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鬚眉
蘇民安身著白衣裳,絕塵脫俗立在堂下,眼底因為要保護沈正林的聲名,而被激出燙人的光芒。
許是她目光太燙。
燙到姜元末無法平靜地直視她眼底那屬於旁的男子的熱度。
這熱度曾經在他將他撿回王府後,十數年都屬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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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元末垂下眸子,拎起眼前酒壺,卻發現酒壺空了,扭頭對秦矜說了句什麼,秦矜很快又拿了一壺酒水來。
年近三十位高權重的男人拿酒壺的手在顫抖。
突然的迷茫。
曾經人生目標很清晰,爬上高位,娶她為妻,孝敬母親,疼愛小妹。
如今,爬上了高位,已娶他人,她也將嫁作人婦。
人生,處處遺憾。
范相國眯眸睇著花家嫡女,那位素日裡知書達理的千金貴女,分外詫異,這樣的貴女竟其心歹毒陷害四姑娘成癮麼?
若事實如此,他何須對花府感到愧疚,或是自責,又需要為四姑娘補償什麼?四姑娘有過過錯嗎?
賢妃沒有說話,兒媳在赴宴時辰上做手腳,民安心思聰穎有意留她和姜玉作證,如若不然,今日無憑無據的民安,又是平白受氣,不知如何被范府同花府刁難。
范相國睇著賢妃,「小四言道賢妃娘娘可以作證,南薇告訴小四赴宴時間是傍晚酉時三刻之事,這個事,賢妃娘娘怎麼說?」
花南薇不屑地笑道:「民安妹妹誣陷我,也該有個限度。打算靠親情牌讓賢妃娘娘給你作偽證?」
蘇民安言道:「如若本人所言有假,如若被揭穿造假,我自戕於此。」
花南薇眼睛猛地張了張,無畏到隨意提生死,這種淡然的態度,使花南薇分外看不慣。
賢妃始終未言。
范長雲跟著急問賢妃,「雖然事關王妃名聲,但此事對四姑娘亦是事關信用和人品及性命的大事。娘娘出身嶺南護國名將溫家,從來嚴於律己,寬於待人,相信娘娘不會包庇任何人,不會錯怪任何人,娘娘出口的每個字,都有決定性作用。」
說著一頓,「溫將軍曾經進京自斷一手,以保賢妃母子清譽,可見家風嚴謹,是忠良世家!」
花南薇眉心擰了擰,蘇民安怎生會莫名其妙提賢妃作人證,那日莫非賢妃在舊居隱藏於暗處?她反應了過來,定然是蘇民安這個女人的手筆,心眼子太多了,竟然留了一手。
花南薇暗暗打量著姜元末,他只是神色淡淡的在吃酒,並沒有因為蘇民安舉薦人證之事有太大情緒波動,想必對她花南薇是信任的,畢竟自己是元末的青梅竹馬,又曾放棄傷害過元末,元末對她失而復得,內心對她的是珍惜異常的。
當年,元末不假思索的堅定的選擇了她,說明內心裡對她是偏愛的。雖然她不懂元末為何幾年去了揚州七八次,或許只是男人的一時興起罷了。
到底蘇民安年輕些,是個不錯的玩物。
且,即便賢妃是人證,賢妃會為了蘇民安這個小人物而罔顧攝政王府的名聲,揭穿她這個兒媳不成?天真的蘇民安。
想到此處,花南薇放心下來。
姜元末飲完一盞,將酒盅擱下,便望著自己的母親,她望子成龍,他憑直覺斷案使她老人家失望了,他收回視線,睇著眼前酒盞,但她該在四年前他忘恩負義時就失望才對,而不是現在。
花德岳身為父親,自己的女兒被一名沒有家世背景的女娘揭穿,他面上無光,本能地保護著自己的女兒,沉聲說,
「賢妃娘娘與蘇民安有冷宮十數年感情,都說這生恩不如養恩,可莫因為自己拉扯撫養蘇民安十年,落下不忍,出言偏頗啊。莫忘了,南薇在冷宮外,為王爺籌謀,出錢出力,更是蹉跎成了一個老姑娘。王爺進去時,南薇不過十七八歲,王爺出來時,南薇可是快三十歲了的。做人,可不能忘了恩情。」
姜元末靜靜地聽著,他看了眼花南薇,隨即收回視線。
姜玉輕笑,「花大人,范大人,不必多慮,我母妃一向公允,她從未說過一個字的不實之言。爾等可以放心。不單母妃是證人,本公主也和母妃一起的,本公主以腹中胎兒之康健,擔保母妃所言不虛。」
孫書禮長腿伸了伸,若是孫書懷的孩子,公主還會如此輕易用胎兒康健擔保麼,因為是他的孩子,所以便隨口可拿出來擔保。
花德岳和花夫人面面相覷,怎麼回事啊?難道護著花家的嫡長女,竟說了謊?不可能,決計不可能,花家的女娘巾幗不讓鬚眉,不可能會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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