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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人皮面具,幾欲出逃

  傍晚時辰。

  余琛在正青幫謝青哪兒呆了幾個時辰,方才走出來。

  同時帶走的,還有那雜耍兒的消息。

  要說能這麼快找到這傢伙,那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余琛自個兒。

  ——不久前,說他開始操持完成死者遺願的時候,化身摘頭惡鬼,以一些不太和諧的法子殺了不少的人。

  一度讓整個渭水衙門緊張兮兮。

  ——雖說摘頭鬼的名聲在百姓里算得上褒,但說破了天,私刑殺人就是犯法的。

  哪怕總捕林一都快跟余琛勾搭上了,但面兒上的功夫還是要做的。

  比如,通緝令和城門禁。

  以往的渭水,平常時候倒是來去自如,但今兒這段是看,想要出城去,那得看看身份魚牌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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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

  那要麼學余琛直接從那好幾丈高的城牆上翻出去,要麼就老老實實待在城裡。

  而那雜耍兒的惡事兒敗露了以後啊,衙門立刻查了出城記錄,卻沒發現那傢伙有離開縣城的痕跡。

  說明啊,哪怕他躲起來了,也還在這縣城裡邊兒。

  這樣一來,就到謝青發揮作用了。

  作為掌控整個渭水勞務的正青幫的老大,在查人找人那方面簡直就是讓衙門都拍馬莫及。

  於是,余琛從清風陵上下來,徑直來了這正青幫,讓謝青幫他找那雜耍兒的消息。

  謝青哪兒敢懈怠半分?

  當即整個渭水的勞力都成了眼線,搜尋那雜耍兒的蹤跡。

  幾個時辰過去,天色入暮的時候,謝青得了消息,立刻馬不停蹄地告訴了余琛。

  風雪裡,黃昏臨近。

  余琛走在街巷上,聽著周遭來來往往的販夫走卒基本上都在談論那「說話的狗」的事兒。

  都怒罵那雜耍兒太過沒有人性,慘無人道,應當凌遲處死。

  還有一個挑糞夫直言,應當讓那雜耍兒也被剝了皮,再貼上狗的皮,讓他感受一下那般痛苦才是!

  余琛聽罷,邁步而過,朝謝青打聽來的地兒去了。

  今兒這情況,那雜耍兒跟摘頭鬼一樣,幾乎是全城通緝。

  反正客棧啥的是不可能住了,要麼就躲在某條陰暗的巷子裡,要麼就躲在魚龍混雜的旱橋貧民窟里去。

  而正青幫管轄之下的某個做工人,回家時就看見一個背著行囊的鬼鬼祟祟的男人在貧民窟附近遊蕩。


  那身形背影還有兜帽下的半張臉,都和那前幾天相當出名的雜耍兒一模一樣!

  正好,正青幫又在找這個人,忙不迭地朝將消息告訴了去,拿了點兒賞錢,心滿意足地去茶酒鋪喝酒暖身子去了。

  余琛來到城南,在某個角落裡附上鬼臉,然後放出一隻只紙鶴,在天上圍著貧民窟轉悠。

  不多時候,其中一隻紙鶴,就在一座破房子裡,發現了痕跡。

  黑衣鬼臉的摘頭鬼,風雪當中長嘆一聲。

  「——找到你了。」

  ·

  ·

  這檔兒,貧民窟一家破房裡,門窗支離破碎,樑柱搖搖欲墜,風雪呼嘯。

  而在房間兒的最深處,一個人影正在滿頭大汗地忙碌。

  只見那個大大的行囊被打開,各種各樣的怪異小玩意兒被一一擺在地上。

  一盆乳白色的不知名漿糊,一張人皮顏色的面具,一頭假髮,一隻紙筆,還有一張黑狗的皮膚。

  而那人影,就用剪刀小心翼翼地修剪著那張面具。

  ——雜耍兒作為走江湖地老油條,雖然武力不高,但各種偏門兒手段卻是無比精通。

  就比如那造畜之術。

  地上的那黑狗皮,就是他不久前在渭水縣城的集市買來的。

  ——這造畜邪術,可不是一勞永逸的,隔一段時間就要取下舊的狗皮,再用藥膏和新的狗皮重新粘上,只有這樣,那不人不狗的傢伙,才能活得很久,賺更多錢。

  可惜,這張狗皮還沒用得上,那瘦猴兒便被自個兒失手打死了去。

  然後屍首被人發現,搞得雜耍兒被全城通緝。

  但,雜耍兒怕嗎?

  怕當然是怕的,但你要說他多慌,那也不至於。

  畢竟是混跡江湖的老狐狸了,不可能沒點兒手段。

  ——比如他今兒在做的,就是發現出不去城後,一張用於偽裝的人皮面具。

  將人身上的皮膚用特製的藥水浸泡後,用剪刀剪出形狀來,用紙筆勾勒出細節,再用特製藥膏粘上。

  再往臉上一戴。

  成了!

  就變為了另一個人。

  雜耍兒就憑藉這個人皮面具易容之術,曾經在別的城池裡逃脫了好幾次!

  他相信,這一次,也不會例外。

  趕明兒一早,把面具戴好,再在街上摸張魚牌,大搖大擺出城去!


  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

  就是可惜了,那瘦猴兒那般好的身子骨兒,又是無親無故的乞丐,不好找了!

  想到這兒,已經將人皮面具做好了的雜耍兒,低罵一聲,「雜碎!」

  顯然是對瘦猴兒跑路被自己失手打死的事兒感到憤怒。

  財路,暫時斷了。

  只是他沒發現的是啊,那斜斜的房樑上,已經將所有都看在眼裡了!

  雜耍兒把人皮面具往臉上一戴,一貼,斜眼歪嘴,也不掉下來。

  除了那下頜接縫處有點兒皺紋一般的痕跡以外,看不出問題來!

  他才又取出一枚銅鏡,仔細端詳後,方才滿意點點頭,當即從行囊里取出一套新的衣服,換了以後就準備光明正大出門去了!

  ——他有自信,哪怕他站在街上,站在那衙門走狗的跟前兒,對方一晃眼也發現不了他的底細。

  可所謂,樂極生悲。

  他這剛一轉頭,就看見那昏暗的風雪裡,有人!

  暮色太暗,看不真切。

  但雜耍兒可以確定,這一定是個人影兒!

  難不成是衙門的走狗找上門來了?

  雜耍兒心頭一驚,但面兒上去不露聲色。

  畢竟這會兒他已經易好了容,可不是那個通緝犯了!

  往門外走。

  可走著走著,他發現那人影兒,竟走進來了!

  借著昏黃的油燈的光,雜耍兒方才看清了對方的模樣!

  一身看不出材質與樣式的黑袍,一個包裹了腦袋的寬大兜帽,一張似哭似笑的鬼臉面具……

  哎呀!

  雜耍兒當即一拍大腿!

  這人,眼熟啊!

  今兒白天的時候,他悄悄咪咪看了一眼。

  除了看到自個兒的通緝令以外,還看到了另外幾張通緝令。

  其中最讓他感到印象深刻的,就是眼前這人兒!

  黑衣鬼臉,號「摘頭鬼」!

  因為是唯一一張沒有樣貌的畫像,雜耍兒就多看了幾眼。

  而就是這一看,當即給他人都看傻了!

  那好傢夥,別的通緝犯都是一兩條罪狀,這摘頭鬼的罪名密密麻麻一大篇,一張紙都寫快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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