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都市> 崇禎重振大明> 第516章 國賴長君條款

第516章 國賴長君條款

  第516章 國賴長君條款

  在傳位時把去世的太子定為皇帝,徹底確定帝系,這是穩固太孫繼承權的一個辦法,但仍有風險存在。

  宗正寺少卿曾楚卿就指出:

  「嫡長房繼承制下,不但嫡孫和庶孫的繼承順序在前,曾孫和玄孫的繼承順序,同樣在嫡長子同母弟和庶弟之前。」

  「晉莊王七十七歲薨逝,曾孫晉端王繼位。」

  「當今韓王,也是以世曾孫繼位。」

  「若發生這樣的事情,臣恐天下不穩。」

  www.sto9.com提供最快更新

  朱允炆以太孫繼位帶來的後果,已經讓大明君臣心有餘悸了。

  若是再出來個曾孫繼位,他們心中會更加不安。

  所以皇帝提出的確定繼承順位雖好,卻不能完全打消人們的疑慮。

  尤其是將來若誕生曾孫,曾孫的名字出現在前五繼承順位上,會讓很多人不安穩——

  有晉王和韓王以曾孫繼位的先例在前,誰都無法否認,會不會發生太子和太孫都亡故、只能由曾孫的情況。

  一旦這樣的事情發生,對於天下來說,就可能是一場劫難。

  而且朱由檢更知道,隨著醫療水平的進步,將來出現高壽的皇帝,是大概率事件。

  熬死太子和太孫的可能,同樣會因此增加。

  如果按照繼承順位立曾孫、尤其是幼年的曾孫,恐怕不但天下人心會不穩,皇帝的權力也有可能失去——

  萬曆皇帝幼年繼位,導致張居正大權獨攬,文官權力達到鼎盛。以至於後來一直和掌權的文官做鬥爭,最終也沒能完全奪回權力。

  朱由檢之所以能夠順利掌權,還要感謝他的哥哥朱由校,用閹黨把東林黨打得七零八落,讓他能從容收拾文官。

  這樣一個過程,朱由檢是不想讓後代再經歷了,所以他問群臣道:

  「那麼眾卿以為,應該實行哪種繼承制?」

  群臣議論紛紛,對此莫衷一是。

  有的還是傾向唐宋的嫡長子繼承制,認為古制最好。

  但是更多人的卻反駁,因為一個嫡長孫,會讓嫡長子的位置不保險。

  就像皇帝說的,禮法要防止人性之惡。害了嫡長孫就能讓嫡長子沒有繼承人,對嫡長子同母弟和庶弟的誘惑太大了,必須要防止這一點。

  但是曾孫繼位的危險,又是實實在在的。皇帝畢竟不同於藩王,不能冒這個風險。


  最終,劉宗周提出了一個辦法,得到了很多人贊同:

  「臣以為若是太子有子誕生,陛下可立其子為太孫,和太子同時存在,作為第三順位繼承人。」

  「若是太孫不幸夭折或亡故,可按繼承順序,立太子其他子嗣為太孫。」

  「只有無子孫可立時,方可立曾孫、玄孫。」

  這樣保障了太子的繼承權,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出現曾孫繼位的情況出現。

  朱由檢對這個辦法有點讚同,但他還是疑惑道:

  「這樣就不完全是按嫡長房繼承制了,宗室、勛貴、文官蔭敘繼承辦法,是否同樣要改?」

  有的人認為要改,因為皇室是天下典範,天下人都要模仿皇室。

  有的人認為不能改,因為這樣對曾孫不公平。而且晉王、韓王都以曾孫繼位,難道現在說他們繼承非禮?

  所以群臣討論來討論去,最終發現只有一個解決辦法,那就是皇帝曾經提到的皇室特殊論:

  只有把皇室定為特殊的,才能不讓宗室、勛貴和文官模仿,避免繼承制度混亂。

  但是文官又不想完全承認這一點,以免將來無法用禮法約束皇帝。大學士韓爌說道:

  「自從成祖之後,本朝雖是一直按照嫡長房繼承制,卻也有特殊情況存在。」

  「英宗北狩之時,按禮法當由太子繼位,但是當時京城遇危、國賴長君,故而立郕王繼位。」

  「臣以為可在繼承禮法中增加國賴長君條款,規定必須由年長的繼承人繼位。」

  「至於宗室、勛貴和官員,有陛下保障其能按禮法繼承,所以不適用國賴長君條款。」

  這個解釋,部分承認了皇室特殊論,但又沒有完全承認。

  而且有「國賴長君」這句古語做憑藉,還有現成的例子做支撐。大部分臣子思索後,贊同在《大明繼承禮法》中,為皇室增加國賴長君條款。

  朱由檢同樣希望立年長的繼承人,以免幼年皇帝被人操縱,所以他點頭道:

  「既然如此,那就確定除了按繼承順序冊封的太孫外,其餘孫輩、曾孫輩、玄孫輩,只有在十五加冠以後,方能排入繼承順位。」

  「如果嫡次孫或庶孫被冊封為太孫繼位,他的後人自動成為嫡支,重排繼承順位。」

  隱含的意思就是,即使嫡長孫一脈還有後人,也不再是嫡支,喪失嫡長房資格。

  拿歷史上的事情做例子,就是郕王成為景泰帝後,他那一脈自動成為嫡長房,他的子孫繼承順序,要排在原本的太子朱見深前面。


  朱由檢作為朱見深的後人不方便明說,卻不妨礙群臣理解這一點。

  他們現在只能慶幸,景泰帝沒有留下後人,這個規定不會引發繼承爭議。

  同時,為了防止權臣迎立幼帝,朱由檢還補充道:

  「如果朝廷無皇子,沒留下嫡系後人。那麼迎立外藩時,同樣要立長君。」

  「只有十五加冠能完全親政的宗室,才能排入繼承順位。」

  「按繼承順序先後,確定皇位繼承人。」

  十五加冠就能完全親政,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權臣操縱朝政。

  如果再出現世宗那樣的天才,甚至能把權力完全奪回來。

  因為世宗以藩王入繼時年齡恰好是十五,所以這個規定,也不會引發繼承爭議。

  君臣商議之下,最終定下了國賴長君條款,確定除了太子、太孫和皇子、皇弟之外的繼承人,必須十五加冠以後,才能排入繼承順位。

  有關皇室繼承的嫡長房繼承制,就此完全確立。

  按照這個制度,周皇后為朱由檢生下的嫡長子,毫無疑問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其他嬪妃生下的兩個庶子,是第二、第三順位繼承人。

  朱由檢此時只有三個兒子,所以第四順位繼承人,就不是他的子嗣了。

  而且因為他的同父兄弟朱由校已經駕崩,只能追溯同祖,也就是伯叔及其子孫。

  福王朱常洵在他的叔叔中最年長,所以被列為第四順位繼承人。

  福王世子朱由崧今年已經二十三歲,符合十五歲以上的規定,所以被列為第五順位繼承人。

  這五人的名字和繼承順位,在《大明繼承禮法》制定後每年都要公告天下,並且在發生變動時發布公告修改,讓世人知道萬一朱由檢突然駕崩,誰有資格繼承他留下的皇位。

  (本章完)


關閉