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1章 Ch720 烏賊屁股(加)
第721章 720 烏賊屁股(加)
赫雷斯的生活十分單調。
尤其在那位愛馬的牧師死亡後,他生活里的樂子更少了——白天,花一點時間對永遠不會幫助悽慘人的神靈禱告,在教堂里轉上幾圈,修一些力所能及的地方…
中午潦草填填肚子。
到了晚上,去酒館裡和那些水手漁夫們扯上半夜的胡話。
每個禮拜,給那些失了丈夫的婦女一點金錢上的幫助,在和那些混蛋孩子玩上一會。
一個禮拜,一個月,一年。
像個生活在人群中的獨居野獸。
他就這樣重複著平淡無聊的日子。
漸漸增多的除了頭髮,只有年齡。
如果不是費南德斯一行人,他幾乎能看到自己的未來了。
老死,或病死在這裡。
——病死的概率更大。
因為這幾年來,他不是膝蓋疼,就是腳踝疼。
儀式者也避免不了。
除非他能一直向上,到那要大地上的人仰望的地方去。
這比獸牙變得仁慈還不可能。
赫雷斯已經想好了。
倘若費南德斯,或這位善良、漂亮的有些不像話的先生幫忙,真給他申請些津貼或把他弄到倫敦——他就攢攢錢,時不時寄回來一些,剩下的私下開一間酒館…
沒準還能找個溫柔的女人。
寡婦也行。
他志向不大。
「走吧,能讓人快樂的地方不多了,我帶你們見識見識。」
一行人在教堂聊了半個下午,除了彼此交流執行官生涯的案件外,費南德斯也交代赫雷斯有關此次任務的細節——
他沒有告訴赫雷斯,他們真正的目的。
首先。
他沒資格知道。
這是教會、君主與黨派之間的齷齪。
也可以說是政權和神權之間的無數次交鋒中的其中一次而已——費南德斯不想害了赫雷斯,他知道的越少越好。
其次。
他也沒什麼實質上的『作用』:這頭老獅子只是二環。不提羅蘭了,恐怕仙德爾稍認真都能把他打趴下。
換言之。
這不正符合他們的任務要求嗎?
派一個保護不了目標的人去保護,也算盡他所能了。
等回到倫敦,費南德斯打算和伊妮德提一提赫雷斯的故事,給這『蠢貨』點幫助…
「走吧!快走快走!晚了就要站著!」
獅子摟著羅蘭的肩,一下午的交談,也讓他多少了解了這些同袍:
費南德斯·德溫森,寬厚嚴謹的隊長,一個富有善心、健談的聖焰。
羅蘭·柯林斯。
審判庭的天才,英俊且前途廣大的年輕副手。
只是道路有些小瑕疵。
非冠神。
——但也沒什麼。
人總不能十全十美。
接下來,刀刃。
實在說,這女人有些話讓他都臉紅。好在她不是赫雷斯見過的那種『天氣怎麼樣』型號的女士——至於仙德爾·克拉托弗…
赫雷斯『認識』她。
大名鼎鼎的克拉托弗。
從這一點上就能看出來,這支小隊的不凡。
能有克拉托弗加入…
「酒館?」
羅蘭被攬著,還不忘夾起手杖:「和倫敦城的不同?」
「不,酒館就是酒館。我是說,當地的特色,柯林斯,」赫雷斯一臉神秘:「這兒有一種酒,棒極了!」
費南德斯和刀刃眼睛忽地發亮,齊聲問道:
「什麼酒?」
赫雷斯樂了。
…………
……
港口的酒館不少。
赫雷斯常去的那一家叫『烏賊屁股』——據說是因為船隻排水時和烏賊排泄很像,又說是因為在烏賊的排泄物里多是魚蝦殘骸,這種凝固後的半透明膠質物在那些吃不起飯的人口中堪稱美味…
