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星露谷的世界樹> 第83章 結識三友人

第83章 結識三友人

  第83章 結識三友人

  這句話的意思很簡單:認識三個人,就能融入一個城鎮,

  但結合「林爺爺是個時間旅行者」這一點,那麼「抵達鵬鎮,結識三友人」這句話就有了別的解讀一【任務一,「3月19日前抵達鎮」已完成,現開啟任務二,「重新認識三位朋友」】。

  林克轉頭,這個房間裡正好有三個人,

  老劉易斯,皮埃爾和羅賓,都是熟悉的陌生人,

  獲取最新章節更新,請訪問sto9🐾.com

  交友,融入—假如這是爺爺留給他的話,他想他該懂了爺爺的意思。

  老劉易斯依舊在碟碟不休,但林克基本沒聽,他正在接收回來的記憶。

  鵬鎮原址是印第安人的聖地,這個聖地能讓生活在此地的人感到平靜幸福,不願意離開。而離開的人又會逐漸遺忘關於這裡的記憶,下意識不願意回來。

  這種違和感,唯有重回鵬鎮才能消除,敏感的人會在這時候意識到不對。

  比如林克。

  可意識到文怎麼樣呢?

  你總不能指責他,只是聖地呀。

  尤其正常人都知道,要想過得好,居民必須少。這裡要是人山人海,整天狗屁倒灶的事兒數不勝數,哪來的幸福。

  林克現在全想起來了,也難免感慨,前世記憶也是,忘記這裡也是,普通人在超自然力量面前真是毫無抵抗力。

  除了被聖地修改的記憶外,還有林爺爺封鎖的記憶,他現在也順便想起來。

  原因很簡單一一林克不像他的穿越者前輩們那樣天賦異。

  前輩們剛出娘胎就能覺醒前世記憶,而且記住全部細節,三歲就能一步百計,五歲開始探討國事,十二歲一統天下日御百美。

  林克不行,他就是普通人。

  他剛出生時大腦發育不完全,每天只能清醒三個小時。一歲能至多記住十個單詞,記憶維持時間不會超過一周。也就是說,親爹出差半年回來就是陌生人三歲時,大腦開始有一些空間,前世的記憶大量湧入,令年幼的他不堪重負。

  後來身體不好,也是這時候埋下的誘因。

  前世記憶就像擠進水池的洪水,水池剛多一點空間,就被更多的水占據,

  好在大腦的自我保護機制救了他,讓他的腦袋沒被撐爆,但仍活在每時每刻被撐爆的恐懼中。

  那是一種生理上的恐懼,可他自己偏不知道,湧入腦海的記憶讓他以為自己善於幻想—長大後想當個小說家?


  他從小和爺爺相依為命,有什麼秘密都和爺爺說。

  就比如說:「爺爺,爺爺,我悄悄告訴你一個秘密,我記起我上輩子是什麼人了!」

  「哦,我家克克真是厲害,那告訴爺爺,克克上輩子是什麼人啊?」

  「我啊,可厲害了!我生活在一個大村子裡,那個村子是全世界最大最厲害的村子!

  村子的大頭目叫火影,二頭目是陰險狡猾卑鄙無恥的團藏!我是三·百米之外忍者學校的小學僧。」

  第二天:

  「爺爺我記錯了,我不是在村子裡,我上輩子住在倫敦的貝克街,福爾摩斯家隔壁。

  十歲那年,貓頭鷹給我帶來一封信,邀請我去一座名叫霍格沃茨的城堡上學,我還開了一個大大的後宮,大頭目叫赫敏話說後宮是什麼啊?」

  第三天:

  「又錯了,其實我上輩子是臥底,真實身份是香港警察,每次接頭都選在天台,接頭完就把上司從天台扔下去—」

  你說這麼一來二去的,誰會相信他?

  狼來了還只騙兩次,他周一火影忍者,周二哈利波特,周三無間道一周騙七天!

  具體說了多少林克自己也記不清了,只記得當時是個小話癆。

  他身體不好,大多數時候只能坐著,鄉下農場又只有他和爺爺兩個人相依為命。

  林爺爺沒有當故事聽,他眼中的憂慮日漸深重。

  他當然不相信那是林克的前世記憶一一仙人轉世也只有一世,佛陀能記九世,你這是記了九十九世?

  你是滿頭包的佛祖嗎?

  林爺爺更願意相信另外一種可能,林克,可能是奧能敏感體質。

  這個猜測比較靠譜,因為魔力節點通常也是世界交匯點,是世界壁薄弱的地方。

  林克正在被魔力節點滲透的世界所影響著,被動接受著來自異世界的信息。

  林克小時候身體一直不好,有時洗澡都需要人幫忙。直到十歲那年,可能是記憶甦醒和青春期撞到一起,讓他的健康突然惡化,直至臥床不起!

