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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8章 曲邊市的回覆

  第628章 曲邊市的回覆

  胡先進最終還是被周奕和陸正峰帶了回來,周奕讓侯堃和沈家樂審他。

  胡先進的問題已經再明顯不過了,接下來就是開口承認的問題了。

  有了陸正峰對防疫站一部分老員工的筆錄,加上早就磨得差不多的心理防線,再施個壓應該差不多了。

  蔣彪在距離市局四點幾公里外一個公園假山的山洞裡,發現了高博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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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鐘鳴擊中手臂的那一槍之外,高博的太陽穴中了一槍。

  屍體旁邊還有一把槍,但不是警用配槍,而是一把沒有編號的黑槍。

  雲瑤對運回來的屍體做了初步的檢測。

  確認高博的死因是太陽穴的那一槍。

  技術科也對從高博屍體裡取出來的兩顆彈頭進行了檢測。

  確認胳膊上那一槍的彈頭,是周奕配槍打出來的。

  但致命的那一槍,卻來自那把黑槍。

  不過因為暴雨的緣故,黑槍上沒有提取到指紋。

  另外還確認了,楊鴻中的那槍,也是來自那把黑槍。

  至於高博自己的配槍和個人物品,在他身上並沒有發現。

  高博的死,表面上看起來是畏罪自殺?

  但不得不讓人懷疑,是被滅口了?

  只是這種俄羅斯套娃形式的滅口方式,周奕覺得可能性實在太低了。

  「周奕,過來一下。」梁衛拍拍他說道。

  見周奕跟著梁衛離開,陸正峰想起了之前車上的玩笑:哥帶你混。

  一間會議室里,梁衛問道:「你比較了解情況,你覺得高博的死是怎麼回事?被滅口了嗎?」

  「梁支隊,我能先問一個問題嗎?」

  「你說。」

  「戴明華,現在在哪兒?」

  沒錯,鐘鳴口中的那隻鬼,周奕懷疑,就是副局長戴明華。

  但他不能在顧國忠面前挑明這事兒。

  他知道顧國忠是清白的,否則顧國忠也不會和謝國強商量著把他這條魚搞過來。

  但問題在於,一個副局長是內鬼,他這個正局長最後肯定是要吃處分的,起碼是監督管理失職了。

  所以除非顧國忠自己說,要不然周奕打死也不會說。

  但梁衛不同,於公於私,周奕也該和他攤牌。


  梁衛沉聲道:「我和顧局商討之後,請示了徐廳,目前已經把戴明華軟控制起來了。」

  周奕點點頭,這樣他心裡最大的疑問就解開了。

  「所以戴明華沒有殺高博滅口的機會。」

  梁衛點頭,問道:「會不會是戴明華夥同汪明義,拿高博當棄子,殺人滅口?以你對案情的了解,汪明義有這個能力嗎?」

  「梁支隊,我認為,高博被滅口的可能性很小。」

  「所以你認為是自殺?」

  周奕點了點頭。

  最想殺高博滅口的人,肯定是戴明華。

  汪明義已經因為丁莫有要殺回來所以跑了,別說高博死不死,楊鴻死不死他都已經不在乎了。

  但戴明華不同,他有可能是主謀,是他安排了高博去殺人。

  也有可能他只是從犯,為高博殺人提供了便利。

  但不論哪種情況,他都脫不了干係。

  高博是用鑰匙,打開了關押著楊鴻的羈押室大門。

  僅憑這點,戴明華就是第一個要懷疑的對象。

  所以高博死了,對戴明華是最有利的,死人是不會開口的。

  雖然戴明華去外地主持攔截抓捕工作了,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趕回來殺人,而且既然現在被軟控制了,就說明他沒有長時間離開過。

