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美食
我....
想罵人!
拿著散發尿味的褐色肉塊,逢山連發火勇氣都沒有了,旁邊露易絲小聲介紹,「這是風乾鯊魚肉,聞起來不怎麼樣,吃起來很美味。」
真的?
我可是幫你們消滅了狼群。
你們不能這樣禍害恩人。
逢山深吸幾口氣,不小心聞到濃濃尿味,差點沒被熏過氣。
反正肉塊也不大,不嚼直接吞下去,只要吞咽速度夠快,就臭不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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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一橫,眼一閉。
抓起鯊魚肉塞進嘴裡。
知道嬰兒的尿片?
想像這塊肉的氣味,是在40度高溫跑進一個20年沒有打掃過的旱廁,撿到一塊用尿片泡成的不可名狀之物,更可怕的是這張尿片用了十年沒換過。
而現在,這張尿片正被含在嘴裡。
逢山挺直脖子,硬生生把尿布,不,是鯊魚肉壓進胃裡。
下一刻,一股尿味從胃經過食管,直竄天靈蓋。
yue!!
yue、yue!!
瞬間,逢山腦子裡一片清明,從未有過的清明,仿佛又一次回到夢境看到先祖。
周圍小鎮居民見他吃掉兩塊肉,高舉雙手發出熱烈歡呼聲。
逢山喉嚨不斷起伏,好幾次吐到嘴邊,又被強行壓了回去。
最後木盤上那隻濕漉漉散發惡臭的鳥,叫什麼基維亞克,說什麼也不能吃了。
鯊魚肉都臭成這樣。
可以想像腐爛的鳥能有多臭。
悔不該沒聽小爺爺的話。
因紐特女孩繼續捧著木盤,清澈目光中充滿笑意的看向逢山,示意快吃掉基維亞克。
逢山直接搖頭拒接,如果非逼自己吃,那只有翻臉掀桌子一條路。
見狀,露易絲向女孩使了個眼色,後者撇嘴離開。
這麼好吃的美味都不敢吃。
膽小鬼。
......
慶祝儀式結束。
或許因為黑狼緣故,小鎮很久沒這麼熱鬧過,居民們圍繞篝火堆久久不願離去,繼續歡歌熱舞。
逢山悄悄離開離開人群,找個僻靜角落,硬扣嗓子眼把吃的肉全都吐了出來。
最後差點沒把膽汁吐光,才舒服一些。
破地方,一分鐘都不能待。
逢山抓起一把積雪,擦掉嘴角污物。
走出角落看到露易絲和老斯旺站在路邊,笑呵呵望著自己,頓時逢山氣就不打一處來。
「老斯旺,你整我!」
「夥計,怎麼能這麼說,那三種食物代表因紐特人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只有最尊貴的客人才能品嘗。」老斯旺奴里忍住笑意,一本正經說道。
「那你們吃不吃?」逢山面色狐疑。
老斯旺馬上搖頭。
「當然不吃,有新鮮馴鹿肉、鮭魚肉、海豹肉,我們早就不吃這些東西,只有因紐特孩子才會吃,是為了讓他們不忘自己的部落。」
逢山抬手指著老斯旺,一口氣憋在喉嚨里,「你....」
露易絲見氣氛有些尷尬,連忙出言緩和。
「逢,這三種食物確實代表因紐特人,因為環境問題,我們基瓦利納很長時間沒有儲備這些食物,就你吃的那些,還是幾年前部落存貨。」
嗯!
你安慰人的方式更感人。
逢山無奈搖搖頭,沒心情為這件事爭論下去,反正這座小鎮已經上了自己的黑名單,再也不會來了。
走回老斯旺木屋。
納什守著行李站在門廊。
「你不去是對的。」逢山沖納什點點頭,接過背包就要離開。
露易絲不解問道,「逢先生,您要去哪?」
「找地方扎帳篷。」逢山毫不客氣的說道,暗暗吐槽死也不會住老斯旺那個充滿腳丫子味的房子。
「不用扎帳篷,我經營一間戶外旅館,乾淨衛生。」露易絲笑著介紹,尤其在最後四個字發音極重,似乎在暗示逢山。
住旅館肯定要比住帳篷舒服。
再說,逢山已經很長時間沒有睡過安穩覺了,思索片刻,點頭答應下來。
「夥計,難道你不願跟我住一起,我們可以聊聊狩獵,聊聊苔原,聊聊捕鯨。」老斯旺不甘心的再次邀請。
呵呵!
逢山毫不猶豫背上背包,轉身跟露易絲離開。
所謂的旅館,就是用把貨櫃分成兩半,房間不大,只有一張木床,至於上廁所可以去海邊,不過正如露易絲所說,確實幹淨衛生,能滿足這一點對逢山來說就足夠了。
原本逢山要兩間房,奈何納什不同意,非要跟自己住一起。
最後在露易絲奇怪目光中開了一間房,順便貼心的提供一份晚餐。
可不是什麼黑暗食物,正兒八經的土豆泥煎魚。
吃過晚飯。
逢山把三個小傢伙丟到納什懷裡,看著擁擠的地板,道了聲晚安,關掉燈。
房間外,三頭白狼在寒風中蜷縮身體趴在門口,耳朵高高豎起。
.......
清晨。
生物鐘準時叫醒逢山。
從胸口上推開酣睡的可樂、王子和小狼崽,穿上衣服,拉開窗簾。
外面還是漆黑一片。
「Khilla。」聽到動靜,納什掀開馴鹿毯子,露出棕熊皮衣,身旁還放著步槍。
「旅館很安全。」逢山知道這是納什擔心晚上有危險,沒有脫衣服睡了一晚。
納什搖搖頭,低沉說道,「愛斯基摩人不能相信。」
愛斯基摩人。
這個稱呼其實是帶有貶義詞的稱號,在阿拉斯加幾乎沒人會在公眾場合說,很容易引來誤會。
但有一個種族可以肆無忌憚的說,那就是印第安人。
因為這個稱號就是印第安人起的,愛斯基摩用印第安語表達的意思就是「愛吃生肉的人」。
而因紐特這個名稱則是因紐特人自己給自己起的,意思為「真正的人」。
印第安人從心底特別瞧不起因紐特人,在他們看來,吃生肉喝生血的因紐特人不應該被尊重,沒資格跟他們生活在一片土地。
瞧不起那怎麼辦?
干唄!
所以,印第安人在美洲打著保護領地的旗號,對遷徙而來的愛斯基摩人進行圍堵追擊,能殺的就殺,殺不了就攆走。
於是愛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打著打著,就邊打邊往後撤,這麼一撤,就撤到北極圈裡了。
那時候,天氣冷的厲害,北極圈破地方冰天雪地,沒啥人去。
印第安人尋思,這幫人到這地方,不是餓死,就是凍死,就沒再繼續追殺。
誰能想到,這幫人不但沒被凍著餓著,還在這兒紮下根兒。
安定下來後,他們給自己起了個名字叫「因紐特人」,這名字的含義是「人類」。
連印第安人都特別困惑。
北極圈那破地方,整年都冷得要命,壓根兒就不適合人住。
因紐特人咋就能活下去,還能不斷繁衍後代,一直延續下來呢?
即便到了現在文明社會。
阿拉斯加印第安人對因紐特人的歧視依舊存在。
所以納什才會穿著衣服、抱著步槍睡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