束,從上年的銀行案至眼下的二審開庭。

  理論上,壓根不存在任何『證據鏈不足』的可能!

  「審判長,我方有異議!」

  就在眾人眼神複雜,思索之際,徐德忽的站起身。

  只見他深吸一口氣,緊接著,緩緩道:

  「如同先前原告方一樣。」

  「就本案,我方先向審判台、聽審席諸位,介紹一下我方委託人身體狀況。」

  話落,原告席杜藤微微一頓,詫異的看著對方。

  徐德卻是沒理會,他伸出手,豎起三根手指,繼續道:

  「首先,我方委託人名為李傑,36歲,右腿缺失,從一側髖關節離斷。」

  「這在國家標準中,屬於極重度殘疾。」

  「也就是三級傷殘!」

  三級傷殘,這甚至比當初第九醫院,被捅了十幾刀加器官衰竭的傷殘還重。

  只是......

  他說這些做什麼?

  「在這裡,我方首先要感謝的是,公訴方考慮到我方委託人的傷殘,不僅沒有過度審訊,反倒在了解家屬狀況之際,還給其家人聯絡了地方基層機構。」

  「避免家屬無人照顧釀出慘狀的情況。」

  徐德微微開口,看著公訴席眾人示好的笑道。

  他是個有禮貌的律師。

  既然人家做了,那他自然也得展現一下自己的禮貌!

  公訴席三個檢察官微微一頓,旋即頷首,沒有說話,只是表情有些緩和,且不經意的瞥了眼原告人。

  「嗬嗬,原告律師在侵權,反倒是被告給咱們說了句好話......」


  梁秉信小聲呢喃著。

  聽審席數百人坐著,徐德當眾說一下雖然作用不大,可作用不大也得是有作用不是?

  「也不知道都是誰在亂傳,搞得他名聲那般臭...估摸著又是些輸不起的對手了。」

  梁秉信低聲道。

  其餘兩個檢察官頷首。

  對手律師還是挺不錯的,至少比本該是隊友的杜藤等人好。

  而此時,被告席。

  「綜上,便是我方委託人的身體信息。」

  「既然如此,那麼......」

  說到這。

  徐德微微一頓,忽的眼眸微亮,精光閃爍。

  正如他剛才所說。

  自己向來是個懂禮貌的律師!

  『禮』既已經彰顯完畢,那麼...該輪到『兵』了!

  先禮後兵!!!

  徐德眼神一凝,立馬道:

  「審判長,就本案,公訴人所表述訴書中,我方認為訴書與事實不符存在明顯且重大的紕漏!」

  「這是極不負責任的疏漏。」

  「一切針對我方委託人的刑事指控,我方......」

  「全盤否定!!!」

  全...全盤否定?

  四個字落下的剎那,現場驟然間凝滯,好似時間都隨之停止。

  公訴席上。

  三個檢察官臉色錯愕,猛地抬起頭,震驚的看著被告席的徐德,大腦一片空白。

  徐德沒給任何人反應的時間,他站起身,面向審判台,語氣堅決,幾個字在整個第一法庭迴蕩,聲音極其洪亮,只聽他開口道:

  「我方,為被告人李傑,做......」

  「無罪辯護!!!」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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