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法院:你認真的?【求月票!】
4月7日。
徐德再次針對傅家鎮的幾個鄰里進行問話,通過詢問後,幾人一致認為,張月張星姐妹的身份信息早就消失。
她們的姑媽做的很狠,將全部信息全部抹除。
期間。
孫叔再次給出補充。
在沒拆遷之前,姑媽等人給上戶口之際,對方很有可能確實給孩子改大了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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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改大,就證明要提前成年,他們少撫養幾年。
雖然沒有證據,但通過對方捲款離開來看,這種事他們完全做的出來。
眾人咋舌。
4月9日。
數名人證,被徐德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談妥,當然,並非全部出庭。
而是由孫叔出庭,代理轉告法院。
同時老鼠也願意出庭作證,對方依舊對橋洞下的破窩蠢蠢欲動。
至此。
有關「社會人員』的客觀信息,算是收穫頗豐。
徐德與林月定下機票,同時徐德開始做最後的行動。
4月10日。
當天,下午五點。
徐德前往警局,通過表明身份,以及聯繫刑警支隊,大隊長李響,將有關張大的信息全部調出。不過。
這次他的重點卻不在於張大。
而是對方的父母!
姐妹倆的父親是87年死亡,死前二胎還沒出生。
根據姐妹倆是親姐妹,母親沒出軌來推算,妹妹張星,最晚是在父親死亡的前一天懷上,年齡最小可能是88年生產,最大,可能是86年懷孕,87年生產。
而根據姐妹倆只差一歲這個邏輯來看。
張大的出生日期,理論中,張大的年齡極限是在86年出生!
86年,距離2003年. ..哪怕是1月出生,也只有17歲。
若是年尾生人,到現在連17都沒有,屬於《未成年保護法》中,14-16的階段。
當然。
這點並不能確定張大是86年出生。
畢竟姐妹倆可能差一歲,也可能差兩歲。
但話又說回來了沒有人,能證明究竟差幾歲,不存在任何客觀證據,哪怕是監護人從國外回來也沒用,因為客觀證據早就被他們銷毀,他們親自來也無法改寫年齡!
而套用未成年保護法第四條..,法院會依照最有利的情況審理張大!
接取這條信息。
徐德這才心滿意足,當天下午跟上林月,踏上飛往成都的飛機。
4月11日。
距離開庭,還剩四天。
早上十點半。
一架飛機緩緩降落在成都機場,隨著飛機艙門打開,徐德林月,以及孫叔和老鼠的身影出現在這。「嘿,這就是大城市啊。」
徐德此時給他換了一身衣服,連帶著個人衛生也經過打理。
不過老鼠有些不習慣,用他的話來說,便是他的衛生條件不差,只是想體驗那種流浪的感覺罷了。此時。
老鼠跟著徐德走出機場,看著外面繁華的都市與高樓大廈,臉上寫滿了驚嘆。
「嘖,也不知道在這裡撿瓶子,撿個一天能賺多少!」
「估摸著發展前途應該是比綠森市要好的。」
一側傳來聲音。
「別想著撿瓶子了,到時候橋洞下整個家都是你的,鍋碗瓢盆想賣什麼賣什麼。」
徐德攔下一輛計程車,打開車門讓對方上車的同時隨口說道:
「先去法院吧,我要開始舉證. . .」
「嗯,雖然沒證據,但也得在舉證期將你們的信息說一下。」
老鼠點點頭,旋即鑽上車。
徐德在後排熟睡過去,這幾天他屬實是過度勞累,每天睡眠時間不足五小時,此時來到成都,屬實是扛不住疲憊。
林月沒叫醒他,反倒是坐在副駕駛,小聲指路。
不多時。
法院便到了。
徐德帶人,快速前往訴訟服務中心,開始遞交證據。
一開始還好,都在按流程而走。
只是,走著走著. .. .
法院工作人員逐漸遲疑,開始問起話來:
「徐律師,您的意思是..您沒有客觀證據,只是針對一些客觀信息,組成的一個問題進行舉證?」徐德坐在櫃前,點點頭。
「是的。」
他這次在綠森市收穫頗豐。
但如果你細究的話,又會發現,徐德實際上什麼都沒收穫到。
什麼?你說只有證據才能坐實猜測,然後進行辯護?
