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改命
七月流火,2005年夏天的江城,像是一個大蒸籠。
沒有風,地上扭曲的熱浪,仿佛要把人連炒帶蒸,做成熟的。
一名青年快步跑到樹蔭下,脫掉身上厚重的工裝,從頭上拽下條肉色連體絲襪,一股腦全部扔進垃圾桶。
低頭一看,腰上還別著一把西瓜刀,也一併扔進去。
做完這一切,他才開始打量周圍。
幸好,現在是午後,正是一天之中最熱的時候,街上並沒有多少人。
不過沿街的攝像頭,肯定能把自己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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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著口罩和絲襪,攝像頭應該抓取不到自己的臉部特徵,現在才是2005年,高清攝像頭並不多見。
望著那家金碧輝煌的金店,寧煜搖頭笑笑,然後轉身走進了路邊的小公園。
片刻後,他又走回來,把那柄西瓜刀重新拿了出來,塞進褲腰帶里。
花費了點時間,才找到現在的出租屋。
這是一間五六平方大小的屋子,小到只能擺放一張床和一張書桌,是他大二上學期租下的。
大一的時候,母親患了重病,他要打工掙學費和生活費,有多餘的還要補貼家裡,住在學校根本不方便,所以才在學校附近,租下了一戶家庭的一間屋子。
這戶人家,是城中村的居民,因為靠近大學城,就將自家房子改成了一間間的小格子,專門出租給在校或者是剛畢業還沒有正式工作的大學生,費用一個月100,水5塊,電10塊。
這樣算下來,其實跟在學校住六人宿舍差不多錢。
都是一個月一百來塊,但遠遠要比住校自由得多。
寧煜望著出租屋內的一切,最後坐在書桌前,手指摩挲過一本本課本,臉上帶著追憶神色。
從小到大自己都是別人家的孩子,品學優良,成績從來都是在級部前十。
最好的中學、最好的高中,又考上了江南省最好的大學。
如果父母身體健康,他大概率不會留在江南,而是去京城上學。
高考成績下來之後,清北兩所頂尖學校都打來過電話,都被他一一拒絕。
後來,他的心裡也有過遺憾,卻從沒後悔過。
......
時也,命也!
原本今天這個時間點,是寧煜走向另一條人生道路的開始。
上輩子的今天,他會拿著西瓜刀,闖進金店,將櫃檯里的黃金洗劫一空。
隨後他迅速逃亡,跑到外省,把這些黃金全部變現,先給母親續命。
此後,他一直過著隱姓埋名的生活,偶爾也會跟家人聯繫,給錢也不敢給太多。
十年後,母親去世,寧煜用一張假身份證回到老家,被蹲守的警察抓個正著。
然後他被判了十年。
用十年的自由,為母親續命十年,他也從未後悔過。
......
回想了一遍今天發生的事,寧煜也覺得有些好笑。
自己就那樣傻傻地站在金店門口,光明正大地往頭上套絲襪,多少有些經驗不足。
應該事先戴好,一股腦衝進店裡,這樣才高效。
還有,西瓜刀也沒有提前拿出來。
不過也幸好他在戴好絲襪後就重生了,要是真把刀拿出來,那事情的性質就變了,他可能會被公檢部門以搶劫未遂罪起訴。
只是套一個絲襪,而且還沒有進入店內,警察也拿自己沒有辦法,總不能因為一個大學生的行為藝術,就把人抓起來。
熟讀法律書籍的他,知道這件事情連搶劫未遂都算不上。
自己沒有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試圖掠奪公共財產與個人財富,就不算搶劫。
寧煜坐在凳子上,把所有可能將要發生的事情過了一遍,然後才拿起電話,給父親打了一個電話。
電話里,他讓父親先給母親辦上住院手術,交上押金,提前預約主刀醫師,手術費的事情,他來想辦法。
母親的病不能耽誤,越早動手術,對病情恢復越大。
十萬塊錢,對於2005年的寧煜來說,算是一個天大的數目。
但對於重生後的他,並不算什麼,想想辦法,總能找到合適的來錢路子。
十年逃亡的經歷,他什麼苦都吃過,甚至也幹過一些灰色生意。
被抓之前,他在洞庭湖上有五艘采砂船,凌晨開工,次日清早結束,每天工作6小時,一夜就可以賺到上百萬,簡簡單單年收入過億。
現在唯一麻煩的是,這筆錢需要的太急。
自己空有一身本事,沒法立刻變出來,而且走正規渠道,估計會很難。
寧煜拿著一面小鏡子,看著鏡中的自己,面容清秀,眉目柔順。
他把眉梢使勁挑了挑,眼神中流露出一股凶厲,目光如針,但很快又恢復成原來的樣子。
面由心生,這輩子自己不想涉黑,做個人畜無害的三好青年,也挺好的!
