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78章 村落屠殺
夫人把脖子上的金項鍊摘下來,把月牙形的銀片握在手心裡。「瑞克,你不是在殺人,你是在救人。
你殺一個人,救一百個人。你殺一百個人,救一萬個人。你殺一萬個人,救十萬個人。
你殺不完,但你能救很多。很多很多。比死的人多。那就夠了。」
林銳看著她。陽光從窗戶照進來,照在她的臉上,把她的眼睛照成了金色的。她把銀片放回口袋裡,把項鍊戴回去。
「夠了。」林銳說。
車子繼續向機場駛去。窗外的杜拜在陽光下越來越遠,越來越小,最後變成了一顆在沙漠深處閃閃發光的、像鑽石一樣的點。然後消失了。
飛機起飛的時候,夫人靠在座椅上,閉著眼睛。她的手指在扶手上輕輕地敲著,那個節奏很慢,很均勻。林銳坐在她旁邊,把手伸進口袋裡,摸到了那枚子彈。冰涼的,光滑的。
「瑞克。」
「嗯。」
「到了馬里,你先去找米歇爾,還是先去找紅男爵?」
林銳沉默了幾秒。「先找米歇爾。因為他更關鍵。解決了我和他的事,我再去找紅男爵。」
夫人睜開眼睛。「紅男爵在基達爾以東兩百公里。米歇爾呢?」
林銳看著她。「據說米歇爾在基達爾以西一百五十公里。一個被遺棄的法國外籍軍團基地。和布倫森死的地方差不多。
他們選的是同樣的地方。因為他們是一樣的人。」
夫人看著林銳。「你怎麼知道?」
林銳把手伸進口袋裡,摸到了那枚子彈。「阿拉丁告訴我的。他讓我去那裡。去找米歇爾。去殺他。去了結恩怨。」
夫人看著他。「他會在嗎?」
林銳看著她。「不知道,但是我不會再等下去了。」
飛機降落在巴馬科的時候,天快黑了。太陽從西邊滑到了地平線以下,天邊的橘紅色變成了深紫色。
將岸站在機場出口,手裡提著電腦,墨鏡戴在臉上。他身後站著O2小隊的六個人——幽靈、毒蛇、巫師、香腸、艾瑞克、謝爾蓋、刀疤臉。全副武裝的七個人,七條命。
林銳走過去。「將岸。」
「老大。」
兩個人沒有握手,沒有擁抱,沒有說話。他們只是站在那裡,看著對方。月光照在他們臉上,把他們的臉照成了銀白色的。
「根據線索,米歇爾在基達爾以西一百五十公里的某處。紅男爵在基達爾以東兩百公里。你要先去哪裡?」將岸問。
林銳看著前方。前方是黑暗,是沙漠,是沙丘,是干河谷,是岩石山丘。前方是米歇爾,是紅男爵。該做個了結了。
「先去基達爾以西。找米歇爾。還子彈。」
將岸點了點頭。「好。車準備好了。六輛皮卡,三十個人。伊薩和穆薩在車上等你。」
林銳轉過身,向皮卡走去。夫人跟在後面。將岸跟在夫人後面。O2小隊的六個人跟在將岸後面。六輛皮卡,在夜色中排成一列,向北駛去。
月光照在沙地上,把沙地照成了一片銀白色的、正在呼吸的、巨大的、沉默的動物。林銳坐在第一輛車的副駕駛座上,把手伸進口袋裡,摸到了那枚子彈。
「米歇爾。」他在心裡說。「我來了。」
車隊在沙漠中行駛了大約兩個小時,將岸的電腦響了。不是郵件,不是消息,是科本的緊急通訊頻道。
將岸把電腦打開,屏幕上的畫面讓他的手指停在了觸摸板上。那是一張衛星照片,解析度不高,但能看清地面上那些暗紅色的、不規則的、像被什麼東西浸泡過的痕跡。不是沙子的顏色,是血。很多很多的血。
將岸把電腦轉向林銳。「林總,阿卜杜勒的部落。塞卜哈以南一百二十公里。一百三十七個人。男人,女人,孩子。全部死了。昨天晚上。一夜之間。」
林銳看著那張照片。他看了大概五秒,臉上的沒有任何表情,但他的手從膝蓋上抬起來了,放在門把手上,指節泛白。
「誰幹的?」
將岸的手指在觸摸板上劃了一下。屏幕上出現了另一張照片,更近,更清晰。能看清那些土坯房的牆壁上有彈孔,密密麻麻的,像一張張被捅了無數個洞的、正在流血的臉。駱駝圈的圍欄倒了,駱駝的屍體躺在沙地上,腿還在抽搐。水井被填了,石頭堆在井口上,堆得很高。