你跟我的《未成年保護法》第4條原文說去吧!
「不行嗎?」徐德疑惑。
工作人員語塞,他低頭看了看徐德遞交的材料,又擡頭看了看徐德。
說實話。
這種純猜測式的東西,法院是不會理會的。
甚至,不僅不會理會,還有可能給你個警告!
警告什麼?
警告你意圖拖延庭審,胡編亂造,影響程序執行!
但. ....這條信息不行。
「可..可以。」
工作人員遲疑半晌,最終硬著頭皮收下,準備找法官問問。
「對了,除此外,綠森市移交給成都負責審理的那起強姦未遂傷人案. .案件承辦人楊兵,也讓我順手給提交一份材料。」
徐德緩緩開口,又掏出公文包,抽出一份材料。
這是張二的案子,對方還在索賠。
法院已經針對這起案子進行了處理,流程顯示對方也是在15號開啟第一次庭審。
張二的案子更為簡單,可能不會休庭,一次性判罰清楚。
只是......
「哧!」
材料划過空氣,發出清脆的聲音。
工作人員伸手接下,看了看,這次沒忍住,擡頭看向徐德道:
「徐律師. ..」
「您拿錯材料了吧。」
徐德看了看遞交的材料,旋即搖頭:「沒,就是這份。」
工作人員開口道:
「但您剛才不是遞交過這份材料了嗎!?」
職工錯愕開口。
面前這人...交了兩份材料。
兩份相同的材料!
只是將當事人從張大改成了張二,期間沒有任何變動!
「這很正常,當事人張星的年齡存疑,所以為了避免這點被對方攻擊,所以楊兵楊律師,將客觀信息全都遞交,表明她可能是妹妹。」徐德道。
「應該以孤身無親的身份,索要賠償。」
「那張月呢?」職工詢問。
說實話,這和他的工作關係不大,他一般是不會問其餘人的。
但這.. .屬實是開了眼界了,實在是忍不住不問。
「我說了啊。」
徐德詫異。
「當事人張月的年齡存疑。」
「我方覺得,當事人張月可能是未成年的妹妹,依照法例,應當以未成年審理。」
職工:
「這對姐妹里...誰是姐姐?」
徐德回道:「沒有姐姐。」
職工愣住。
「那誰是妹妹?」
徐德嚴肅且認真的開口道:
「都是妹妹!」
職工:???
職工的大腦卡殼了。
他的腦子在運轉一個程序,但這個程序邏輯有問題,可細細思索,又詭異的順暢無比,完全沒有任何的問題。
他在法院工作幾年了。
遞交什麼證據的人都有,但. ..這真是頭一份。
看著他愣神,明顯陷入自我世界的畫面。
徐德雙手交叉,坐在椅子上,臉上露出一個淡淡的微笑,開口道:
「你還有什麼要詢問的嗎?」
職工回過神來。
他看著徐德,欲言又止,止言又欲,可愣是一個字都說不出。
半響..
職工道:
「沒沒了。」
「嗯,麻煩您了,我們現在先去找當事人核對一下信息,後續有情況的話法院可以24小時聯繫我。」徐德登記完老鼠等人的身份後。
這才帶著人離開。
職工還在愣神中。
直到櫃前空無一人,他也沒回過神來,陷入深深的震撼里。
職工一直都知道,法例是存在一些小bug的,但他實在是沒想到. . . .
有朝一日。
競然還有人會這麼用法例!
「不對不對不對不對...」
「這人好像沒有任何證據吧。」
職工回過神來,卻更顯錯愕,他看著徐德離去的背影,腦子裡忽的想起一件事。
眼下來看,第九醫院;案,徐德的辯護粗略是:
「精神病+防衛+未成年』
未成年無法被證明,依照法例是要保守來宣判。
防衛的話,恰好構成一定情況的防衛性質,但後續存在故意傷人情況。
可問題又來了。
精神病是會削弱「故意傷人』的刑事判罰的!
是的,是削弱,而不是免責。
徐德無法證明張大犯病期間才傷人。
法院也沒辦法說對方沒犯病。
那依照司法的保守性,就會折中,來一個受精神病影響,但未失控,需要負部分責任..這是壞處嗎?是好處!