  林爺爺等不下去,用人情湊齊六個超凡者一起出手,封印了林克的前生記憶。

  一這就是全部歷史。

  後來林克轉學去紐約,身體迅速恢復,連身高也猛到一米九!

  隨著遠離,他關於鵬鎮的記憶逐漸消失,並且下意識忽略。就像紐約布萊克街(BleeckerStreet)177A號一樣,卡瑪泰姬的紐約聖殿就擺在那兒,但作為普通人永遠都看不見。


  魔法的事情,就是這麼的不講理。

  好在,這一切如今都回來了。

  *****

  「林?」

  一隻胖胖的手拍在他的背上,林克回頭,看見皮埃爾那關切的眼神。

  「我看你一直在發呆。」

  「謝謝,皮埃爾,我沒事兒。」林克不好意思的說。

  「還記得我啊,見面一直沒打招呼,我還以為你都把我忘了。」他開玩笑說。

  「別鬧,咱們兩家什麼關係,我忘了誰也不能忘了你。就是快十年沒回來,看到外面那些熟悉的景色有些感慨。而且第一次發現,原來我們的小鎮也不簡單,真的很漂亮。」

  「你確實走的挺久的,當然不簡單,我們的鎮子是最棒的。」皮埃爾也很開心。

  「來,我來重新介紹一下,林克,這是皮埃爾,皮埃爾,這是林克。」老劉易斯連忙強行接管話題。「皮埃爾是我的助理,也是鎮上的雜貨店老闆,開了有二十年了。」

  林克離開小鎮時已14歲,他那個年齡,誰也不確定他記得還是不記得。為了避免尷尬不如全都重新介紹。

  當然,皮埃爾家和林家關係好,這個鎮上都知道。

  但小孩子的記憶嘛,十年後,你問當年玩伴有誰記得清清楚楚,可你問大姑父、二姨夫那就一臉茫然。

  誰啊?

  我有叫這個名字的親戚嘛?

  「皮埃爾雜貨店是你爺爺生意上最大的合作夥伴,也是你爺爺最好的朋友。你爺爺最後幾年將農場交給皮埃爾打理,他的葬禮也是由皮埃爾主持,連遺物也是皮埃爾清理的十「話說你現在讓我叫你哥哥還是叔叔?」林克問了個不相干的問題。

  老劉易斯一愣,意識到林克和皮埃爾的關係,比他想像中還要親密。

  「還是叫叔叔吧,」皮埃爾扶著眼鏡不好意思說道,「也都四十來歲的人了,艾比都到了要叫人的時候,再叫哥哥有點兒難堪。」

  「對啊,艾比都該上中學了,希望見面艾比不要叫我叔叔。」

  「哈哈,會有那天的。」

  林克又伸手和皮埃爾狼狠擁抱了一下,鬆開後兩人看看,同時笑出聲來。

  變了,又什麼都沒變。

  「你的樣子真是一點兒都沒變,連根兒白頭髮都沒有。」林克吐槽說,「有人20歲就顯老,有人20年後居然變年輕了!卡洛琳姐姐現在肯定覺得你還行吧?

  「我才40歲哪來的白頭髮!再說卡洛琳早看習慣了,誰會像你變化這麼大?走的時候和我個頭差不多,現在看看,都要仰視你了。」


  「看你現在這幅英俊帥氣的樣子,卡洛琳肯定最開心。她一直記掛著你,這麼多年,

  只有你堅持叫她姐姐,她不知道有多高興。」

  「艾比比你小10歲,再過10年等她領男朋友回來,介紹你時會說什麼?肯定說這是我林克叔叔。」

  「我的天,林克叔叔,那場景太可怕了—不,我要永遠當哥哥,男人至死都是少年!不像你,一直都是中年,哈哈哈~~」

  皮埃爾少年老相,年輕時不知道被他嘲笑過多少次。

  但現在一看,這反而成了優勢。

  老劉易斯頭髮花白,羅賓像成熟的大桃子,大家的年齡都往前走了十年,唯獨皮埃爾還和記憶中一樣。

  褐色的中分短髮,微胖身材,戴著一副老式黑框眼鏡,T恤衫配棕色夾克,身上裝扮萬年不變。

  樣子也萬年不變。

  皮埃爾給人的感覺就像中學老師,斯斯文文,寬厚又親切。

  仔細想想,無論8年前還是20年前,他給人的感覺一直都是如此。

  年輕時不顯年輕,老時也不顯老。

  見老劉易斯和羅賓很驚訝,林克解釋說,「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我小時候上學,除周末外一直都住皮埃爾家。皮埃爾就像是我親哥,卡洛琳是我姐姐。」

  「一直住了好多年,艾比出生後我還幫他們帶過孩子,那時候艾比的紙尿褲都是我給換的。」

  最後一句誇人很有華夏特色,老美聽了都覺得味道好重。

  「後來因為艾比晚上總是哭鬧,怕影響我學習,正好那時我也上中學了,才搬回農場。」

  (還有更新耶)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