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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憤與怨』,宣判!【月票加更2/2】

  陽謀.赤裸裸的陽謀。

  針對於張月精神一事,對方搬出案件親歷者劉國富的個人感官,完全能和個人分庭抗禮。

  甚至..…

  聯合錄音。

  現場的錄音中,可是清楚地描述了,張月一些情緒有些極端的話語。

  所以..

  「被告方,你方想反駁,那就請拿出證據!」

  「如果沒有,那麼,我方認為. . ..」

  范賀微微頓了頓,又道:

  「就本案,被告人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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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需要強制醫療!

  話落的剎那。

  所有人,心頭忽的涌生出一股怒火,放眼望去,聽審席一片黑臉。

  「你!」

  林月語塞,啞口無言的瞪著對方。

  審判處。

  三名法官,此刻臉上流露出遲疑之色。

  「不負刑責..」

  審判長孟俊峰呢喃著。

  在原告方親口承認的情況下,被告還是未成年,最有利的點. 恰好是原告的目的。

  也就是接受強制醫療!

  誠然,在范賀眼中,醫療確實是在代替刑責,在強制關押對方,可別忘了... .

  醫療兩個字本身是什麼意思!

  張月有病,從法律上,對方前往醫院進行醫療,就是最後的選擇,同樣,也是最有利於對方利益的道路。

  「可」

  刑事庭副庭長馬有信皺起眉來。

  「原告的目的太過赤裸.踽」

  盧俊卻搖頭道:「但醫療本身,對被告人來說是好處!」

  馬有信道:「這是在替代刑期!」

  「不,刑期是固定的,強制醫療,在於病情,如果六個月內病症能治好,被告人可以只進六個月!」盧俊否決。

  「可問題是,被告人是否存在需要強制治療的精神病我們還無從得知!」

  馬有信語氣聽起來有些沖。

  「盧法官,對方真的需要治療嗎!?」

  在劉國富之前,張月,可從未出現過任何精神病發作的症狀。

  甚至,案發期間,也沒有證據能證明身體完全失控...


  「可有病沒病,治療一番總是好的!」

  「安康醫院的管理環境你會不知道?」

  「院方可以指定醫院!」

  「一般治療時間起步就是三年,哪怕是判刑的同時,由監獄進行治療,這起案子被告人也不會呆三年!」

  審判上。

  兩個法官低聲據理力爭,各有各的想法與思路。

  除此外。

  整個第一法庭,忽的陷入到寂靜之中。

  公訴席皺眉,三人小聲交流著什麼。

  被告席,林月坐在椅子上,看著坐在椅子上的張月,她雙手緊攥,咬著牙,眼神中滿是不甘。聽審席眾人感受到一陣無力。

  范賀的打法..

  很超標。

  它是以一種「為你好』的態度,來強行讓你接受!

  先天性的,從道德與利益鉗制住審判法官。

  畢競。

  說破天了。

  不負刑責但去治療,也比正常宣判個四、五年的刑期要好的多。

  可話又說回來了。

  張月一旦進去..真的會只呆一段時間?

  也許是一年,也許是五年,也可能是十年,二十年!

  所有人默然。

  此刻。

  就連聽審席,也不存在一句話,他們只覺如鯁在喉,不知該說些什麼的同時,內心又感到一陣不甘。案件進行到這個地步。

  被告人,先是以自衛、再是精神病抗爭。

  甚至,在最絕境之中,找到唯一的生路,難道...要倒在最後一刻?

  難道..

  劉國富這個案件的始作俑者,這個強姦犯,犯案兇手,僅僅只是張嘴吐出兩個字,就能左右一個真正受害者的未來!?

  同樣的法例,加害者用於脫罪。

  但作用在一個普通人身上,對方竟然能變現追責.這法例的真正用處到底是什麼!?

  眾人內心有些煎熬,卻也一句話說不出,只覺無力,疲憊。

  一分鐘...兩分鐘。

  十分鐘...十五分鐘. .。

  靜。

  很靜。

  第一法庭,一連安靜半個小時,沒有任何一人開口說話。


  直到..

  審判處。

  審判長孟俊峰,忽的張開嘴,充滿威嚴的聲音,在法庭內迴蕩。

  「被告人。」

  「就本案,你方...是否還有異議要表述?」

  他的聲音不大,但在安靜的環境中,卻宛若洪鐘。

  異議。.....

  被告席。

  身穿西裝的徐德站起身,他沉默片刻,沒有說話。

  能說什麼?證據?質證?