你可能很難理解,為什麼精神病傷人負部分責任,會比和精神病失控傷人不負刑責更好。
畢竟,一個負責,一個不負責,理論上應當是後者更好才對。
因為..
「失控傷人,判罰結果一定存在「強制醫療。』」
「一般有家屬,可以考慮讓家屬看管,如果家屬失聯,必須去安康醫院接受強制治療。」
「但負部分責任不同. ...」
職工此時,大腦豁然開朗,從未有過的順暢。
「部分責任,不會強制進入安康醫院接受強制醫療。」
「一般情況下,雖然不進醫院,但因為需要負刑責,要被判刑!」
「所以哪怕是經過精神病保護法削弱過的,依舊比不進醫院要糟糕的多。」
「但. ..如果還有「防衛+未成年』..」
「那僅剩的部分刑責,將會被這兩條法例斬殺. ..」
職工頓了頓,緊接著,臉上流露出嘆為觀止,驚為天人的表情。
「活久見啊活久見..」
「官司還能這麼打..啊?官司還能這麼打!?」
他這輩子都想不到競然還能這麼組合。
偏偏邏輯閉環,不存在漏洞。
哦也不對。
唯一的漏洞,是對手能找到監護人,但. ..監護人來了,實際上也沒辦法。
失聯十幾年,鄰里都不知道張大張二誰是姐姐誰是妹妹。
監護人來了指認也沒用。
法院不認!
對方已經「失職』,除了鐵證,比如出生的指紋什麼的,除此之外,法院一句話都不會信。「算了。」
「這和我沒什麼關係。」
職工感到自己內心有一種滿足感。
「怎麼宣判是法官的事,嗬.. .」
一想到法官,職工就有些想笑。
複製粘貼式的精神病打法才剛過去沒幾天,估摸著還沒想好怎麼處理這個,被告又給他們來了個這個....
職工笑著,將材料整理完畢,隨後歸納上報。
約莫。
過了良久。
下午一點半的時候。
又有一個律師,忽的走到服務大廳,對方找到職工,開口道:
「您好,我要問一下,今天被告有舉證嗎?」
律師魏曉看著職工,臉上帶笑。
職工頓了頓,旋即眉頭一挑,認出對方來了。
這是成都案中,范賀律師團隊的人。
自從4月1日審理結束,范賀就跟信息槓上了,派了個人守在法院,每天下午準時來法院問兩次信息。就怕第二次開庭,也出現和第一次開庭一般,精神病被遺漏的現象。
只是.....
這十天對方每天都來,但一次證據都沒有,只不過今天. . .
「嗯,有的。」
職工回想起早上材料,臉色變得有些古怪。
「有!?」
魏曉內心一驚,臉上的微笑收斂,他還真沒想到,臨近開庭的前四天,徐德竟然又進行了舉證!「不過沒有實質性的客觀證據。」
職工開口道:「都是一些基礎信息,你要嗎?」
他客觀的開口。
徐德確實沒遞交任何實質性證據。
更像是將姐妹倆的信息整理了一遍,重新遞交上去。
「要!」
魏曉沒猶豫。
他已經不會放過任何信息了。
范賀為了這次案件,他甚至還動用人情,將成都本地認識的律師找來,針對案件進行探討和思索。目前,有關「精神病』一事已經拆解得很詳細。
犯病導致自身失控,從而達成不負刑責的情況..不可能存在!
最起碼,也得負責。
「好,都在這了,除此外還登記了兩個證人,嗯..不過您只能在開庭,才能聯繫到相關證人了。」職工將複印的信息材料都遞出。
「這些信息法官已經看過,不存在問題,您可以梳理一下。」
材料的話,審判長孟俊峰已經看了。
至於什麼感受...
現在快兩點了,但孟俊峰還沒吃午飯,足以側面證明對方情緒!
「好,麻煩您了。」
魏曉迫不及待地接過信息,旋即快速在上面觀看,但看了片刻,卻發現. .. .…
舉證的信息..
好像確實都是基礎信息. ..沒有任何一個可以稱得上是「證據』的信息!
「嗯?」
魏曉眉頭凝起,他摸著下巴,臉上流露出思索。
他有些看不懂,但忌憚徐德。
「算了,拿回去給范律師看看。」
魏曉轉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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