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齊聚!4月15日!
在古代,有一個攻城戰術名為「圍三缺一』。
指的是,一座四方的城池,將其中三座城門給圍住,給守城人員留下一條退路。
這條路做什麼用的?讓守城人員跑!
是的,如果有一絲絲活下去的希望,你會發現,自己攻城攻的很順利。
倘若是四方城門全給堵死,導致對方死守.. .…
那你就要做好,面對極高戰損的戰報。
就本案而言,眼下就是這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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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拚了!」
范賀低聲怒吼一聲,緊接著,便滿臉陰沉地離開大廳。
一點活路都不給留,和解賠償都不行,那. . ..
自己不行,對方也別想好過!
對方給出的證據確實足夠硬,信息達成「三位一體』,每一個觀點都有證據,卻恰好踩在司法「保底』兩個字上。
一連串的連鎖反應,就好似消消樂一般,直接給張大的罪行一鍵清除!
但話又說回來了。
過猶不及!
如果說..反證呢!?
對方想無罪,甚至連安康醫院都想讓人進去,那... ..…
范賀就瞄準這點打!
被告人張大疑似精神病?但不能確定,所以只符合《刑法》第18條第三款,只需負部分責任,需要進安康醫院?
原告方,直接反向證明,就證她是精神病!
只要證明是精神病,張大百分百會進入安康醫院接受強制治療,加上沒監護人,時間絕對不會少!很難想像。
一起刑事案件。
原告方,竟然會拚命一般,急著證明被告人是精神病。
但正如范賀自己所說。
「我跟你拚了!』
大廳內。
「丁律師,您 . .」
周寧有點心累,身心俱疲。
他扭頭看向一側,一直坐在椅子上,並未開口說話的丁岩,正準備說些什麼。
豈料。
丁岩站起身,後退半步,看著他喉嚨一滾,吞了口口水,臉上流露出訕訕的表情。
同時口中含糊不清道:
「那個,周律師...那個.. . .」
「有點不巧,我剛才有一個客戶出了急事,需要我去應付一下。」
「我這邊先回海城了...」
「嗯,周律師。」
「我在海城等您凱旋!」
話落。
丁岩就不動聲色,拉扯自己的徒弟轉身跑路。
他的步速很快,被拉著的實習生有些跟不上,腳步甚至有些踉蹌,越是靠近醫院大門,速度就越快。「哧!」
他扯著徒弟,走出醫院,消失在周寧的視野內。
步速這才慢下,內心提著的一口氣也得以松下。
「呼~師傅,你走這麼快做什麼....」
徒弟胸膛的起伏弧度加大,喘著粗氣問道。
丁岩聞言,眼角一跳。
「走?」
「要不是還顧忌對方面子..我恨不得跑呢!」
丁岩罵罵咧咧的往停車場走去,邊走邊開口道:
「小子,我告訴你。」
「律界這一行,你可以不會打官司,但你得知道,碰到事...該跑就得跑。」
「你要是因為自己面子過不去,被架住尷尬. . .」
「到時候濺你一身血就老實了!」
徒弟愕然。
「有這麼誇張嗎,咱們只是協助整理一下信息而已。」
他弱弱的開口。
丁岩直接開口駁回:
「你好好看看,右邊那個拿報紙的,他看的報紙,今早我來的時候關注過,和案子有關,醫院裡近乎人手一份。」
「還有停車場那個戴帽子的...這幫死記者真是偽裝也不知道裝的像一點。」
順著丁岩所說看去。
徒弟還真看到幾個湊在一起下棋聊報紙的居民。
以及一個剛下車,正在整理設備的記者。
丁岩頭也不回,疾步如風,口中告誡:
「我告訴你,這案子小敗,或是對方勝訴,都行,咱們跟著也能喝點湯,稍微露露名頭。」「但若是優勢方...敗訴,還是慘敗,就是你這輩子的污點!」
稍微一想。
丁岩就感到頭皮發麻。
他來幫忙,就是抱著想喝點湯來的,畢竟這案子輿論特別大,傳遍整個四川,無數雙眼睛盯著。稍微出點名,都能帶來實打實的業績。
可..
湊近後,稍微一看案情,好傢夥,可謂恐怖。
不信邪,再看信息、試著調查。
更驚悚了!
丁岩轉頭就走,只恨自己少長了兩條腿!
