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斯旺
汪汪汪!!
一陣犬吠聲打破黃昏寧靜。
逢山被突如其來的狗叫聲驚醒,朝聲音方向望去。
犬吠聲在寒風中迴蕩,帶著一絲急切與焦躁。
先是兩束光柱,緊接著是發動機轟鳴聲。
兩輛雪地摩托出現在山腳下,從車上走下兩名穿著厚重的防寒服的陌生人,帽子和圍巾上掛滿了冰霜,手拿獵槍,帶著一條獵犬沿雪坡爬上來。
雙方剛見面。
嗚嗚!!
白狼們立馬做出警戒動作,發出低沉嗚咽,把對方獵犬嚇的不敢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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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嗨,夥計,讓你的狗注意點。」
「回來。」逢山點點頭,把白狼們叫到身邊,同時手放進皮大衣里。
「夥計,冷靜,我們沒有惡意!」對方見到逢山的動作,連忙放下獵槍示意自己沒有惡意。
逢點也抽出手,「好吧,讓我們友好一些如何。」
「當然,你們從哪來?」其中一名陌生男人摘掉帽子和護目鏡,露出花白頭髮和扁平五官。
逢山見狀,也主動摘下騎士圍巾,指了指身旁冰涼的黑狼。
「我來自皇冠領,追擊狼群迷路,這是狼群首領。」
「夥計,你在開玩笑?」花白頭髮男人表情震驚的看向逢山,忽然想起什麼,大喊,「你是逢嗎?該死,你怎麼跑到基瓦利納來了。」
「你是?」聽語氣對方似乎認識自己,逢山不確定的詢問。
「我,老斯旺,難道你沒聽出來!」花白男人大笑。
老斯旺??
這個名字當然知道。
在無線電台里經常聊天,老斯旺吹噓自己獨自獵殺一頭重達上百噸重的弓頭鯨,只不過電台聲音跟現實聲音有些差別,一時逢山沒聽出來。
老斯旺笑著上前跟逢山擁抱,「夥計,從皇冠領到基瓦利納,你比馴鹿還能跑。」
鬆開後,介紹身旁矮個同伴。
「這是我的孫子,小斯旺。」
忽然小斯旺指著逢山身後的黑狼大喊,「爺爺,是芬里爾,芬里爾死了!」
什麼?
老斯旺臉色驟變,順著孫子指的方向看去,臉上頓時笑開了花。
「逢,它被你獵殺?上帝啊,你拯救了基瓦利納,拯救了極北苔原。」
什麼芬里爾?
逢山到現在還一頭霧水,完全不知道爺孫倆打什麼啞謎。
老斯旺可沒時間跟逢山解釋,反而拿出無線電對講機,說了一大通聽不懂的因紐特俚語。
小斯旺則跑到黑狼身前,伸出手想碰又不敢碰。
通話結束後,老斯旺望著黑狼,表情中摻雜興奮與唏噓。
「芬里爾,是它的名字,它帶著一群北美灰狼在極北苔原遊蕩,經常出沒基瓦利納,嚇跑了馴鹿群遷徙路線,導致小鎮食物出現嚴重短缺,我們組織幾次獵人對它進行圍捕,甚至州政府都發出賞金。」
「不過每次圍捕行動芬里爾都能逃脫,隔一段時間又跑回來,狼群數量變的更多,還會對小鎮進行報復,有幾家小鎮居民養的雪橇犬被狼群全部殺死,並且還把狗屍體拖到狩獵它的獵人家門口,晚上鎮裡居民都不敢出門。」
「你怎麼會跟它發生衝突?」
原來這頭黑狼惡名在外。
逢山心中那點愧疚消散,「它在皇冠領獵殺我的馴鹿。」
「狼群其它成員呢,每次芬里爾出現,都會帶一支超級狼群。」老斯旺好奇詢問。
逢山簡單講述事情經過。