  沒用的,對方身為當事人,口供的效力很大,你如何辯解都是無用。

  可...

  從1月30至4月15日,足足過去近三個月的時間,難道真要以強制醫療收場!?

  就在眾人以為,徐德只能沉默下去之際。

  恍惚間。

  一道異常平淡,沒有絲毫情緒的聲音,在第一法庭響起. ..在眾人耳旁響起。

  「審判長,審判員。」

  「就本案,涉及到的兩個女孩,「張月』,「張星』。」

  「她們三歲沒了爸媽,指定的監護人捲款逃跑,從小到大連飽飯都沒吃過幾天,活得就像下水道里的老徐德緩緩開口,他將手裡的稿子丟掉,視線聚焦在審判區的最中心。

  那裡是身穿制服,戴著手銬的張月。

  對方身影枯瘦,正如他所說,像是一隻老鼠。

  「你們知道什麼是老鼠嗎?」

  徐德忽的開口反問,語氣平淡,就好似是在聊天。

  眾人微微一頓,不知道他在做什麼,這與案子又有什麼關係。

  徐德卻沒有理會,自顧自道:

  「就是骯髒、沒有尊嚴,為了活下去不擇手段的卑劣老鼠!」

  說著。

  他伸手重重指著張月,就好似懸在頭上,等待墜落,名為「審判』的利劍!

  而隨著他的話落下,話音好似一隻只手。

  將這個縮在椅子上,藏在陰影中的人剝光,徹底暴露在大眾之下!

  「有多卑劣?」

  「當別人,在座諸位,在哄著自己孩子別挑食。」

  「她穿梭在各個邊角,翻找著垃圾,企圖能得到些沾著唾液口水的剩菜,儘管這些東西被稱為泔水,可對她來說,卻依舊是不可多得的佳肴!」


  「當旁人穿著厚重棉服,戴著手套,穿著棉靴。」

  「期待著、盼望著下雪,去堆雪人,打雪仗,能一家人溫馨做遊戲的時候。」

  「她恐懼..她恐懼下雪。」

  「每一場被用於做遊戲的雪夜,都有可能導致她會凍死,被野狗分食!」

  徐德指著張月。

  語氣中有些苛責,更有一種. ..上位者看下層人的蔑視。

  徐德走出被告席,看了看聽審席,又看了看法官。

  最終,重新看向張月,將對方暴露在炙熱的烈日審判下。

  「是老鼠,那就會有鼠膽。」

  「涉案姐妹兩人膽子很小,小到就連願望,也不敢渴求什麼。」

  「妹妹..嗬,名義上的妹妹張星,她最大的願望是,過年能有一件裹住自己不被凍死的棉衣...哪怕這個棉衣是破的。」

  「是不是很小?畢競,這種願望也能稱得上是願望?需要渴求?」

  徐德的聲音夾雜著一種難以言喻的情緒。

  聲音宛若魔音,灌入眾人腦海中,令人臉色難看,有些憤怒,卻不知怒從何起,怒向誰去。代理人席位。

  「異議,反對!」

  范賀忽地意識到什麼,臉色一變,起身駁回。

  「被告方,你所說與案件無關!」

  「已經脫離庭審本身!」

  可惜..

  一道更為高昂的聲音,將他的行為與話全都蓋過。

  「但是!」

  只見,徐德忽的視線挪到被告方,他那雙眸子盯著范賀,看的范賀自己心虛,下意識挪開視線。徐德聲音高了幾分。

  「她還未等到新年穿上新衣,便在除夕前的兩個小時.. . ..」

  「被劉國富,也就是對方的委託人按住、被撕扯衣服、企圖強姦!」

  這是事實。

  劉國富甚至沒有任何悔改之意!

  眾人聽著,那股怒意再次迸發,聽審席眾人明顯有人受不了,臉色變得難看,呼吸起伏也明顯起來。而就在此時。

  徐德再次開口道:

  「而,我之前所說,兩人膽小如鼠,在一開始針對人員並非自己的情況下,為何,還會被扯入案中?」兩人膽小如鼠。

  見人會跑,見禍便避。

  那為什麼,還會被扯進案子裡?