  高博當時逃跑,是被伏擊了,完全在他的預料之外,而且手機也掉了。

  那種情況下,戴明華根本聯繫不上他,更沒辦法獲悉他的具體位置。

  「他中了一槍,槍傷就是鐵證,他知道自己怎麼都逃不掉了。槍傷加恐慌,再加上暴雨的極端環境下,人的意志是很容易崩潰的。

  ,梁衛點了點頭,顯然對周奕的這番分析是比較認可的。

  「我們找到了高博的老婆,她已經帶著孩子回娘家,和高博分居了。」梁衛說,「因為高博已經破產了,還欠了親戚朋友大量的外債。」

  「破產?是賭博嗎?」

  梁衛搖了搖頭:「炒外匯。他老婆說高博有個發小,在南方那邊專門幹這個的,早些年高博跟著這個發小炒外匯賺了不少錢,於是就越來越上頭。不僅把家裡的錢全部投了進去,還找親戚朋友借了個遍。」

  「如果你關注國際局勢的話就應該知道,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了。」

  周奕點點頭,但心裡卻產生了一個巨大的疑問。

  高博這個倒霉蛋炒的不會是泰鐵吧?


  因為亞洲金融危機是九七年七月正式爆發的,最初崩盤的就是泰鐵,然後才波及到了整個東南亞。

  炒外匯本來就是灰色地帶的生意,還是冷門貨幣,個人極少會碰。

  但既然高博這個發小在南方是專門幹這個的,那八成就是地下錢莊了。

  不過就算他炒了別的幣種,最後也是殊途同歸。

  何況他一個警察,知法犯法,說明早就已經喪失原則性了。

  「梁支隊,高博是戴明華一手培養的嗎?」

  梁衛只回答了三個字:「老部下。」

  「明白了。」

  「哦,還有件事,你讓人送過來的那幾根頭髮,實驗室那邊已經收到了,不過目前技術還不夠成熟,最快可能也得四十八個小時才能出結果。」

  「四十八個小時嗎?」周奕喃喃道。

  他現在依舊儘量每隔二十分鐘,就撥打一次白琳留下的那個號碼。

  雖然始終無法接通。

  他隱隱約約地覺得,白琳在等自己給她一個結果。

  因為他想到了一件事。

  汪明義認白琳的依據是什麼?

  難道是因為和她母親長得像?

  還是身上有什麼胎記之類的東西?

  但這種東西都不能作為百分之百的證明。

  白琳是三年前開始產生變化的,有沒有可能,汪明義找了港島或者國外的機構,做了親子鑑定呢?

  那白琳就是知道有DNA檢測這回事兒的。

  那自己拔頭髮的舉動,是不是已經被她看穿了?

  畢竟她當時不是完全沒有感覺。

  聊完之後,梁衛先一步離開,周奕剛也要走,手機響了。

  拿起來一看,是一個非常陌生的前綴區號。

  「喂,請問哪位?」

  「您好,請問是武光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周奕嗎?」

  「對,我是周奕,請問您是?」

  「周警官您好,我這裡是曲邊市平南縣公安局。」

  曲邊市那邊傳來了重要的信息。

  在接到協查申請後,縣局第一時間派人前往了汪明義的老家。

  由於山路曲折,交通不便,所以直到這時候才回來,給周奕打來了電話。

  汪明義的老家,是一個叫河林村的小山村,那裡有山有水,所以汪明義原名叫汪水生0


  但是那裡很窮,和那邊的大部分地方一樣,閉塞、貧窮、落後。

  所以從七八十年代開始,一部分年輕人就不甘於待在大山里,紛紛往外跑。

  這也為當地的戶籍管理增加了難度。

  侯堃也提過,最開始他聯繫上曲邊市查汪明義這個人,沒成功。

  後來查汪水生這個人,那邊才查到了十幾個相匹配的名字,然後又根據年齡做了篩選,最終才鎖定。

  因為兩地的戶籍信息不互通,汪明義在這邊改了名,那邊卻沒有入檔。

  根據走訪信息可以確定,汪水生在七十年代中期,就跟著同村人出去打工了,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也就是說,變成汪明義之後,他沒有衣錦還鄉,而是選擇徹底和過去的自己劃清了界限。

