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洪爺

  林十三所喚「洪爺」今年五十多歲,膘肥體健。此人是順天府派駐高麗街的暗捕,即穿便衣的捕快。

  洪爺在高麗街當了三十多年暗捕,可謂是地頭蛇。連街上哪家的小寡婦幾時洗澡,洗澡時最愛搓哪兒都一清二楚。

  林十三喚他時,他正在享受一盆砂鍋狗肉。

  只見砂鍋中紅油翻滾,香氣撲鼻。洪爺熟練的拿起一雙長竹筷,夾起一塊色澤誘人,掛著晶瑩湯汁的酥爛狗肉。

  洪爺趁著熱將狗肉「刺溜」一聲吮入口中,細細咀嚼。隨後又端起一杯甘香醇厚的花雕酒一飲而盡。他的臉上浮現出人吃到美食時才有的笑容。

  將狗肉咽下肚,他才緩緩轉過頭望向林十三:「我當是誰呢。錦衣衛的上差十三爺啊。」

  林十三笑道:「在洪爺面前,我怎敢當得一個『爺』字。您老辦公差吃皇糧時,我還是我爹第三條腿肚子裡的一泡水呢。」

  洪爺笑罵了一聲:「油嘴滑舌的小東西。坐。」

  林十三和陳矩坐到了洪爺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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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矩此人雖清瘦卻喜好吃。他情不自禁從竹筒中拿起一雙筷子,夾了一塊狗肉品嘗。

  林十三沒動筷子,他道:「洪爺,我有事求你。」

  洪爺一句話沒說,只拿出一個空碗,放在了林十三面前。

  林十三這兩年找洪爺辦事不是一次兩次,深知洪爺的規矩。他從皮茄袋中掏出一枚帶著醬菜味兒的二兩銀錁,放入空碗裡。

  錦衣衛又如何?找洪爺辦事也得給錢。

  洪爺五十多了,在順天府捕房再無機會升上去,也不想升上去。他只認銀子。

  不給銀子?那對不住了上差,我能力有限,實在幫不了你。

  見林十三還是這麼懂規矩,洪爺微微一笑:「說吧,又是哪個權貴家的愛犬被人偷了,進了這高麗街?」

  林十三沒說失犬是前任御馬監秉筆家的,他怕洪爺坐地起價。他扯謊道:「啊,宛平一個土財主帶著條狗進城閒逛。吃個飯的功夫狗就丟了。」

  洪爺瞥了一眼面白無須的陳矩,又看了看陳矩使筷子夾肉時高高翹起的蘭花指:「這人是?」

  林十三答:「是那土財主家的小廝。」

  洪爺面露不悅:「小十三你該曉得,洪爺我幫人有三不幫的規矩。沒銀子不幫、傷天害理不幫。最重要的一條,不說實話不幫。」

  林十三在馴象所歷練了三年,不僅學會了人情世故,更學會了撒謊時鎮定自若的絕技:「晚輩說的是實話。如有半句假話,我願在您面前吞糞自盡——蘸著大蔥吞!」


  大蔥蘸糞是京城市井江湖裡懲戒千門騙子手的私刑。

  洪爺瞪了林十三一眼,又指了指陳矩:「他是宮裡的人。宮裡人的相貌、作派是掩不住的。我吃了小四十年的皇糧,什麼人沒見過。你說他是土財主家的小廝?」

  陳矩不愧為巨宦高忠的心腹,反應極快:「我是自閹。在我們縣於財主家討碗飯吃。」

  洪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原來是自閹。」

  閹割分為官閹、自閹。

  官閹需拿得出五兩銀子,由宮內有資歷的老宦援引,先在南城淨身師傅小刀劉處簽下「生死文書」,再動刀。

  淨身後一個月內若能活下來,再花五兩銀子請老宦當憑證人,立下「婚書」。把自己當成女人「嫁」到皇宮裡。

  自閹者則是窮得拿不出錢來的赤貧人家後生,胡亂拿鐮刀把子孫根切了,等待二十四衙門廣選。

  自閹者,一個月內十不活五。活下來能夠被廣選入宮中的,五中只一。

  這就導致大量自閹者進不了宮,淪落市井。這些人倒也不至於餓死,富戶財主樂得收幾個自閹者當僕人,享受下皇室待遇。

  洪爺問林十三:「那條狗何時丟的?」

  林十三答:「昨日丟的。」

  洪爺又問:「是什麼狗?」

  林十三答:「是掖烏龍,一種名貴細犬。在騸驢街狗市上,一條品相好的純種掖烏龍能賣四十兩銀子。」

  「噗」洪爺笑出了聲:「再名貴的細犬進了高麗街也是一坨狗肉。且這細犬應該一時半會兒還上不了餐桌。誰吃那玩意兒啊。」

  陳矩有些奇怪:「越名貴的狗不是應該越好吃越搶手嘛?」

  洪爺嘲諷道:「怪不得你自閹呢。窮得吃不上飯,更別提享用狗肉了。竟說得出這話。」

  陳矩道:「還請洪爺賜教。」

  洪爺侃侃而談:「吃狗肉講究一黑二黃三花四白。黑狗口感最佳。細犬是獵狗,身上全是乾巴肉,不好吃。偷狗賊把細犬賣給狗肉館,狗肉館除非生意太好,肉供不上,才會殺細犬充數。」

  林十三頷首:「洪爺說得對。世面上值幾十兩的細犬,到了狗肉館的後廚只值幾十文銅子。」

  陳炬又問:「那偷走賊為何不把細犬賣給養寵之人,為何要賣給狗肉館?」

  洪爺懶得解釋。

  林十三道:「偷狗賊在狗市賣狗太過招眼。賣給狗肉館則不同,剁碎了被食客吃下肚,這叫毀屍滅跡。」

  洪爺將碗中的二兩銀錁抓在手中墊了掂:「嗯,份量夠。這忙我幫了。不過得等我吃完早肉,喝完早酒。」


  說完洪爺開始大快朵頤,濃郁多汁的狗肉一塊接一塊的被他送進嘴裡,半斤花雕酒很快見了底。

  陳矩也沒客氣,跟著吃了七八塊肉。

  林十三卻沒動筷子。

  陳矩問:「你怎麼不吃啊?」

  林十三道:「我家裡養著黃狗。若嘴裡有狗肉味兒,怕嚇傻家裡那條笨狗。」

  洪爺和陳矩風捲殘雲一般吃完兩斤砂鍋狗肉。洪爺一抹嘴:「得嘞。我帶你們去找個人。」

  林十三知道洪爺要找誰:「好,咱們這就去找胡大眼。」

  三人出得沁芳齋。洪爺在前面走,林十三和陳矩在後面遠遠地跟著。

  陳矩壓低聲音:「林校尉,你既然知道洪爺帶咱找誰,為何不饒開洪爺直接去找,能省二兩銀子。」

  林十三嘆了聲:「唉。有些銀子是不能省的。胡大眼是高麗街最大的狗販子。他會給洪爺面子,卻不會給我面子。」

  陳矩更加奇怪:「一個狗販子敢不給你個堂堂錦衣衛的面子?活膩歪了?」

  林十三解釋:「胡大眼是庚戌之變的功勳老兵。殘了一條腿才退出行伍。衛里陸都督曾在庚戌之變時親自守過城門。他早有嚴令,錦衣衛中人不得欺壓庚戌老兵,違者家法伺候。」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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