「我追了它五天,後來在一處雪坡埋伏狼群,射殺了二十多頭灰狼,剩下跑散了,這頭黑狼受傷,我一路追過來。」
「好好,死的好,基瓦利納有救了。」雖然逢山說的輕描淡寫,可老斯旺也是一名資深苔原獵手,自然清楚其中的兇險。
從皇冠領到基瓦利納,僅直線距離就有400多公里,而且還是暴雪天,兩人三條狗就敢在苔原追擊一支超級狼群,還獵殺的二十多頭灰狼和頭狼。
這不是靠勇氣能完成的事情,或許還要加上一個瘋狂。
不遠處。
亮起一片燈光,發動機的轟鳴幾乎壓倒風聲。
十幾輛輛雪地摩托車朝山坡疾馳而來。
「逢,你拯救了基瓦利納,小鎮居民都來感謝你了。」老斯旺笑呵呵朝著雪地摩托車群揮手。
很快。
基瓦利納小鎮居民爬上山坡,看到黑狼那一刻激動的手舞足蹈,有的人甚至跪地痛哭。
看來小鎮被狼群禍害的不淺。
見此情形,逢山暗暗猜測。
接下來就是歡迎儀式。
小鎮居民歡天喜地的抬著黑狼屍體返回基瓦利納。
逢山坐在老斯旺的雪地摩托上,沿著崎嶇苔原雪地,穿過一條條冰封河道、泄湖,跟著大部隊來到一片寬闊的潟湖前停下車。
湖面浮冰零星飄過,一條高出湖面的沙礫路連接對面的沙壩島,沙壩島高出湖面3米左右,沿著潟湖一直延伸到遠處。
沙壩島上亮著一盞盞燈,一座座房屋出現在暮色,這些房屋屋頂覆蓋積雪,像是戴有白色的帽子。
「逢,那邊就是基瓦利納。」老斯旺指著潟湖對面沙壩島,隨後從雪地摩托上撐起身子,大聲喊道,「因特,在廣場升起篝火,準備好啤酒。」
「收到!」
一名穿著防寒服男子大聲回應,隨後扭動油門,雪地摩托嗖一下衝上沙礫路,其他小鎮居民發出高亢的怪叫聲,緊隨其後。
沿潟湖沙礫路,雪地摩托車穿過一座用鯨魚肋骨和捕鯨船組成的拱門,進入基瓦利納。
沙壩島並不寬,呈狹長狀,房屋蓋的相當潦草,像是沒有規劃一樣,東一間西一棟,房屋樣式也不一樣,有貨櫃房、有木屋,還有防寒屋。
雪地摩托穿過小鎮唯一的泥巴主路,來到一座破舊木屋前停下,隨後是小斯旺帶著納什,白狼們則緊緊跟在後面。
「逢,歡迎來我家做客,進屋喝杯苔蘚茶,篝火儀式需要時間籌備,好了因特會來叫我們。」老斯旺跳下雪地摩托熱情招呼,小斯旺放下納什後駕駛雪地摩托離開。
走進木屋。
房間裡沒有逢山想像的那種因紐特人特有的風格,相反簡陋到了極致。
一座壁爐,一張桌子,幾把椅子,一張馴鹿毛毯,周圍凌亂丟放著狩獵用的工具,唯一能比皇冠領優越的地方就是有電。
進屋後逢山差點捂住鼻子,空氣中瀰漫酸腐腳臭味,經過爐火加持,就像是用了放大器,熏得逢山眼睛疼。
嗯,這味道挺上頭!
「抱歉,自從小斯旺的父母去朱諾工作,家裡就沒人收拾。」老斯旺打開壁爐風口,往爐膛里丟進幾根柴火。
「沒關係!」逢山違心的擺擺手,裝出一副不在意的表情。
反而納什跟沒有嗅覺一般,面無表情的走到房間角落坐下,從背包里放出可樂、王子、小狼崽。
三個小傢伙剛探出頭,瞬間被複雜的空氣給熏了回去,寧願擠在狹窄背包里,也不願出去。
當看到壁爐上油汪汪茶壺,結滿污垢邊緣,散發苔蘚氣味的茶水。
不禁讓逢山想起小爺爺在日記中的警告。
進入因紐特人領地,一定不要碰因紐特人的一切食物和水。
記住,是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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