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一槍

  把沒心沒肺的王子塞進掛兜,逢山輕手輕腳的趴在樹洞口觀察一會,洞口周圍泥土新鮮,能清晰聽到洞裡面傳來的呼吸聲。

  逢山悄摸摸帶人退出幾十米遠,三人躲在一個大樹後面,商量獵熊計劃。

  「怎麼把它引出來!」弗蘭克掏出手槍比劃著名。

  湯姆同樣掏出手槍,一臉緊張的盯著樹洞,「用煙燻,我見過獵人就是這樣把熊從巢穴里趕出來。」

  「好主意,我負責開槍,你們誰負責放火。」逢山同意這個建議。

  兩人立馬不吭聲,勾起腦袋裝起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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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逢山見狀,暗罵一聲膽小鬼,這倆貨除了嘴能用,其它就是一包草,指望不上。

  只能自己動手。

  在附近找來一些易燃的枯草樹枝和新鮮冷杉枝葉,小心翼翼堆在樹洞口,用火機點燃枯草樹枝後連忙把冷杉葉蓋上去。

  然後四肢並用跑到百米開外,顧不得喘氣,架起步槍,機瞄準心瞄準樹洞。

  幾分鐘過去。

  滾滾濃煙灌進樹洞,不見棕熊出來。

  「逢,棕熊不在家?」弗蘭克探出腦袋朝樹洞看一眼。

  湯姆似開玩笑的建議,「要不你過去問問,給棕熊送個蘋果派。」

  「法克,信不信我把你送給棕熊。」

  「不信,我血脂高和高血壓,腎結石,肝硬化,應該不合棕熊的胃口。」

  聽著身旁呱噪的吵鬧聲,逢山真想先把這兩個鳥人給突突了,打個獵都不安生。

  就在這時,三人聽到一陣野獸的低沉怒吼,表情驟變,紛紛舉起槍瞄準樹洞。

  緊接著,洞口火堆被什麼東西撞開,火星伴隨滾滾濃煙向外擴散。

  一頭體型巨大的棕熊從煙霧衝出來,龐大身軀好似一堵厚實牆壁,肌肉在棕色皮毛下若隱若現,粗壯熊爪呼呼的刨著雪地,發出憤怒咆哮。

  砰!

  伴隨一聲槍響,棕熊咆哮聲戛然而止,龐大身軀猛的一頓,隨即重重地倒在雪地上。

  這麼快?

  正準備開槍的話癆二人組,扭頭看向收回步槍的逢山。

  「逢,棕熊生命力很頑強,最好再補一槍。」弗蘭克一臉緊張的建議,作為一名土生土長的阿拉斯加人,從小就被教導,打獵時候要小心,防止動物垂死反撲,尤其狩獵棕熊,一定不能忘記補槍。

  「沒錯,夥計,補一槍。」湯姆躲在樹後面附和。


  「不需要,我打獵從來只開一槍!」逢山臉上露出絕對自信,步槍往肩膀一背,大步朝著倒下的棕熊走去。

  「法克,你怎麼不攔住他,萬一棕熊沒死怎麼辦?」見勸不住逢山,弗蘭克朝湯姆嚷嚷。

  「你怎麼不攔?」湯姆聳聳肩膀,晃了晃手槍跟上去。

  你們!