  眾人一頓,不等他們反應過來,一道爆發式的聲音轟在耳旁。

  「因為正義!因為道德!因為善良!」

  徐德脫口而出。

  他伸手,重重點了張月三下,像是鐵錘,敲了對方三錘。

  「案發前。」

  「張星看見,劉國富,正在強暴另一個女人的時候,停住了腳步。」

  「她這隻陰暗骯髒!食不果腹的老鼠!非但不走..她反而還衝上救人!」

  說到這。

  聽審席,眾人微微頓住,臉上流露出些許錯愕。

  「這. .案件前置是因為救人引起的?」

  「我還以為第一次針對的就是張星,這. . .」

  「唉,救人險些導致自己身死。」

  一陣陣騷動浮現,眾人嘆了口氣,不知該說些什麼才好。

  綠森市所發生的案子,他們還是第一次知道,為什麼張星會重傷。

  這還是知曉案件詳情。

  場下的騷動持續。

  而這份騷動,隨著對方下一句話落下...驟然間臉上流露出錯愕。

  只見徐德忽的話鋒一轉,繼續開口道:

  「之後你們知道發生了什麼?」

  「那個被她救的女人,反手一把將她推倒在地,企圖讓她代替自身受辱!」

  「案發後。」

  「她不僅從未看望過,反倒反咬一口,誣陷張星!」

  「這是什麼?這是什麼性質的行為!?」

  徐德的語氣多了些誇張,也多了一絲絲的難以置信。

  不只是他。

  這番話落在聽審席眾人,殺傷力絲毫不比一枚核彈弱。

  所有人臉色愕然,張苗苗甚至忍不住伸手掩唇,滿臉震驚。

  被救者..

  反倒助長施暴者!?

  張苗苗只覺得自身的三觀在顫慄,這是一種公序良俗受到衝擊的表現。

  審判區。

  徐德深吸一口氣,語氣中多了一絲難以理解。

  「諸位。」

  「恩將仇報,農夫與蛇也莫過於此了吧?」

  說著。

  他頓了頓。

  「而就在案發後。」


  「劉國富的辯護律師跳了出來,他拍著胸脯說,「他有精神病,不該負責。』」

  「精神病,精神病.....這三個字被他玩成了免死金牌!」

  「如今,因他而起的事件,輪到我的當事人開始自保求生了。」

  「你猜他怎麼著?他轉過來,拚命證明我的當事人也是精神病!」

  「證明她案發時完全失控!需要被強制醫療!」

  徐德開口,字字誅心。

  范賀本想硬著頭皮開口,但一擡頭,卻發現審判,三個不帶感情,警告的視線,瞬間令他閉嘴,內心破口大罵。

  徐德繼續開囗:

  「同一張牌,打在施暴者身上,是脫身的令箭;打在受害者身上,就變成囚禁她的鐵籠。」說這話時,他有些感慨。

  明明語氣也很平淡。

  可就是聽得場下人,內心堵塞,心頭酸澀,拳頭不自覺緊握。

  「各位,我們好不容易找到一條符合公序良俗,合法合規的道路。」

  徐德忽的平靜下來。

  他轉身看了眼聽審席,緩緩道:

  「這兩個女孩,連自己確切的年齡都說不清。」

  「依照相關法律,對無法查明身份但可能未滿十八周歲的被告人,應當按未成年人處理。」「加上本案存在明顯的自衛性質,她完全可能獲得輕判,甚至緩刑。」

  「她能走出這裡,去確認一下,自己妹妹究竟是死了,還是活者著.. ..」

  平靜之後,又忽的捲起千層高的海浪。

  「可有些人怕了!」

  徐德忽的目光如炬,凝成一柄利劍,刺向原告席的范賀,而眾人那宛若針一般的眸子,也隨著他而看去。

  剎那間。

  范賀好似成了眾矢之的,內心一緊,臉色大變。

  不等他開口,一道聲音,就率先落在耳旁。

  「他們怕這個案子變成「履歷』的黑點,怕有人說法律終於保護了一次弱者。」

  「於是,這個律師急紅了眼,不惜「同歸於盡』。」

  徐德伸出手。

  他重重敲了敲席位前的桌子,發出「砰砰』聲響,絲毫沒有在乎自己的素質,聲音高昂。

  「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如果這個社會,今天連一個保護親人的女孩都容不下。」

  「卻允許加害者無限脫身,那有病的到底是誰!?」


  「是,177刀. . .」

  「她捅了劉國富17刀,這是客觀事實。」

  徐德點點頭,深吸一口氣,一句句話都含帶著質問。

  「她用那把,鈍的連一塊豆腐都切不開的餐刀,硬生生捅進肥厚的腹部,力量爆發前所未有的大!足足捅了兩位數之多!」

  「為什麼?」

  「因為問題太多,刀刀都是「為什麼』,刀刀都是「憑什麼』!」

  這是自衛,也是本次案件的爭議點之一。

  17刀屬實是太多。

  所以,存在自衛,但並不是正當防衛。

  不過..

