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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章 我叫吳源麼?

  第552章 我叫吳源麼?

  小孩子嘛,再怎麼智多近妖,也是小孩子,還算好拿捏。

  王援朝說自己跟他親爸親媽都熟悉,小傢伙就不掙扎了。

  兩人一邊燒紙,一邊閒聊。

  「你哪來的黃紙?」

  「我沒有這個,我都是平時積攢的紙,我把它們迭成了元寶的樣子。」丁文慶老老實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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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才是清明節,你怎麼今天過來了?」

  「明天是星期天,我在家要帶弟弟……」

  小傢伙問了好幾次王援朝,他親爸親媽的事,王援朝只是道等燒完紙,去村里確認一下,才能告訴他,萬一說的不對呢?

  不過小傢伙的過往,也就掏了八九不離十。

  他爸媽丁氏夫婦結婚多年不孕不育,抱養了他之後,沒過兩年,就懷孕了,生了親生兒子,對抱養的大兒子就看不上了。愛,自然就轉移了。

  弟弟小,丁文慶還覺得愛護弟弟沒啥,等弟弟大了,他也大了,差距就看得出來了。

  加上鄰居的攛掇,雖然鄰居孫奶奶不見得是個好人,吵架互相揭家底、背後點火嘛,丁文慶算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然後小傢伙居然靠自己的力量,尋找到自己的身世,也是厲害了。

  可能誰也沒想到小孩子有這個心眼兒吧。

  燒完了紙,王援朝就帶著丁文慶王村子裡走去。

  至少,他得讓這個孩子帶他去吳蘭芳舅舅家看看吧。

  其實他心裡已經確認的八九不離十了。

  兒子像媽媽,王援朝從丁文慶臉上,看到了吳蘭芳的影子,也有一點他自己的眉眼。

  一大一小走在了回村的路上,不時有村民看過來。

  小孩子倒是沒啥,大人穿的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如今已經不是公社,沒人上來盤問,最多打量幾眼。萬一是誰家的親戚呢?不然人家穿的那麼光鮮的來這邊?

  丁文慶徑直把王援朝帶到了吳蘭芳舅舅家門口附近。

  不過沒有進去,他指了指,滿眼希望道:

  「是這邊吧?」

  他真的很想知道,自己親生父母的消息。

  王援朝已經確定了。

  當初他跟大哥來過這邊,沒有找到嬰兒生活的痕跡,原來是被送人了。


  他牽起丁文慶的小手,道:

  「走,跟我進去問問。」

  丁文慶像個蝦米一樣往後縮:

  「不要!萬一跟我爸媽我奶說了,他們要揍我的。」

  王援朝拍了拍緊張的小手,道:

  「不會有人揍你的,相信我!」

  丁文慶的手被王援朝捏著,只得不情不願的跟到了吳蘭芳舅舅家門前。

  門口有人曬太陽。

  老人、年輕人、小孩,都有。

  看到有人過來了,都齊刷刷的看了過來。

  吳蘭芳的舅舅,王援朝是認識的,蒼老的厲害,叼著個旱菸袋,在那啪嗒啪嗒。

  吳蘭芳的舅媽,一個小老太太,看到了王援朝身後的丁文慶,不明白這個小傢伙怎麼跟人來這邊了。

  王援朝本來還想要個說法的,一看如此狀況,十成氣憤也就消失了八九成。都快入土的老人家,他能咋樣?

  氣勢一轉,他就自行腦補了人家做法的合理性。

  吳蘭芳當初躲在鄉下舅舅家,也不是沒道理,最後也把孩子託付給了人,在不知道他王援朝存在的情況下,已經是最妥善的安排了。

  吳舅舅打量了王援朝一會,王援朝換了造型,留起了絡腮鬍,和以前小白臉的樣子,不一樣了。

  開始看起來有點凶,然後突然就和順起來,讓人懷疑自己起先看走了眼。

  但吳舅媽在他耳朵嘟囔了什麼,老頭的眼睛就亮了起來。

  他起身走了過來。

  「您是,小吳她老領導?」

  老頭算是認出來王援朝了。

  老婆子跟他說了,小孩就是丁家的孫子。他就立馬知道,這小孩是誰了。

  這小孩又被這麼一個衣著講究的人帶過來,雖然對方大鬍子,咋一看認不出來,但仔細看看,還是認得出來的,難得的多少年前來找吳蘭芳的男人,還被他們家當做配陰婚的,他的兒子侄子們拿著糞叉子驅趕,鬧了個大烏龍,他還是有映像的。

  孩子送走了之後,兩邊的往來反而不如以前,說是姨表親戚,但一表三千里,大概是怕他們家把孩子要回去吧。

  真是可笑。

  後來聽說又生了孩子,應該是這孩子帶來的。

  老頭能認出來自己,王援朝也不算詫異,他帶著丁文慶,這麼奇怪的組合,很有提醒作用的。

  「那時候,為什麼不告訴我呢?」


  老頭嘴唇抖了抖,告訴你啥?你是吳蘭芳領導,我們能瞎說?瞎說了,妹妹家的孩子怕是頂崗都難。

  王援朝也知道對方所想,這會也不想著出氣,只是小聲道:

