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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改稿(求收藏票票追讀)

  第43章 改稿(求收藏票票追讀)

  依然是十字路口的老馬家,你別說,大熱天的吃羊肉泡的還不少。

  一人一碗,配上白饃和辣椒醬,兩人大口吃起來,這一次沒要酒。

  才吃了幾口,方明華就感覺身上出汗,熱氣騰騰不過感覺很爽。

  陸遙也是滿頭大汗,不過邊吃飯也沒忘記討論那篇稿子的事。

  「小方,你已經看完小說,說說你的感覺?哪些地方沒寫好?」陸遙點上一支煙問道。

  

  「那我就說了啊,說錯了別介意。」方明華謙虛了句,才說道:

  「首先,我覺得伱這部小說的名字不太好,《生活的樂章》過於普通,沒有體現這部小說的精髓。」

  「哎給書起名太費腦殼了。」陸遙接過話茬,說道:「最初我起名叫《高加林的故事》非常直白,後來也覺得不妥,寫完之後改成這個名字的。」

  哦.

  方明華點點頭,剛準備說出自己的意見,卻又聽到陸遙說道:「要不改名叫《你得到了什麼?》,蘇聯作家柯切托夫不是寫了一本《你到底要什麼?》我很喜歡,乾脆就仿照他的名字。」

  「不好,那還不如《生活的樂章》呢。」方明華搖搖頭。

  「哎起名真難啊。」陸遙抓了抓有些紛亂的頭髮。

  「陸大哥,乾脆叫《人生》怎麼樣?」方明華用試探的口氣說道。

  「《人生》?」陸遙聽了,慢慢抽著煙,似乎在琢磨。

  突然大腿一拍:「這個名字好,我非常欣賞柳青老師在《創業史》的一段話:

  「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要緊處常常只有幾步,特別是當人年輕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的生活道路是筆直的,沒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個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錯一步,可以影響人生的一個時期,也可以影響人生。」

  「《人生》這個名字好啊.我咋就沒想到呢。」陸遙哈哈大笑。

  《人生》這名字就是這樣來的?

  方明華不敢肯定。

  「小方,謝謝你啊。」

  謝我什麼?

  受之有愧。

  應該是謝謝你自己,或者是幫你起這個名字的某個朋友吧?

  「小方,文章內容還有什麼不如意的地方,你儘管提。」陸遙又問道。

  這一次方明華沒再琢磨而是直截了當:「陸大哥,你文章中高加林在農村生活部分寫的非常好,相比較而言他進城以後就寫的遜色些,還有就是不要過分糾纏於男女主角的愛情主線,應該加強主人公傳統的農村生活方式與現代觀念間的心理衝突,」


  「你說的這個問題,我把小說給我一個朋友,叫李小巴,他看了也提出這兩個問題,看來你們是英雄所見略同啊。」陸遙說道。

  「哪裡哪裡,陸大哥你過獎了。」方明華趕緊謙虛。

  他聽過李小巴這個名字,也是秦省的一位作家,不過年齡比陸遙還要大快五十的人了。

  「走,回去!」陸遙匆匆吃完羊肉泡,抹抹嘴就要往外走。

  「幹嘛?」

  「稿子還放在你那呢,我要拿回來晚上改!」

  「陸大哥,急啥嘛,先休息休息,身體養好再說。」方明華勸道。

  「我身體好著哩,你這個人啊,別的都好,就是有時候像個女人一樣婆婆媽媽的。」

  沒辦法,方明華也趕緊吃完飯,兩人出小飯館向單位方向走去。

  陸遙拿回他的文稿匆匆走了,方明華也沒繼續寫作,身體是革命本錢,還是悠著點好。

  人一旦不專注某事,方明華就感到渾身不舒服起來。

  先去理個髮,儀表還是注意的,於是方明華騎車到建國路口一家理髮店先理了個發,標準的三七分,然後回去後又準備沖個涼,渾身汗唧唧難受。

  這年頭洗澡是個大問題,不過夏天好解決,反正現在單位人都下班了,後院很安靜,方明華乾脆騎著自行車跑回家,拿來臉盆毛巾,又帶了件換洗的內褲,回到單位後,脫掉衣褲,穿著褲衩就在後院的水龍頭打水沖了個涼。

  頓時感覺舒服好多。

  出去逛逛.換換腦筋。

  方明華鎖好門,穿著背心大褲衩拖鞋,晃晃悠悠出了單位大門。

  現在是夏夜,華燈初上。

  古城西京,大街上人來人往,熱鬧非凡,還有街頭小販的叫賣聲,充滿了煙火氣息,方明華突然想到南疆,想到那個烽火連天的世界,想到周順來、宋棠棠。

  海子曾經寫過一句詩:

  有人在夜市或小吃攤的煙火氣中長歌縱酒;

  也有人眼波流轉,迎面撞進夏日晚風。

  可這些都不屬於周順來宋棠棠他們。

  也不屬於陸遙他們。

  創作要緊,但函授課也得上,到了周六一大早起床,方明華騎著自行車帶著妹妹前往西大,夏日的晨風吹在臉上很舒服。

  你別說,不碼字的日子就是爽啊

  方明麗坐在自行車後面,很開心的哼著歌。

  「哥,最近我們文學社活動可多呢。」姑娘突然說道。


  「有些啥活動?」

  「我們準備文學社正在籌辦自己的刊物,號召大家都積極投稿。」方明麗說道。

  「這是好事啊,你可以寫。」

  「那我寫好了讓你看,給我把把關。」

  「沒問題。」

  「還有,我們組織一次文學講座,一次詩歌朗誦會,專門去城南公園朗誦,旁聽的人可多啦。」

  「你朗誦了沒有?」

  「朗誦啦,朗誦的是《青春萬歲》里的那首詩,但最好聽還是李麗朗誦的《祖國啊,我親愛的祖國》。」

  方明華馬上想到初次見到李麗。

  站在西大草坪上大聲朗讀《致橡樹》,穿著白色襯衣藍色背帶裙,一頭短髮在風中微微飛揚,簡直像一幅油畫。

  樣子很美。

  想到這裡笑了笑,隨口回答道:「我聽過她朗誦詩歌,的確不錯。」

  「給你說啊,哥,李麗特別喜歡你寫的那兩首小詩,在講座上還專門提到呢,稱你為明華老師。」

  「真的?」

  「真的,我不騙你,她以為你是個中年大叔,真好笑,可我就不告訴她你其實今年還不到21呢,比她大不了多少。」

  呵?

  「對了,妹妹,千萬別因為文學影響正常學業,還是要學好你的專業課——數學!」方明華叮囑了句。

  「放心吧,哥,我上學期拿了三等獎學金,這學期爭取拿二等!」方明麗語氣有些傲嬌。

  「有志氣!」

  兄妹倆說說笑笑,騎著自行車趕到西大,方明麗要去上自習做作業,方明華則去上課。

  一進教室,就發現趙紅軍正坐在教室後面,就過去一屁股坐在他身邊,問道:

  「怎麼,不翹課了?」

  「瞧你說的,我現在每次都來按時上課,你說的對,學點知識總有用,特別是英語,哥們還準備將來和外國人做生意呢。」

  「志向遠大!」

  方明華翹起大拇指。

  「喂,明華,你去南疆怎麼樣?見到棠棠沒有?有沒有啥危險?」趙紅軍關心問道。

  「見到了。」方明華也沒啥隱瞞,把去南疆經過簡單說了一遍。

  「什麼?竟然差點犧牲?那麼危險?」趙紅軍聽了驚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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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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