  恍惚間。

  「而在我眼中。」

  「這每一刀,都是憤與怨. ..是憤到極致的怒!」

  徐德再次開口,他聲音多了一絲絲的責怪。

  「她在憤,為什麼張星要善良,明明自己就在東躲西藏,偏要多管閒事!」

  「她在怨,為什麼救人反被倒打一耙!」

  「更是在怒,為什麼,自己會坐在這張椅子上!」

  一道道質問。

  聽審席眾人忽的有些慌亂,好像自己才是那個被扒光衣服,站在眾人面前的人,有些不知所措。「就本案,目前審理至今。」

  「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被告人,以及各位,這是為什麼。」

  徐德這次看向張月,他語氣急速。

  「因為張星心軟!」

  「如果,她沒有道德,假裝看不見,她不會被扯進案中。」

  「如果她沒有良心,轉身離開,她不會傷殘四級。」

  「如果。」

  「她的道德敗壞、她是個自私自利、是個心黑的人,那麼,張月就不會坐在這把椅子上!」這是回答?

  不。

  這是在罵,是在罵張月與張星,很赤裸裸的罵。

  不是靠聽,而是靠看!

  對方沒有絲毫掩飾,指著張月的鼻子在破口大罵。

  可指著的是她...

  下近千人,卻感覺,這分明是在罵自己!

  眾人臉色沉下,先是赤紅,再是黑下,牙槽咬緊,拳頭握住,心裡的情緒不斷翻騰,好似有一隻猴子要蹦出。

  「某人想懲戒她?想告訴被告人,說這個社會你不能良善,良善是會進監牢的啊!?」


  徐德卻好似感受不到,他的辱罵並未停止。

  「如果。」

  「這場庭審,某些人的目的達成過後。」

  「我由衷地敬告各位。」

  說著。

  他頓了頓,接著感慨道:

  「千萬不要多管閒事、千萬不要善心大發、千萬不要做好人好事。」

  「我們要自私,什麼文化,什麼良俗,什麼道德。」

  「這些都是糟粕!」

  「看到救人、善意,我們要嘲諷,要笑、要捧腹大笑,說竟然會有這種傻子!」

  徐德語氣浮誇,說的像是在開玩笑,他臉上甚至還帶著笑意。

  可沒人笑的出來. ..一點也笑不出來。

  話落。

  現場沉默。

  審判區也安靜下去。

  公訴席,代理人區域,范賀嘆了口氣,閉上眸子,搖搖頭無力制止。

  旋即。

  一道與先前截然不同,異常平靜的聲音浮現。

  「審判長,審判員。」

  徐德開口道。

  不知不覺間,他回到了被告席,站在席位上,面色冷靜地看著審判三個高坐的人影。

  「就本案,涉及到的兩個女孩,張月,張星,她們三歲沒了爸媽,指定的監護人捲款逃跑,從小到大連飽飯都沒吃過幾天,活得就像下水道里的老鼠。」

  「她們挨過打,撿過垃圾,吃過腐食。」

  「是兩隻惡臭,骯髒,卑劣,徹徹底底躲藏在下水道的老鼠。

  「但..」

  徐德話鋒一轉。

  「她們,終究不是老鼠。」

  「我認為,他們是人。」

  「是符合,法律上對人的定義的人!」

  「他們應有、享有、也必然有作為一個人,該有的權益。」

  「也就是一個,客觀,公正,正常活下去的權益!!!」

  正常活下去。

  而不是以精神病,在精神病院暗無天日的活下去。

  話落過後。

  第一法庭。

  這個能容納近千人的法庭,此刻鴉雀無聲。

  這是案件的全部過程,也是被告人的基礎信息,徐德沒有半句話說的是假話。


  他只是重新,詳細的擺在眾人面前,說了一遍。

  此刻,卻沒一個人. ..哪怕是一道聲音來提出異議,反駁。

  一秒...十秒鐘. .,

  一分鐘過後。

  「哧~」

  徐德深吸一口氣,他揉了揉自己的眉心,壓下內心的情緒。

  語氣平靜的對著審判,略帶歉意道:

  「抱歉。」

  「審判長,剛才我的情緒有些過激..抱歉。」

  話落。

  審判安靜幾秒。

  片刻。

  審判長孟俊峰平靜的搖頭,溫聲開口道:

  「無妨,並未脫離案件。」

  「你可以繼續表述。」

  「抱歉,我方已無話可說。」

  徐德頓了頓,旋即又重複一遍。

  「.. ...審判長。」

  「我方表述完畢。」

  表述完畢....