「不知道。沒有組織宣稱負責。沒有目擊者。沒有倖存者。只有衛星照片。科本在兩個小時前發現的。他通知了我們。」
夫人從後排探過頭來,看著屏幕。她的臉在屏幕的藍光中變成了一片慘白的、沒有血色的、像紙一樣薄的面具。
她的手在發抖,不是恐懼,是一種更複雜的、更難以控制的、像是肌肉在不自覺地收縮的、本能的反應。
「阿卜杜勒。他還在塞卜哈。他的雜貨鋪。他不在部落里。」
將岸搖了搖頭。「他在。科本在照片裡找到了他。他的雜貨鋪關了,人不在塞卜哈。他前天晚上回了部落。
因為他母親病了。他的母親八十歲了,走不動了。他回去看她。昨天夜裡,他和他的母親一起死了。」
夫人把目光從屏幕上移開,看著窗外。窗外是沙漠,是沙丘,是干河谷,是岩石山丘。陽光照在沙地上,金色的,刺眼的。她的手指在膝蓋上停止了敲擊。
「瑞克,是紅男爵。只有他。只有他會這麼做。他殺了阿卜杜勒。他殺了阿卜杜勒的部落。他殺了所有人。因為他要斷我們的線索。
阿卜杜勒是我們在利比亞的眼睛。他死了,我們就看不到那條路了。看不到那條路上的車,看不到那條路上的人,看不到那條路上的貨。
看不到紅男爵的軍隊,看不到紅男爵的槍,看不到紅男爵。紅男爵贏了。」
林銳把手伸進口袋裡,摸到了那枚子彈。冰涼的,光滑的。他沒有把它拿出來,只是摸著它。
「將岸,去阿卜杜勒的部落。我要看看。」
將岸看著他。「林總,紅男爵可能還在那裡。他的人可能還在那裡。等著我們。」
林銳把手從口袋裡抽出來,垂在身側。「他不會在那裡,我了解他。殺了人,就走了。他不要我們看到他。他只要我們看到——他殺的人。」
將岸沉默了幾秒,在電腦上敲了幾下,調出了導航路線。「從這裡到阿卜杜勒的部落,大約兩個小時。沙地,干河谷,還有兩道沙梁。天黑之前能到。」
林銳看著前方的路。「走。」
車隊調頭了。不是向東,是向南。向南,是塞卜哈。塞卜哈以南一百二十公里,是阿卜杜勒的部落。
那裡有一百三十七具屍體在等他們。車隊在沙漠中飛馳,輪胎碾過沙地的聲音很響,像一隻在沙漠深處奔跑的、受傷的、還在掙扎的野獸。
沒有人說話。將岸的眼睛盯著電腦屏幕上的導航路線,右眼在墨鏡後面眯著,左眼看著別的什麼。夫人看著窗外,手指在膝蓋上輕輕地敲著,那個節奏比平時快了很多。
伊薩握著方向盤,眼睛看著前方的路。他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但他的眼睛裡有光——不是希望,不是忿怒,是一種更原始的、更古老的東西。
是一個人在聽到自己的族人被殺時,從骨頭裡滲出來的、帶著灼燒感的光。
車隊在下午三點左右到達阿卜杜勒的部落。
部落不大,大約三十幾棟土坯房,散落在一個干河谷的岸壁下面。河谷的岸壁很高,至少十米,能擋住北風。
岸壁的頂部有幾棵枯死的棕櫚樹,樹幹在陽光下像幾根被插在沙漠裡的、黑色的、正在等待被點燃的鐵棍。
村子中央有一口水井,井口用石頭砌成的,石頭被血染成了暗紅色的。井被填了,石頭和沙子堆得很高,像一座小小的、簡陋的、沒有名字的墳墓。
屍體還在。不是全部——有些被拖走了,地上有拖拽的痕跡,血跡在沙地上像一條條暗紅色的、正在慢慢變乾的蛇。
但大部分還在。躺在巷子裡,躺在門口,躺在駱駝圈的圍欄旁邊。男人,女人,孩子。穿著藍色的圖阿雷格長袍,裹著深藍色的頭巾。
他們的眼睛閉著,臉上的表情不是恐懼,是困惑。像一個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的孩子,在被打了之後,還在想為什麼。