總之,就叫烏賊屁股。
當一行人趕到時,酒館已經開始熱鬧了。
這座尖頂子建築外牆實在不得入眼,裡面卻別有天地:天花板上掛著一副鯨魚肋骨(或者不是,羅蘭弄不清),巨大的骨骼間人為綴上了銅質風向標與生鏽的船鐘。
褪色深綠牆皮時不時露出青磚,有些用海報檔上,又被煙燻出深褐色的焦痕。
上面是船隻或某些公司的宣傳。
還有一些海報,只是虔誠地畫那些窮到衣不蔽體的女人——這些虔誠的畫家更受人們歡迎。
吧檯是環形,不見稜角。
木板上有密密麻麻的痕跡:刀痕、磨痕和坑洞,兩側和背後的酒架上碼滿了貼或未貼標籤的瓶子,尤其讓人渴望目睹它們傾倒時的場面。
赫雷斯輕車熟路地推門,撥開煙霧繚繞的帘子。
和一個瘸腿的男孩打了招呼。
「嘿,湯姆。」
羊毛卷的男孩左腿空蕩,踩著一根不怎麼精緻的假肢,走路時敲得咚咚響。
「哦,你還沒有被調走啊,赫萊爾。」
他嘻嘻哈哈,雜技一樣一手托舉盤中五杯啤酒,另一手的托盤裡放滿大大小小的碟子:喝酒時用來助興的小蝦和肉不算多的雞骨。
赫雷斯攤手做了個無奈的表情,小湯姆則朝酒館某處努嘴:
「還有兩個位置,抓緊時間。」
他瞥了眼赫雷斯身後的人,把往常要開的玩笑咽回肚子裡,踏著木腿,靈巧在人群中閃躲騰挪。
『讓一讓!嘿!讓讓——把你的帝國屁股收回去!』
羅蘭看的有趣。
「他叫你『赫萊爾』?」
赫雷斯領著他們往裡擠,隨口回答:「叫什麼的都有。」
的確。
當羅蘭護著仙德爾墜入這個密不透風的罐子裡,許多稱呼從耳旁呼嘯。
不少人認識赫雷斯。
「瞧瞧!骰子國王來了!快行禮!」
「赫萊爾,什麼時候調走啊?」
「別提這個…好吧我也想知道。」
「攢夠錢,買個住處吧!赫萊爾!我看你是離不開了!」
「快讓讓!大人物來了!」
對於這種親切問候,赫雷斯理所當然用同樣親切的語氣回答——譬如『去你媽的』、『滾蛋』、『你妻子腥了』…之類的。
總之,都很親切。
羅蘭跟著他,擠了將近五分鐘才擠到座位前。
陳年麥酒、油脂和牡蠣汁水滲進地板,形狀某種滑膩的包漿,落腳與抬腳之間,總讓羅蘭感覺自己帶出許多黏膩的絲線。
——而不算寬的木桌,也只比地板稍微少了半分油膩。
剛坐下,赫雷斯就扯著嗓子喊:
「湯姆!湯姆在哪?!」
像傳話一樣,『湯姆』的名字就依次順著人頭挨個傳了出去。
很快,來了個不叫湯姆的年輕男孩。
有些矮,左臉一大塊燙傷。
「醃瓜?你不是有好去處了嗎?」
赫雷斯嚷嚷。
被稱『醃瓜』的男孩也跟著嚷嚷:
「我才不干,他們說最近海上不太平。」
「海上永遠不太平,我看你就是沒膽量。」有人在背後起鬨,呼啦啦笑起來,又呼啦啦聊別的去了——酒館裡沒有客套,這種你一言我一嘴的交流形式,也存在於倫敦城那些較為便宜的酒館中。
男孩撇撇嘴:「我只是比你們更明智,更有智慧。」
無疑,這話惹來更多嘲笑。
醃瓜的母親就擅長這個,所以他才叫醃瓜——也有人說,因為他的母親常私自去船上『做客』,一去就是半個月——
曾有水手喝醉了描述,說像『扁了的醃瓜』…
所以他才有這樣的外號。
誰知道呢?
酒館裡不要真相。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