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1章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
第551章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
王勝咂咂嘴,已經不知道說什麼了。
團里也有人私下亂搞關係,但敢像王援朝這樣,堂而皇之,見人父母,還結婚的,他是第一次見。
關鍵是這還是自己親弟弟!
「這事你還是得保密,團里知道你的人可不少,哪天人家父母過來找閨女,萬一誰嘴碎,傳出去了,你這牛皮就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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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家裡,跟我說說就好了,跟和平、王利招呼一聲也行,爸媽那邊,我看就算了吧。」
王勝覺得,這終究不是什麼光彩的事。畢竟朱林還是內地人!
團里的事,不用大哥提醒,朱林請假也是家中有事,可不是說回家結婚。而且馬上就要去錦官城拍電影,拍完了,就會跳槽到首都電影製片廠。
王大亨要捧人,分分鐘的事。
跟大哥聊完,王援朝又跟老下屬郭峰聊了聊,新中街的房子,直接用老價錢賣給了郭峰。幾乎就是送了。
郭峰也沒跟王援朝客氣,知道老領導有錢的很,反正自己喝水不忘挖井人就行。
劉團出去開會了,不在,沒法跟老夥計嘮嘮嗑。
王援朝轉了轉,就離開了文工團,還是得低調點,在外面等朱林吧。
……
買東西,王援朝直接讓樓下前台幫忙,給人家點跑腿費就好了,朱林還沒到中午下班點,今天格外有紀律,還不早點走。
坐在車裡百無聊賴的王援朝,就看到路邊有人燒紙……
猛然醒悟過來,今天4月4日,明天4月5日,清明節。
同樣是文工團,他這是有了新人,忘舊人啊。
王援朝就這麼看著人家燒紙,一陣風吹來,捲起一陣菸灰,紙灰飛成了吳蘭芳的模樣,已經有點模糊了。
時間過得真快啊,吳蘭芳都走了好幾年了,哪一年走的?
好像是74年!
一晃,7年都過去了。
如果孩子還在,這會也上小學一年級了吧。
她在喊我去看看吶!
「篤篤篤——」
有人敲了敲車窗。
王援朝扭頭一看,是朱林,陽光下,笑的跟花兒一樣。
「快上車!」他說了一聲,就發動了汽車。
朱林繞到副駕駛位,上了車,「砰」地關了車門,道:
「發呆吶?跟你說話都沒聽見,還要敲一敲。」
王援朝麻利的開走了車,道:
「等你下班,閒著沒事,想想要做的事,在腦子裡盤算吶!」
朱林抓住了王援朝的右手,下了莫大的勇氣,道:
「你要是忙,中午吃過飯,你就回香江去吧。」
王援朝翻手就抓住了朱林柔弱無骨的小手,道:
「新婚燕爾,還差這點時間?再忙也得在家呆三天,正好我在這邊也有不少事要做,放心,孰輕孰重,我還分不清嘛。」
朱林「嗯」了一聲,低下了頭。
他的事業,都跟美國總統有關係了,那麼大的事,王援朝急著走,她也能理解的。
理解歸理解,但如果王援朝要是真的下午就走,她就要難過死了。
——
在老丈人家吃過午飯,算是回門過了,王援朝又將朱林送去了單位。囑託一句下午有事要出去一趟,晚上不一定趕得回來吃晚飯。讓她自己打車回家。
只要還回來過夜,朱林都沒什麼意見,她知道,王援朝是真忙的。
然後王援朝轉頭買了些紙錢,直奔吳蘭芳的墳頭。
前面的路還算好走,應該是修路了,後面的就不行了,全靠皇冠性能優越,到後面到了鄉下,遇到一個小土坡、小土坑,都得小心騰挪,不然給掛在那兒、陷在那兒,就好玩了。
最後一大截,田間的泥土路,隔三差五就看到不少糞土堆,都是冬日的堆肥。
這時候,就顯示嘎斯吉普的優越性了,當初大哥帶他過來的時候,嘎斯可是一路暢行無阻,一直開到了快靠近山坡田頭沒路才下車的。
看著眼前一個占了半邊路面的肥堆,以及旁邊的拖拉機輪印,王援朝的大皇冠怎麼也沒法過去了,真是!
他只能靠邊停好車,將紙錢什麼的都塞進空間,靠兩條腿走路。
走小路,他就能直接從田野里的小路穿過去了,倒是沒有走太遠。
一眼就看到吳蘭芳的墳頭,黑煙飛舞,這是有人在燒紙?
可能大概是吳蘭芳舅舅那邊的親戚吧。
王援朝等了一會,冒出來一個小孩。
他以為是人家哪個親戚家的孩子,並不以為意。
但小孩走了出來,後面並沒有大人跟出來。
他不由得奇怪,仔細打量了一下這個小孩,越看,越心驚!
