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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生活的樂章》?怎麼不是《人生》?(求收藏票票追讀)

  第42章 《生活的樂章》?怎麼不是《人生》?(求收藏票票追讀)

  方明華看著陸遙,只見他面頰泛黃、浮腫,仿佛大病了一場。

  陸遙看著方明華,眼眶深陷、鬍子拉碴,頭髮也是亂蓬蓬的。

  兩人愣了下,旋即都笑起來,都是寫小說造的孽啊。

  「陸大哥,來,來,坐。」方明華熱情招呼,給對方放了一杯涼茶。

  順便問了句:「陸大哥,你有事?」

  「是有點事,我是想.」陸遙的口氣突然變得期期艾艾。

  「什麼事,你儘管說,只要我能辦得到。」

  「是這樣,我沒煙抽了,手頭有點緊,所以想借你的錢買點菸。」陸遙說出自己來的目的。

  「沒問題,伱要多少?我今天剛報銷了差旅費。」方明華笑著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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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買三條牡丹,一條4塊7,得15塊1毛錢,你借我15塊錢就行。」陸遙說道。

  「你買這麼多?!」方明華吃了一驚。

  「一次多買點,懶得出門而且整條便宜。」

  方明華也沒說,就從錢夾里給了陸遙15元,陸遙匆匆離開,沒過多久又回來了嘴裡叼著一支煙。

  「呵呵,今天我運氣好,商店裡三條牡丹都沒賣出去讓我全部拿過來了,這段時間的口糧夠啦.借你的錢等我發工資時給你還。」

  「還錢不急,只是陸大哥,你菸癮太大了少抽點。」方明華趁機勸道。

  「你不抽菸,自然不懂得抽菸的樂趣。」陸遙笑道:「而且不抽菸我也寫不出東西。」

  「給你說啊,我在甘泉那段時間抽的是鳳凰,那玩意又貴還不好買。」看來陸遙心情很好,講起在甘泉的一段趣事。

  原來他在寫作的時候,從西京帶的「鳳凰」煙抽完了,菸癮上來急的熱鍋上螞蟻一般團團轉。

  他就求宣傳部一個通訊員幫他買,結果在縣城到處找這種牌子的香菸,找了多家,就是沒有,辦法都想到了縣農副公司庫房,仍然沒有。

  最後,這個通訊員鼓足勇氣向當時的縣委shuji「求救」,終於找到了當時全縣僅有的兩條「鳳凰」香菸,帶給了他。

  「你不知道,當時看到煙,我仿佛就是餓了三天的人看到饃饃.對他們連連表示感謝,還當場表態!有了這兩條「救命煙」,這稿子一定能成!」

  「現在稿子成了。」方明華笑道。

  「基本算成了。」陸遙感慨道:「鳳凰煙太貴,又不好買,所以又改回抽牡丹了。」


  牡丹也不便宜啊.更重要的抽菸傷身體啊。

  但看到陸遙抽著煙愜意的樣子,方明華也不好再多說。

  「對了,我剛才光急著找煙抽,忘了另一件事。」陸遙說著,從公文里拿出厚厚一摞文稿交給方明華。

  「我的小說已經創作完成,準備寄給燕京《青年文學》主編王玲,是她約稿的,想讓你幫我看看,不知道影響不影響你寫作?」

  「沒關係,反正我的一時半會也寫不完,不在乎這點時間。」方明華很熱情:「我先睹為快。」

  接過陸遙的文稿,上面是密密麻麻手寫字體,但方明華看到題目他愣住了。

  《生活的樂章》

  怎麼不是《人生》?

  但是看到開頭第二段開頭「這時候,高家村高玉德當民辦教師的獨生兒高加林,正光著上身」這一句時,方明華確定,這就是《人生》。

  看來以前是這個名字啊。

  「小方,你先看,我回去睡會,腦子累壞了,下午我再過來。有啥意見儘管提啊。」陸遙說道。

  「行,陸大哥,你要好好休息,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方明華叮囑了句。

  「不礙事你看你,不是也變得黑瘦了嗎?」陸遙毫不在意。

  咱倆不一樣啊你真的要注意身體。

  方明華還想進一步勸說,陸遙已經走出院子。

  方明華搖搖頭,回到自己房間。

  陸遙走後,方明華給自己添了點杯茶,就坐在窗前的書桌邊認真看起來。

  稿件很厚,足足有一百多頁,字體不算潦草,塗改的痕跡並不多,看樣子已經不是初稿。

  方明華很快沉浸在文字的海洋里,時間在悄悄流逝,等他看完一遍抬頭才發現太陽已經偏西。

  看著院子裡的花花草草,方明華端起已經放涼的茶水,慢慢喝著心裡琢磨著件事。

  在穿越前,方明華看過小說改編的電影、電視劇,也看過這本小說原著,但總覺得這一稿和最終公開發表的還是有區別的。

  好像愛情線過於糾纏?

  嗯,就是。

  主人公高加林和劉巧珍的愛情,是讀者們最津津樂道的地方,但作為作者不能著墨太多。

  畢竟這是一部現實主義作品並不是一部愛情小說。

  想到這裡,方明華又仔細看了看後面一部分章節內容,還有就是高加林在農村生活部分寫的非常好,相比較而言他進城以後就寫的遜色些,是不是因為陸遙非常熟悉農村生活的緣故?


  有這種可能。

  在這個沒有網絡,查閱資料非常不方便的年代,作家個人生活體驗往往是寫作的主要源泉。

  秦省這邊,像陸遙陳中時等,常年生活在農村,所以他寫的基本上都是以農村生活為基礎。

  賈平娃是個另類。

  早年寫《商州初錄》《商州又錄》寫的是老家風土人情,後來就寫了長篇小說《廢都》,寫的是西京這座古老城市的人生百態,說明他適應城市生活能力很強。

  雖然有些爭議,但寫的也不錯。

  方明華正想著著,就看到陸遙匆匆走了過來。

  「哎呦.小方,我一覺睡到現在起來,以為你下班了,沒想到你真沒走。」

  「你寫的小說我看入迷了,忘了時間。」方明華回答道。

  「呵呵.看完沒有?感覺怎麼樣」陸遙又問道。

  方明華沉思了下,想組織下語言,突然聽到肚子咕咕叫,於是就說道:「陸大哥,你吃飯了沒?」

  「還沒,茗茗(陸遙的女兒)被她媽帶著街上玩去了,我回去熱點剩飯。」

  「我也沒吃,走,下館子去!我請你吃羊肉泡。」方明華笑著說道。

  「這多不好,你借給我錢買煙,還請客吃飯。」陸遙顯得不好意思。

  「嗨這就是小事,如果你過意不去,下次你請!,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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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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