  但他不是孤兒,在河林村,他是有家人的。

  他走的時候,父母健在,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等到今天曲邊市的民警去的時候,他的父母都已經去世了,妹妹嫁到了幾十公里外的另一個村子,弟弟也已結婚成家。

  包括他弟弟,包括村裡的親戚,都認為汪水生已經死了。

  因為當初和汪水生一起出去的人也沒回來,這種事在他們那裡不足為奇。

  所以一邊是紙醉金迷的大企業家,一邊是困在山裡的貧苦手足親人。

  僅憑這點,就足以看出汪明義這個人有多麼以自我為中心了。

  這就加劇了周奕的疑問,汪明義為什麼要帶白琳走?

  連父母的死活都不在乎的人,根本不可能對自己的女兒產生愧疚。

  民警通過他弟弟了解到,汪水生在老家有一個青梅竹馬,叫何小花。

  何小花比汪水生大一歲,兩人從幾時開始就是玩伴,雖然名義上兩人還沾親,但在這種偏遠小地方,別說沾親了,表親堂親都能親上加親。

  汪水生是十七歲離開村子的。

  在他走了三個月後,何小花的肚子就開始日漸隆起了。

  這種事,在村里那是非常有傷風化的,女方家裡那是要被人看不起的。

  一般這種情況,當務之急就是趕緊結婚,名正言順。

  但問題是,何小花的父母逼問她孩子是誰的,她起初不肯說,最後才說是汪水生的。

  於是何家就上門找汪家要個說法,汪家則表示,水生之前也沒和家裡說過兩人好上了,現在人還不在家,這事兒也不能女方說了他們就認,萬一不是呢。


  汪家的意思是,孩子先生下來,何家先養著,等汪水生回來後,如果他認,那何小花和孩子就進汪家的門。

  要是不認,那就不關他們的事了。

  這讓何小花的父母氣得暴跳如雷,堵著汪家的門罵了三天三夜。

  在外面罵姓汪的,在家裡罵閨女是個賤貨。

  結果何小花就跑了,挺著個日漸隆起的肚子,說要去找汪水生證明自己的清白,找不到人自己就絕不回來。

  於是,她也和汪水生一樣,再也沒有回來過。

  但不同的是,同樣被認為已經死在外面了。

  汪家每年還會給汪水生的衣冠家燒點紙。

  而何小花,卻只存在於一部分人的記憶里。

  聽完曲邊市民警的走訪結果後,周奕喉嚨里就像堵了一團棉花。

  因為都對上了。

  何小花,就是白琳的母親,也是那個找到碼頭的漂亮女人。

  她離家出走的時候,只有十八歲。

  周奕無法想像,一個十八歲、沒有文化、也沒見過外面的世界、還懷著孕、挺著個大肚子的女人,是怎麼活下來的。

  而且汪水生走的時候,並沒有說是去武光,只是說去城裡打工。

  曲邊離武光,遠隔千里,跨越了大半個中國。

  而且何小花還生下了白琳,抱著一個幼年的孩子,在那樣經濟匱乏的年代,她一邊謀生一邊找人,要吃的苦是周奕無法想像,也不敢去想像的。

  從何小花離開河林村,到她帶著白琳來到武光,中間應該隔了得有四年。

  這四年,可以想像,支撐她的唯一信念,就是找到汪水生,找到孩子的父親。

  否則,以她的容貌,生的還是個閨女,她如果放棄尋找汪水生了,完全可以在哪個地方找個男人嫁了,然後安安穩穩地過日子。

  可見,何小花骨子裡是一個多麼心高氣傲的人。

  所以這也可以印證,白琳記憶里,失蹤的母親,是絕對不可能拋棄她的。

  只是命運對這個姑娘太不公了,她歷經千辛萬苦,最終等來的,卻不是她所期盼的未來。

  甚至還直接導致了白琳的人生,墜入深淵。

  而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汪明義。

  只可惜,曲邊市的民警並沒有找到何小花的哪怕一張照片,因為她離家出走的時候,連身份證制度都還沒開始實施。

  何小花這個人,就像是歲月浪濤里的一朵小浪花,轉瞬消失,一點痕跡都沒有留下。


  周奕想起了白琳家相框裡藏著的那張糖紙,白琳那模糊的記憶,大概就是何小花唯一存在過的證明。

  「老闆,您到底在哪兒啊?太太她正大發雷霆在砸您的辦公室呢。」

  山海大廈的頂樓,汪明義的助理躲在一個角落裡,恨不得磕一個。

  因為謝天謝地,在嘗試了無數次之後,他終於打通了汪明義其中的一個號碼。

  不遠處,金碧輝煌的董事長辦公室里,張紅靜正在一邊咒罵一邊砸東西,原本豪華的辦公室里一片狼藉。

  「不用搭理她,她愛怎麼鬧就讓她怎麼鬧,鬧完了她自然會走。」電話里汪明義的聲音極其冷峻。

  「老闆,公司現在一團糟,下面幾個老總都蠢蠢欲動呢,尤其是楊總,他本來就是太太的表弟————」

  「小宋,如果再有人問你,你就說我去港島辦點事,過幾天就會回來。」

  「明————明白了————」

  「小宋,你跟我多久了?」

  「老闆,我跟著您十年了。」

  「辛苦你了,是該休息了————」

  助理一聽,臉色大變:「老闆,我宋旭光發誓,絕對沒有背叛過您,當年要不是您替我媽出手術費,我媽早死了,我是個懂感恩的人,我————」

  「小宋,你誤會了,我說的是你該帶著家人去享受生活了。我在龍泉洗浴中心的一個儲物櫃裡,放了個箱子,裡面有一百萬。你幫我再辦一件事,這件事辦完後你打我這個電話,我把儲物櫃的號碼和密碼告訴你,拿著這筆錢帶著家人遠走高飛吧。」