  他已經盡力,案件該如何宣判,該如何走向,已不在自己權柄的範疇內。

  整個第一法庭,全場安靜,落針可聞,沒人說話。

  陷入死一般的寂靜,下黑翳翳的眸子,直勾勾盯著審判區。

  公訴席。

  民事訴訟代理人席位。

  閉著眼的范賀,內心深深嘆了口氣。

  「完了..

  良久。

  審判,審判長孟俊峰和兩個法官討論完,最終開口道:

  「被告人,你方是有兩個人證?」

  林月站起身,回聲道:「沒錯,證人就在庭外。」

  「傳證人到庭!」審判長孟俊峰道。

  不多時。

  一個身形乾瘦,怯生生,老實巴交的漢子,走進法庭,站在近千雙視線的正中央。

  片刻後,孫叔緩緩開口道:

  「法官,我是孫湖,是小月的鄰居,如她.. .」

  孫叔說的顫顫巍巍的,但終究是說了一番話。

  孫叔說完。

  審判長孟俊峰,又將老鼠傳到法庭就位。

  老鼠說:


  「我不知道我叫什麼,你們叫我老鼠就行。」

  「我跟這姐妹倆交情不深,但是吧,這倆姐妹也挺逗的,一開始是自稱兄弟,因為怕被強好. ..」兩個證人說的絮絮叨叨的,很長。

  但沒人開口打斷,就等著他們說完,很安靜。

  半晌後。

  「總之,就是這樣。」老鼠話畢。

  他說完後。

  現場便沒人再開口了。

  審判。

  三個法官低聲交流一陣,最終..……

  三級大法官、中院刑事庭庭長、本案審判長孟俊峰,扭頭看向公訴席。

  「公訴方。」

  「就本案審理階段,你方是否還有異議?還有信息要補充?」

  公訴席。

  一直沒說話的檢察官鄧世傑搖搖頭。

  「審判長,我方無異議。」

  「代理人呢?」孟俊峰又問。

  「我方.」

  范賀有些疲憊,說的話很是乏力,「無異議。」

  審判長孟俊峰又將視線投向被告席,他道:

  「被告席呢?」

  「我方無信息進行補充,案件審理無異議。」林月道。

  話落下去。

  審判區沉默半響。

  最終,一道錘聲,打破寂靜。

  「砰!」

  「所有人,起立!」

  錘聲清脆。

  整個第一法庭,剎那間,所有人下意識站起身。

  旋即,擡頭看去。

  便見,審判長孟俊峰忽的握住法槌,他將其擡起,重重砸在桌上。

  又是一道錘聲。

  「砰!」

  「現在開始宣判。」

  審判長孟俊峰站起身,他的表情肅穆,低頭,看著手裡的文件。

  緊接著。

  一陣洪亮,散發出威嚴的聲音,傳到現場所有人耳中。

  「本庭經依法開庭審理,控辯雙方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及最後表述,現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張月,於CD市「第九通用綜合醫院』對受害者劉國富進行傷害.. .」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未遂』,庭審期間. .. .」

  「現,判決如下。」

  「依據《東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罪』規定、第234條「故意傷害罪』規定。」「判處被告人張月.」

  說到這。

  驟然間,審判長孟俊峰忽的頓了頓。

  緊接著一道震懾他人的氣勢,卷向整個第一法庭,令人精神一震。

  「判處被告人張月,有期徒刑三年......」

  說著,他微微一頓,又開口,吐出沒說完的半句話。

  「緩期三年!!!」

  話落的剎那。

  所有人瞳孔緊縮,腎上腺素不斷分泌,心跳驟然加速。

  判三緩三. .

  捅了17刀,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未遂,傷殘三級. . .最終判三緩三!?

  什麼是緩刑?

  之前說了。

  回家緩期的三年內,只要你不犯罪,那就無需承擔任何刑事責任..也就是近乎和無罪一個待遇!審判區。

  審判上。

  審判長孟俊峰頓了頓,接著又口頭道:

  「有關心理疾病一事,法定責任,被告人居家規範治療。」

  說著。

  他又嚴厲道:

  「必須定期前往精神科複診。」

  「必須按時吃藥!!!」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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