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你就叫鍾瓜瓜
「撒謊?」我疑惑地望向小鬼,神情頓時多了幾分戒備。
「恩...嘿嘿...我...其實認字還不多,還只能看有拼音的書...我不是有意撒謊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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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鬼畏畏縮縮地抬頭看著我,眼神透著些許心虛。
我長舒一口氣,搖搖頭,趕忙拍拍小鬼腦袋。
「好啦好啦,一會你就先跟我回去吧。」我怕這小鬼頭再說下去便要上演抱大腿的戲碼,連忙點頭答應,並脫下外套,給小鬼頭披上,唉,遇上這麼一位,再硬的漢都得化了。
「阿傑,陳叔叔,此地已無大礙了!」
轉身,我便衝著土坑邊的二人喊去,二人聽罷,狐疑地看著我。
也不怪二人不信,之前我又是扔東西,又是在土坑中一陣亂竄,嘴裡還一刻不停的神神叨叨,一點也沒有什麼高人風範,好歹最後念誦了幾段超度經文,卻又憑空不知道哪裡跑出來個穿游泳褲的小孩子。
若我是他們,我大概率也是是不會相信的。
不過接下來我也不多作解釋,三步跨作兩步就跳上了挖掘機,還輕鬆地翹起了二郎腿,示意他們我安然無恙。
隨後,我便給阿傑和陳振華說起了事情原委,至於有關這個小鬼頭的事情,我並沒有如實相告,而是用春秋筆法一筆帶過。
我學著往日裡神棍尹超的口吻,說是確實剛才有一厲鬼在糾纏於我,之前工人師傅所遇到的不測也大都是此物所害,不過此刻已經被我化解超度,還了這方小天地一個朗朗乾坤。
二人見我說的有模有樣,似乎冥冥中土坑的陰森感覺確實已然不見,坐上挖掘機後也並無任何不適,也就對我信了一半。
臨走時候,陳振華問起了身邊的小鬼頭,我便說出了早已打好的腹稿應付了過去,陳振華雖然仍舊覺得古怪,卻也恢復了生意人怕麻煩的秉性,不想再多添事端,也沒追問,便千恩萬謝的送我們離開了。
回程路上,阿傑終於耐不住性子,問起了我小鬼頭的來歷,我心想瞞得了一時,阿傑這裡肯定也不可能一直瞞著,於是我便簡要的交代了一下。聽罷,阿傑猛然靠邊一個急剎車。
「你是說,坐後面的,是一隻小鬼?」阿傑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縱使他自車禍痊癒後轉性,整天神神叨叨一會無量天尊一會阿彌陀佛的,一時間也是驚訝至極。
我一邊讓他好好開車,一邊寬慰他,這小鬼頭於人並無害處,就把他當普通小孩就好。
「就是,我還會幹家務活呢!」我一邊說著,小鬼頭在後面一邊搭著話幫著腔。
這一開口,就是熊孩子的口氣,頓時把阿傑從驚訝和恐懼的情緒中拉了出來,這人也是神經夠大條的,兩人漸漸開始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沒一會,熊孩子就成功征服了阿傑。
「原來,鬼也就這樣啊,沒什麼可怕的啊。」
告別阿傑時,阿傑喃喃地對我說道,我笑了笑卻並沒有接話。
到家已是凌晨兩點多,洗漱完我便斜靠在沙發上懶著,這幾日的片段反覆在我腦中迴蕩,這些原本對我來說陌生而又神秘的人與事,倏然地闖入了我的生活,讓我猝不及防,不經意間,我卻已然深陷其中。
意識中,太平經最後一篇太平篇中,陳述了于吉老神仙浪漫的治世理論,字裡行間里描繪出了那個年代黃老信徒們的烏托邦式理想社會,這些修行者即便這般厲害了,卻還是這般爛漫,尋求渡世之法......唉,人還是要有點理想和抱負,不是麼?我該能做點什麼呢,我能做點什麼呢?
想著想著,許是太累了,不知不覺我便沉沉睡去,一夜黑甜無夢。
「叔叔,叔叔,起床了,太陽都曬屁股啦!」睜開眼,只見一雙清澈的大眼睛衝著我一眨一眨,靈動間帶著一絲小狡黠。
昨夜在沙發上睡著,完全忘記了小鬼頭這一檔子事,此刻反應過來,看著身上蓋著的毛毯,應該是小鬼頭半夜給我蓋上的,恩,還算懂事。
我趕忙起身洗漱,隨後一邊刮著鬍子,一邊教著小鬼頭使用各種家用電器,並且告訴他,小孩子沒有得到大人允許,可不許玩火完電,聽罷,小鬼頭沖我認真地點了點頭,恩...還是挺乖的嘛。
「對了,你還沒記起來自己叫什麼名字嗎?」
我拿出冰箱裡的切片吐司,倒上牛奶,遞給小鬼頭。
「恩......」
小鬼頭一聽我提起這事,便有些失落,可當他看到我遞過來的牛奶和吐司後,便眼神發亮,嘴中哈喇子都快落到了地上,三口五口便幹掉了一片,吃完後還一臉試探的看著我。
「那,要不我給你起一個名字?」
原本也就是客氣一下,我哪知道,鬼妖還需要吃東西的?這太平經中也沒寫啊!說著,我便只好把手中剩餘的吐司麵包全都遞給小鬼。
小鬼一邊點頭,一邊吭哧吭哧的吃了起來,沒一會,一整袋吐司麵包便被他幹掉了,吮了吮手指,又把旁邊的一杯牛奶咕咚咕咚喝了下去。
我見他這麼能吃,轉身又開始去給他下麵條。
「那麼,你以後,就叫鍾瓜瓜,怎麼樣?」恩,西瓜頭,跟著我姓鍾,就這麼定了。
「好!我聽叔叔的!」
小鬼頭就像迷失在風暴中的雛鳥一般,尋到了依靠,便想努力抱住,而我,似乎就被他當作了那個依靠。我似乎開始理解了曾經父親的嚴厲,母親的嘮叨。或許此刻,我就是鍾瓜瓜的全世界吧。
「以後你也別叫我叔叔了,叫我鍾也就好,論起來,說不定你比我年紀還大呢!」
我看著呲溜呲溜嘬著麵條的小鬼頭,突然想起了初中時候半夜餓,母親給我下完麵條後,坐著靜靜看著我吃的場景。
「好的,鍾也叔叔,你說什麼呢,我怎麼可能比你大呢,我才七歲呢!」
2013年10月底的某個清晨,鍾瓜瓜走入我生活的第一天,我們這一人一鬼,一大一小,就這麼奇奇怪怪的聊著天,吃著早餐,絲毫不覺得無趣。
順便提一嘴,這頓早餐後,我又給鍾瓜瓜起了一個英文名,David王,恩,沒錯,直譯成中文就是大胃王,這頓早餐,這熊孩子吃了500g吐司麵包,500g掛麵,一包十二支裝的三匯火腿腸,三個煎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