  宋旭光的眼神里,不是驚喜,而是驚恐。

  他不傻,能在汪明義身邊待十年的人,除了忠心之外,還得非常聰明才行。

  汪明義不知所蹤,就是一個極度危險的信號。

  何況派去送老莫走的人,也是他安排的,他知道出事兒了。

  他只是不敢確定事態究竟到了什麼程度。

  但汪明義給的這一百萬「退休金」,實在太誘人了,他沒有拒絕的理由。

  如果拒絕,可能這一百萬就會變成他的買命錢。

  「老闆,您說,是誰?」

  「平安佳苑16號樓402,住了個女人,可能是報社那個姓丁的記者。」

  「我明白了,這事兒我親自去辦。」

  掛上電話,宋旭光偷偷往辦公室的方向看了一眼。

  穿著不菲套裙的張紅靜,拎著名牌包,披頭散髮、氣勢洶洶地走了出來。


  宋旭光趕緊低頭。

  張紅靜怒不可遏地問:「聯繫上他了嗎?」

  「還————還沒————」

  「那愣著幹嘛,繼續給我打,打到打通為止!打不通就別睡覺!」

  宋旭光只能點頭哈腰,拿起手機假模假式地開始打電話。

  張紅靜罵了一句「狼心狗肺的東西」,氣哼哼地就走了,高跟鞋的聲音像敲釘子一樣作響。

  另一邊,汪明義掛斷電話之後,從手機里抽出了那張電話卡,然後沒有半點遲疑,打開了窗戶,把卡扔了出去。

  電話卡飛舞著消失在夜色之中,列車和鐵軌的摩擦聲從窗外清晰地傳來。

  汪明義關上窗,從公文包里重新取出了一張電話卡,插進手機里。

  然後撥通了一個號碼。

  「是我。我已經在火車上了,預計後天上午到。票怎麼說?」

  電話里,一個南方口音的男人說道:「哎呀,汪老闆,儂這個需求太著急了————」

  對方話音未落,汪明義就沉聲道:「別廢話,我給你雙倍的費用。」

  「這不是加不加錢的事,去加拿大的飛機一個禮拜就一班呀,前天剛飛走。」

  「不行,我等不了這麼久!」

  「要麼去洛杉磯好伐啦,去洛杉磯飛機多。反正你們兩個的護照可以免簽,沒問題的。」

  汪明義問:「我到了之後最近一班飛往洛杉磯的航班是幾點的?」

  「最近的————我看看。後天下午四點多,怎麼樣,來三伐?」

  汪明義抬手看了看表:「還四十四個小時————行,就這班吧。」

  「可以可以,」電話那頭的人笑道,「不過也不好說,儂這個還是太急了,我也不能保證一定還有票————」

  汪明義不耐煩地說:「別廢話,我說了雙倍支付。」

  對方聞言,嘿嘿一笑:「好的好的,還是汪老闆大氣呀,個麼後天見。

  「7

  再次掛斷電話,但這一次汪明義沒有把電話卡扔掉。

  而是收起手機,穿過一節車廂,走到一間軟臥包間的門口,打開推拉門走了進去。

  這個包間裡,只有一個人,就是白琳。