他看到了什麼?恐怖、大恐怖,晚上做夢代入一下范賀周寧,丁岩都能被嚇醒,直呼這是噩夢!他們可是優勢方啊。
是原告追責方!
是被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未遂)、被主動找上門,捅了足足17刀,救回來也是「傷殘三級』的絕對優勢方!
這案情,要是放別的刑事案,被害人若是沒救回來,被告直接宣判死刑那都不帶奇怪的。
可偏偏...
被告方,竟然要脫罪..不受刑!!
死刑辯無刑啊,丁岩這輩子就沒見過這種駭人聽聞的驚悚玩意。
「有那麼誇張嗎. ..」徒弟心有餘悸的嘀咕著。
丁岩找到自己車,拉開車門,一屁股坐了上去。
同時告誡道:
「比你想像的還誇張!」
「你切記,我們沒大背景,想做成大律師,只能依靠刑事案件。」
「而第九醫院這種典型案子辦砸,優勢方的情況下還是慘敗中的慘敗..這是會貫穿你整個職業生涯,讓你的未來近乎腰斬!」
「所以.能走就走,走不出去就跑,跑不了就找人來撈!」
說到這。
感受著安全帶系在身上的安全感。
丁岩深深呼出一口濁氣,他回頭,心有餘悸的看了眼醫院方向。
「噴」
「周寧算是倒霉了。」
「這種穩贏的案子. ..竟然能被硬生生,從虛空中走出一條路。」
「碰上怪物了,嘖。」
話落。
他逃也似的,一腳油門踩下,汽車調轉方向,行駛向高速路,往海城的方向而去。
醫院。
大廳內。
周寧看著丁岩離去的方向,他將伸出的手放下。
嘴唇蠕動,卻終究是如鯁在喉,說不出話來。
周寧沉默半晌。
丁岩跑了,也確實會跑,換做自己只會跑的比對方還快,何況,對方雖然只來了一天,但給的幫助也夠多。
否則,被慣性思維所欺騙的他們,現在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可意識到歸意識到,終究是不知道該如何破局的。
「唉..」
周寧深深嘆了口氣,他擡頭,恰好看到,那停車場拿著麥克風,往張二所在的病房走去的記者。見此,周寧臉上滿是憂愁。
「難啊。」
4月12號,開庭前三天。
當天下午,三點。
有關劉國富的精神鑑定證書下達,兩個精神鑑定機構,針對劉國富進行詳細的調查。
這有些違規,畢竟劉國富明顯未恢復。
但卻並未有規定說這違規。
經過短時間調查,最終確認,在第九醫院;案,案發期間,劉國富案發期間,可能存在精神病。但絕對沒達到失控的地步!
信息傳到范賀周寧手中,兩人鬆了口氣。
最起碼,精神病是客觀影響到了精神,存在一定餘地,但隨後也沉默下去。
案件被告人不是劉國富,這點信息有利,但無用. . .…
4月13號。
距離開庭,還剩兩天的時間。
案件第二次審理被重新提上了日程,各大報社抓住了機會,將這起半個月前休庭的事件,重新掛在了報紙上。
各大板塊頭條全是有關案件的。
就本案而言,社會的觀感是複雜的。
社會大眾很震驚。
他們實在是想不到,在對方律師聲稱劉國富是精神病,且社會也聲討的情況下,回頭一看.. ..徐德競然也給張大套上了精神病的buff。
這就好比,你在網絡上碰到個戀童pi,對方喜歡跟6歲的孩子交朋友,你將其約到線下。結果,發現對方年齡剛滿六歲!
而你是個偽裝六歲孩子,把對方騙到線下的成年人。
這時候,你的情緒一定是很複雜。
但好在。
人是會自適應的!