天黑後,出來吃了一碗炒河粉,吃到一半的時候,寧煜才突然想起一件事。
他在桌面拍下五塊錢,抓起手機就跑。
老闆拿著勺子追了出來,轉頭看到桌上的錢,才訕訕地走回店裡。
金尊夜總會。
這就是寧蕭現在工作的地方,她在這裡推銷酒水,因為不願意陪客人喝酒,結果被人打成重傷,左耳穿孔永久性失聰,臉也被劃了一道。
這件事發生的時間點,就在他搶了錢跑路期間。
等他後來偷偷潛入回來送錢的時候,還在病房的門口看過姐姐。
金尊夜總會也因此被他一把火燒了個精光。
現在自己既然回來了,那就一定要阻止這件事情的發生。
「寧蕭,別在這裡幹了,跟我回去。」
「小弟,你怎麼來了?」
寧蕭一副賣酒小妹的打扮,翠綠色的皮質短裙,上面是粉紅色的皮質背心,露出兩截蓮藕般的胳膊,在陰暗的燈光下,顯得格外白皙。
他們是一胞雙胎,小時候一模一樣,長大後模樣才漸漸區分開。
寧煜清秀陰柔,寧蕭俊俏潑辣。
因為寧煜晚出生半個小時,從小被壓榨的厲害,也就造成了性格上的差距。一個內斂,一個張揚。
「你都穿了些什麼衣服,趕緊跟我回去,別在這裡丟人現眼。」
寧蕭有些震驚,指著自己鼻子大聲說道:「你在跟我講話?」
「媽的手術費,我已經籌到了,你沒有必要在這裡工作了。」
寧蕭狐疑道:「你哪來的錢?」
「這你別管,總之,今天就把這份工作辭了,以後就算是缺錢,也不能來這些地方工作。」
寧蕭捏了捏他的腮,卻被他一手打掉,對方也絲毫沒有在意。
「小弟,我知道你有些鬼心思,但這麼大的事情,你可別騙我。」
「騙你幹什麼!從小到大,我說過謊麼?」
「真的?那太好了,這份工作我早就干夠了。我在這裡工作一周,總共賣了一萬三千塊的酒水,有一千三百塊的提成,你跟我去找經理,要到錢了我們就走。」
「好!」
五分鐘後,寧蕭差點跟人家經理打起來。
經理說必須要干滿一月才有錢拿,一周算是試崗,沒有提成。
寧煜連拖帶拽,才把寧蕭帶出了金尊夜總會,在路邊便利店給她買了一瓶飲料,讓她喝著消消氣。
「寧蕭,你太衝動了,別人可不是我,忍受不了你的臭脾氣。你在這裡等著,我進去跟經理好好談一下,說不定人家就給了。」
寧蕭柳眉上挑,「這是一周辛辛苦苦掙來的,你不知道老娘躲過了多少色狼的手,氣死我了。」
「你放心,我以理服人,好好跟他們談一下。」
寧蕭看著弟弟的背影,突然覺得弟弟今天晚上特別從容,好像長大了,以前的他可沒有這種底氣。
寧煜重新回到夜總會,並沒有來經理室,而是直奔酒水吧檯。
「給我來一杯超大杯百威,要全冰的。」
酒保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平常人可很少要全冰的,那不是喝酒,是喝冰水。
不過,既然客人如此要求,他也不客氣,直接往一個大杯子裡倒滿了冰塊,然後再倒入三分之一的百威填縫。
寧煜付過錢後,端著酒杯開始隨著人群扭動。
走到一個陰暗角落的時候,他貼近牆壁,把整杯酒倒入了上衣口袋。
酒水順著牆壁流下來,口袋裡只剩下冰塊。
隨後,他又沿著員工通道,來到電力閘門處,把口袋裡的冰塊,在電閘盒子上方的散熱孔處,搭出一個小小的金字塔。
做完這些,他拐進洗手間,用清水洗了一下衣角上的口袋,然後才吹著口哨走出了夜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