  汪明義手裡提著一個袋子,裡面是兩份火車上售賣的快餐。

  「琳琳,來,吃點東西。」汪明義把快餐放在桌子上笑著說。


  白琳抬了下眼皮問道:「警察是在通緝你嗎?」

  汪明義聞言,冷笑了下,反問道:「你覺得我被通緝了,還能這麼高調地坐火車,讓朋友給我安排包間?」

  白琳嘴角露出一絲不屑的冷笑:「那你為什麼偏偏要跑到去鄰省的省城來坐火車?你騙我可以,騙自己有意義嗎?你做了那麼多傷天害理的事,警察早該抓你了。」

  汪明義的眼裡閃過一絲殺意,但也只是轉瞬即逝,他立馬露出一絲和善的笑容說:「琳琳,你不懂,這個世界的本質就是弱肉強食,如果你不狠,不爬到食物鏈的頂端,那你就只能被別人吃得渣都不剩。這是千萬年不變的規則,這叫物競天擇!」

  白琳輕描淡寫地問道:「所以你爬到食物鏈頂端了嗎?」

  汪明義突然一怔,但沒有接茬,而是打開一份快餐,把一雙一次性筷子遞了過去。

  「快吃吧,一會兒涼了不好吃。」

  白琳接過筷子,厭惡地把那些葷菜夾開,只用素菜就著米飯,小口小口地吃了起來。

  汪明義也沒說話,開始低頭吃飯。

  他摘下了頭上戴的鴨舌帽,原本油光程亮的大背頭已經在火車站附近的小髮廊里推成了小平頭。

  他的手雖然經過了精心保養,但還是布滿了細碎的舊傷痕。

  其中右手手背上,有一道長長的猙獰傷疤,格外顯眼。

  汪明義吃了兩口就說道:「沒有你做的菜好吃。」

  白琳沒有抬頭,語氣平靜地問:「三年了,你答應我的事,怎麼樣了?」

  汪明義拿筷子的手突然僵了下,然後繼續吃飯,面無表情地回答道:「過去太久了,應該是找不到你媽了,我知道她吃了很多苦。但是琳琳,那個年代誰沒有吃苦,往前看吧。等去了國外,就可以開始新的生活了,你是我的親生女兒,以後我的一切都是留給你的。」

  白琳抬起頭,雙眼布滿了血絲,冷冷地說道:「姓汪的,你少在我面前表演好父親的嘴臉了。你連自己的親生兒子都不要了,你會在乎我這個女兒嗎?」

  「你到底想對我做什麼?」

  白琳咬牙切齒,渾身發抖。

  汪明義看見之後,嘴角帶著一抹譏諷的笑意,看著她。

  他戲謔地問:「你既然這麼怕我,又為什麼還要跟我走呢?」

  白琳沒說話,但是因為用力過猛,把嘴唇咬破了,一道鮮血順著嘴角流了下來。

  汪明義見狀,拿出一張紙巾,淡定地遞了過去。

  「來,擦一擦。」

  「爸爸告訴你一個秘密。」

  「聽完你就都懂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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