所以,報紙板塊頭條,也換了一副態度。
《客觀分析,精神病保護法的正當適用!》
《別以為非作歹之人,侵犯真正弱勢群體的權益,重點在人而非法例,沒有精神病法例,他們也會用未成年!我們要防範的是人!》
《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中院於15號就「第九醫院;案』做出第二次開庭審理,雙方目前都有哪些優勢. ...》
《詳談,什麼情況的精神病需負刑責。》
. . . .》
說實話,如果是半個月前,這些報紙發出去,會引起居民一陣怒罵。
但現在不一樣了。
四月一日,愚人節一過。
他們突然就變得通情達理起來,也不罵精神病了,也不反對了,反而開始冷靜探討。
「說實話吧,我覺得,弱勢群體給予優待是可以的. . . .」
「畢竟是生病了,自己不受控制,你要說我感個冒就判我死刑,那我肯定是不樂意的。」
「確實,而且還是劉國富自己主動刺激的,純屬活該。」
「他最起碼不是無理質證,他是帶著證據、鑑定證書上的法庭,而不是空口無依!」
4月14號。
開庭前一天。
徐德將信息再次整理歸檔,林月開始打理起對方要穿的衣服,將最終的計劃制定完成,對次日的案件進行最後準備。
媒體的採訪與登報,文字所攜帶的情緒愈發激昂。
無數記者,將次日要準備好的相機、鋼筆、筆記整理好,時刻準備前往第一法庭。
除此外;. ..,
原告方。
律師範賀,在嚴菲的高強度壓力之下,開始整理起有關被告人張月,精神領域的信息。
他要反證。
不證沒病。
證犯病!
只要證明對方犯病,不負刑責,張月百分百會被關進安康醫院接受強制治療,算是變相的服刑!當天晚上。
住在酒店的范賀,將最後一份文件放進公文包,他擡頭看著牆上的掛鍾,看著晚上十點的指針。范賀深吸一口氣,握住公文包的手攥緊。
「我跟你拚了!」
而在這般,萬眾矚目、等待之下,窗外懸掛在夜幕上的月亮,悄然推移,緩緩西落。
而隨著它的落下。
東邊。
遮住視野的山尖後,冒出半輪紅彤彤的太陽。
次日。
4月15日。
第九醫院;案,開庭審理當天!
四川,CD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召開第九醫院;案,第二次審理。
本次審理,依舊由法官孟俊峰擔任審判長。
公訴席,由鄧世傑擔任檢察官,針對被告人依法進行公訴,訴書並無改變,依舊是保持上一次的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未遂兩條。
15號當天。
無數道人影,向著法院齊聚。
檢察院,醫院,律師,各個時間,各個地點,依次前往。
中午十二點。
案件開審的前一個小時。
竹君報社,記者張苗苗,此時早早趕到中級人民法院。
第一法庭門口。
「吱~」
張苗苗將第一法庭的正門打開,探頭看了看裡面,卻發現,內部此時嘈雜無比,足以容納近千人的大型公審法庭,此刻,竟坐的人滿為患。
「吳姐,人又滿了... .」
張苗苗沒忍住,回頭看了眼吳姐。
吳姐探頭看了眼裡面哄鬧的人群,也是感到震驚。
「嘖,來的人比上一次還多...」
兩人明明是提前一個半小時來,卻依舊險些搶不到座位,足以可見,案件的關注度那是相當之高。最終,兩人落座在中間一排位置。
屁股落下,耳旁原本嘈雜的聲音,在這一刻忽然變得有些清晰起來。
那是幾個記者說的話。
「唉,被告那個律師 . .這個人我是真看不懂啊,那時候我還在聲討精神病呢,他反手也掏出來一份,給我架在哪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還好,最起碼人家掏出證據來了,只是看著有點訟棍,實際上是合法合規。」
「要是他說被告人是精神病,但什麼證據都沒有就來法庭,這才是真正的訟棍!」
「倒也是。」
幾個記者在討論著。
張苗苗沒說什麼,她低著頭,和吳姐在人群里,進行最後的準備,將筆與本全都拿出,旋即默默等待。一秒...兩秒...十秒
十分鐘...半個小時. ..一小時....
就在張苗苗等的昏昏欲睡之際,恍惚間,隨著一道微弱的聲音在審判區浮現,整個聽審席,剎那間安靜下去。
靜的人心慌。
張苗苗立馬睜開眼,視線往審判區看去。
只見..
幾道人影,此時出現在審判區的正門處,仔細一看.熄..正是第九醫院;案的民訴代理人!范賀、魏曉、以及被害人家屬的嚴菲,出現在那!
只不過. ..,
張苗苗看向范賀那鼓鼓囊囊的公文包,內心一驚。
這麼多駁回材料嗎. ...
張苗苗咂舌,內心暗道:
「怕是被告,「案發期間犯病』這條辯護依據,很難確立了。』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