  「別緊張,就是跟您確認一下,孩子爸爸那邊,派人找過來了。」

  老頭肉眼可見的長吁了一口氣,王援朝能感覺自己手裡的小手,突然抽了抽。

  老頭又往外走了幾步,道:

  「我們外邊說。」

  離家門口遠了點,老頭才賠笑起來,滿臉的褶子:

  「領導,那時候,您也沒說這個事,我們也不好瞎說啊。」

  王援朝給老頭散了過濾嘴,道:

  「所以也沒怪你。人家孩子爸找來了,我們得負責確認。」

  老頭嘴一咧,牙齒都沒幾顆了,道:

  「老丁家有親孫子了,問題應該不大。」

  王援朝又和老頭核對了一下丁文慶家的信息,基本都對得上。

  「孩子我這邊就先帶走了,丁家那邊,你們去通知一下。這是文工團那邊的電話,他們要是有意見,可以打這個電話。」

  王援朝唰唰唰寫了大哥王勝辦公室的電話。

  吳老頭接過紙條,看了那一串數字,囁嚅了半天,也不敢說什麼。

  那本來就是吳蘭芳的兒子。

  王援朝又拿出一沓贊新的大黑拾,分成了兩半,一半遞給了吳老頭,道:

  「這是給你的,人家孩子爸爸知道,當初孩子媽在舅舅家呆的,這個算當初的營養費。」

  又低了另一半,道:

  「人家要你們幫忙修修墳,那個小土坡,幾乎都看不出來了。」

  吳老頭十分心動,但不敢拿。畢竟當初,這位領導已經給過五百塊了!

  「這是人家孩子爸委託我們給的,您要打個收條,我們回去好交代。」王援朝又這麼說了一句,拿出一個小本本,在上面寫起了收條。

  對於「500」這兩個數字,吳老頭還是認得的,規規矩矩的畫了個圈。

  讓王援朝一愣。

  「領導,我不識字,也不會寫字。」老頭靦腆道。

  王援朝變戲法一樣掏出一盒印泥,道:

  「那按個手印吧。」

  吳老頭連忙按了,這才訕訕的接過錢,感覺十分愧疚,丁家也是的,怎麼把人家娃養成這樣呢?都不好給那苦命的外甥女交代了!


  不過吳蘭芳的墳,一定要好好修,500塊的墳,都快夠搭間活人的房了,哎,一定要好好修。

  「領導,要立碑麼?」老頭問道。

  王援朝點點頭,「立吧。」

  「那寫什麼?」

  「用他的名義立碑,先妣吳蘭芳之墓。」王援朝指了指丁文慶,又道:「落款是吳源。算了,我寫給你!」

  又唰唰唰寫了吳源的名字,遞給了吳老頭。

  「吳」字,老頭是認得的,他自己的名字,看了大幾十年,是他為數不多的認得的幾個字。

  於是連連點頭,「哎,好,好,好。」

  王援朝又交代:

  「墓修好了,逢年過節,多多祭拜。哪天孩子他父親過來了,或者這小子長大了,少不得又要多給錢的。」

  吳老頭連連點頭,「一定,一定。」

  上次給的500塊,讓他年幼的兒子、侄子們,輕輕鬆鬆的娶了親,如今又是這麼多,怎麼著,吳家都得把大侄女的墳給供起來。農村里一年干到頭,一個壯勞力,才幾個錢?

  王援朝招呼了一聲,就牽著孩子走了。

  吳家人唰地就圍了吳老頭……

  「叔叔,你是說,我叫吳源麼?」小孩問道,剛剛大人的談話,並沒有避開他,於是他知道,母親叫吳蘭芳,他叫吳源。

  王援朝「嗯」了一聲。

  「那我爸爸也姓吳麼?」吳源又問。

  王援朝道:

  「名字是你媽媽幫你起的,你爸爸也同意了。」

  兩人出了村,往山上方向走了不遠,就看到了小轎車。王援朝這車,當時就沒過去,這會倒是省了不少腳力。

  「叔叔,你是要帶我去見我親爸麼?」吳源停住了腳步,猛然問道。

  剛剛這個叔叔說的很清楚,孩子,他帶走了。

  王援朝很想說:傻孩子,我就是你爸爸。但覺得,還是過度過度的好,免得一下子衝擊太大。

  於是道:

  「你爸爸一直讓人幫忙尋找你。

  找到你了,我們會告訴他,他會來見你的。

  他人在國外,可能要過段時間才能見到你。」

  吳源這才邁開步子:

  「那我們現在去哪兒?不跟我爸爸媽媽說一聲麼?我是說丁家莊,他們會著急的。」

  「你不是說他們打你麼?要我去幫你出口氣麼?」王援朝問。

  「那……不要吧,我也有做的不好的……不過也要跟他們說一聲吧……還有學校呢……」吳源低聲道。

  他只是覺得,應該說一聲。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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