林銳推開車門,走下來。他站在那裡,看著那些屍體,看了大概五秒。然後他蹲下來,看著地上的一具屍體——一個老人,大約七十歲,臉上有很深的皺紋,鬍子花白。他的手裡還握著那串念珠,珠子散了一地。
將岸走到林銳旁邊,蹲下來,看著那具屍體。「槍傷。AK。7.62毫米。從正面打進去的。他看到了殺他的人。他認識殺他的人。因為他的臉上沒有恐懼。」
林銳站起來,看著村子。他的眼睛在快速移動著——從左邊掃到右邊,從右邊掃到左邊。他在數。數那些彈孔,數那些血跡,數那些腳印。
「將岸,有多少個兇手?」
將岸站起來,看著地上的腳印。「很多。至少三十人。腳印很亂,沒有規律,沒有隊形。他們在殺人之前喝了很多酒,酒瓶到處都是。
他們不是來殺人的,是來殺著玩的。因為他們的腳印沒有方向。走到哪裡,殺到哪裡。殺到沒有人為止。」
林銳看著地上的酒瓶。酒瓶是綠色的,玻璃的,上面貼著法語的標籤。酒瓶散落在各個角落,有的已經碎了,玻璃碴子在陽光下反射著刺眼的光。
「他們在殺人之前喝了酒。喝了酒,就不會怕。不會怕,就不會跑。不會跑,就不會留下活口。
但他們留下了線索。很多很多線索。腳印,酒瓶,彈殼,指紋。他們不在乎。因為他們知道,我們找不到他們。
紅男爵會把他們藏起來。藏到沒有人找得到的地方。」
O2小隊的六個人從皮卡上跳下來,端著槍,散開。幽靈走進村子,蹲下來,看著地上的彈殼。他用手指捏起一枚,舉到眼前。
「7.62毫米。蘇聯制。和你的那顆子彈一樣。」他把彈殼放進口袋裡,站起來。「我們還找到少數被遺棄的武器。AKM,不是AK47。是改進型。
槍口有制退器,彈道更穩定。他們不是普通的武裝分子。他們是受過訓練的職業軍人。因為他們用的槍不是黑市上隨便買的,是從軍隊裡流出來的。
編號被磨掉了,但磨的痕跡很新。他們在出發之前才磨的。因為他們不想讓我們知道槍是從哪裡來的。」
毒蛇蹲在另一具屍體旁邊,看著死者脖子上的刀傷。「刀。不是AK。是刀。他們用刀割了這些人的喉嚨。不是為了殺人,是為了確保他們死了。開槍,然後補刀。很專業。不是普通武裝分子會做的事。只有受過訓練的職業軍人才會這麼做。」
巫師站在水井旁邊,看著那些被填在井口的石頭。
「井被填了。不是用手填的,是用鏟車。地上有鏟車的履帶印。他們開了鏟車來,把井填了,把水斷了。
這裡的人沒有水,就活不了。他們不想讓任何人活著回來。他們要把這裡變成死地。」
香腸蹲在一棟被燒毀的土坯房前面,看著地上的灰燼。「火燒的。不是打翻的油燈,不是偶然。是故意的。
他們帶了汽油來,澆在房子上,點了火。火是從裡面燒出來的,不是外面。他們先進去,殺了人,然後放火。他們要毀掉所有的東西。房子,屍體,證據。
但他們沒燒乾淨。因為火太大了,燒得太快,很多東西還沒燒就滅了。他們不專業。他們只是會殺人,不會毀屍滅跡。」
艾瑞克趴在一棟土坯房的屋頂上,狙擊步槍架在身前,瞄準鏡看著北方的方向。「北邊有車轍印。很多。至少十輛皮卡。
他們往北走了。北邊是利比亞。利比亞是紅男爵的地盤。他們回去了。」
謝爾蓋蹲在村子中央的水井旁邊,看著地上那些履帶印。
「鏟車的履帶印。型號是卡特彼勒。不是新的,是很舊的。履帶磨損得很嚴重,左邊的履帶比右邊的多磨了兩厘米。這輛車有毛病,開不快,開不遠。
他們不會把它開回利比亞,會把它丟在沙漠裡。找到車,也未必能找到他們。」
刀疤臉站在村子入口處,看著地上那具孩子的屍體。那是一個男孩,大約七八歲,穿著白色的T恤,光著腳。
他的手裡拿著一個用塑料瓶做成的玩具車,瓶蓋上繫著一根繩子。玩具車被血染紅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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