「喂,小朋友,你叫什麼名字?」他這一出聲,把小孩嚇得打了個哆嗦。
小孩才發現,墳地另一邊,還有人呢,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過來的,兩手上還都提了個大袋子。
那人長得十分高大威猛,但也讓人感覺和這初春的天氣一樣,有點溫暖舒服。
「我叫丁文慶。」小孩弱弱道。
「你幾歲了?上學了麼?」
小孩摸了摸手指頭,道:
「6歲半,剛上一年級。」
不對啊,今天周六,還是上學的啊。
「那你今天不上學麼?」
小孩有點要哭的樣子,就像做了壞事被抓了一樣,緊張道:
「我,我現在就去學校。」
「都兩點半了,你這個時候去學校?你跟老師請假了?」
小孩頭低著說:
「沒有……」
王援朝看到了吳蘭芳墳頭,剛剛燒過的紙,黑灰還在那,已經沒有了餘燼。他將一袋黃紙放在地上,拍了拍,道:
「來,坐下說。」
丁文慶想跑,但還是老老實實的坐在了那袋紙上,卻不敢抬頭看坐在對面紙上的王援朝。
王援朝遞過一把奶糖,「噥,給你,你來這邊做什麼的啊?」
丁文慶猶豫了一會,實在克制不了糖果的誘惑,伸出小手抓起了糖果。
手上都有裂痕了,那是凍瘡,也就是最近幾天暖和了,但還沒完全好。
丁文慶將糖果都塞進了口袋,道:
「我來燒紙。」
王援朝心頭一動,忍不住問:
「給誰燒紙?」
丁文慶腦袋又低下去了,過了一會,道:
「我媽媽。」聲音已經哽咽起來了。
王援朝剝了一顆奶糖,遞過去,道:
「別哭,別哭,哭了你媽媽在地下也要傷心的。」
丁文慶抬起袖子擦了一把鼻子,嗤地吸溜了幾下,接過了糖果,塞進了嘴裡。
甜!
香!
好吃!
「叔叔,你對我真好。從來沒人對我這麼好。」
王援朝心酸又心疼,道:
「那你現在跟誰生活啊?」
丁文慶哧溜著口水,奶糖太甜,道:
「我現在也有爸爸媽媽,不過我不是他們親生的,這個是我親媽。」
說了,指了指旁邊的小土包,吳蘭芳的墳。
跟旁邊的大墳比起來,真的就是小土包了。這麼些年過去,又沒有人培土修墳,可不就是這樣?
「那你怎麼知道他們不是你親爸親媽?你才這么小?」王援朝繼續套話。
丁文慶難得的挺了挺胸膛,道:
「孫奶奶說我爸媽有了弟弟,就不會要我了!
開始我覺得她是逗我玩,後來我發現弟弟都長大了,奶奶和爸爸媽媽有好吃的都藏著不給我吃,我就知道,孫奶奶沒說謊了。
於是我就去問孫奶奶,那我的親爸親媽在哪。」
王援朝眼睛一亮,嗬,這小子可以啊!
他剝了一個本來準備給吳蘭芳做供品的桔子,將桔瓣一片片遞給了丁文慶。
小傢伙也不客氣,就往嘴裡塞。
眼睛緊緊一閉,哧溜哧溜的,把桔瓣吃了,然後王援朝再遞過去,他就死活不接了。
「太酸了……」
王援朝笑起來,剛吃了奶糖,吃桔子,這桔子能好吃?
於是他塞進自己嘴裡,道:
「那那個孫奶奶,怎麼知道你親媽躺在這的?」
丁文慶道:
「她也不知道,但她知道,我是我奶從我們隔壁村的表姨奶奶家抱過來的。」
王援朝指了指後面的村子,道:
「你表姨奶奶,就這個村?」
丁文慶點頭,吸溜了幾口糖果,道:
「去年我上學了,沒事就跑來這邊打聽。
很快就打聽到我表姨奶家了。
我問我表姨奶,那會她在家搓玉米,我就說我是隔壁村子丁趙氏的孫子,問我親爸親媽哪去了?
她開始還不承認,說我小混蛋,說我爸我媽就是我親爸親媽。
我說他們自己都說了我是抱來的,她就不說話了。
我幫她搓了幾個玉米棒子,說我就是想知道我哪兒來的,我會好好上學,以後報答她的。
她就帶我來這邊了,說我親媽生我的時候就沒了,那時候我爸我媽一直沒小孩,他們就把我送過去了。」
丁文慶說話,語言雖然樸素,但邏輯性很強,跟講故事一樣,王援朝覺得這孩子哪裡才一年級?
看他嘴裡哧溜完了,立馬又剝了一顆奶糖遞過去。
「那你親爸呢?」
丁文慶有點心疼王援朝又剝了一顆糖,要是把糖果直接給他多好?他悄悄地撿起地上的糖紙,不動聲色的把糖果包了起來,這麼好的糖果,不能一下子都吃了。這麼大方的叔叔,可不容易遇到。
「我表姨奶也不知道,說我親媽也沒說。不然要是知道的話,怎麼會把我送人呢。然後我就回去上學了。」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小小年紀,這麼早熟,都是被逼出來的,哎。
「你表姨奶奶……爺爺,是不是姓吳?」
丁文慶瞪大了眼睛,滿眼的不可思議。但他很快就下意識的覺得,這個叔叔應該是表姨奶奶家那邊的親戚。不然不可能僅憑他三言兩語,就猜到的。
陌生人吐槽吐槽就算了,熟人,還是不要亂說話的好。
於是他麻溜的站起身,道:
「叔叔,謝謝你的糖果,我真的要回去上學了。」
王援朝道:
「你親媽叫什麼名字?」
丁文慶道了一聲:
「哎呀,我要遲到了!」
撒腿就跑。
王援朝一把就將這小孩撈起,小傢伙蹬著腿,驚恐道:
「叔叔,我真不知道我親媽的名字啊。」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