  弗蘭克一跺腳,沒辦法,只能打開手槍保險,保證在棕熊垂死反撲前能打光彈匣里所有子彈。

  不等逢山走近,躲在掛兜里的王子扭動身體從毛皮大衣里跳出來,發出嗚嗚奶叫,朝著倒地棕熊撲過去,咬住一口熊毛搖晃腦袋。

  見狀可樂也幾步竄到棕熊身體上,好奇的用爪子扒拉。

  這頭巨型棕熊安詳的趴在雪地上,龐大身軀在雪的映襯下顯得格外醒目,粗壯四肢伸展開,儘管已經沒有了生機,但依舊能感受到它身前的威猛。

  逢山走到跟前,從遠處看棕熊就跟小山丘一樣,走近後越發感受到它的龐大。

  「法克,這頭大傢伙至少有800磅。」湯姆驚呼。

  弗蘭克不關心棕熊的重量,目光落在棕熊中槍部位,只見在熊頭眉心位置滲出一小攤血跡,說明子彈瞬間擊穿後留下的痕跡。

  好準的槍法。

  一槍爆頭。

  忽然弗蘭克想起一件事情,聽說在逢的故鄉,無論男女人人都是神槍手,僅用步槍就能擊中飛機。

  「逢,你當過兵?」

  「沒,沒來阿拉斯加前,我只在電視裡見過槍。」逢山搖搖頭。

  弗蘭克百思不得其解,沒當過兵,也沒碰過槍,反而槍法比獵人還要准,一般獵人百米外也能命中目標這麼大的棕熊,可一槍擊中頭部,瞬間擊斃,那可不是槍法好能做到的。

  「那你的槍法怎麼會這麼准?」

  「天賦好!」逢山擺擺手,不想繼續深入探討這個話題。

  難道跟弗蘭克說,自己被先祖開了智,自己是一名巫士。

  「夥計們,這頭棕熊體長超過2米,肩高超過1米,絕對是頭大傢伙,要不要製作成標本,我認識一名獵人會做動物標本,收費合理。」湯姆圍著棕熊比比劃劃嚷嚷。

  逢山蹲下身,將右手放在棕熊棕黃色的皮毛里。

  手指上的巫器骨戒紅芒閃過,開始吸收棕熊身軀中所蘊含的魂力。

  隨著魂力湧入,逢山立刻感受到一股灼熱滾燙的熱流在自己身體內奔騰流轉。

  那股熱流仿佛燃燒的火焰,從接觸部位開始迅速蔓延至全身,讓逢山每一寸肌膚都能清晰感受到力量在涌動。


  弗蘭克跟湯姆正在談論該如何處理這頭棕熊,不經意抬頭,忽然看到蹲在棕熊身旁的逢山,頭頂散發陣陣白色熱氣,就像蒸鍋一般。

  「夥計,你沒事吧!」

  被詢問聲驚醒的逢山搖搖頭,「第一次狩獵這麼大的動物,有些激動。」

  弗蘭克感同身受的表示理解,「習慣就好了,我8歲時候用獵槍打中一隻馴鹿,跟你一樣,興奮的好幾天晚上睡不著覺。」

  「這頭熊怎麼處理?」

  「湯姆,你不是說要拿去製作標本?」逢山扭頭看向湯姆。

  「夥計,我可買不起,知道這頭棕熊能賣多少錢嗎?再說,飛機也裝不下。」湯姆連忙擺手。

  「還是取肉吧,你過冬需要儲存大量肉食。」弗蘭克建議。

  既然都不需要,那就得趕緊處理。

  等血冷後融進肉里,肉就不好吃了。

  逢山脫掉毛皮大衣,掏出小刀,手起刀落,在棕熊喉嚨部位抹一刀。

  鋒利刀刃劃開皮毛,熊血汩汩從切口處湧出,原本無瑕雪地,被猩紅熊血沾染,形成一片片不規則的血跡斑斑。

  等熊血漸漸流干,與雪地混成一片暗紅,逢山拎起還在撕扯熊毛的王子,丟到一旁,獵刀劃開棕熊腹部,取出內臟。

  逢山以前在飯館沒少殺羊,處理羊跟處理熊差不多一回事。

  心臟,肝臟、腸子等等,被逐一取出。

  把熊膽單獨取出,埋在雪地裡面冷藏,其它內臟熊腸子、熊腰也都保留下來。

  看到逢山單獨收起熊旦,湯姆連忙提醒,「夥計,阿拉斯加狩獵規定,狩獵到棕熊後熊旦必須丟掉。」

  「沒關係,這是逢的私人領地。」弗蘭克知道熊旦可以製作中藥,「不過你收集肝臟、腸子幹什麼,它們膽固醇含量太高,不適合食用。」

  不適合食用?

  難怪你們只會吃罐頭和麵包。

  逢山並沒有解釋,忙活著把熊腸清理乾淨,將熊肉和熊皮分離出,一塊塊紅白相間的熊肉歸類擺放好。

  同時,一張熊皮也完整無缺的剝離下來。

  按湯姆的話,就這張熊皮,如果處理好,至少能賣到3000美刀。

  ......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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